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6 艾可蓝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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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3 │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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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3 │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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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 │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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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 │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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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 │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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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 │艾可蓝(30081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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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 │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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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44 │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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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7 │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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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 │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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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3│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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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78,
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
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股变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559,068.80元/80,000,000股*10=0.
94488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44883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944883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59,068.80元(
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2、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
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股变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
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29,850.00股后的 79,370,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 0.95238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5714
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
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047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523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629,85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该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
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股变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259,700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79,370,15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7,559,068.80元/80,000,000股*10=0.
94488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44883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094488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
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余安然
咨询电话:0566-5255528
传真电话:0566-525569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20c6eae-07bd-4a32-9532-09e49c711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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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3│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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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78d032d-3d1c-45dc-be52-a118848b4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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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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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4b0d136d-3891-48d2-8c3b-8cb6528f7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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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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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6年 5月 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
,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名激励对
象办理 62.9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刘屹先生、赵锐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
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刘屹先生、赵锐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5、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786681a-46d3-4fab-ab44-0dbe81a64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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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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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归属名单、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公司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进行归属的 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即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
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达成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理 62.985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87aafbe3-d6a6-4a50-9ce3-78fa62661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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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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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内部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公布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
6、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
布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专项报告》。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
8、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和归属名单、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
见书。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8,74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78,740,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
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完成。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元/股)=14.093;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
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意见;
5、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aec7bf11-7001-410d-9d6b-c9968e514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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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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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98969ff2-8919-4595-8275-155a2d7567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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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4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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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89c1740-4520-44b1-9a17-bc142c21c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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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7│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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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645e028-3f83-4614-acee-f7b4008ac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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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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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汪泳艳、张晗律师就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 4月 25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屹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
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数 36,620,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5079%。经核查,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5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269,900股。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5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6
,890,39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6.8507%。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以及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545dadb-12f9-4832-861c-d3e818c7e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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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8│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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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fd7cd4c-5369-4705-9a0b-6a9758844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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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艾可蓝(300816):2026-0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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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6-0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5940357-0a4a-4cfc-8d16-4d6fad2d7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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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0│艾可蓝(300816):2026-020 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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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 问题 征集 :投资 者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前访问 网址https://eseb.cn/1xF240t9aGA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
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刘屹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姜任健先生,独立董事 王锴先生,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余安然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F240t9aGA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dd36d01-3148-4c21-afbf-65f1ec4f1a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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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02│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ZHU 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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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可蓝
股票代码:3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ZHU QING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18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 5月 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公司”或“艾可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艾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蓝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ZHU QING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动报告书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触
及5%整数倍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ZHU QING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身份证号 P67****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 18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拥有中国居留权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20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78,740,300
