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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06(斯迪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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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06 斯迪克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27 18:06 │斯迪克(300806):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 │2026-01-23 16:22 │斯迪克(30080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1-15 18:36 │斯迪克(300806):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1-15 18:36 │斯迪克(3008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9 18:10 │斯迪克(30080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 │2025-12-24 18:42 │斯迪克(300806):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 ├─────────┼──────────────────────────────────────────────┤ │2025-12-24 18:40 │斯迪克(300806):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 │2025-12-24 18:40 │斯迪克(3008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2 18:36 │斯迪克(3008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2 18:36 │斯迪克(3008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 2026-01-27 18:06│斯迪克(300806):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806,证券简称:斯迪克)交易价 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 1月 26日、2026 年 1月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7.60%(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已披露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正在进行 2025 年年度财务数据核算,如经公司核算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 业绩预告的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ab9854cb-f5d0-4b66-859e-9b2795c1d1bc.PDF ─────────┬──────────────────────────────────────────────── 2026-01-23 16:22│斯迪克(30080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斯迪克(30080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09ed8f30-6897-4e52-8c10-916f9bcc3d96.PDF ─────────┬──────────────────────────────────────────────── 2026-01-15 18:36│斯迪克(300806):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斯迪克(300806):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88fd3171-1ea2-4a73-bef7-fc70b8bad80f.PDF ─────────┬──────────────────────────────────────────────── 2026-01-15 18:36│斯迪克(3008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斯迪克(3008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2d37db1a-3e0b-4505-a365-4ff9011d9cf4.PDF ─────────┬──────────────────────────────────────────────── 2025-12-29 18:10│斯迪克(30080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金闯先生、施蓉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 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期 解除质押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施蓉 是 6,300,000.00 26.50% 1.39% 2023-02-01 2025-12-25 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施蓉 是 500,000.00 2.10% 0.11% 2024-02-01 2025-12-25 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施蓉 是 500,000.00 2.10% 0.11% 2024-02-02 2025-12-25 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施蓉 是 200,000.00 0.84% 0.04% 2024-02-02 2025-12-25 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施蓉 是 1,000,000.00 4.21% 0.22% 2024-02-05 2025-12-25 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施蓉 是 500,000.00 2.10% 0.11% 2024-02-07 2025-12-25 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9,000,000.00 37.85% 1.99% - - - 2、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股股东或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期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金闯 是 5,000,000.00 3.52% 1.10% 2025-12-25 办理解除质 红塔证券 置换存量 押登记手续 股份有限 债务 之日 公司 施蓉 是 4,700,000.00 19.77% 1.04% 2025-12-25 办理解除质 红塔证券 置换存量 押登记手续 股份有限 债务 之日 公司 合计 - 9,700,000.00 5.85% 2.14%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 押股份 份 押股份 数 数 限售和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量(股) 量(股) 结 结 数量(股 数量(股 ) ) 金闯 142,014,49 31.33% 61,065,42 66,065,42 46.52% 14.57% 0 0.00% 0 0.00% 8 6 6 施蓉 23,775,181 5.24% 11,880,00 7,580,000 31.88% 1.67% 0 0.00% 0 0.00% 0 合计 165,789,67 36.57% 72,945,42 73,645,42 44.42% 16.25% 0 0.00% 0 0.00% 9 6 6 注: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均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数量填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453,300,503 股为计算基数。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44.42%,未达到 5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施蓉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 其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a3a5b7f0-278e-4d17-beef-9d1d0190d582.PDF ─────────┬──────────────────────────────────────────────── 2025-12-24 18:42│斯迪克(300806):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 斯迪克(300806):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a1a5f05c-a126-4d06-9f26-5ab69a3626fa.PDF ─────────┬──────────────────────────────────────────────── 2025-12-24 18:40│斯迪克(300806):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斯迪克(300806):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f103c742-3f0c-4424-8868-9334b871db04.PDF ─────────┬──────────────────────────────────────────────── 2025-12-24 18:40│斯迪克(30080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斯迪克”)资金实力并优化资本结构,补充其经营发展中的 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其在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引进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融金投”)对太仓斯迪克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工融金投对太仓斯迪克以现金方式 增资250,000,000 元,增资资金用于偿还太仓斯迪克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存量金融机构负债。本次交易不涉及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增资价格为 2 元/注册资本,增资款为人民币 250,000,000 元,其中125,000,000 元计入太仓斯迪克注册资本,剩余 125, 000,000 元计入太仓斯迪克资本公积。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太仓斯迪克注册资本将由 300,000,000 元增加到 425,000,000 元,其中公司对太仓斯迪克持股比例约为 70.59%,工融金投对太仓斯迪克持股比例约为 29.41%。公司仍为 太仓斯迪克控股股东,持有对太仓斯迪克的实际控制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504a89a1-bd0c-4cd7-9501-154d209b0119.PDF ─────────┬──────────────────────────────────────────────── 2025-12-22 18:36│斯迪克(3008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斯迪克(3008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2332af31-9014-4c14-951e-2e197b222f3b.PDF ─────────┬──────────────────────────────────────────────── 2025-12-22 18:36│斯迪克(3008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斯迪克(3008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8a1f5e51-e14a-402a-98ad-cd923675af58.PDF ─────────┬──────────────────────────────────────────────── 2025-12-22 18:36│斯迪克(300806):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吴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 江先生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吴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6 年12 月 25 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吴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管理。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5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 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吴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吴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吴江先生的辞任报告; 2、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3a8289ee-9715-41e1-ba5b-846940398067.PDF ─────────┬──────────────────────────────────────────────── 2025-12-05 18:44│斯迪克(300806):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 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 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人选;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 事人选。董事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第七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九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十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发表公开声明。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一条 股东会在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董事会须制备适合累积 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以口头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对累积投票细则及选票填写方式作出解释说明,以确保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 利。 第十二条 股东会出现多轮选举情况时,应根据每轮应选举董事的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 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出现异议和差错时,应立即核对并作出相应更正。第十三条 采取累积投票制时,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逐项进行,累积投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具体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 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四条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与方式: (一)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时,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指示)将其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投向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但最终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若超过,那么该股东的所有投票 视为无效; (二)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所有投票无效; (三)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 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五条 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序,位于该次应选董事人数(含本数)之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的得 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六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已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第十七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 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 ,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 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 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最终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相关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情况,按上述方 式确定当选董事,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当选的董事名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改过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则应对该细则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 若股东会选举过程中出现本制度未列出的情况,则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则按出席股东会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形成的意见办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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