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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17(双飞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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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17 双飞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0 11:37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 ├─────────┼──────────────────────────────────────────────┤ │2026-06-01 19:47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8:44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8:44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9:06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 │2026-05-08 19:04 │双飞集团(30081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 │2026-04-26 16:08 │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松华) │ ├─────────┼──────────────────────────────────────────────┤ │2026-04-26 16:08 │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顾骅珊) │ ├─────────┼──────────────────────────────────────────────┤ │2026-04-26 16:08 │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汪萍) │ ├─────────┼──────────────────────────────────────────────┤ │2026-04-26 16:08 │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2026-06-10 11:37│双飞集团(300817):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业绩承诺方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搏乐” )的原股东徐惠良、赖龙城向公司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77.34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搏 乐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浙江搏乐 2023年 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指税后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原则确定)合计为 904.21万元,未实 现业绩承诺。根据相关书面协议约定并经公司测算,业绩承诺方应补偿公司的现金金额为 77.34万元。 为明确业绩承诺补偿款具体支付安排,公司、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及向琴、陈健、丁建良于 2026年 4月 21日签署 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徐惠良、赖龙城应于 2026年 6月 15日前向公司支付合计 77.34万元业绩承诺补偿款。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6)、《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业绩承诺方已按期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合计 77.34万元。业绩承诺方对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全部 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2e594e7-b89c-457f-80f9-6579afecbdbd.PDF ─────────┬──────────────────────────────────────────────── 2026-06-01 19:47│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18,298,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942,174.7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下一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于 2026年 5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298,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15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6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87 周引春 2 01*****599 浦志林 3 01*****645 沈持正 4 01*****634 单亚元 5 01*****533 浦四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宏伟北路18号 咨询联系人:周睆嫣、袁薇艳 咨询电话:0573-84518146 传真:0573-84518146 七、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bab7f36-1e5e-4f8f-a751-7be3af7b4615.PDF ─────────┬──────────────────────────────────────────────── 2026-05-18 18:44│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cba1bdb-d624-4b70-9699-0cc2c89ca1c2.PDF ─────────┬──────────────────────────────────────────────── 2026-05-18 18:44│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9163b15-afdc-4367-851f-dae12582ab78.PDF ─────────┬──────────────────────────────────────────────── 2026-05-08 19:06│双飞集团(30081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296a2db7-3ea2-4ad5-8b88-e396046b337e.PDF ─────────┬──────────────────────────────────────────────── 2026-05-08 19:04│双飞集团(30081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双飞集团(30081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70bcb27-b653-46fd-b826-8b3f0a575bba.PDF ─────────┬──────────────────────────────────────────────── 2026-04-26 16:08│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松华) ─────────┴──────────────────────────────────────────────── 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松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5501825-de6a-4a30-a176-ab1c2caab47d.PDF ─────────┬──────────────────────────────────────────────── 2026-04-26 16:08│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顾骅珊) ─────────┴──────────────────────────────────────────────── 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顾骅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54e434a-1e22-4180-bc0b-45db1f99970d.PDF ─────────┬──────────────────────────────────────────────── 2026-04-26 16:08│双飞集团(30081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汪萍) ─────────┴──────────────────────────────────────────────── 本人作为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汪萍女士,1949年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9年1月至2025年1月在北京中澄宇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所任会计师。自2025年1月至今就职于嘉兴求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双飞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出席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对会议议案 备注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的投票情况 汪萍 5 5 0 同意 2025年度,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股东会 委托出席股东会次 备注 次数 数 汪萍 2 2 0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 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在会上认真审议每 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履行了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召集并主持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对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无委托或者缺席情形,对公司拟聘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日常积极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动态,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 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决策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故本人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 部控制有效性、内部审计进展及潜在风险点的报告,确保经营层能够及时了解并应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共同讨论审计策略,优化审计 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同时,本人密切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就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计划的制定、审 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等核心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职能 。