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1 铂科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23 00:00│铂科新材(30081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铂科新材(30081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cfeb3811-7a16-4a8d-b36d-b2883af44abe.PDF
─────────┬────────────────────────────────────────────────
2024-10-23 00:00│铂科新材(30081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铂科新材(30081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d07b1e00-2fd7-41a4-932a-853abd8b4d45.PDF
─────────┬────────────────────────────────────────────────
2024-10-23 00:00│铂科新材(30081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22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
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座 13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1人)。
会议由董事杜江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5d170d94-a688-4ebe-bf17-c02335380b46.PDF
─────────┬────────────────────────────────────────────────
2024-09-27 18:10│铂科新材(30081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铂科新材(30081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157691e0-b97b-4498-815e-8ebb24efb53b.PDF
─────────┬────────────────────────────────────────────────
2024-09-27 18:10│铂科新材(300811):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9月)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
作组。
第七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
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
即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
1.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2. 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3. 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
组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
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关联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4dd03a29-522f-48b5-92d8-9406c19b76a2.PDF
─────────┬────────────────────────────────────────────────
2024-09-13 19:00│铂科新材(30081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3日(星期五)14:5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 座 13F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杜江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0,905,1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0,919,150 股的 60.83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137,542,5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6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 33,362,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6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 人,代表股份 33,362,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87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33,362,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6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70,636,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0%;反对 132,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弃权 135,9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094,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6%;反对 132,37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8%;弃权135,9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6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70,63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207,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3%;弃权 58,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096,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19%;反对 207,32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4%;弃权 58,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6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0,62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反对 207,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3%;弃权 73,8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081,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73%;反对 207,24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2%;弃权 73,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26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梦源、曹倩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042f94ab-ad6f-4f29-8e7d-8e76e336f1fa.PDF
─────────┬────────────────────────────────────────────────
2024-09-13 19:00│铂科新材(30081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铂科新材(30081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9d9031d3-ee28-4725-b606-8ba7968201c0.PDF
─────────┬────────────────────────────────────────────────
2024-09-09 15:42│铂科新材(30081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铂科新材(30081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c9a28915-4962-4893-87a5-bd7b3639b8ec.PDF
─────────┬────────────────────────────────────────────────
2024-08-27 00:00│铂科新材(30081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13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年 9月 13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3日 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
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座 13F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3.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议案 1.00及 2.00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13F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平
联系电话:0755-26654881
传 真:0755-29574277
电子邮箱:poco@pocomagnetic.com
联系地址: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c90cecd9-fe6e-482a-9668-2d321c5f0279.PDF
─────────┬────────────────────────────────────────────────
2024-08-27 00:00│铂科新材(300811):铂科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铂科新材(300811):铂科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cc5160f7-0f4b-420e-a824-88533a3411ff.PDF
─────────┬────────────────────────────────────────────────
2024-08-27 00:00│铂科新材(300811):铂科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铂科新材(300811):铂科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319f639f-c25a-4e3e-a0e1-4548b1d0a1c8.PDF
─────────┬────────────────────────────────────────────────
2024-08-27 00:00│铂科新材(300811):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铂科新材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铂科新材(300811):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铂科新材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4cf599a7-a614-445a-9ce0-f24706965d05.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