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6 艾可蓝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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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2 │艾可蓝(300816):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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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38 │艾可蓝(3008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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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38 │艾可蓝(3008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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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5:48 │艾可蓝(300816):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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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艾可蓝(300816):关于签订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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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艾可蓝(30081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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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艾可蓝(300816):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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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 │艾可蓝(30081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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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7 │艾可蓝(30081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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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7 │艾可蓝(30081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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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2│艾可蓝(300816):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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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2af08441-39ea-4a8f-8a51-d62a7b515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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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38│艾可蓝(3008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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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汪泳艳律师、张晗律师就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 年 8 月 26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9月 10日下午 15:00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屹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
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 9:15-15:00,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数 28,746,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9330%,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181%。经核查,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9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2,3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8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0%。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92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9
,048,7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310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991%。
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 629,85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以及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9aac6017-5eaf-4139-8542-7b76e3324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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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38│艾可蓝(30081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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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屹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29,048,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9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746,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30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0%。
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629,85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30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30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0%。
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629,85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审议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 结果
意见 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1.00 《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同意 29,008,351 99.8609% 通过
反对 39,200 0.1349%
弃权 1,200 0.00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同意 29,008,551 99.8616% 通过
公司章程>的议案》 反对 39,000 0.1343%
弃权 1,200 0.00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注: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 629,850股,上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审议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 结果
意见 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1.00 《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同意 261,979 86.6393% 通过
反对 39,200 12.9639%
弃权 1,200 0.3969%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审议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 结果
意见 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 同意 262,179 86.7054% 通过
公司章程>的议案》 反对 39,000 12.8977%
弃权 1,200 0.39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汪泳艳律师、张晗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b1b2783a-f25d-497b-82c2-ba964f6ac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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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5:48│艾可蓝(300816):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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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1eda38f7-18e9-470b-9d1e-c9087ece50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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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艾可蓝(300816):关于签订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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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由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 A公司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且存在较长履行期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
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约定的算力服务费总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
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近日与 A公司(仅代称,无实际指代对象,以下简称“算力客
户”或“交易对方”)签署了《算力资源服务合同》(以下统称“本合同”),公司向算力客户提供算力服务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合同服务期为 60个月,合同总金额为 1,108,992,000元(含税)。
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分析判断,同时聘请律师核查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次合同无需经
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本次交易按照规则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发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手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1、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4、类似交易情况:除本次交易外,最近三年内,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未发生其他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A公司
乙方: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合同条款和条件,以其合法拥有及运营的算力服务、相关技术及设备设施等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算力服务,并配合甲
方完成能够实现算力适配需要的配套设备安装、网络接入等。
2、履行期限
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批次(或乙方未能如期交付全部设备经甲方书面确认不解约的情况)的算力服务设备算力适配完成日起、
各批次单独计算 60个月(针对每一批次的期限,各自称为“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到期前两个月双方应协商确认是否续签,同等
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到期时如未能续签合同的,则到期自然终止。
3、费用支付
算力适配完成之日视为服务正式开始,开始计费,采用“部分全额预付,部分按月支付”模式,预付款按本合同约定抵扣完毕后
,双方转为按“先服务后付费”的原则进行结算,即:双方按相应对账周期的账单且乙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
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收款账户支付相应服务费。
4、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4.1.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解除或提前终止,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一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的除外。
4.2.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期服务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含本合同自动解除和乙方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约定选择解除本合同)
的,甲方应向乙方付清拖欠的服务费、违约金(如适用)等费用。甲方还应赔偿该等违约行为使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4.3.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含本合同自动解除和甲方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约定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清拖欠
的违约金等费用。乙方还应赔偿该等违约行为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4.4.双方承诺,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将按照本合同第 1.4 条约定的服务期限(“承诺期”)开展算力服务合作;在此前提下
,除因双方协商一致或因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因法律规定甲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导致实际算力服务期限短于承诺期的情况(该
等情形下,不适用本条约定的违约金)外,如任意一方未经相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导致实际算力服务期短于承诺期的,该方应向另一
方支付服务期限对应服务费总金额与甲方实际已产生的服务费用之差额作为违约金。
5、生效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4)份,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贰(2)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
6.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的三十(30)
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
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合理律师费、诉讼仲裁费、诉讼保全费用、诉讼保全担保费用(诉责险保函费等)、调查取证费、鉴定费等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签订有利于公司与头部 AI客户在智算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快智慧板块布局,并积累大集群运维与头部客户服务
经验;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备积极作用。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年度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
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
对手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且存在较长履行期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
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的风险。
本合同约定的算力服务费总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签署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算力客户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算力业务经营范围及开展经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
合同履约能力。公司签署该合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交易对方为依据法律法规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
签署《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主体资格;《算力资源服务合同》交易双方已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签署真实、有效;《算力资源服务合
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算力资源服务合同》;
3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a352966-6dcf-47ef-9e95-7722fd884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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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艾可蓝(30081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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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作出如下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 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
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
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 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
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 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
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 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
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 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
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 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
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 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
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 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
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 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 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
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 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
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 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 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石 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大
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可业 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制的项目)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许可业
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
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 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 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
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 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 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械配件
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 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
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 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
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 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
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 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
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
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 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
