公司公告☆ ◇300802 矩子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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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 │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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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 │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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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 │矩子科技(30080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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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 │矩子科技(30080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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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22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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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52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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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52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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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52 │矩子科技(3008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克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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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52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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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52 │矩子科技(3008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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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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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指派何佳欢律师、孟怡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
次
股
东
大
1
会
由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3日 9:15-15:00。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的
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崔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徐晨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杨克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张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曾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庄潘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审查,以上议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议案内容已充
分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应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65 名,代表股份 131,115,90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61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7,091,252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 62 名,代表股份 21,757,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00%。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9,358,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8.7515%;其中中小股东3 名,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9 人,代表股份 21,757,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98%;其中中小股东 59 名,代表股份 21,757,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9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新议案的提出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的提出。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进行表决,并按规定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相关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
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
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 3 份,无副本。
〔本页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徐 晨 何佳欢 律师
孟 怡 律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55502555-694f-4800-a082-211b6225d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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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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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e1217647-57d7-4232-86ca-8db6b3de69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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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矩子科技(30080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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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席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席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62cb70a5-f6ea-436c-ad31-7ffe5e030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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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20:12│矩子科技(30080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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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为: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杨勇 崔岺、徐晨明
提名委员会 杨克武 张浩、杨勇
审计委员会 张浩 杨克武、徐晨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浩 杨克武、崔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杨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崔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吴海欣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葛燕雯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及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2361f2ab-aa2b-40b6-a4c4-3bc7f5b46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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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22│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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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b0eea1d6-6075-46d5-85b7-9c39781ff8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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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52│矩子科技(30080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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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92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5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479,402.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520,597.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
019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1月11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9SHA202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态
1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 121935633710102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 存续
份有限公司 产能扩张建设项目
2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静安寺 121935633710804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 存续
支行 持中心建设项目
3 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 512910276110801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 存续
产能扩张建设项目
4 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 512910276110508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 存续
持中心建设项目
5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1935633710605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销户
6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1935633710301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 已注销
研发中心项目
7 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1290547910501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 已注销
研发中心项目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续状态
1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935633710605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销户
司上海静安寺支行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涉募集资金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利息收入)2,136,973.54元
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零,且账户已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目前公司已办理完
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事项已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5134fed5-3ef1-4f8d-bb8c-6a78c51b37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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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52│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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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曾皓先生、庄潘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另
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ed4cf4f7-894c-4ebd-b8ae-93a5359b26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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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52│矩子科技(3008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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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克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7/40338eef-f952-43be-aa5f-db8939558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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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6:52│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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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
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席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席波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
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席波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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