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07 天迈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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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52 │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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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7:20 │天迈科技(300807):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90%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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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6 │天迈科技(300807):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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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4 │天迈科技(3008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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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11 │天迈科技(30080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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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10 │天迈科技(300807):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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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09 │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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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09 │天迈科技(300807):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一年一期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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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09 │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 │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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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5:59 │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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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52│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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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迈科技”)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
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重组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芬能”或“标的公司”)4,976.
7441万股股份,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进展
(一)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迈科技,证券代码:300807)自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2026 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同步披露了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
(三)2026年 6月 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2026年 7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二)》。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均在有序、正常开展,整体推进节奏符合前期安排。除预案已充分披露
的相关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中止、撤销或对交易方案进行实质性变更的重大事项。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尚未完
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
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1f237f07-788c-44ae-8d63-f20570e39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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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7:20│天迈科技(300807):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90%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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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年 7月 27日
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河南智洺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河南智洺”或“受让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36,358.69 元;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对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应付债务余额为人民币39,400,887.85元。受让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20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对价,并向标
的公司提供借款,保证标的公司偿还前述全部应付债务。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股权转让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河南智洺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全部对价款人民币436,358.69元。受让方已按照协议约定履
行完毕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义务。
(二)债务清偿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已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标的公司已全额清偿上述应付债务人民币 39,400,887.85元。至此,标的公
司对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应付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
(三)过渡期间损益确认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过渡期间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因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而
增加的部分除外),由受让方向公司进行等额现金补偿;标的公司的过渡期间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公司无需向受
让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交易双方书面确认,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净资产并无增加,交易双方无需因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净资产的变
动向对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完全履行债务清偿义务,且受让方完全履行对价支付义务之日为交割日。标的公司应在交
割日后 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标的公司已取得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
三、后续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已全部完成,交易双方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各自的交割义务,不存在其他
后续需履行的交割事项。
四、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增加公司现金流人民币 39,837,246.54元(含股权转让对价
436,358.69元及收回标的公司应付债务 39,400,887.85元),将有效改善公司营运资金状况。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对价付款凭证;
2、标的公司债务清偿凭证;
3、标的公司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e8605dc-c2e9-47e9-9a31-e9905af40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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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6│天迈科技(300807):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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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致: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 年 7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 年 7月 1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
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郑州市高
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王欣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7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7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4 名,代表股份 18,416,909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0
.0755%(扣除股东郭建国先生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外,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
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
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370,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4%。
关联股东郭建国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898%。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之表决情况
进行了单独计票。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e720bcff-094c-40a9-96dc-bf87e66e9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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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4│天迈科技(30080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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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27日 15:00
2、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欣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416,90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30.0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766
,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29.01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
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1.06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6,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1.07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0,8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1.062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在任董事 7人,现场出席 3人,通讯出席 4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两人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
测有限公司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8,370,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4%;反
对 4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4%;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
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8898%;反对 4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0493%;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09%。
关联股东郭建国(持有股份 16,079,76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万国良、范骏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d01ff6e1-cb73-42b4-ac77-047989163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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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11│天迈科技(300807):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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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0日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董事王欣女士、陈南先生,独立董
事郑红女士、顾靖先生、方静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7月 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列席
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9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洪宇
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7月 27日下午 15:00,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df41ac9a-c613-4a92-8809-4bdfe5b5d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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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10│天迈科技(300807):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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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4854f1da-84f3-453b-9531-124c59c7c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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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09│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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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2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转让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案详情请参阅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郑州
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利伟
联系电话:0371-67989993
联系邮箱:zqb@tiamaes.com
传真:0371-67989993
6、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406b4eaa-be51-4e7e-84e3-eac49f54f3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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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09│天迈科技(300807):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一年一期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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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一年一期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5b87f06-64ea-4aae-b766-2c51e32b5f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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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09│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
│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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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河南省新迈研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53948313-5950-4dc1-81b0-877996ab2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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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5:59│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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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迈科技”)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
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重组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芬能”或“标的公司”)4,976.
