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02 矩子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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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6:34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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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9:02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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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58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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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58 │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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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56 │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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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5:48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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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12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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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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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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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矩子科技(3008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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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6:3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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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
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
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 7月 2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67,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3个交易日内,以及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
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45%,最高成交价为 23.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2,559,827.7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实施期间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 3个月,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按
相关规定予以出售。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
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
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十二个月后
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
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40aab2e9-7042-41c0-b3f7-754c1c41f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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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9:02│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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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
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4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
成交价为23.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5元/股,成交金额为82,561,600.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c65b34e1-adec-4be5-8aab-bdd76c985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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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58│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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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7)。
刘军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选举刘军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
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杨勇先生、崔岺先生、徐晨明先生、独立董事张浩先生、独立董事刘军杰先生
。
原独立董事杨克武先生的辞职申请于 2026年 9月 22日起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克武
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克武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
对杨克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43126c0c-8bdf-47b5-9b91-9a8e0a931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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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58│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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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的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701号33层3301单元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1人,代表股份122,716,5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6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08,7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7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7人,代表股份14,01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人,代表股份14,058,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4,01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8%。
3、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股) (%) (股) (%) (股) (%) (股)
1.00 《关于补选 总表决情况 122,624,705 99.9252 52,040 0.0424 39,800 0.0324 0 通过
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 13,966,625 99.3467 52,040 0.3702 39,800 0.2831 0
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小形、何佳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d2eac119-d737-4136-a1d3-522f99cde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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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56│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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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指派陈小形律师、何佳欢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8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9月 22日(星期二)下午 14:00在公司(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号 33
层 3301单元)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月2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22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经审查认为,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及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的登记时
间及登记方式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以上议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议案内容已充分
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现场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应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161名,代表股份 122,716,545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7629%;其中中小股东 158名,代表股份 14,058,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26%。1.出席公司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公司股份 108,70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71%;其中中
小股东 1名,代表股份 4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57人,代表股份 14,013,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58%;其中中小股东 157名,代表股份 14,013,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5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新议案的提出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没有新议案的提出。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
进行表决,并按规定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22,624,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反对5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24%;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其中:同意13,96
6,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7%;反对5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702%;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1%。
综上,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
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 3份,无副本。
〔本页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盖章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徐 晨 律师 陈小形 律师
何佳欢 律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d7e8f1d0-d453-4bd4-92e0-5ce579d45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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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5:48│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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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
管局指导、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及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6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刘阳女士、财务总监吴海
欣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6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
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 9月 16日(周三)14: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 进入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ccbde1d6-1b0d-4137-b41d-d8b24af79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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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12│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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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29cfd986-aa64-4537-a941-eb08425d0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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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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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4db5d90-a7cc-4fdd-a7da-7ce85bb42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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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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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7a64f4b-9fce-4d1c-bfff-2cda9e166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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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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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刘军杰作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 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军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e8c741c-000e-44a8-a61b-6e437a90c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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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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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克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克武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克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独立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杨克武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