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主动与中小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耐心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关切,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生 产进度、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 流,积极主动汇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专业意见,并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履职提供各项条件支持,本人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运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原则确定,公允、合理,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未发现侵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应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及临时公告文件,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定期 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法人治理情况等,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四)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浦四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周睆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睆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聘任周睆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管均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禁 止的行为,年度薪酬分配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决策与监督工作;认真出席各类会议、审慎发表意见、 持续加强与各方沟通交流等,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汪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680878a-c37e-47de-836d-734160b17328.PDF ─────────┬──────────────────────────────────────────────── 2026-04-26 16:08│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7712d96-6bdd-4fac-b4fd-230c76fbef15.PDF ─────────┬──────────────────────────────────────────────── 2026-04-26 16:07│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12c4cf2-a7d2-4eb7-bd12-ddd9b603e2e3.PDF ─────────┬──────────────────────────────────────────────── 2026-04-26 16:07│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鉴证报告 ─────────┴──────────────────────────────────────────────── 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8219 号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2 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双飞集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双飞集团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双飞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 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双飞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双飞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度完成收购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搏乐液压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与搏乐液压公司的股东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及其他投资者向琴、陈健、丁建良签署 《股权购买协议》,由本公司向徐惠良收购其持有的搏乐液压公司 8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 2,144 万元;同时,向琴、陈健、丁 建良向徐惠良、赖龙城购买其持有的搏乐液压公司 5%股权。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搏乐液压公司 80%股权,搏乐液压公 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为进一步增强搏乐液压公司的盈利能力,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搏乐液压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股权比 例向搏乐液压公司增资 1,400.00 万元。 上述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并分别于 2023 年 1月 6日、2023年 1 月 16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 业绩承诺 根据本公司与搏乐液压公司的股东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及其他投资者向琴、陈健、丁建良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 及《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搏乐液压公司原股东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承诺搏乐液压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 年度)实现经审计后净利润合计 1,172.56 万元,其中净利润系指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搏 乐液压公司进行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原则确定。 (二) 补偿与奖励 根据本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 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和本公司与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及向琴、陈健、丁建良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股权 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1. 若搏乐液压公司在盈利承诺期三年内合计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即 938.048 万元),原股东应以现金 方式向本公司及其他投资者进行补偿。 2. 若博乐液压公司在盈利承诺期三年内合计实现净利润超过合计承诺净利润的 120%,本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应就超过部分的 30% 以现金方式分别向原股东进行奖励,本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合计支付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合计支付交易价格(即 2,278 万元)的 20 %,即不超过 455.60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搏乐液压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非后孰低)合计904.21 万元,未能达到合计承诺净利 润的 80%,即 938.048 万元,搏乐液压公司原股东徐惠良、赖龙城应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77.34 万元,徐梓烽、丁成合对上述业 绩补偿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d769da4-65e3-4738-9254-95b077d499db.PDF ─────────┬──────────────────────────────────────────────── 2026-04-26 16:07│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2025年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217 号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双飞集团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双飞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双飞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4850a34-61c3-4db4-999b-88f361d3634f.PDF ─────────┬──────────────────────────────────────────────── 2026-04-26 16:04│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庄驰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周引春、顾美娟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回避投票 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8.00 关于审议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11.00 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11:00)到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庄驰路 18 号证券投资部办理出 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在 202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持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 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4、参会股东需持登记资料原件参会。 5、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庄驰路 18 号 联系人:袁薇艳 联系电话:0573-84518146 传真:0573-84518146 邮编:314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b59469b-d0d9-43f3-b5d5-db63361e06eb.PDF ─────────┬──────────────────────────────────────────────── 2026-04-26 16:02│双飞集团(300817):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 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856,7 88.67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055,433.4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9,056,147.99 元,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基 数,提取 10%盈余公积 5,905,614.80 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59,149,818.68 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93,873,927.39 元,减 2024 年度分红 43,659,648.00 元,减 2025 年度半年度分红 17,463,859.20 元,本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91,900,238.87 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09,984,962.86元。根据孰低原则,当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 309,984,962.86 元。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8,298,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28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942,174.7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下一年度。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5,406,033.92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 购事宜。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45,406,033.92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9.80%。5.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 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的原则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 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406,033.92 43,659,648.00 43,659,64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5,055,433.48 67,370,060.60 58,176,323.4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5,780,139.30 54,848,371.47 47,947,190.95 营业收入(元) 944,856,788.67 848,697,591.07 753,042,833.