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02 矩子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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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44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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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50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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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 │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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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 │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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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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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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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8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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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 │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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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44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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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5 │矩子科技(30080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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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4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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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李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670,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的股东李俊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1.4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直接持有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俊 5,670,912 2.00%
注:李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俊 4,000,000 1.4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1%。本次减持合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情形,此外,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李俊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
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李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李俊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5、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ac180c2-fb49-46c3-8156-f6929d125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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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50│矩子科技(30080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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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减持
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801,000股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8日非交易过
户至“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7)。
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数变更为2,881,6
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086%。依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
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不超过24个月。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0月28日。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5)。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2,881,6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44%)在各锁定期届满后已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全部为货币资产,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全部出售后可提前终止。后续,公司将严格按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11bb1ed-e73d-41a6-9750-91e123b06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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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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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2de85af-906c-4f88-bcda-9b2a87cffa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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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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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3e3b2f2-d647-4c2e-bc6a-4bccdae46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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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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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2c8ebab-7d44-45d1-a52b-72eab1426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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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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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b4a4dc6-36a2-496a-99ef-67284ec8f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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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8│矩子科技(30080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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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
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根据合伙企业协议及其决策程序,公司
对该合伙企业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踪基金运营及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强化风险管控,切
实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为满足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专业能力与产业资源优势,挖掘产业链优质项目,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安盛资本
”,系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日出融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该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F6K96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6月 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A座 232
法定代表人:赵习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日出安盛资本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备
案编号:P1066646)。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合作方与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
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担任职务。
三、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日出融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以实际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基金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二)出资缴付:以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发的出资缴付通知书为准。
(三)投资范围: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具备科技成果转化特征的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股
份)。
(四)存续期限:自本基金首次交割日起满七年之日止,其中,投资期为 3年,退出期为 4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合伙
企业投资情况,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同时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缩短,但缩短后的存续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五)基金的管理与决策机制:
1、日出安盛资本担任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并委派一名代表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日出安盛资本负责合伙企业经营、投资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等全部事项。
3、基金设合伙人会议,由基金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或者由单独或合并持有超过百分之五
十(50%)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推举有限合伙人代表,由有限合伙人代表召集和主持。
4、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就合伙企业的投资作出决策。
(六)分配与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1)先返还合伙人实缴出资:按照各合伙人于该资产分配日持有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予以分配,
未获足额返还的实缴出资额部分,在下次分配时继续返还,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总额应分配余额为零;
(2)再支付合伙人门槛收益:按照该合伙人每一期实际缴付出资×(N/365)×6%(N=托管账户收到该期实际缴付出资之日(含
)起至该合伙人累计已分得金额达到其该期实际缴付出资额之日(不含)止的实际天数)向各合伙人分配收益;
(3)最后分配剩余资金:若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资金的,该部分剩余资金的 20%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向管理人支付
,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分配时的实缴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
或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所持资产的公允价值,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
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同时,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应以现金与非现金分配方式的合并口径计算(非现金分配部分以合伙企业所
持资产于分配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计算)。
3、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根据协议约定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
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
本次投资依托专业投资机构在行业研究、标的筛选与价值挖掘方面的专业能力、经验及资源,结合行业趋势与公司发展方向,多
维度探索产业升级新机遇。在保障自有主业稳健发展的基础上,有助于公司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提升产业协同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产业布
局及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借助专业机构资源挖掘潜在产业机会。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投资
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
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针对上述
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
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根据合伙企业协议及其决策程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参与基金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该合伙企业不构
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3、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七、备查
1、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d8f2edc-a170-4fca-9ec3-d83268d92d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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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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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utz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284,078,255 元
法定代表人 杨勇
股票简称 矩子科技
股票代码 30080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 号 33 层 3301 单元
董事会秘书 刘阳
联系电话 021-64969730
互联网网址 www.jutze.com.cn
电子信箱 investors@jutze.com.cn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337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71,584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4.64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9,999,989.7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218,169.1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26,781,820.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XYZH/2023SHAA2B010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矩子科技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负责对矩子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
,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法定持续督导期已满,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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