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1 铂科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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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2 │铂科新材(3008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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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0 │铂科新材(3008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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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5:40 │铂科新材(3008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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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5:44 │铂科新材(3008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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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6 │铂科新材(300811):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铂科新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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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20 │铂科新材(300811):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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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19 │铂科新材(300811):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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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19 │铂科新材(30081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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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19 │铂科新材(300811):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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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19 │铂科新材(30081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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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2│铂科新材(3008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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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453803f1-6fa5-4f3e-913b-18451ab8b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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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0│铂科新材(3008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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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14:5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座 13F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杜江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147,907,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4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134,625,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 人,代表股份 13,282,1
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3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13,282,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36%。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9人,代表股份 13,282
,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3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7,902,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 4,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277,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4%;反对 4,36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以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0,707,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21%;反对 7,199,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82,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941%;反对 7,199,52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0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0,707,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21%;反对 7,199,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82,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941%;反对 7,199,52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0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40,725,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39%;反对 7,179,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40%;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00,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255%;反对 7,179,47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512%;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40,704,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00%;反对 7,202,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5%;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79,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709%;反对 7,202,30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231%;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140,701,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81%;反对 7,20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8%;弃权 3,0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76,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94%;反对 7,202,88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275%;弃权 3,06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140,704,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96%;反对 7,20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8%;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79,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665%;反对 7,202,88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275%;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40,707,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18%;反对 7,199,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6%;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08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911%;反对 7,199,62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029%;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敖华芳、曹倩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7aca756-a28b-495b-8ef8-3ab18032f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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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 15:40│铂科新材(3008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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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座 13F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以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 √作为投票对象
表决 的子议案数:(7)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4 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
2.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2.06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2.07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
上述提案中,提案 1.00、2.01、2.02、2.0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5年 8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9:00- 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平
联系电话:0755-26654881
传 真:0755-29574277
电子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 座 13F 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808deb75-b192-42c6-b16b-9f7006c61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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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5:44│铂科新材(3008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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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湃圃基金”)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无锡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公司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8,0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32%。本次投资是公司借助各方资源及专业投资机构力量,更有
效率、更安全地进行产业投资的新尝试。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将集中于半导体、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材料、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产业,
通过对上述领域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和优质企业的重点培育,实现与铂科新材现有业务的产业协同和资源互补。
湃圃基金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阮佳林先生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同时,湃圃基金
拟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出资 100 万元),故本次投资事项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与
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进行类别相同的交易。关联董事阮佳林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1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
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对外投资进展
近日,该投资基金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注册信息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嘉兴湃圃春之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出资额:贰亿伍仟万元整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邓文清)
6、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号楼 213 室-65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法人 北京湃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 0.4
法人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000 32
法人 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2
法人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0 4
自然人 余龙 8000 32
自然人 阎甫进 1200 4.8
自然人 王春雷 1000 4
自然人 辛金波 1000 4
自然人 盛广生 500 2
自然人 毛振峰 500 2
自然人 张艳云 200 0.8
自然人 林媛 100 0.4
自然人 刘敬东 100 0.4
自然人 吴波 300 1.2
三、备案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e88c3e35-da7f-4c9f-94ba-bc630a4bc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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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16│铂科新材(300811):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铂科新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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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铂科新材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3dfba49-09af-404d-ace2-833eb6067a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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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20│铂科新材(30081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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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2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
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 座 13F 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红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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