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91,900,238.8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09,984,962.8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2,725,329.9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3,533,939.1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2,725,329.9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8,575,701.7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2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98.43%,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中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末、2025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 0,其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无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无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无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73177a6-9885-45ef-83e0-ff6ec484a450.PDF ─────────┬──────────────────────────────────────────────── 2026-04-26 16:02│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保理等业务。上述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借贷。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引春或周引春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 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上述授信及授权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 行审议表决,超过该总额度范围的授信事项,需重新按照涉及金额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执行。 该事项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f2a8a22-43e2-4ffc-8a5a-23f8cc4a4250.PDF ─────────┬──────────────────────────────────────────────── 2026-04-26 16:02│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报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79bfc46-b7d9-403e-b7a9-49571f41bfb1.PDF ─────────┬──────────────────────────────────────────────── 2026-04-26 16:02│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b142967-f870-43aa-aa3c-0bd8600f411d.PDF ─────────┬──────────────────────────────────────────────── 2026-04-26 16:01│双飞集团(3008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18875ac-4b3e-478f-9aa8-30d7d33c5f11.PDF ─────────┬──────────────────────────────────────────────── 2026-04-26 16:01│双飞集团(3008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双飞集团(3008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be0f712-e1b3-4126-a660-dedeb9724fb1.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搏乐”或“标的公司”)当时的股东徐惠良、徐梓烽、赖 龙城、丁成合及其他投资者向琴、陈健、丁建良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并于2023年1月4日与上述各方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 协议》(以下将《股权购买协议》与《<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合称为“原合同”),以浙江搏乐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 的评估值2680万元为定价依据,由公司向徐惠良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搏乐8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2144万元;同时,向琴、陈健、丁 建良向徐惠良、赖龙城购买其持有的浙江搏乐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搏乐80%股权(对应浙江搏乐注册资本为9 60万元),浙江搏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为进一步增强浙江搏乐盈利能力,包括公司在内的浙江搏乐全体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浙江搏乐股权比例向 浙江搏乐增资1400万元,其中,公司将向浙江搏乐增资1120万元。本次增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1月16日完成,浙江搏乐的 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2600万元,公司持有浙江搏乐80%股权(对应浙江搏乐注册资本为20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 露的《关于收购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关于收购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暨增资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7、公告编号:2022-060)。 二、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原合同约定的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2025年。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以下合称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 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经审计后净利润合计1,172.56万元。若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三年内合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数 的80%(即938.048万元),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丙方进行补偿。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收 购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原因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搏乐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浙江搏乐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指税后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孰低为原则确定)分别为52.20万元、230.76万元、621.25万元,合计为904.21万元,未达到原合同约定的承诺数的80%(即938 .048万元),原合同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已触发。根据原合同约定并经公司测算,业绩承诺方应补偿公司的现金金额为77.34万元 。 拖累浙江搏乐无法完成承诺业绩的关键年度为2023年,原承诺净利润362.43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52.2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公 司收购浙江搏乐后,经各方商定,为企业管理方便,将浙江搏乐生产经营地址由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搬迁至双飞集团总部所在 地区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前述搬迁导致浙江搏乐2个月无法正常生产,核心管理人员中的销售、财务负责人及半数以上生产工人选 择离职,并由此产生额外搬迁费用和员工安置费用;搬迁完成后新员工招聘、生产秩序理顺、客户重新审核等诸多事宜亦对浙江搏乐 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因此,2023年度浙江搏乐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经营地址搬迁。 四、业绩补偿安排及拟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为明确业绩承诺方各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及责任,公司拟与四名业绩承诺方及浙江搏乐的其他股东向琴、陈健、丁建良签署《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甲方: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徐惠良 乙方二:徐梓烽 乙方三:赖龙城 乙方四:丁成合 丙方一:向琴 丙方二:陈健 丙方三:丁建良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乙方”,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合称“丙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交易各方” 。 甲方、乙方、丙方已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并于2023年1月4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 称为“原合同”)。 经友好协商,现交易各方就原合同项下应执行的业绩补偿确认如下: (一)原合同项下应执行的业绩补偿 各方确认,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际完成的净利润为904.21万元(扣非后孰低),根据原合同的相关约定并 经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一、乙方三应按照其各自于2023年出让股权的比例(即83:2)于2026年6月15日前向甲方及丙方各方支付如下 金额业绩补偿: 应补偿甲方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80%=77.3400万元; 应补偿丙方一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3%=2.9000万元; 应补偿丙方二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1%=0.9668万元; 应补偿丙方三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1%=0.9668万元。 上述补偿金额合计82.1736万元,其中乙方一应支付80.2400万元,乙方三应支付1.9336万元。 乙方二、乙方四依据原合同约定对上述业绩补偿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其他 1、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交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甲方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协议相关事项。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 议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八份,每方各执一份。 五、本次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业绩补偿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理由如下: 1、浙江搏乐作为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液压零件及金属板材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叶片泵主要 摩擦副侧板、柱塞泵配油盘、柱塞泵回程盘、齿轮泵铝轴套及新颖方形配流盘等。本次业绩补偿完成后,浙江搏乐日常经营仍由包括 业绩承诺方在内的原管理团队负责,承担双飞集团的新产品开发重任,并在达到批量生产条件后由双飞集团协同批量生产,促使公司 形成研发、试样、小批量、大批量一条龙生产服务,形成母子公司研发资源、生产资源、客户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助于公司深入拓展 液压市场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及规划。 