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离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杨克武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
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克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任何与公司之间的未完结事项。
杨克武先生也将遵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公司要求。杨克武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杨克武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杨克武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军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本次补选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由刘军杰先生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对刘军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
为候选人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刘军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刘军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1b403bb-51b5-4fd7-8a9d-c5a36f32c9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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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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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刘军杰 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a128588-031d-4c96-8cc4-23059e0eb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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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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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7cbc00f-140d-41a8-8e61-aa9d30d327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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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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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0dcc14c-a56c-4860-a617-8ca77984c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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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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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9bab5e9-a797-4907-abab-6414092fc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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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2│矩子科技(30080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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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6年 8月 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
出席董事 5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克武先生通讯参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及审
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3)、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4)。2、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6-046)。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军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本次补选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刘军杰先生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事先对刘军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刘军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决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6-047)。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4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fd5e720-545d-4d3b-9d89-0f52b42a6a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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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57│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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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
,371,5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7号
)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71,58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14.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9,999,989.76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
218,169.1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781,820.58元。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13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SHAA2B0103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3年 8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9,923,971股增加至 289,295,555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4年 2月 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17,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803
4%,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2025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9月 11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
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上述 5,217,3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2025年8月 2
6日、2025年 9月 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已办理完成的通知。本次注销部分回
购股份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份本由 289,295,555股减少至 284,078,255股。
除上述情形外,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为 284,078,25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81,71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7%。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02,359,695股
,占公司总股本 71.2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371,5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杨勇先生,共计 1名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勇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定价基准日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
行完成后 6个月内将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③本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
定;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办理相关股份锁
定事宜;本人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中国证
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
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人本次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者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
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杨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4、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371,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杨勇 69,060,528 29,371,584 0
注 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总数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的合计数量;注 2、杨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解
除限售当日将转为高管锁定股;
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81,718,560 28.77 0 0 81,718,560 28.77
流通股 / 非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52,346,976 18.43 29,371,584 0 81,718,560 28.77
首发后限售股 29,371,584 10.34 0 29,371,584 0 0.00
二、无限售条 202,359,695 71.23 0 202,359,695 71.23
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284,078,255 100.00 284,078,255 100.0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对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7d6d663-0495-472d-8b93-9ed3b9ba8341.PDF
─────────┬────────────────────────────────────────────────
2026-08-26 17:55│矩子科技(30080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子科技”“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7号
)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71,58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14.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9,999,989.7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218
,169.1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781,820.58元。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7月 1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SHAA2B0103号验资报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3年 8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9,923,971股增加至 289,295,555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4年 2月 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17,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803
4%,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2025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9月 11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
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上述 5,217,3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2025年 8月
26日、2025年 9月 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已办理完成的通知。本次注销部分回
购股份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份本由 289,295,555股减少至 284,078,255股。
除上述情形外,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
总股本为 284,078,25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81,71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7%。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02,359
,695股,占公司总股本 71.2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371,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杨勇先生,共计 1名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勇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定价基准日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自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6个月内将不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③本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
定;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办理相关股份锁
定事宜;本人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中国证
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
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人本次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者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
