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02 矩子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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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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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47 │矩子科技(300802):2025-034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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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46 │矩子科技(300802):2025-03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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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8 │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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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52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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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 │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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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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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2 │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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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2 │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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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8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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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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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
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以及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将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1,616,19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1534%,最高成交价为19.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2 元/股,成交总金额 196,862,073.1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c29cb5c0-8a9e-4c74-9459-afac73612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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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47│矩子科技(300802):2025-034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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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5,694,83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89,295,55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694,832 股后的 273,600,7
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 43,776,115.68 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43,776,115.68÷289,295,555×10 =1.513196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
.151319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13196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
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
经营需要,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配金额。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15,694,832 股后的 273,600,723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44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03 杨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31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5,694,83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273,600,723 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3,776,115.68 元。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43,776,115.68÷289,295,555×10 =1.513196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
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0 日)收盘价-0.151319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 号 33 层 3301 单元(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葛燕雯、刘阳
咨询电话:021-64969730
咨询邮箱:investors@jutze.com.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1a60c8c3-c23e-4702-92b3-c9bba8251d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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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46│矩子科技(300802):2025-03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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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
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以及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0,477,53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217%,最高成交价为19.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2 元/股,成交总金额 176,474,700.5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7de55784-03bf-4a9f-ae12-996c9fc8c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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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9:38│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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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0604c27a-8946-47af-8f0e-15d146a3b7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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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52│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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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崔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占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0.5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 股(占截至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管崔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直接持有股份 占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剔除公司
数量(股) 回购专户股数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崔岺 董事兼高管 1,600,000 0.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剔除公司回购
(股) 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崔岺 400,000 0.1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崔岺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次交易认购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以下简称“限售期”)。若该
限售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应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
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其锁定期亦遵守上述承诺。
3、除上述承诺以外,本人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遵守股份转让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
构的其他相关规定。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崔岺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崔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崔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崔岺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4、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崔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0bc57c0e-dd00-4223-8406-5cda0118c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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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6│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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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d7cea02-4104-42de-a5fa-28f83e8ae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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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9:3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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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
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以及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将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8,733,55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189%,最高成交价为19.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2 元/股,成交总金额 145,573,359.3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6d7237b0-cd4a-49ab-84e8-5dc70a8d58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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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2│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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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1211f3d4-50fc-4e24-8bc8-e971ac492b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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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2│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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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2d89d976-97cc-4d69-929e-bc606377b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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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08│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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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种
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以及 2024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7,043,35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347%,最高成交价为19.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2 元/股,成交总金额 114,884,138.5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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