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6 艾可蓝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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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38 │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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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38 │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ZHU Q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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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4 │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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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48 │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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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12 │艾可蓝(3008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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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5:44 │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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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5:42 │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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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39 │艾可蓝(300816):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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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39 │艾可蓝(3008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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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44 │艾可蓝(3008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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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38│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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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6786776-7c3c-4285-9ab3-52435a06eb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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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38│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ZHU 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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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可蓝
股票代码:3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ZHU QING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18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 4月 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公司”或“艾可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艾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蓝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ZHU QING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动报告书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触
及5%整数倍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ZHU QING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身份证号 P67****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 18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拥有中国居留权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20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78,740,300
股的 3%)。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4 月 14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则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
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
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
(万股) 占总股本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比例 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大宗交易 2021年6月29日至 372.38 4.65% 4.73%
和集中竞 2026年4月14日
价交易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1,259,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为 78,740,30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 占目前公司 股数(股) 占公 占目前公司剔除
总 剔 司 回购证券账户股
股本比 除回购证券 总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
例 账 本 比例
户股份数量 比例
后
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合计持有股份 11,629,52 14.54%* 14.77% 7,905,72 9.88% 10.04%
4 4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7,905,72 9.88% 10.04%
件 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1,629,52 14.54% 14.77% 0 0% 0%
股份 4
注:若本表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具体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61页“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一)本次
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ZHU QING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24dee5e-16c9-4bfc-9775-a48ea6a60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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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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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 ZHU QING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705,7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6%)的大股东 ZHU QING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62,20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78,740,300股的3
.00%)。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ZHU QING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1 ZHU QING 8,705,724 10.88% 11.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数量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原因 (股) 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1 ZHU QING 集中竞价交易 个人资金 不超过 不超过3.00%
和大宗交易 需求 2,362,209
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一,即不超过787,40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即不超过1,574,806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ZHU QING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根据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ZHU QING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
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
股份的可能。
如果本人对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上述期
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采用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
若本人的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
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QING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股东ZHU QING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ZHU QING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ZHU QING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
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ZHU QING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ZHU QING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8dade51-0860-4348-94ff-940681f60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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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48│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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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500 ~ 10,000 4,987.78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0.37% ~ 10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800 ~ 8,200 3,722.17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5.82% ~ 120.3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
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在国内后处理市场中,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并在原有客户群体中开发承接新项目,销售额及利润增长明显;
2、公司船舶板块业务进一步扩大,销售额和利润较上年增长明显;
3、公司 2025年度 1-12月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 2,000-2,600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及理财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业绩的详细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
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74bb063e-0d41-403f-bac4-abef4b4ec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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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12│艾可蓝(3008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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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68328097-1fd9-4292-bf1c-90494e98f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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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5:44│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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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的通知,刘屹先生将其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刘屹 是 7,900,000 27.48% 9.88% 2025年 1 2025年 12 上海海通
月 20日 月 17日 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
合计 7,900,000 27.48% 9.88% - - -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前累 质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 比例 比例 已 质 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量(股) 量(股) 份 限售 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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