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杨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4、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371,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数(股) 量(股) 通数量(股)
1 杨勇 69,060,528 29,371,584 0
注 1、上表所述限售股份总数为首发后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的合计数量;注 2、杨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在解
除限售当日将转为高管锁定股;
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 (股) (股) (%)
一、限售条 81,718,560 28.77 - - 81,718,560 28.77
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2,346,976 18.43 29,371,584 - 81,718,560 28.77
首发后限售 29,371,584 10.34 - 29,371,584 0 0.00
股
二、无限售 202,359,695 71.23 - - 202,359,695 71.23
条件流通股
三、股份总 284,078,255 100.00 - - 284,078,255 100.00
数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对本次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a99fd12-b41f-4900-bbbf-0c5eea6dd1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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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50│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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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cabe2a2-cfa9-4c93-bd8c-49085e350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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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8:1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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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6bc76be1-40c3-48d6-87f2-3b2d375041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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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5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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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
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
交价为15.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5元/股,成交金额为2,567,1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5a6402a7-7d01-49dd-bc12-d3001f200d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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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9:28│矩子科技(3008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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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24日、7月 27日、7月 28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24日、7月 27日、7月 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
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存在如下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要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
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会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6 年 8月 27 日。目前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d418a707-2898-4631-afa0-958afbf0d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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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41│矩子科技(30080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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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
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
交价为15.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25元/股,成交金额为2,567,1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ef4aa5c-b3f6-4daf-88d1-3592c00b9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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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37│矩子科技(300802):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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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
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杨勇 92,080,704 32.41
2 上海矩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336,000 6.45
3 徐晨明 15,677,376 5.52
4 何丽 10,361,504 3.65
5 徐建宏 5,764,555 2.03
6 王建勋 5,510,464 1.94
7 李俊 3,214,652 1.13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 2,468,420 0.87
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蔡卡敦 2,125,000 0.75
10 上海复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复霈4号 1,640,000 0.58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1: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注2:上表所列示前十名股东不含“上海矩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6年7月17日,该回购账户持股数量为12,277,892股。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比例(%)
1 杨勇 23,020,176 11.38
2 上海矩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336,000 9.06
3 何丽 10,361,504 5.12
4 徐建宏 5,764,555 2.85
5 王建勋 5,510,464 2.72
6 徐晨明 3,919,344 1.94
7 李俊 3,214,652 1.59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 2,468,420 1.22
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蔡卡敦 2,125,000 1.05
10 上海复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复霈4号 1,640,000 0.8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1: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注2:上表所列示前十名股东不含“上海矩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6年7月17日,该回购账户持股数量为12,277,892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ae99185-d466-40ff-9f1d-8dbead8322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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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4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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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33104b42-a6db-4439-a65a-714042193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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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46│矩子科技(30080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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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
出席董事 5名,其中:董事崔岺、独立董事杨克武先生、张浩先生通讯参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
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
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17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90元/股(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
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3
)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
(2)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1,1
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8%;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75,586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0.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
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
权 0票。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和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
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
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36)。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d2dc33b3-d6e8-42ca-94b3-ad13b82939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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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8│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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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李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公司股东李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70,
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拟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李俊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李俊 集中竞价 2026/6/26~2026/7/1 23.31 2,456,260 0.86%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 本的比例 (股) 本的比例
李俊 合计持有股份 5,670,912 2.00% 3,214,652 1.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70,912 2.00% 3,214,652 1.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李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俊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李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事项,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4、李俊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
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
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将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李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aacc0c64-2d6b-4ea8-8197-860749839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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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3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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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的通知,获悉杨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致行动人 (股) (%) (%)
杨勇 是 10,571,400 11.48 3.72 2023- 2026- 云南国际信
07-06 07-10 托有限公司
杨勇 是 7,286,000 7.91 2.56 2023- 2026- 云南国际信
08-29 07-10 托有限公司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公告 本次公告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持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比 总股 份限售和 质 份 股份比例
数 数 例 本 冻结、标 押股 限售和冻 (%)
量(股) 量(股) (%) 比例 记 份 结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
杨勇 92,080,704 32.41 59,227,40 41,370,00 44.93 14.56 7,286,000 17.61 22,085,58 43.55
0 0 4
上海 18,336,000 6.45 8,200,000 8,200,000 44.72 2.89 0 0 0 0
矩子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李俊 3,214,652 1.1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3,631,35 40.00 67,427,40 49,570,00 43.62 17.45 7,286,000 14.70 22,085,58 34.48
6 0 0 4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股东李俊先生为杨勇先生的妻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持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
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所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较小,股份质押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及其质押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5ac6e58a-62e4-4d3b-b412-7f9bcea6f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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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47│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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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277,89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4,078,25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2,277,892