股的 3%)。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4 月 14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则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
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
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
(万股) 占总股本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比例 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大宗交易 2021年6月29日至 375.54 4.69% 4.77%
和集中竞 2026年5月6日
价交易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1,259,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为 78,740,30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 占目前公司 股数(股) 占公 占目前公司剔除
总 剔 司 回购证券账户股
股本比 除回购证券 总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
例 账 本 比例
户股份数量 比例
后
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合计持有股份 11,629,52 14.54%* 14.77% 7,874,12 9.84% 10.00%
4 4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7,874,12 9.84% 10.00%
件 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1,629,52 14.54% 14.77% 0 0% 0%
股份 4
注:若本表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具体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61页“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一)本次
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股东 ZHU QING 先生于 2026 年 4 月 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8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02%。
股东 ZHU QING先生于 2026年 5月 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占公司剔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4%。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ZHU QING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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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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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潘艳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艳宏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
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日,潘艳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艳宏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3f7b08-d173-4387-be00-88ecda6b7b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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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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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 8.40万元/年。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
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
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
经核算,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刘屹 董事长 现任 79.70
姜任健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任 38.00
赵锐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40.70
余安然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10.00
邢敏 董事 现任 8.40
葛蕴珊 独立董事 现任 8.40
王震坡 独立董事 离任 7.40
王锴 独立董事 现任 8.40
毛及 独立董事 现任 1.00
王许华 总经理 现任 129.90
合计 -- -- 331.90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
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
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每人每年税前 8.40万元,按月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8.40万元,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和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方可生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2f69f2-9bdd-4348-a09d-320c98e6bf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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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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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
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
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
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
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
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前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12b8269-2ec0-4567-840f-bfcfd5a35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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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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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1147ba3-78ff-42f9-84f4-6db980979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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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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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目的
随着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的拓展,公司及子公司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为有
效规避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
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2、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等。
3、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
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业
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
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风险应对措施
1、选择结构相对简单、风险相对可控、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业务,以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
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并建立异常情况
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安排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风险增大,或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
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七、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此外,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交易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a6cdd9-649a-476f-b53a-007fa0d14b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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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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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孙公司 ActBlue Europe S.A R.L(以下简称“ABE”)收购Vitesco Technologies Faulquemont SAS(已更名为 ActBlue France SA
S,以下简称“ABF”)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 ABF股权
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498.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
2021年 8月 31日,公司孙公司 ABE完成对 ABF100%股权的收购,交易价格为 12,566.83万元,ABF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 8,566.69万元,收购后公司通过 ABE间接持有 ABF100%股权,就此形成合并商誉 4,000.14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商
誉账面原值 4,562.94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ABF 主营业务为发动机尾气处理相关的尿素喷射泵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5年,受国际政治环境影响(俄乌冲突
),ABF海外市场开拓受阻,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受此影响,公司预计 ABF未来经营与原预测存在一定差距,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判断
,认为 ABF资产组存在一定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孙公司 ABE 收购 ABF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及其资
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ActBlue France SAS所涉及的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号),在假设前提成立的前提下,ABF包
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4,776.59 万元,ABF 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5,283.98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498.83万
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对 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8.83 万元,相应
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98.83 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
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
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ActBlue France SAS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
誉减值测试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16188f-3626-4fad-9d0c-41d7f1b35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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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艾可蓝(300816):艾可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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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
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进行审
核并出具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 年4 月 15 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
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
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45e1fa-b7c5-4066-810a-91b545610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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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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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59db3cb-54d8-4f3d-9c57-fa76b1124d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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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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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e251ff-baf7-4722-b379-63c9e3bc8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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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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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6年 4月 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之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书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作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增加临时议
案的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以 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
度审计费用将在 2025年度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确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
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银行等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具体融资期限、产品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签订
的合同为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针对上述授信额度,为保障上述银行等授信顺利实施及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根据各银行等机构要求,公司可以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等业务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或子
公司为公司也可以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屹、赵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确定以及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屹先生、赵锐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确定以及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
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
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2025年年度股
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72efd78-ed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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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1│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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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481a2d-1527-4e03-8ef8-1b2f9e9dd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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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艾可蓝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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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203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230Z2039号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可蓝”)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艾可蓝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艾可蓝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0c30c1b-2606-474a-905f-aa7a1a645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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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艾可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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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1092号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230Z109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艾可蓝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艾可蓝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艾可蓝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艾可蓝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艾可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艾可蓝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95dd539-08b6-4f08-b74c-6350fd4e5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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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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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a9076b-2330-477c-8c0c-72ef3b491d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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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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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