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 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
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 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
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 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 出口代理;电池销售;电池制造;新能源
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 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
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 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许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道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de1a289-c99f-4192-9d8d-c96d80841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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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艾可蓝(300816):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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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6年1-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57536a3-dae1-40ed-8415-7b47bead0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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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2│艾可蓝(30081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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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68e8004-7cab-4b5c-b8ec-31c2a7b73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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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7│艾可蓝(30081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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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d07db6c-e03c-4416-9adc-730c3e21a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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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7│艾可蓝(30081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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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e2f96c2-74ad-44e4-a7ce-a7befea59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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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6│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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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d2efe8d-65a1-4913-8ca4-badd32f14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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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5│艾可蓝(300816):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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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购买资产的额度系预估金额,与实际交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合同履约风险:本采购合同交易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
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
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2、资金支出风险: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采购存在因
采购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3、其他风险:本次采购标的为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可能在未来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
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促进新兴业务拓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拟向供
应商采购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税)。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
案》。
公司购买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云算力服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本次交易按照规则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发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手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等硬件设备
(二)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三)用途:提供算力资源服务
(四)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标的所在地:上海
(六)标的价格: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税),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七)标的预计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八)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税),实际金额以合同签署为准。
(二)支付方式: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三)支付期限: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五)生效时间及协议有效期: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终止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以各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七)交易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协议各方协商确认。
(八)交易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九)标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十)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公司购买服务器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算
力资源服务。
六、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促进新兴业务拓展,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要素支撑,对公
司开拓算力市场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预计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本次购买资产成交金额参照市场价
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同时,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受行业政策、市场价格波动、供应链及资金筹备的有效性、不可抗力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最终购买金额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254a44a-58fb-4ea0-8e5e-0058a08fd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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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5│艾可蓝(300816):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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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cc006a8-2607-4719-b82c-d82b909c3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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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4│艾可蓝(300816):艾可蓝章程(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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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艾可蓝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551df8c-8ff2-4987-92c4-63ecc3bd68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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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4│艾可蓝(3008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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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c060f3c-a7f8-4e26-99dc-b7723fa51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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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3│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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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78,
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
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股变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559,068.80元/80,000,000股*10=0.
94488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44883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944883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59,068.80元(
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
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股变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29,850.00股后的 79,370,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 0.95238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5714
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
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047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523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
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股变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559,068.80元/80,000,000股*10=0.
94488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44883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94488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
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余安然
咨询电话:0566-5255528
传真电话:0566-525569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20c6eae-07bd-4a32-9532-09e49c711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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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3│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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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78d032d-3d1c-45dc-be52-a118848b4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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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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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4b0d136d-3891-48d2-8c3b-8cb6528f7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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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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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6年 5月 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
,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名激励对
象办理 62.9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刘屹先生、赵锐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
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刘屹先生、赵锐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5、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786681a-46d3-4fab-ab44-0dbe81a64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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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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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归属名单、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进行归属的 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即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
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达成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理 62.9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87aafbe3-d6a6-4a50-9ce3-78fa62661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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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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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内部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公布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
6、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
布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专项报告》。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
8、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和归属名单、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
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8,74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78,74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
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完成。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元/股)=14.093;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
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5、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aec7bf11-7001-410d-9d6b-c9968e514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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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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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98969ff2-8919-4595-8275-155a2d756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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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4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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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89c1740-4520-44b1-9a17-bc142c21c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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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7│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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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645e028-3f83-4614-acee-f7b4008ac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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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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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汪泳艳、张晗律师就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 4月 25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屹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
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数 36,620,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5079%。经核查,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5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269,900股。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5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6