2、本次业绩补偿已按照原合同约定计算补偿金额,保障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议案》,认为:本次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是依照原合同的相关约定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补偿事项的审 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的议案》,认为:本次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内容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及规划,不存在严重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 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董事会意见 本次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搏乐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000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 595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053号)及《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 审〔2026〕821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95e2667-4b5e-47b5-ae67-2429c9f92748.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 年 4 月 2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 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ff06877-ada2-4347-b53b-5b4bd1480908.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双飞无 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5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 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 果、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 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审计 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8b94ee2-24b7-4f1c-935c-885a21120a8d.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 │况的公告 ─────────┴──────────────────────────────────────────────── 一、日常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结合2025年交易情况,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范跃包装”)采购包装物、高压袋(片)、办公用品及电器等产品,预计2026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380万元。 (二)日常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202 5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周引春、顾美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三)预计日常交易情况与类别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交易单位 交易内容 交易定 2026年预 截止披露 上年度发 价原则 计金额 日已发生 生金额 (不含税) 金额 (不含税) (不含税) 采购产品 范跃包装 采购包装物、 市场公 400 75.46 290.56 高压袋(片) 允 办公用品及 电器 (四)上一年度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交易对方 2025年度预计 2025年度实际 差异金额 发生额(不含 发生额(不含 税) 税) 采购包装物、高压 范跃包装 380 290.56 89.44 袋(片)、办公用 品及电器 二、范跃包装基本情况 1、范跃包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恒兴路95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莲华 注册资本:1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L079404367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轴承。 单位: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 经营数据 总资产 548.68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净资产 84.34 主营业务收入 1191.69 净利润 6.84 2、履约能力分析: 范跃包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与范跃包装关系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父母兄弟姐妹的子女及 其配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年满十八周岁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兄弟姐妹)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在过去十二个月发生的总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交易,及 上述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经办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在过去十二个月发生的 总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参照本制度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确认交易的公允性并进行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表弟姚琦及其配偶邵莲华持有范跃包装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上述规定,范跃包装虽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但公司与范跃包装的交易仍应当参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 交易的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确认交易的公允性并进行披露。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与范跃包装的日常交易为采购包装物、高压袋(片)、办公用品及电器等。 上述交易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参照市场价格,与范跃包装确定交易价格 ,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业务合作范围,对公司业务、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定价为市场化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范跃包装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上述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与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事项为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与 嘉善县范跃包装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967b8ca-3255-4fa5-b89e-c88c759bf8e2.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ccafbaa-ae17-46e5-b29d-7d1bfb7e3b71.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5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3月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年度、2019年度年 需在5%的范 天健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围内与华仪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 电气承担连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带责任,天健 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已按期履行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判决) 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松飞,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 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俊,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颖,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审计费 用定价原则为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 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ef9626b-5108-44f0-b7e5-2ff98cb0469c.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独 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c559363-7130-4f2b-be13-3723177a5c72.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 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引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周睆嫣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单亚元先生,独立董事汪 萍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4: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d1fcba2-cc6c-449b-a1ef-fd6557cdec0d.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 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报告期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0,346,604.55 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4,937,546.0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07,949.11 商誉减值损失 3,260,825.65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073,258.5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43,212.9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36,730.91 合计 - 10,359,523.20 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应收款项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项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组合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 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 5 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4年 80 80 4年以上 100 1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商誉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 :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利润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 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 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142,536.57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并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末的资产净值。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账面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 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5e34cf3-ea9e-4728-a89a-e12b28988fda.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双 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嘉善双飞润滑材料有限公司、嘉善卓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双飞虹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研究与 开发、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 保、生产管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2.