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保证风险可控。
(四)授权期限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购买的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决策程序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或投资回报相对
较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d390267-7445-4de2-8a0d-d51118677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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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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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人之间的采购商品、销
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000万元。2025年 1-12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109.63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屹、赵锐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由 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该项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 202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2026 年度 截至披露 上年
易内容 易定价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发生
原则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 上海燚智云计算 销售 市场 4,000 200.24 87.86
品、商品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 价格
小计 4,000 200.24 87.86
接受关联人提供 上海燚智云计算 服务 市场 0 0 21.77
的劳务 科技有限公司 价格
小计 0 0 21.7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 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
易类别 内容 额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期及索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 (%)
向关联 上海燚智云 销售商品 87.86 - 0.08% - -
人销售 计算科技有
产品、商 限公司
品 小计 87.86 - 0.08% - -
接受关 上海燚智云 服务 21.77 - 0.49% - -
联人提 计算科技有
供的劳 限公司
务 小计 21.77 - 0.49%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上海燚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川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号 5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
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472.51万元,净资产 69.15万元,2025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54.34万元,净利润-
268.09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锐先生担任上海燚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燚智”)监事,公司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姜任健先生担任上海燚智财务负责人,上海燚智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稳定,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遵守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
2026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
理的利润率协议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上海燚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人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以
购销活动为主,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
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
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开展,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5162ee-34d7-49b6-878e-c9250be9d2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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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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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24a806f-db90-4f5d-9c9b-fc1cf99e0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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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0│艾可蓝(300816):艾可蓝并购ActBlue France SAS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的资产评
│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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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
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组成范围是由管理层确定的。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前提、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1 -
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ActBlueFranceSAS所涉及
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 号
摘要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因编制合并报表需要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的委托,对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ActBlueFranceSAS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相关会计
报告主体商誉减值测试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ActBlueFranceSAS 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涉及的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 -
四、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日。
五、评估方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六、评估结论:经测算,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580.00万欧元,评估基准日欧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欧元=8.235
5 人民币,换算成人民币为 4,776.59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柒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报告书评估结论仅适用于评估基准日当天,不适用于其他财务报告日。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4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并购 ActBlueFranceSAS所涉及
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6]第 020293 号
正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
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
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
证券代码:300816.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6836379072
公司住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刘屹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9-01-21
营业期限:长期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5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渔机
械配件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
辆配件制造;船舶改装;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修理;摩托车零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农林牧副
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
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商誉对应资产组所属企业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ctblueFranceS.A.S.(以下简称“ABF”)
注册编号:494055692R.C.S.Metz
公司住所:avenueJeanMonnet57380Faulquemont
法定代表人:SCHWARTZEric,Philippe
注册资本:37000欧元
公司类型:简易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月31日
经营范围:设计,研究、开发、采购、进口、代理、组装、安装、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6 -
维护和修理各种泵和泵装置、电动机、各种电气调节材料、机床,发电机和液压机械以及与本款所列材料有关的任何附件。制造
、销售泵-泵装置和零件
2.历史沿革
ABF 在 法 国 福 尔 克 蒙 注 册 成 立 。 2021 年 3 月 , 艾 可 蓝 自VitescoTechnologiesLohmarVerwaltungsGmbH收购
其持有的ABF 100%股权。2021年8月,完成了股东变更,ABF股东变更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孙公司ActBlueEuropeS.A
.R.L。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ABF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欧元) 股权占比(%)
号
1 ActBlueEuropeS.A.R.L 37,000.00 100.00
合计 37,000.00 100.00
3.主营业务介绍
ABF产品主要为汽车尾气净化系统--SCR尿素泵和喷射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主要产品有 UDA1、UDA2、GENIII尿素喷射系
统。公司产品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排放阶段和不同车辆。GenIII主要针对小型及中等排量发动机。由于 ABF此前隶属于德国大陆集团,
因此 ABF目前与部分世界一流的发动机及整车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94f587f-3791-4b69-94ff-174a0d255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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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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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
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毛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2月生,上海交通大学机电控制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 4月至 2016年 5
月任艾美仕市场调研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数字化业务转型咨询总监;2016年 6月至 2019年 8月,任北京杏树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2019年 8月至 2021年 3月,任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互联网健康及医药总经理;2021年 3月至 2025年 3月,任百
度中国有限公司健康事业群组药企营销总经理;2025年 4月至今,任上海医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商业官;2025年 11月 13日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 1次股东会,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召开股东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
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同时,认真学习监管培训资料及参加独
立董事相关培训,为后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法律法规要求,深入了解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监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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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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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在
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
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
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
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绩效考核情况;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其他影响薪酬的要素。
第十一条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发展需求,可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股权激励并进行相应
的绩效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
按月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递延支付机制,该机制应当明确实施递延支付
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和中
长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离任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追索扣回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拒不退还追索扣回金额的,公司保留采用法律
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十八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
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
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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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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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
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就上述议
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2、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 2026年 5月 12日 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
: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 号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2471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安然
电话:0566-5255528
传真:0566-5255693
电子邮箱:akl@act-blue.com
邮编:247100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7dba7e0-f8b7-448f-8dc5-801ed74cc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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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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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致
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葛蕴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3月生,内燃机专业博士。曾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副教授、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理工大
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5 5 0 0 否
