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4 中富电路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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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9:24 │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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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 │中富电路(3008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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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 │中富电路(300814):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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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10 │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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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06 │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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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0 │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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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36 │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
│ │简式权益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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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36 │中富电路(3008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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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00 │中富电路(3008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电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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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00 │中富电路(3008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电路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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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9:24│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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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情况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
告。上述人员原定任期至2028年11月14日,因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调整,分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辞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将继续为
公司发展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通过厦门市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胡应伟 112,500 0.0588%
冯毅 135,000 0.0705%
合计 247,500 0.1293%
备注:表中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股本191,430,132 股计算。
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
本次两名副总经理辞任属于公司正常职务及组织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
结构保持合法有效且稳定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胡应伟先生、冯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一)胡应伟先生书面辞任报告
(二)冯毅先生书面辞任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2dbb74f-5ff4-4608-9425-b08e5e966c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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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中富电路(3008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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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79c9a7e-6d3b-49ac-9baa-b7b1a7e95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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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中富电路(300814):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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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存续分立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子”)、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慧金”)、泓锋实业(存续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兴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
泓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众投资”、新设公司)为其一致行动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
2、本次权益变动后,泓众投资将承继泓锋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全部承诺事项,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关于大股东减持额
度、预披露义务、减持限制等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控股股东泓锋实业实施存续分立而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
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泓锋实业因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分立为泓锋实业(存续公司)和泓众投资(新设公司),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及新
设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与分立前的泓锋实业股东及持股比例保持一致,分立前后泓锋实业(存续公司)和泓众投资(新设公司)实际
控制人相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泓锋实业的通知,泓锋实业与泓众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泓锋实业拟将所持有的公司9.14%股
份(即17,493,800股)中的45.73%(即8,000,000股)分立进入新设公司,剩余54.27%股份(即9,493,800股)保留在存续公司泓锋实
业。本次权益变动后,泓锋实业仍是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泓众投资为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泓锋实业和泓众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7,493,800 9.14% 9,493,800 4.96%
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 0 0 8,000,000 4.18%
合计 17,493,800 9.14% 17,493,800 9.14%
本次权益变动前,泓锋实业股东、股权结构及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注:本图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泓锋实业、泓众投资股东、股权结构及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
注:本图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泓锋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49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6%,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二、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名称: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CMA14
3、法定代表人:王先锋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3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8月23日
7、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荔湾社区前海路0101号丽湾商务公寓B-507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科技、电子产品及相关材料与设备的研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产业园提供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权情况:深圳市泓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王先锋持股10%。
(二)受让方情况
1、名称: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K000Q92A
3、法定代表人:王先锋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2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5年11月02日
7、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骏发三路33号1208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情况:深圳市泓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王先锋持股1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东莞市泓众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
1、标的股份概况
1.1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中富电路总股本为191,430,132股,其中,甲方持有17,493,800股,占中富电路已发行总股本的9.14%。
1.2 股份权利限制
甲方承诺,甲方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代持、委托持股、信托计划或类似安排,亦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担保权益或任何种类的权
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附条件的销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协议、赋予任何担保利益的任何协议以及将第三人指定为损失受偿人的文
件),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期权或者任何性质的转换权或优先权)。
2、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
2.1 本次交易
双方确认,根据甲方的《分立决议》,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中富电路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中富电路已发行总股本的4.1
8%。
2.1.1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目标股份及时转让并登记过户与乙方,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2.1.2 定价原则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66.75元/股。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中富电路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
如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全部过户完成前,目标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转让股
份数量及每股价格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即目标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受让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相应调
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不变。
3、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和在本协议项下签署具体的执行性附属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前述协
议中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内容或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协议中变更约定的内容为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泓众投资将承继泓锋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全部承诺事项,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关于大股东减持额
度、预披露义务、减持限制等规定。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
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泓锋实业与泓众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7ea7e47-b02b-416b-84bf-391d2f119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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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10│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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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9f1e40b2-ebcc-4f2f-8c77-4d5c0bde2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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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06│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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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4ecd775e-00e9-4e52-ba79-949ff279fb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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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0│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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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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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36│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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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bc0a4ae6-ee25-4ba7-8cb7-0a66df7f5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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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36│中富电路(3008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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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907fb62e-03d5-4e9f-ae0d-5add0cbac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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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00│中富电路(3008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电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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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电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0f581e24-bd0e-4fbe-930f-dcae6c560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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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00│中富电路(3008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电路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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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富电路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17aa8ead-a27c-4557-83b6-1b0a48c057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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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9:32│中富电路(30081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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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富电子”)、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山科技”)、深圳市泓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泓锋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锋实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 54,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47%)的股东中富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9,539,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5.43%)的股东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和持有公司 18,493,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66%)的股东深圳市泓锋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4,300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份的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富电子 54,500,000 28.47%
睿山科技 29,539,200 15.43%
泓锋实业 18,493,800 9.66%
合计 102,533,000 53.56%
注:1、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4,3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28,602 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42,902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份的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上市后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7、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持股5%以上股东中
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减持发行
人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如发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
情形的,本企业不得减持股份。
(4)自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 90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 90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5)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
整。
截至目前,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不存在违
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2、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系自身资金需要,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4、中富电子、睿山科技、泓锋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5、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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