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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16(艾可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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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16 艾可蓝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0 18:41 │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公告 │ ├─────────┼──────────────────────────────────────────────┤ │2024-12-19 15:50 │艾可蓝(300816):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 ├─────────┼──────────────────────────────────────────────┤ │2024-12-19 15:50 │艾可蓝(30081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9 15:49 │艾可蓝(300816):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4-12-19 15:46 │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2 16:56 │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4-12-12 16:56 │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屹) │ ├─────────┼──────────────────────────────────────────────┤ │2024-12-12 16:56 │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传私募) │ ├─────────┼──────────────────────────────────────────────┤ │2024-12-04 20:16 │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完成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4-12-03 16:31 │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4-12-20 18:41│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与广东南传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传私募”或“受让方”)签署了《刘屹与广东南传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刘屹先生拟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公司总股本的 5.08%)转让给南传私募(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本次转让前,刘屹先生持有公司 31,108,572 股,占公司总 股本 38.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9.51%),本次转让后,刘屹先生持有公司 27,108,572 股,占公 司总股本 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4.43%)。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转让股份进展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刘屹先生与南传私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将 《股份转让协议》中第 4 条第4.3 款删除,具体情况如下: 涉及条款 变更前 变更后 4.股份转让 4.1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20 个交易日 4.1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20 个交易日 价 款 支 付 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方式 伍仟万元(¥50,000,000.00 元)。 伍仟万元(¥50,000,000.00 元)。 4.2 付款截止日到期前,乙方向甲方指 4.2 付款截止日到期前,乙方向甲方指 定账户分批合计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定账户分批合计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 捌仟贰佰肆拾肆万元整(¥82,440,000.00 捌仟贰佰肆拾肆万元整(¥82,440,000.00 元)。 元)。 4.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在付款截止 方在付款截止日到期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 10 0.03% 支付违约金。 补充协议是对《股份转让协议》的调整,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除上述条款存在变更外,《股份转让协议》其余条款 的内容不存在变动(其他仅涉及序号调整)。双方将继续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为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 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受让方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受让方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关于股东转让限制、信息披露、转让额度等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 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82109fb5-ffd5-421b-8c1e-5b06ab45dee5.PDF ─────────┬──────────────────────────────────────────────── 2024-12-19 15:50│艾可蓝(300816):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 艾可蓝(300816):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5109391a-f934-4b85-a522-2c8fe8ce0cfa.PDF ─────────┬──────────────────────────────────────────────── 2024-12-19 15:50│艾可蓝(30081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1:00在公司第 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 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 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 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d7cc184e-fb31-4ed8-91da-39a972eb5bef.PDF ─────────┬──────────────────────────────────────────────── 2024-12-19 15:49│艾可蓝(300816):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38.89%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刘屹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 时提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8.89%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 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 、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 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 1、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4年12月25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安 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47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 联系人:潘艳宏 电话:0566-5255528 传真:0566-5255693 电子邮箱:akl@act-blue.com 邮编:247100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c196202d-c62a-4db0-9dfd-5a66fe5d6bee.PDF ─────────┬──────────────────────────────────────────────── 2024-12-19 15:46│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10:00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2 月 19 日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拟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导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而被动形成,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借款的延续,旨在保证被资助对象正常开展经营,有其合理性和 必要性。公司将要求贵港福光及广西锦浩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归还欠款本金及利息,标的公司股权的受让方保证 督促贵港福光和广西锦浩在上述期限内还款,且标的公司另一股东广东英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5%)对上述借款及利息在 15%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被资助对象在本次股权转让过渡期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 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8b26de3f-a63f-478b-956a-53b275a0b924.PDF ─────────┬──────────────────────────────────────────────── 2024-12-12 16:56│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艾可蓝(3008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378eeb53-5f07-47f5-b452-dfca68ea970a.PDF ─────────┬──────────────────────────────────────────────── 2024-12-12 16:56│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屹) ─────────┴──────────────────────────────────────────────── 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ea604151-5369-4f5c-b135-26b16ff88e2f.PDF ─────────┬──────────────────────────────────────────────── 2024-12-12 16:56│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传私募) ─────────┴──────────────────────────────────────────────── 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传私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6824f2a-9f66-4f06-9966-698781207073.PDF ─────────┬──────────────────────────────────────────────── 2024-12-04 20:16│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完成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00683637907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刘屹 注册资本:捌仟万人民币元整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 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 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 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 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 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 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船舶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639037f1-ba07-4de6-8f46-3ff7b54e19bc.PDF ─────────┬──────────────────────────────────────────────── 2024-12-03 16:31│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9:00 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以 78,740,30 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64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39,379.2 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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