2025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
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
见。2025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半年度报
告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
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
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充分、
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更换并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更换王震坡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更换王震坡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同意补选毛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召开 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系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的,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监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
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
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葛蕴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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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9│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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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致
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王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6月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党支部书记、副教授
;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党委委员、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人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5
任期内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5 5 0 0 否
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
作,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健康、良性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2025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半年度报
告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2025年本人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2025年 4月 26日本人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等进行
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
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充分、
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更换并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更换王震坡先生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更换王震坡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同意补选毛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召开 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系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的,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监督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积
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
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c318d4c-b4cc-44e8-b6c0-1b8d6c46d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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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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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
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043,641.70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 94,199,865.97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448,127,272.3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479,718,196.89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448,127,272.34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以 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
,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559,068.80元(含
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1、本次暂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8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259,700 股后的 78,740,300 股为基数测算,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559,068.80元(含税)。
2、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
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及为回报股东,公司以 78,740,30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968,507.50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该方案已于 2025 年 10月 21日执行完毕。
3、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为 9,527,576.30 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比例为 10.0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527,576.30 9,133,874.8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5,043,641.70 49,877,842.84 10,689,432.90
研发投入(元) 54,826,751.77 52,258,329.03 62,528,113.75
营业收入(元) 1,081,148,686.02 946,540,590.39 1,046,542,458.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8,127,272.3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9,718,196.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8,661,451.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1,870,305.81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8,661,451.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69,613,194.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 5.52%
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是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8,661,451.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
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63abe8-87a9-4342-a795-18a32459fc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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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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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现
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962,721.78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94,579.3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23,008.6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15,036.11
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44.15
存货跌价准备 2,059,025.79
合 计 1,962,721.7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
。
(一)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7,448.16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
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
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基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并范围内)。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其他第三方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组合 2: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组合 3: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并范围内)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组合 4:其他第三方应收款项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往来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44.15 元,合同资产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59,025.79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
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
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
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1,962,721.7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地反映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c524a5-acb6-4bdb-a506-6b37901ad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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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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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
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贵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
021)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彦,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双枪科技、交建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2 年开始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设计总院、迎驾贡酒、艾可蓝、国机通用等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美邦股份、芯碁微装、井松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书彦于 2024年 4月 12日,存在因风险评估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事项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于 2024年 4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一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对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
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
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c119004-cf10-4ee5-8685-3b2db448a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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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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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葛蕴珊、
王锴、毛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葛蕴珊、王锴、毛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054837-ee7b-474d-84ca-e3d0b3f22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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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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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
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存货。2025年度,公司
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3,102,875.58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计提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信 用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361,881.95 203,972.96 1,565,854.91
减 值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8,554,495.50 -815,682.57 109,929.05 101,149.38 17,730,033.26
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570,708.35 -2,232,730.86 70,691.62 211,850.59 6,479,136.46
资 产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779,330.84 344,725.87 4,124,056.71
减 值
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29,090,346.04 5,602,590.18 13,567,895.47 289,552.46 21,414,593.21
合计 61,356,762.68 3,102,875.58 13,748,516.14 602,552.43 51,313,674.55
注:本议案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不包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
。
(一)2025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44,440.47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
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
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基于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并范围内)。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其他第三方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组合 2: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组合 3: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并范围内)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组合 4:其他第三方应收款项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往来款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5 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44,725.87 元,合同资产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602,590.18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
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
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102,875.58元,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截止2025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基于
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
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c8bd15-b86e-4514-aab7-fc11454b9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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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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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
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艾可蓝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艾可蓝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中海蓝航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博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长三角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Actblue (HK) International Limited、ActBlueEurope S.A R.L、ActBlue France SAS;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7.3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整车市场销售业务、在用车改造市场业务、VOCs治理市场业务、船舶后处理业务以及道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其零