,890,39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6.8507%。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以及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545dadb-12f9-4832-861c-d3e818c7e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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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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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fd7cd4c-5369-4705-9a0b-6a9758844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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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艾可蓝(300816):2026-0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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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6-0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5940357-0a4a-4cfc-8d16-4d6fad2d7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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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0│艾可蓝(300816):2026-020 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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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F240t9aG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
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刘屹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姜任健先生,独立董事 王锴先生,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余安然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F240t9aGA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dd36d01-3148-4c21-afbf-65f1ec4f1a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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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02│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ZHU 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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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可蓝
股票代码:3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ZHU QING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18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 5月 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公司”或“艾可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艾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蓝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ZHU QING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动报告书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触
及5%整数倍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ZHU QING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身份证号 P67****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 18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拥有中国居留权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20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78,740,300
股的 3%)。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4 月 14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则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
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
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
(万股) 占总股本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比例 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大宗交易 2021年6月29日至 375.54 4.69% 4.77%
和集中竞 2026年5月6日
价交易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1,259,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为 78,740,30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 占目前公司 股数(股) 占公 占目前公司剔除
总 剔 司 回购证券账户股
股本比 除回购证券 总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
例 账 本 比例
户股份数量 比例
后
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合计持有股份 11,629,52 14.54%* 14.77% 7,874,12 9.84% 10.00%
4 4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7,874,12 9.84% 10.00%
件 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1,629,52 14.54% 14.77% 0 0% 0%
股份 4
注:若本表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具体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61页“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一)本次
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股东 ZHU QING 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8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02%。
股东 ZHU QING先生于 2026年 5月 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占公司剔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4%。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ZHU 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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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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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潘艳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艳宏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
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潘艳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艳宏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3f7b08-d173-4387-be00-88ecda6b7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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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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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 8.40万元/年。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
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
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
经核算,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刘屹 董事长 现任 79.70
姜任健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任 38.00
赵锐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40.70
余安然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10.00
邢敏 董事 现任 8.40
葛蕴珊 独立董事 现任 8.40
王震坡 独立董事 离任 7.40
王锴 独立董事 现任 8.40
毛及 独立董事 现任 1.00
王许华 总经理 现任 129.90
合计 -- -- 331.90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
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
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每人每年税前 8.40万元,按月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8.40万元,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和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方可生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2f69f2-9bdd-4348-a09d-320c98e6bf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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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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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
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
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
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
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
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前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12b8269-2ec0-4567-840f-bfcfd5a35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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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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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1147ba3-78ff-42f9-84f4-6db980979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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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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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目的
随着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为有
效规避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
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2、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等。
3、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
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业
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
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风险应对措施
1、选择结构相对简单、风险相对可控、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业务,以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
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并建立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安排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风险增大,或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
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七、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此外,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a6cdd9-649a-476f-b53a-007fa0d14b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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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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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孙公司 ActBlue Europe S.A R.L(以下简称“ABE”)收购Vitesco Technologies Faulquemont SAS(已更名为 ActBlue France SA
S,以下简称“ABF”)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 ABF股权
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498.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
2021年 8月 31日,公司孙公司 ABE完成对 ABF100%股权的收购,交易价格为 12,566.83万元,ABF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 8,566.69万元,收购后公司通过 ABE间接持有 ABF100%股权,就此形成合并商誉 4,000.14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商
誉账面原值 4,562.94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ABF 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处理相关的尿素喷射泵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5年,受国际政治环境影响(俄乌冲突
),ABF海外市场开拓受阻,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受此影响,公司预计 ABF未来经营与原预测存在一定差距,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判断
,认为 ABF资产组存在一定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孙公司 ABE 收购 ABF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
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ActBlue France SAS所涉及的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号),在假设前提成立的前提下,ABF包
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4,776.59 万元,ABF 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5,283.98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498.83万
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对 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8.83 万元,相应
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98.83 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
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
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ActBlue France SAS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
誉减值测试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16188f-3626-4fad-9d0c-41d7f1b35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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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艾可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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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
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进行审
核并出具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 年4 月 15 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
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
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45e1fa-b7c5-4066-810a-91b545610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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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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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59db3cb-54d8-4f3d-9c57-fa76b1124d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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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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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e251ff-baf7-4722-b379-63c9e3bc8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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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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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6年 4月 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之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书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作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增加临时议
案的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 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
度审计费用将在 2025年度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确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
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等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具体融资期限、产品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签订
的合同为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针对上述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银行等授信顺利实施及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根据各银行等机构要求,公司可以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业务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或子
公司为公司也可以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屹、赵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确定以及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屹先生、赵锐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确定以及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
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
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2025年年度股