错报金额≥营业总收入的2%。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2.营业总收入的1%≤错报金额<营业总收入的2% 一般缺陷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错报金额<营业总收入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组织构架设置严重缺失;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重大舞弊行为; 3.外审人员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控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事项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和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万元,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 外披露 重要缺陷 2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万元,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200万元,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 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管控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内控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遭受证监会罚款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内控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遭受证监会警告。 一般缺陷 1.公司决策效率不高; 2.一般性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一般内控缺陷未得到改善; 5.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形成损失;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采取的措施 随着公司逐步壮大,外部环境的瞬息万变,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同时也可能会出现一些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公司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使 之适应企业发展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7dc22e6-36d3-4a10-8324-ad34aa86bd8c.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报告 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注册会计师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业务收入29.69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756家(含A、B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 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审计 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 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23d1a1-ec8a-46c9-b9ff-0c560777b56d.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交易预计 │情况的公告 ─────────┴────────────────────────────────────────────────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与嘉兴捷行无油轴承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a115218-4709-4d24-8a8a-2028069eee03.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双飞集团(300817):双飞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9810e4e-c3d2-4666-82a3-3eaff1a9c22e.PDF ─────────┬──────────────────────────────────────────────── 2026-04-26 16:00│双飞集团(30081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f0b46d6-77f7-4a42-9155-a6700a964fea.PDF ─────────┬──────────────────────────────────────────────── 2026-04-26 15:59│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 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和期限 投资的品种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 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等同投 资期限。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 品。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和证券投资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确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0f0e47e-07ca-4b88-84c1-1de3de11ecef.PDF ─────────┬──────────────────────────────────────────────── 2025-12-22 19:02│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浦志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5)。持有公司11,871,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381%)的股东浦志林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81%)。 近日,公司收到浦志林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志林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7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2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减持时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浦志林 集中竞价 2025年9月19日 19.5243 770,400 0.3529 -2025年12月18日 合计 770,400 0.3529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浦志林 持有股份 11,871,360 5.4381 11,100,960 5.0852 其中:无限售条件 2,967,840 1.3595 2,197,440 1.0066 股份 有限售条件 8,903,520 4.0786 8,903,520 4.0786 的股份 注: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浦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8c7ef504-5ef0-4e53-91be-924742033209.PDF ─────────┬──────────────────────────────────────────────── 2025-11-10 18:36│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股东顾美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顾美娟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665%。 近日,公司收到顾美娟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美娟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8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减持时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顾美娟 集中竞价 2025年8月8日 24.2033 150,000 0.0687 -2025年11月7日 合计 150,000 0.0687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顾美娟 持有股份 7,387,200 3.3840 7,237,200 3.31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46,800 0.8460 1,696,800 0.7773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540,400 2.5380 5,540,400 2.5380 的股份 注: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顾美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74da7eef-bfc0-4249-8c3b-d4f8b64e7d7e.PDF ─────────┬──────────────────────────────────────────────── 2025-10-23 15:56│双飞集团(3008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双飞集团行政楼八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 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引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82724048-2024-41ef-91db-d564003d42bf.PDF ─────────┬──────────────────────────────────────────────── 2025-10-23 15:54│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3575f4d1-4a53-49bc-9871-6798e566b2cd.PDF ─────────┬──────────────────────────────────────────────── 2025-09-17 18:52│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12 日召开 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218,298,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463,859.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分配方 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与现有总股本相同)218,298,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 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87 周引春 2 01*****599 浦志林 3 01*****645 沈持正 4 01*****634 单亚元 5 01*****533 浦四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庄驰路18号 咨询联系人:周睆嫣、袁薇艳 咨询电话:0573-84518146 传真:0573-84518146 七、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f5cdc966-2fb5-4ecb-9500-25d5a18a5c3a.PDF ─────────┬──────────────────────────────────────────────── 2025-09-17 18:51│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9)。持有公司4,296,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684%)的董事兼财务总监单亚元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665%。 