股后的股本总额 271,800,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8,924,065
.3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48,924,065.34÷284,078,255×10=1.722203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
722203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2203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4,078,25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
2,277,892 股后的股本总额271,800,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8
,924,065.3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12,277,892股后的 271,800,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 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03 杨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7月 2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2,277,89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 271,800,363股,实际
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48,924,065.34元。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48,924,065.34÷284,078,255×10=1.72
2203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4 日)收盘价-0.1722203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号 33层 3301单元(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葛燕雯、刘阳
咨询电话:021-64969730
咨询邮箱:investors@jutze.com.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40e94db-3596-42d6-8e75-942d1ddb70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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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5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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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的通知,获悉杨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大股东及其 (%) 比例(% 押
一致行动人
杨勇 是 5,820,000 6.32 2.05 否 否 2026- 2027- 东吴证券股 偿还前期质
07-01 07-01 份有限公司 押融资
杨勇 是 14,000,000 15.20 4.93 否 否 2026- 2027- 国泰海通证 偿还前期质
07-02 07-02 券股份有限 押融资
公司
合计 -- 19,820,000 21.52 6.98 -- -- -- -- -- --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持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比 总股 份限售和 质 份 股份比例
) 数 数 例 本 冻结、标 押股 限售和冻 (%)
量(股) 量(股) (%) 比例 记 份 结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
杨勇 92,080,704 32.4 39,407,40 59,227,40 64.32 20.85 7,286,000 12.30 22,085,58 67.22
1 0 0 4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持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比 总股 份限售和 质 份 股份比例
) 数 数 例 本 冻结、标 押股 限售和冻 (%)
量(股) 量(股) (%) 比例 记 份 结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
上海 18,336,000 6.45 8,200,000 8,200,000 44.72 2.89 0 0 0 0
矩
子投
资
管理
有
限公
司
李俊 3,214,652 1.1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3,631,35 40.0 47,607,40 67,427,40 59.34 23.74 7,286,000 10.81 22,085,58 47.80
6 0 0 0 4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股东李俊先生为杨勇先生的妻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持股数量。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50%
以上。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系杨勇先生为置换前期股票质押融资而办理的,用于偿还前期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因新旧质押衔接存在短期
时间差,导致质押比例短期内超过 50%。杨勇先生前期股份质押所融资金已于 2023年 7月全部用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公司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未来半年内,杨勇先生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17,857,400股,到期日为 2026年 7月 6日,占其及一致行动人
所持股份的 15.72%,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12,5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于本次股份质押,杨勇先生将根据
相关融资安排及时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除上述到期的股份质押外,杨勇先生存在其他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6,370,000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
股份的 23.21%,占公司总股本的 9.28%,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17,000万元。杨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资金偿付能力,其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投资收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合法融资安排等。杨勇先生将根据质押融资到期情
况,合理安排资金偿付、续期或解除质押等事项,相关风险总体可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解决前述情形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
其他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所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较小,股
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控制权稳定、股东会及董事会运作、日常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相关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及其质押风险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质权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ac9474c-8bd6-4375-a03f-e02c907c0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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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36│矩子科技(3008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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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52e73cf-4088-42d3-a9fb-2b4668b30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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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3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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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da8f140-4cd7-4936-beca-349471a41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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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5│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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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e5e8e53-589c-431d-bdeb-ab737b6bd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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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56│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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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的通知,获悉杨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
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致行动人 (股) (%) 比例 押
(%)
杨勇 是 6,550,000 7.11 2.31 否 否 2026- 2027- 东吴证券股 偿还前期质
06-25 06-25 份有限公司 押融资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公告 本次公告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持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比 总股 份限售和 质 份 股份比例
数 数 例 本 冻结、标 押股 限售和冻 (%)
量(股) 量(股) (%) 比例 记 份 结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
杨勇 92,080,704 32.41 39,286,00 45,836,00 49.78 16.13 7,286,000 15.90 22,085,58 47.76
0 0 4
上海 18,336,000 6.45 8,200,000 8,200,000 44.72 2.89 0 0 0 0
矩子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李俊 4,610,552 1.62 0 0 0 0 0 0 0 0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公告 本次公告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持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比 总股 份限售和 质 份 股份比例
数 数 例 本 冻结、标 押股 限售和冻 (%)
量(股) 量(股) (%) 比例 记 份 结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
合计 115,027,25 40.49 47,486,00 54,036,00 46.98 19.02 7,286,000 13.48 22,085,58 36.21
6 0 0 4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股东李俊先生为杨勇先生的妻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持股数量。
三、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杨勇先生本次质押及目前已拟定的后续质押计划均用于偿还前期质押融资,对于后续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杨勇先生前期质押所融资金于 2023年 7月全部用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且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
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所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较小,股份质押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及其质押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4de72f8-98cf-4f75-9a1c-e4e187ccf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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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8│矩子科技(300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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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矩子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子投资”)的通知,获悉杨勇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其一致行动人矩子投资将
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一大股东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及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押 日 日
动人 (%) (%)
杨勇 是 15,000,000 16.29 5.28 否 否 2026- 2028- 中国银河 偿还前期
06-22 06-21 证券股份 质押融资
有限公司
矩子 是 8,200,000 44.72 2.89 否 否 2026- 2028- 中国银河 偿还前期
投资 06-22 06-21 证券股份 质押融资
有限公司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 (%) (%)
动人 (股)
杨勇 是 24,700,000 26.82 8.69 2023-07-05 2026-06-23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公告 本次公告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股本比 份 押股份 份 押股份
数 数 (%) 例 限售和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量(股) 量(股) (%) 结、标记 (%) 结 (%)
数 数量(股
量(股) )
杨勇 92,080,704 32.41 48,986,00 39,286,00 42.66 13.83 7,286,000 18.55 22,085,58 41.83
0 0 4
矩子 18,336,000 6.45 0 8,200,000 44.72 2.89 0 0 0 0
投资
李俊 5,670,912 2.0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6,087,61 40.86 48,986,00 47,486,00 40.91 16.72 7,286,000 15.34 22,085,58 32.19
6 0 0 4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股东李俊先生为杨勇先生的妻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其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持股数量。
四、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杨勇先生本次质押是用于偿还前期质押融资。前期质押所融资金已全部用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且上述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
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所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较小,股份质押
