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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12(易天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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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12 易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1 16:54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 ├─────────┼──────────────────────────────────────────────┤ │2025-07-16 17:32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 ├─────────┼──────────────────────────────────────────────┤ │2025-07-09 19:06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 ├─────────┼──────────────────────────────────────────────┤ │2025-07-09 19:06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6-20 20:12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20 20:12 │易天股份(3008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6 17:24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6-13 20:26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5-28 17:06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5-21 20:22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终止厂房定制服务协议的公告 │ └─────────┴──────────────────────────────────────────────┘ ─────────┬──────────────────────────────────────────────── 2025-07-21 16:54│易天股份(300812):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本次合同诉讼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约 5,590.90万元及利息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在一审阶段,均未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对公司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半导体”或“子公司”)与河北光兴 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光兴”)之间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诉讼情况(以下简称“本次合同诉讼”)进行了披露。 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 0102 民初2656 号《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02 民初 26 27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合同诉讼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单笔涉案金 额 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合同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年 5月 3 日至 2022年 10月 13日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易天半导体与河北光兴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累计金额人民币 2 0,500 万元(含税)。上述合同订单签署后,公司按约积极履行合同,努力推进相关合作事项。鉴于河北光兴未能按《设备采购合同 》相关条款如期履约,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易天半导体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 年 1 月,公司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分别为:(2025)京 0102 民初 265 6 号、(2025)京 0102 民初2655号、(2025)京 0102民初 2627号,本次合同诉讼涉案金额约人民币 5,590.90万元。具体诉讼请 求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易天半导体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 0102 民初 2655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 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本次合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及易天半导体于 2025年 7月 18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京 0102 民初 2656号《民事判决书》 、(2025)京 0102 民初 2627号《民事判决书》。 1、(2025)京 0102 民初 2656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签订的编号为 ZBCG-LSZB-SZY T-20220036 的《设备采购合同》于 2025年 5月 27日解除; (2)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063 万元,并赔偿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 594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1 月 9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 1,101.75 万元为基数,自 2024年 1 月 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 367.25万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月 22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上阶段,均以同期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 50%计算); (3)驳回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50,944 元,由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5,994 元(已交纳),由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144 ,950 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保全费 5,000 元,由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4,040 元(已交纳),由河北光兴 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960 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已交纳)。 2、(2025)京 0102 民初 2627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822.4 万 元; (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 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的标准,自 2025年 2月 1日起计算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 (3)驳回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31,153 元,由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 7日内交纳)。 3、上述两份《民事判决书》的其他说明 如果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同诉讼进展情况更新如下: 序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机 涉案金额 诉讼(仲 号 构 (万元) 裁)进展情 况 1 (2025) 深圳市易天半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 分期付款 北京市西 2,182.87 一审已于 2025 京 0102 导体设备有限 限公司、北京中创蔚来 买卖合同 城区人民 年 6 月 12 日开 民初 2656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 纠纷 法院 庭,一审已判 号 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东 决,尚未执行。 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 司 2 (2025) 深圳市易天半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 分期付款 北京市西 1,585.48 一审已于 2025 京 0102 导体设备有限 限公司、北京中创蔚来 买卖合同 城区人民 年 6 月 30 日开 民初 2655 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 纠纷 法院 庭,一审已判 号 团有限公司、青岛融合 决,尚未执行。 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3 (2025) 深圳市易天自 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 分期付款 北京市西 1,822.55 一审已于 2025 京 0102 动化设备股份 限公司、北京中创蔚来 买卖合同 城区人民 年 7 月 2 日开 民初 2627 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 纠纷 法院 庭,一审已判 号 团有限公司 决,尚未执行。 合计 5,590.90 - 三、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已披露的单笔涉案金额 1,000 万元(含)及以上的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序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受理机 涉案金额 诉讼(仲 号 构 (万元) 裁)进展情 况 1 (2024) 深圳市易天半 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 买卖合同 深圳市宝 2,660.60 提起一审立案, 粤 0306 导体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 纠纷 安区人民 法院尚未开庭。 民诉前调 公司 法院 64739 号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披露的诉讼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合同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合同诉讼案件尚在一审阶段,均未执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本次重要合同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2025)京 0102 民初 2656 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京 0102民初 2627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 法院民事判决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67b492b6-8496-4076-903a-c65d6941daa9.PDF ─────────┬──────────────────────────────────────────────── 2025-07-16 17:32│易天股份(300812):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 ─────────┴──────────────────────────────────────────────── 易天股份(300812):关于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ddbfdbed-83a2-4cf1-93ba-2a9071d65f42.PDF ─────────┬──────────────────────────────────────────────── 2025-07-09 19:06│易天股份(300812):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万晓峰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9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7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万晓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8 日,董 事兼副总经理万晓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9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71%。万晓峰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元/股) (股) (%) 万晓峰 集中竞价 2025年 7月 7日 22.73 94,000 0.0671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7 月 8日 (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 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万晓峰 合计持有股份 376,840 0.2690 282,840 0.20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210 0.0672 210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2,630 0.2018 282,630 0.2018 说明:1、本公告中涉及比例的计算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数 140,077,029 股为基数计算; 2、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万晓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万晓峰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万晓峰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万晓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cc343104-0523-49b7-b28a-45b9affc898e.PDF ─────────┬──────────────────────────────────────────────── 2025-07-09 19:06│易天股份(300812):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 1 元收购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半导体”)少数股东黄招凤持有的易天半导体 40%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 400 万元,并承担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认缴而尚未实缴部分 360 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对易天半导体 的持股比例将由 60%增加至 100%,易天半导体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和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易天半导体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易 天半导体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YD9H8D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 446号星展广场 1栋A座 401 5、法定代表人:张清涛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26日 8、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9、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环境应急检测 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办公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办 公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85bf2731-90bd-4a67-81c6-b78694caaa70.PDF ─────────┬──────────────────────────────────────────────── 2025-06-20 20:12│易天股份(300812):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 446 号星展广场1栋 A座 401易天股份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军鹏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18 人,代表股份 67 ,60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25%。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65,929,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667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1人,代表股份 1,67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人,代表股份 1,67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人,代表股份 1,675,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 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7,578,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8%;反对 5,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弃权 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68%;反对 5,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5%;弃权 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朱艳婷、肖宇轩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e6cafd0-91d9-47fe-9840-4d3cb6508cf5.PDF ─────────┬──────────────────────────────────────────────── 2025-06-20 20:12│易天股份(3008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 朱艳婷律师、肖宇轩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 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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