7441万股股份,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进展
(一)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迈科技,证券代码:300807)自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2026 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同步披露了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
(三)2026年 6月 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均在有序、正常开展,整体推进节奏符合前期安排。除预案已充分披露
的相关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中止、撤销或对交易方案进行实质性变更的重大事项。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尚未完
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
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157a3948-790e-4bc0-965d-4ab1de8daa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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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0│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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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总监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宋明晓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明晓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
财务总监职务后,宋明晓女士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明晓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宋明晓女士原定任期至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明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刘洪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
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慧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慧女士,生于 1982年 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及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摩根大
通亚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区投资银行部分析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云英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等。2026年 1月至 2026年 6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慧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方静女士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静女士已按规定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决定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如下:审计委员会:郑红(主任委员)、方静、王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静(主任委员)、王欣、顾靖
其余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宋明晓女士的《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3ed7406-5596-4c42-8ed4-2248d5405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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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0│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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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致: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416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年 6月 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
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 15:00 在郑州市高
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王欣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5 名,代表股份 27,741,810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5
.3034%(扣除股东郭建国先生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外,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
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
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421%。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之表决情况
进行了单独计票。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f24723e-9aac-4f71-9c5c-993d21728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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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0│天迈科技(3008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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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2日 15:00
2、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欣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741,81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45.3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85,
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15.16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
456,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30.14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05,9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1.1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99,9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1.143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在任董事 7人,现场出席 4人,通讯出席 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方静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
东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两人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83,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84%;反对 3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9%;弃权 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421%;反对 336,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271%;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万国良、范骏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1814230-5b96-482b-8385-f86f73250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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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0│天迈科技(300807):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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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2日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现场出席董事 3人,通讯出席董事 4人。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6年6月 18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决定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郑红(主任委员)、方静、王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静(主任委员)、王欣、顾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060437b-6efc-4532-bcbb-55bf762bb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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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2│天迈科技(3008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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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c8d6b26-3679-46aa-8e61-64b8c6529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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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2│天迈科技(3008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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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d858809-9007-4415-9243-44934beb0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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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2│天迈科技(300807):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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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慧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慧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慧女士原定任职期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
29年 1月27日)止。辞职后,杨慧女士拟加入公司任其他职务。
鉴于杨慧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慧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
前,杨慧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方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方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公
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方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静女士简历如下:方静女士,生于 1967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太平洋商务信托公司计划财务
部副经理、上海复旦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等。方静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方静女士已
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及所占比例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杨慧女士的《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6、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74ed8e1-952d-4a7e-8a23-91eac89d0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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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0│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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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迈科技”)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其摘要,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
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重组预案中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
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芬能”或“标的公司”)4,976.
7441万股股份,并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进展
(一)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迈科技,证券代码:300807)自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3)。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2026 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同步披露了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
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
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97b009d-f1ea-4ade-b817-e6154c412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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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08│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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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2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详情请参阅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郑
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利伟
联系电话:0371-67989993
联系邮箱:zqb@tiamaes.com
传真:0371-67989993
6、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5fcd2be-42e6-46ea-b8ce-6237a86b8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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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07│天迈科技(300807):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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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方静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市公
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07)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方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af1be34-862c-47cf-9ff7-54afdfbe4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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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06│天迈科技(300807):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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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
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王欣女士、独立董事杨慧
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列席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现任独立董事杨慧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董事会提名方静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方静女士为公司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5:00,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98dcd38-3bb8-44f2-83ed-bd121abf8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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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30│天迈科技(300807):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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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致: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233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 年 4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
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5:00在郑州市高新区
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
6年 5月 8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1 名,代表股份 27,367,621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4
.69%(已扣除股东郭建国先生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外,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
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
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58,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50%。
议案二:《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292,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81%。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3,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62 %。
议案四:《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3,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064%。
议案五:《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9,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67%。
议案六:《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0,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200%。
议案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2,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378%。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之表决情
况进行了单独计票。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ad043bc-fa72-43ab-a1d1-59d0c3df8f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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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9│天迈科技(3008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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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5:00
2、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欣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367,62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44.69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281,
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15.15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8,