近日,公司收到单亚元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亚元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1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减持时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单亚元 集中竞价 2025年6月17日 23.7086 242,700 0.1112 -2025年9月16日 合计 242,700 0.1112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单亚元 持有股份 4,296,920 1.9684 4,054,220 1.8572%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74,230 0.4921 831,530 0.3809% 股份 有限售条件 3,222,690 1.4763 3,222,690 1.4763% 的股份 注: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单亚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90536ada-439f-43d5-b323-b0e1d396c8f2.PDF ─────────┬──────────────────────────────────────────────── 2025-09-15 15:48│双飞集团(300817):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情况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于 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优化目前的治理结 构。该议案已经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董事。公司结合治理结构调整实际情况,为保证公 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浦志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浦志林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 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浦志林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7fb5ca3c-ffb2-4016-b904-be5e3d5c4a8b.PDF ─────────┬──────────────────────────────────────────────── 2025-09-14 15:33│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2655a16a-7a1e-4711-b2f4-2f76f0ce600c.PDF ─────────┬──────────────────────────────────────────────── 2025-09-14 15:33│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fc886e2d-8b5a-47f8-96aa-715771285c4c.PDF ─────────┬──────────────────────────────────────────────── 2025-09-10 00:0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已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 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 日9:15~2025年9月12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庄驰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钩的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 理办法》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 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议案2属于特殊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 /3 以上通过。 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 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9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 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 9:00 时至下午16:30 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9日16:30之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庄驰路18号,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邮编:314107。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睆嫣、袁薇艳 联系电话:0573-84518146,传真:0573-84518146 联系邮箱:pusijin@sf-bearing.com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61890892-fc85-4e66-bdec-4c3f60354ce7.PDF ─────────┬──────────────────────────────────────────────── 2025-08-28 19:06│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871,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381%)的股东浦志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81%)。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浦志林 董事 11,871,360 5.4381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8,298,24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区间: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浦志林 1,000,000 0.4581 注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董事浦 志林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原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12个月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 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5)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 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1)本人既不属于发行人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发行人的战略投资者,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发 行人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 规定。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若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 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5)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本人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不再具有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本承诺函第四条及第五条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承诺。 (7)本人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并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 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等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浦志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12240a8-a0ed-4a44-85ae-e735d3b2f8b3.PDF ─────────┬──────────────────────────────────────────────── 2025-08-25 19:38│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1cbf737-8f67-445d-860c-84e1032cb2d9.PDF ─────────┬──────────────────────────────────────────────── 2025-08-25 19:38│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533beba-4065-48ac-a8d1-189ac35ca3b6.PDF ─────────┬──────────────────────────────────────────────── 2025-08-25 19:37│双飞集团(300817):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18,298,2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4 63,859.20 元(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6,726,579.20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3.公司拟以 2025 年 6月 30日总股本 218,298,2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派发现 金红利 17,463,859.2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7,463,859.20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公司未进行 股份回购事宜。公司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7,463,859.20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93,996.04 元(未经审计)的55.10%。 5.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指导精神,基于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而提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 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分配政策。 四、其他说明 本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c99457f-3829-4f59-9ca0-6431d289e4d1.PDF ─────────┬──────────────────────────────────────────────── 2025-08-25 19:37│双飞集团(300817):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 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e112c01-f133-4964-bf84-8ff9cbce668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5-08│双飞集团: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08/1225285948.PDF ─────────┬──────────────────────────────────────────────── 2026-04-27│双飞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5311.PDF ─────────┬──────────────────────────────────────────────── 2026-04-27│双飞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5319.PDF ─────────┬──────────────────────────────────────────────── 2025-10-24│双飞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004.PDF ─────────┬──────────────────────────────────────────────── 2025-08-26│双飞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462.PDF ─────────┬──────────────────────────────────────────────── 2025-04-25│双飞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176.PDF ─────────┬──────────────────────────────────────────────── 2025-04-21│双飞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8269.PDF ─────────┬──────────────────────────────────────────────── 2024-10-23│双飞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2433.PDF ─────────┬──────────────────────────────────────────────── 2024-08-28│双飞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753.PDF ─────────┬──────────────────────────────────────────────── 2024-04-25│双飞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55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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