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及其质押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6213acf-9e17-4f64-af24-82fd85495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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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4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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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李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670,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的股东李俊先生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1.4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李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直接持有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俊 5,670,912 2.00%
注:李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俊 4,000,000 1.41%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1%。本次减持合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
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情形,此外,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李俊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俊先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
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李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李俊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5、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ac180c2-fb49-46c3-8156-f6929d125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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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50│矩子科技(30080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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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减持
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801,000股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8日非交易过
户至“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7)。
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数变更为2,881,6
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086%。依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
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
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不超过24个月。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0月28日。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5)。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2,881,6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44%)在各锁定期届满后已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已全部为货币资产,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全部出售后可提前终止。后续,公司将严格按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11bb1ed-e73d-41a6-9750-91e123b06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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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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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2de85af-906c-4f88-bcda-9b2a87cffa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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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3│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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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3e3b2f2-d647-4c2e-bc6a-4bccdae46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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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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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2c8ebab-7d44-45d1-a52b-72eab1426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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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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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b4a4dc6-36a2-496a-99ef-67284ec8f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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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8│矩子科技(30080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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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
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根据合伙企业协议及其决策程序,公司
对该合伙企业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踪基金运营及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强化风险管控,切
实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为满足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
专业能力与产业资源优势,挖掘产业链优质项目,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安盛资本
”,系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共同投资设立青岛日出融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该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1,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F6K96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 6月 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A座 232
法定代表人:赵习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日出安盛资本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备
案编号:P1066646)。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合作方与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
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担任职务。
三、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日出融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日出安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以实际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基金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二)出资缴付:以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发的出资缴付通知书为准。
(三)投资范围: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具备科技成果转化特征的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股
份)。
(四)存续期限:自本基金首次交割日起满七年之日止,其中,投资期为 3年,退出期为 4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合伙
企业投资情况,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同时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缩短,但缩短后的存续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五)基金的管理与决策机制:
1、日出安盛资本担任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并委派一名代表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日出安盛资本负责合伙企业经营、投资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等全部事项。
3、基金设合伙人会议,由基金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或者由单独或合并持有超过百分之五
十(50%)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推举有限合伙人代表,由有限合伙人代表召集和主持。
4、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就合伙企业的投资作出决策。
(六)分配与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1)先返还合伙人实缴出资:按照各合伙人于该资产分配日持有的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予以分配,
未获足额返还的实缴出资额部分,在下次分配时继续返还,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总额应分配余额为零;
(2)再支付合伙人门槛收益:按照该合伙人每一期实际缴付出资×(N/365)×6%(N=托管账户收到该期实际缴付出资之日(含
)起至该合伙人累计已分得金额达到其该期实际缴付出资额之日(不含)止的实际天数)向各合伙人分配收益;
(3)最后分配剩余资金:若完成上述分配后仍有剩余资金的,该部分剩余资金的 20%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向管理人支付
,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分配时的实缴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2、非现金分配:
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
或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所持资产的公允价值,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
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同时,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应以现金与非现金分配方式的合并口径计算(非现金分配部分以合伙企业所
持资产于分配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计算)。
3、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根据协议约定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
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
本次投资依托专业投资机构在行业研究、标的筛选与价值挖掘方面的专业能力、经验及资源,结合行业趋势与公司发展方向,多
维度探索产业升级新机遇。在保障自有主业稳健发展的基础上,有助于公司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提升产业协同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产业布
局及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借助专业机构资源挖掘潜在产业机会。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投资
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
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针对上述
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
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根据合伙企业协议及其决策程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参与基金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对该合伙企业不构
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3、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七、备查
1、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d8f2edc-a170-4fca-9ec3-d83268d92d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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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20│矩子科技(300802):中信证券关于矩子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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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utz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284,078,255 元
法定代表人 杨勇
股票简称 矩子科技
股票代码 300802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 号 33 层 3301 单元
董事会秘书 刘阳
联系电话 021-64969730
互联网网址 www.jutze.com.cn
电子信箱 investors@jutze.com.cn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337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71,584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4.64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9,999,989.7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218,169.18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26,781,820.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XYZH/2023SHAA2B010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矩子科技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负责对矩子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
,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法定持续督导期已满,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
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保荐人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最终顺利完成公司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
进行操作和管理;
3、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5、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6、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7、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保荐工作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
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相关专业意
