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7 双飞集团 更新日期:2025-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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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08 │双飞集团(3008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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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08 │双飞集团(300817):2025-035 双飞集团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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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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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0:20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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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1:46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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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42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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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双飞集团(30081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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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5 15:32 │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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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20 │双飞集团(30081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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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20 │双飞集团(300817):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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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08│双飞集团(3008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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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7月 30日上午 10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会址为公司八楼会议室。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引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睆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董事会秘书浦四金先生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由董事长提名,聘任周睆嫣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任期自 2025 年7月 30 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8f0aec8a-c237-4fc1-a4e7-89d37b0c1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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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08│双飞集团(300817):2025-035 双飞集团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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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浦四金先生的辞职报告。浦四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浦四金先生继续担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职务。浦四
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浦四金先生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浦四金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日,浦四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561,920 股,占当前公司
总股份的 2.09%,无间接持股。本次离职后,浦四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管减持股份
的要求,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
的所持股份限售承诺。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周引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年 7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睆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周睆嫣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睆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宏伟北路 18号
邮政编码:314107
联系电话:0573-84518146
传真号码:0573-84518146
电子邮箱:zhy@sf-beari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074ec9a8-76d1-46a9-a4b1-17930f1d9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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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4│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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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嘉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持有公司10,526,9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8223%)的股东嘉
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飞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123%。持有本公司7,949,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
416%)的股东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549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顺飞投资、腾飞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飞投资在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953%;腾飞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
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49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减持时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顺飞投资 集中竞价 2025年7月9日 23.0800 863,000 0.3953
-2025年7月18日
合计 863,000 0.3953
腾飞投资 集中竞价 2025年7月9日 23.1663 1,200,000 0.5497
-2025年7月18日
合计 1,200,000 0.5497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减持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顺飞 持有股份 10,526,910 4.8223 9,175,510 4.2032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26,910 4.8223 9,175,510 4.2032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0 0 0 0
腾飞 持有股份 7,949,550 3.6416 7,049,550 3.2293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49,550 3.6416 7,049,550 3.2293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0 0 0 0
注: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顺飞投资、腾飞投资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88db71cc-491a-4d52-ad61-9ba483ed11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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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20:20│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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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顾美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7,38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840%)的实
际控制人之一顾美娟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0.3665%)。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顾美娟 7,387,200 3.3840
注:1.顾美娟女士为实际控制人周引春先生的妻子,同为实际控制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8,298,24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区间: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顾美娟 800,000 0.3665
注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顾美娟女士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原承诺期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
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
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5)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票,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6)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
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美娟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等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
情形。
5、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顾美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7e62610c-aa52-4aba-b450-40bcce69f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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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1:46│双飞集团(300817):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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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飞集团”)子公司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
飞程凯”)因经营管理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其他信息不变。具体信息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轴承 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轴承
制造;轴承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制造;轴承销售;再生资源加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近日,双飞程凯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HWK7J5X
名称:金华市双飞程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美和路 1189号
法定代表人:周引春
注册资本:伍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7 月 0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15149216-5969-400b-b95f-154544dd3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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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42│双飞集团(300817):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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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嘉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10,526,9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8223%)的股东嘉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飞投资”),计划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123%。
2、持有本公司7,949,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416%)的股东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飞投资”)
,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497%
。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嘉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26,910 4.8223
2 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949,550 3.6416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8,298,24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减持区间: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7、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嘉善顺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 0.4123
2 嘉善腾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 0.5497
注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三、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顺飞投资、
腾飞投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
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
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票,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若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
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4)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公司采
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本公司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不再具有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身份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股份的,仍遵守本承诺函第三条及第四条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承诺。
(6)本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并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
失。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顺飞投资、腾飞投资、顾新强先生、袁翔飞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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