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72efd78-ed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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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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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481a2d-1527-4e03-8ef8-1b2f9e9dd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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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艾可蓝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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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203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230Z2039号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可蓝”)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艾可蓝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艾可蓝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0c30c1b-2606-474a-905f-aa7a1a645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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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艾可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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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1092号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230Z109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艾可蓝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艾可蓝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艾可蓝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艾可蓝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艾可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艾可蓝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95dd539-08b6-4f08-b74c-6350fd4e5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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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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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a9076b-2330-477c-8c0c-72ef3b491d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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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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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
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保证风险可控。
(四)授权期限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决策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
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d390267-7445-4de2-8a0d-d51118677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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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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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人之间的采购商品、销
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000万元。2025年 1-12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109.63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屹、赵锐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由 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该项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 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2026 年度 截至披露 上年
易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发生
原则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 上海燚智云计算 销售 市场 4,000 200.24 87.86
品、商品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 价格
小计 4,000 200.24 87.86
接受关联人提供 上海燚智云计算 服务 市场 0 0 21.77
的劳务 科技有限公司 价格
小计 0 0 21.7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 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易类别 内容 额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期及索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 (%)
向关联 上海燚智云 销售商品 87.86 - 0.08% - -
人销售 计算科技有
产品、商 限公司
品 小计 87.86 - 0.08% - -
接受关 上海燚智云 服务 21.77 - 0.49% - -
联人提 计算科技有
供的劳 限公司
务 小计 21.77 - 0.49%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上海燚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川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号 5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
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72.51万元,净资产 69.15万元,2025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54.34万元,净利润-
268.0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锐先生担任上海燚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燚智”)监事,公司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姜任健先生担任上海燚智财务负责人,上海燚智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遵守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
202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
理的利润率协议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上海燚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人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以
购销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
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
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5162ee-34d7-49b6-878e-c9250be9d2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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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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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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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艾可蓝并购ActBlue France SAS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的资产评
│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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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
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组成范围是由管理层确定的。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前提、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ActBlueFranceSAS所涉及
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 号
摘要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合并报表需要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的委托,对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ActBlueFranceSAS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相关会计
报告主体商誉减值测试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ActBlueFranceSAS 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涉及的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 -
四、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日。
五、评估方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六、评估结论:经测算,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580.00万欧元,评估基准日欧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欧元=8.235
5 人民币,换算成人民币为 4,776.59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柒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报告书评估结论仅适用于评估基准日当天,不适用于其他财务报告日。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ActBlueFranceSAS所涉及
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 号
正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
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
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
证券代码:300816.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6836379072
公司住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刘屹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9-01-21
营业期限:长期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5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
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
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
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
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商誉对应资产组所属企业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ctblueFranceS.A.S.(以下简称“ABF”)
注册编号:494055692R.C.S.Metz
公司住所:avenueJeanMonnet57380Faulquemont
法定代表人:SCHWARTZEric,Philippe
注册资本:37000欧元
公司类型: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月31日
经营范围:设计,研究、开发、采购、进口、代理、组装、安装、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6 -
维护和修理各种泵和泵装置、电动机、各种电气调节材料、机床,发电机和液压机械以及与本款所列材料有关的任何附件。制造
、销售泵-泵装置和零件
2.历史沿革
ABF 在 法 国 福 尔 克 蒙 注 册 成 立 。 2021 年 3 月 , 艾 可 蓝 自VitescoTechnologiesLohmarVerwaltungsGmbH收购
其持有的ABF 100%股权。2021年8月,完成了股东变更,ABF股东变更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ActBlueEuropeS.A
.R.L。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ABF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欧元) 股权占比(%)
号
1 ActBlueEuropeS.A.R.L 37,000.00 100.00
合计 37,000.00 100.00
3.主营业务介绍
ABF产品主要为汽车尾气净化系统--SCR尿素泵和喷射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主要产品有 UDA1、UDA2、GENIII尿素喷射系
统。公司产品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排放阶段和不同车辆。GenIII主要针对小型及中等排量发动机。由于 ABF此前隶属于德国大陆集团,
因此 ABF目前与部分世界一流的发动机及整车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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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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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
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毛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月生,上海交通大学机电控制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 4月至 2016年 5
月任艾美仕市场调研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数字化业务转型咨询总监;2016年 6月至 2019年 8月,任北京杏树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2019年 8月至 2021年 3月,任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互联网健康及医药总经理;2021年 3月至 2025年 3月,任百
度中国有限公司健康事业群组药企营销总经理;2025年 4月至今,任上海医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商业官;2025年 11月 13日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 1次股东会,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召开股东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
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同时,认真学习监管培训资料及参加独
立董事相关培训,为后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解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监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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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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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在
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
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
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
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绩效考核情况;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其他影响薪酬的要素。
第十一条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发展需求,可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股权激励并进行相应
的绩效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
按月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递延支付机制,该机制应当明确实施递延支付
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
长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八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
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
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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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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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
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就上述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2、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6年 5月 12日 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
: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 号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471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安然
电话:0566-5255528
传真:0566-5255693
电子邮箱:akl@act-blue.com
邮编:247100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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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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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艾可蓝: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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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3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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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艾可蓝: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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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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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艾可蓝: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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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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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艾可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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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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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艾可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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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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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艾可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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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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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艾可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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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5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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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艾可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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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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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艾可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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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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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艾可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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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4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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