08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29.53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35,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0.54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0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 股的 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29,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235,628股的 0.537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在任董事 7人,现场出席 2人,通讯出席 5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两人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5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3%;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50%;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9%;弃权 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292,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0%;反对 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弃权 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65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081%;反对 29,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35%;弃权 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3,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9%;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5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62%;反对 9,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54%;弃权 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3,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5%;反对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0%;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5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064%;反对 9,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弃权 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8%;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4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5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67%;反对 3,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9%;弃权 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1%;反对 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弃权 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65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200%;反对 11,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17%;弃权 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8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12,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2%;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弃权 4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9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378%;反对 9,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54%;弃权 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元、范骏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be52b4b-91a1-44de-885e-5e7f526a4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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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9│天迈科技(30080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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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
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
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19b6f6a-e347-4729-964d-b3f3828674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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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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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
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
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
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819059f-d5b9-4d71-b75a-afe674ec4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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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公司A股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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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
76.7441 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筹划本次交易,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20日开市起停牌。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股票代码:300807.SZ)、创业板指数(399006.SZ)以及计算机设备指数(801101.SL)的累计涨跌幅情
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首次公告前 21个交易日 首次公告前 1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3月 19日) (2026年 4月 17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50.97 56.02 9.91%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3,309.10 3,678.29 11.16%
计算机设备指数(801101.SL) 3,011.18 3,094.71 2.77%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25%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7.13%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或行业板块因素后未达到 20%
,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34313bd-d8f6-45a4-820e-2ac18c5bc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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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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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72e117d-c04b-4510-9bcc-26ae814b6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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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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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76.74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
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
,并对可能无法获得相关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
形。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
持独立。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强化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33e6f6a-1755-42a2-9bb7-08fcb44282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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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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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
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董事会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具体
如下: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a3fd558-57f2-433f-8e1b-e398a5f8fb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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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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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
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1、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
人员范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0日起停牌
。
2、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
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
3、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5、公司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且已严格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
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8e66362-6046-4490-875f-a9135764e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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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及一般风险提示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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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芬能”)4,9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芬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初步
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迈科技,证券代码:300807)自 2026年 4月 20日(星
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披露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的《郑州天迈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公司本次交易进展及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2026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 月 7 日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公司将在相
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
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
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注、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的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ee946d2-4e81-4e69-b14c-4da1abc385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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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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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慎核查,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转让对价尚未确定。根据标的
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苏州启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邝子平先生担任董事的主体间接控制的主体,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6年 1月,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辰”)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7,756,72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10%)。上述转
让完成后,结合《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相关安排及郭建国出具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及《表决权放弃确认
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郭建国变更为苏州启辰,实际控制人由郭建国、田淑芬夫妇变更为邝子平先生。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
实际控制权变更时间未超过 36个月。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韩非先生,通过控制横琴科循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和横琴瑞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标的公司 53.37%股份;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苏州
启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20.67%的股份,仅为标
的公司的参股股东,且均为财务投资机构,标的公司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保持不变。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转让对价尚未确定。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及计算要求,并结合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
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结合标的资产转让对价及标的公司经审计财务数据分析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进行具体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c29beda-a932-4330-8674-27edc3043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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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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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资产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
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最近十二个月,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子公司,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在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通过本次交易,可助力上
市公司快速切入工业自动化这一高景气赛道,公司将推动与合并后的标的公司在战略发展、业务布局、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
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优化资产和资源配置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长期价值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新增智能制造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将
面临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人才引进等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存在并购整合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经营
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5313dd4-73f0-4dd8-b850-627f57cd8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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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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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
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
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对于接触敏感信息的人员,公
司多次告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公司及时记录了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相关过程,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制作《重大事项
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3、2026年 4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
4、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5、2026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7、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同意。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
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后续将督促公司完整、严
格履行其他相关法定程序,确保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d4e7047-0889-439b-bf35-2505610b0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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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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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
76.7441 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
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
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45cbb77-3034-4abc-9d67-ead40a820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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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7│天迈科技(300807)::董事会关于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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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4,976.7441万股股份(占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
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
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根据《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
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
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标的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下游来自于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和新能源行业的
客户提供成套定制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属于高端制造领域。标的公司致力于帮助制造型企业搭建自动化、柔性化生产线,主要产品
为各类智能装配测试产线、精密检测设备,主要应用于下游客户零部件及终端产品的组装、性能测试环节。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标的公司属于“CG35专用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限制类或者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在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
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上市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2、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为 43.3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
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bdadfa1-d8bd-4ab1-9167-08585a13c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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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6│天迈科技(3008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