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对于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披露的分季度利润、收
入变动比例等数据进行修正。公司因上述事项收到了监管机构的关注函。针对该问题,保荐人已组织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并
督促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勤勉履行职责,并加强和夯实财务会计基础,以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除上述情况外,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
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通过对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保荐人对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其他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4a0f335-9b70-46d7-8d61-8a17d94a9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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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44│矩子科技(300802):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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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
员崔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44%),拟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11%)。
近日,公司收到崔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崔岺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剔除回购专
(元/股) (股) 户股份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崔岺 集中竞价 2026/3/16~2026/5/7 21.00 300,000 0.11%
注:上述表格中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以公司当前剔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数量 271,800,363 股为计
算基数。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剔除回购专 股数 占剔除回购专
(股) 户股份后公司 (股) 户股份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崔岺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0 0.44% 900,000 0.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 0.11%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 0.33% 900,000 0.33%
注 1:上述表格中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以公司当前剔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数量 271,800,363 股为
计算基数,最终持股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注 2: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崔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
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岺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崔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3b87d2f-faaa-4af1-82b1-a92d4b102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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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5│矩子科技(30080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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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15c1ed3-300d-442c-b3bb-c155c7b69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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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5│矩子科技(300802):2026-019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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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6-019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27bcf62-cce3-4700-91df-fef15aa67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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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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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4,078,25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2,277,892股后的
股本总额 271,800,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8,924,065.34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稳定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930,543.61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2,372,383.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和扣除当年现金分红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94,553,995.5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26,354,270.56元。
3、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4,078,25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2,277,892股后的
股本总额 271,800,3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8,924,065.34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4、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48,924,065.34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支
付的总金额为 180,001,764.36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228,925,829.70元,该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54.5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924,065.34 43,776,115.68 45,452,520.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79,992,141.3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9,930,543.61 66,302,491.71 82,432,373.5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2,590,444.62 70,320,626.42 64,605,151.68
营业收入(元) 773,614,296.30 662,138,575.32 560,937,843.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94,553,995.51
未分配利润(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6,354,270.5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8,152,701.8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9,992,141.36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9,555,136.3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8,144,843.1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7,516,222.7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3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注销回购股份金额)达 218,144,843.1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指导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并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而提出,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未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f5da558-3ee9-473a-8297-54c425faa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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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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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623559d-3cda-41a6-bdd4-4508b3658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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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矩子科技(300802):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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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至 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勇先生、独立董事张浩先生、财务总监吴海欣女士、董事会秘
书刘阳女士以及保荐代表人陈静雯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0b92992-ae53-428b-baed-11d8f82e4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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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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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32f3b90-e0f9-4173-833c-463cb71d1b4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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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矩子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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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2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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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矩子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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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7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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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矩子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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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7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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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矩子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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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1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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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矩子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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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0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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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矩子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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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3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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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矩子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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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8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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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矩子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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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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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矩子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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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5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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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矩子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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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277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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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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