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04 广康生化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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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2 │广康生化(3008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到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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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2 │广康生化(3008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宏凯银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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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16 │广康生化(3008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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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 │广康生化(300804):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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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 │广康生化(3008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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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8 │广康生化(3008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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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2 │广康生化(30080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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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22 │广康生化(300804):广康生化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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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1:46 │广康生化(30080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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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21:09 │广康生化(30080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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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2│广康生化(3008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到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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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东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宏凯银壹号”)实施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瑞宏凯银壹号持有公司股份 3,6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该股东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5
%以下,并触及 1%的整数倍。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瑞宏凯银壹号持有公司股份 4,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757%),计
划自 2025年 6月 25日-2025年 9月 24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2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
总股本的3.00%。
2025年 6月 25 日,公司收到瑞宏凯银壹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瑞宏
凯银壹号于 2025 年 6月 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58%)。本次权益变动后,瑞
宏凯银壹号持有公司股份 3,6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6757%减少至 4.9999%,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不再是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本次减持占总
/股) (股) 股本的比例
瑞宏凯银壹号 集中竞价 2025-6-25 58.5087 500,100 0.6758%
交易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55.77元/股-61.70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瑞宏凯银壹号 合计持有股份 4,200,000 5.6757% 3,699,90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00,000 5.6757% 3,699,9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股东瑞宏凯银壹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瑞宏凯银壹号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股东瑞宏凯银壹号在《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如下承诺:
“①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违反本企业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
②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
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承诺减持安排如下:A、实施减持的条件:a.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已
届满;b.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B、减持价格: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
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
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C、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方式;D、减持数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减持数量应当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③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④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更严格的披露时间的,从其规定;
⑤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
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⑥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宏凯银壹号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5、股东瑞宏凯银壹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dee3aa30-8808-4fab-bbe3-97dc0d79bc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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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2│广康生化(3008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宏凯银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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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康生化
股票代码:3008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广康生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委托上市公司披露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
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广康生化/公司 指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 指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宏凯 指 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壹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前海瑞宏凯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佳彬)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759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6年 3月 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60253976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佳彬 男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广康生化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的广康生化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6月4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计
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1,4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其他增加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58%,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本次减持占总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瑞宏凯银壹号 集中竞价交易 2025-6-25 58.5087 500,100 0.6758%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55.77元/股-61.7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广康生化股份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57%,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权益变
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广康生化股份3,6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瑞宏凯银壹号 合计持有股份 4,200,000 5.6757% 3,699,90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00,000 5.6757% 3,699,9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股份数量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司法冻结或者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广康生化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广康生化3,699,900股股份,占广康生化目前总股本的4.9999%,不再为广康生化持股
5%以上股东。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
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瑞宏凯银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佳彬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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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20:16│广康生化(3008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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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广康生化,股票代码:300804)于
2025 年 6月 5日至 2025 年 6月 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6月 9日连续九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20.98倍,显著高于公司所属中证行业分类“151
01040农药”对应的行业市盈率 33.05倍。
3、近期,投资者对公司氯虫苯甲酰胺产品的产能及进展情况较为关注,公司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公司氯虫苯甲酰胺产品环
评设计产能为 10吨/年,目前该产品尚未投产,后续在完成投产相关流程后,预计该产品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贡献较小。
4、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9.58%。公司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安全生产风险、
环境保护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客户流失风险等方面,有关上述风险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告中的“四、风险提示”部分。
5、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交易行为,交易风险较大,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
落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广康生化,股票代码:300804)于 2025 年 6 月 5 日至2025年 6 月 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连续九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
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20.98倍,显著高于公司所属中证行业分类“151
01040农药”对应的行业市盈率 33.05倍。
8、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9、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10、近期,投资者对公司氯虫苯甲酰胺产品的产能及进展情况较为关注,公司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公司氯虫苯甲酰胺产品环
评设计产能为 10吨/年,目前该产品尚未投产,后续在完成投产相关流程后,预计该产品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贡献较小。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9.58%。公司面临以下主要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 4-羟基联苯、2,6-二溴对三氟甲基苯胺、三氟乙酰乙酸乙酯等化工产品。公司所采
购的原材料在一般情况下供应较为充足,但化工类产品的供需关系受到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此外,与下游应用产品的景气度也
密切相关。近年来公司采购的部分原材料单价亦出现了较大波动。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无法将成本转移至
下游,将会对公司产品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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