│股东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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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976.7441 万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总股本 96.45%),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迈科技,证券代码:300807)自 2026年 4月 20日(星
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披露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4月 17
日)前十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所持股份类别披露如下:
一、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相同持股数量股东并列列示)截至 2026 年 4月 17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
股股份类别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756,720 26.10
2 郭建国 16,079,760 23.63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电子信息传媒产业精选股票 1,148,200 1.69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 陈品旺 800,000 1.18
5 杜景玉 800,000 1.18
6 胡伟清 763,200 1.12
7 刘焕宝 593,000 0.87
8 金海兵 509,400 0.75
9 龙赢富泽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龙赢科技创新 1期私 444,000 0.65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张爱莲 417,700 0.61
二、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17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股份类别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流通股比例(%)
1 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 17,756,720 34.19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电子 1,148,200 2.21
信息传媒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3 陈品旺 800,000 1.54
4 杜景玉 800,000 1.54
5 胡伟清 763,200 1.47
6 刘焕宝 593,000 1.14
7 金海兵 509,400 0.98
8 龙赢富泽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 444,000 0.85
司-龙赢科技创新 1期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9 张爱莲 417,700 0.80
10 鲍花 349,600 0.67
注:苏州工业园区启辰衡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辰”)受让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女
士、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其转让的 17,756,720股股份,并于 2026 年 1月 6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述
股份过户后,苏州启辰持有公司 17,756,720 股股份。前述转让构成上市公司收购,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的要
求,苏州启辰已出具承诺,苏州启辰因前述转让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前述转让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苏州启辰在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3d897ee-8164-4aa3-8232-3e63d8c16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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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6│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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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1c68605-08e5-40bb-9ee3-3a6d3142b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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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6│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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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天迈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5aa82a9-e710-4479-8ff0-f0a2d47fd1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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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46│天迈科技(30080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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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17e2695-1250-4d5e-bfaf-33c7d15a19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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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6│天迈科技(3008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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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8de3f8-69ec-4a57-ae97-e5ce4f9853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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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2│天迈科技(30080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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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3dee93-e38e-45c2-806b-57393269b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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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天迈科技(30080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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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号 10号楼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欣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
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54b0bf-07e4-4db6-8094-3cf0ab9c9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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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2│天迈科技(30080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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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迈科技,证券代码:3008
07)自 2026年4月 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深入
的沟通与协商。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
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推进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
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郑重 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83e26e2-7da2-4d3e-b1e2-6e680eed2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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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6│天迈科技(30080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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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15:00-16:00 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
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交流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王欣女士、董事会秘书吴利伟先生、财务总监宋明晓女士、独立董事郑红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
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利伟
电话:0371-67989993
邮箱:zqb@tiamaes.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0913cde-7fe9-48f5-994b-f8fff9879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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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天迈科技(3008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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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a5c5a39-a527-4002-b0ad-350f99cfb0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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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天迈科技(300807):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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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6-164 号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迈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迈科技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天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郭建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 年度与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存在业绩承诺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建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海南大成瑞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合称转让方),与苏州工业园区启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瀚、受让方)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苏州启瀚作为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拟设立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启明基金)协议收购转让方持有公司的 17,756,720 股
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6.1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启明基金将取得公司 17,756,720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6.10%
,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结合《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相关安排及郭建国出具的《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本公司控股股东
将由郭建国变更为启明基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郭建国、田淑芬夫妇变更为邝子平, 标的股份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完成过户登
记。
二、业绩承诺情况
郭建国在《股份转让协议》及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中做出业绩承诺,采取所有合法合规措施维持上市公司的上市身份,确保截至
本次交易交割时的上市公司现有板块的业务及资产对应合并报表项下的经审计后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在 2025 年度、2026 年度均不
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 2025 年度不低于-3,000.00 万元人民币(即 2025
年度亏损不应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且 2026 年度不产生亏损(冲销上市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变更坏账计提的迁徙率模型、对现有业务的售后服务预提预计负债或变更对存货计提减值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而增加的所有非付现
费用和提取的准备金,导致上市公司净利润发生变动的金额应在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时予以扣除)。
如未能实现前述指标,受让方可要求郭建国按照协议约定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就差额部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60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3.70 万元,上述数据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6年 4 月 10 日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6-161)。根据双方《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需扣除 2024 年度及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金额-515.81 万元,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约定方式计算,本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807.89 万元,高于郭建国在协议中
承诺的-3,000.00 万元。承诺方郭建国作出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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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天迈科技(300807):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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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6-163 号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迈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天迈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天迈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天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天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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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天迈科技(30080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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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运营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
1、授信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3、授信银行:拟向资信良好、服务优质
的商业银行申请,最终授信银行将根据实际审批条件及利率水平择优确定。
4、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授信用途: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
6、担保方式:本次授信不涉及资产抵押或担保,拟采用信用授信方式。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推进授信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与银行的接洽、授信协议签
署、具体融资操作等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增强资金保障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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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天迈科技(3008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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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3008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56e22470-52bf-482b-8fa3-7a3e2840bea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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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天迈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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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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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天迈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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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3/1225094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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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天迈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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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4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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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天迈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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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8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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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天迈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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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5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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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天迈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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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6/1223101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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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天迈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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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42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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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天迈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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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6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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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天迈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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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731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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