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02 矩子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7 19:44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11-07 18:56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07 18:56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0 19:29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20 19:29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0 19:29 │矩子科技(300802):内部审计制度 │
├─────────┼──────────────────────────────────────────────┤
│2025-10-20 19:29 │矩子科技(30080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2025-10-20 19:29 │矩子科技(30080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
├─────────┼──────────────────────────────────────────────┤
│2025-10-20 19:29 │矩子科技(30080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10-20 19:29 │矩子科技(30080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2025-11-07 19:4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217,3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89,295,55
5股的1.803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9,295,555股减少至284,078,255股。
2、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已办理完成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4)。2024年1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9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2月7日,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17,300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03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6.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2,141.36元(不含
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上述5,217,3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详见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5,217,300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289,295,555股的1.803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289,295,555股变更为284,078,25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89,295,555元减少为284,078,255元。公司于2025年11月7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已办理完成的通知。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
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后续将完成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注销前 本次变动增减 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9,361,456 30.89 - 89,361,456 31.46
其中:高管锁定股 59,989,872 20.74 - 59,989,872 21.12
首发后限售股 29,371,584 10.15 29,371,584 10.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934,099 69.11 -5,217,300 194,716,799 68.54
总股本 289,295,555 100.00 -5,217,300 284,078,255 100.00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89,295,555股减少至284,078,255股,公司本次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
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及股
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329b56c3-cb39-414c-b5f4-d96cbbbefa58.PDF
─────────┬────────────────────────────────────────────────
2025-11-07 18:56│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39c4f898-dc8f-4383-9c98-04a2fcb51e37.PDF
─────────┬────────────────────────────────────────────────
2025-11-07 18:56│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3d336257-159d-4b29-a373-6a41e5af8475.PDF
─────────┬────────────────────────────────────────────────
2025-10-20 19:29│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0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0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0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号 33层 3301单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手续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3、上述议案第 1、2、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须在 2025年 11月 6日 16: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investors@jutze.com.cn),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3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号 33
层 3301单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燕雯、刘阳
电话:021-64969730
邮政编码:200232
邮箱:investors@jutze.com.cn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77faf87e-8562-4545-854e-6726b79b1872.PDF
─────────┬────────────────────────────────────────────────
2025-10-20 19:29│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eb972427-02ae-485a-af8f-7db7f4ff6360.PDF
─────────┬────────────────────────────────────────────────
2025-10-20 19:29│矩子科技(300802):内部审计制度
─────────┴────────────────────────────────────────────────
矩子科技(300802):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316603b7-74eb-4151-a648-099e20d375a9.PDF
─────────┬────────────────────────────────────────────────
2025-10-20 19:29│矩子科技(30080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
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
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其中,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
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即公司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投
资。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 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具体包括:
(一) 短期投资
1、 委托经营或理财;
2、 购买流通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等金融产品。
(二) 长期投资
1、 独资、合资或合作投资设立公司(企业);
2、 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
3、 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
第七条 公司进行收购(含购买)、出售、置换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承包,财产租赁等行为时比照投资行为进行管理。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免于披露或审议的情形,免于披露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一) 公司股东会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决定公司一切对外投资及其处置事
项。
(二) 公司的具体投资管理权限如下:
1、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含),该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含),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3)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含),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万元;
(4)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含),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5)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含)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6)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对其他企业投资总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委托理财等《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的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投资时,应
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约定的审议程序。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的应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3、应由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议决定。
股东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授权董事会就股东会投资管理权限内的重大投资及其处置事项进行决策。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除委托理财以外,董事会可在决策权限内,授权总经理就董事会投资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公司投资及其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决策。授
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协调和监控。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其他人员均可对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后,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对
外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的法律审核。
第十三条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对项目计划、分析报告进行审核评
估,决定组织实施或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实施。
第三章 短期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一) 公司投资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二) 公司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 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组织有价证券的盘点。
第四章 长期投资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
(一) 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二) 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在原批准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由公司授权职能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
况进行调查或考察。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指定职
能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
与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十三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收回与转让
(一)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 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2、 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投资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 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二)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 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2、 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 公司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4、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取得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对应的审批。
(三) 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公司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公司批准。
(四) 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
资产流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
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f2493a51-79fa-43c4-b48a-05013588538a.PDF
─────────┬────────────────────────────────────────────────
2025-10-20 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