部件的试验检测等全部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购买与出售资产、
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信息披露、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7% 2、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
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
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的 2%≤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 1、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资产总额的 5%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收入总额的 3%≤利润表错报金额<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
收入总额的 7% 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
真实、准确的目标;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
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7% 2、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持续经营受到
严重挑战;
3、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失效,且缺乏
有效的补偿措施;
5、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是重要缺陷但长期未整改。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的 2%≤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 1、决策程序一般性失误,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
<资产总额的 5% 影响;
2、收入总额的 3%≤利润表错报金额< 2、关键业务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收入总额的 7%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且
缺乏补充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内部控
2% 制缺陷。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本次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缺陷,但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持续完善与改进,针对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一般
性缺陷,公司落实了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内控流程和管理办法,持续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2a56151-29e0-4e88-ba6d-efa194eb7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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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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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d293ec6-af17-47bf-baaf-26462725a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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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艾可蓝(30081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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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0f242f9-7e39-469a-b837-94b0fa5a8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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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38│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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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6786776-7c3c-4285-9ab3-52435a06eb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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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38│艾可蓝(3008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ZHU 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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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可蓝
股票代码:300816
信息披露义务人:ZHU QING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18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 4月 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公司”或“艾可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艾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蓝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ZHU QING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动报告书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触
及5%整数倍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ZHU QING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身份证号 P67****
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湾路 18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拥有中国居留权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
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62,20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78,740,300
股的 3%)。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4 月 14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则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
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
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
(万股) 占总股本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比例 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大宗交易 2021年6月29日至 372.38 4.65% 4.73%
和集中竞 2026年4月14日
价交易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1,259,7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为 78,740,30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 占目前公司 股数(股) 占公 占目前公司剔除
总 剔 司 回购证券账户股
股本比 除回购证券 总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
例 账 本 比例
户股份数量 比例
后
总股本比例
ZHU QING 合计持有股份 11,629,52 14.54%* 14.77% 7,905,72 9.88% 10.04%
4 4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7,905,72 9.88% 10.04%
件 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1,629,52 14.54% 14.77% 0 0% 0%
股份 4
注:若本表中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具体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61页“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一)本次
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ZHU QING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24dee5e-16c9-4bfc-9775-a48ea6a60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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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4│艾可蓝(3008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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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 ZHU QING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705,7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6%)的大股东 ZHU QING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62,20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78,740,300股的3
.00%)。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ZHU QING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1 ZHU QING 8,705,724 10.88% 11.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数量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原因 (股) 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1 ZHU QING 集中竞价交易 个人资金 不超过 不超过3.00%
和大宗交易 需求 2,362,209
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一,即不超过787,40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即不超过1,574,806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ZHU QING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根据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ZHU QING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
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
股份的可能。
如果本人对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上述期
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采用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
若本人的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
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QING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股东ZHU QING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ZHU QING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ZHU QING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
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ZHU QING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ZHU QING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8dade51-0860-4348-94ff-940681f60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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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48│艾可蓝(300816):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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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500 ~ 10,000 4,987.78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0.37% ~ 10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800 ~ 8,200 3,722.17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5.82% ~ 120.3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
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在国内后处理市场中,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并在原有客户群体中开发承接新项目,销售额及利润增长明显;
2、公司船舶板块业务进一步扩大,销售额和利润较上年增长明显;
3、公司 2025年度 1-12月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 2,000-2,600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及理财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得出,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业绩的详细数据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
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74bb063e-0d41-403f-bac4-abef4b4ec5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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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12│艾可蓝(3008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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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68328097-1fd9-4292-bf1c-90494e98f77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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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艾可蓝: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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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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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艾可蓝: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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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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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艾可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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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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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艾可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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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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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艾可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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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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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艾可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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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5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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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艾可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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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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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艾可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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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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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艾可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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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457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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