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8 耐普矿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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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42 │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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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7 │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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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7 │耐普矿机(300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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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7 │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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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4 │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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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4 │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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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3 │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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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3 │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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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3 │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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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20:26 │耐普矿机(300818):关于"耐普转0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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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42│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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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
公司于2026年 5月 25日、2026 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及《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取得的《营业执照》所载具
体信息如下:
1.名称: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814526310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92号
5.法定代表人:郑昊
6.注册资本:贰亿壹仟玖佰肆拾万肆仟叁佰捌拾伍元整
7.成立日期:2005年 10月 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材料技
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759e9dd-7d83-4911-b99d-31cd3cc664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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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7│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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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f8f337a-9df7-4f56-8175-cb013079ce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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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7│耐普矿机(300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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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7月 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昊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国梁、王磊、沈昆,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国梁、王磊、沈昆,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
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
登记结算业务,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等待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投票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国梁、王磊、沈昆,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7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27a9512-6163-48e3-a047-0f3aef063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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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7│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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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262d5ba-a66c-4b6a-be3b-5be41b965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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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4│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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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6年
8月 7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8月 7日(星期五)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8月 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8月 7日上午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8 月 7 日上午9:15—9:25,9:30至 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8月 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92号公司行政大楼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
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7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第 1.00--3.0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须在 2026年 8月 6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
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需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6日(星期四)8: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9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邢银龙
电话号码:0793-8457210
传真号码:0793-8461088
电子邮箱:dongban@naipu.com.cn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b91aa8fb-ced1-4b93-b44b-7d80b8ad5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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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4│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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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1.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4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8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
持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7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4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8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
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
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70%-9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c717eb2-3be1-4675-85dd-3803a4dc3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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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3│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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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限售期、归属条件、归属比例等事
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1633f5e5-54da-489e-9e07-5e9c4b15d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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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3│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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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4bd4add-52ee-42d9-bcc1-7720f899e8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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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03│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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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e36367a-3e0b-4579-a5a5-936568e3a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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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20:26│耐普矿机(300818):关于"耐普转0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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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关于"耐普转02"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3f171847-2a5f-49ea-a6f8-6fc5bbb1a2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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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52│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已购买房产涉及被查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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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万兰韵”)购买的位于上海市青
浦区蟠龙路 899弄 5号 1002室-1009室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因博万兰韵与第三方合同纠纷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涉及被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查封。2024 年 11 月博万兰韵申请破产重整,并开始招募投资人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博万兰韵重整程序,宣告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现将相
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购买房产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6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房产事项,向博万兰韵购买了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899
弄 5号的 1002室-1009室房产,房款总价为 75,307,026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年 6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二、购买房产被查封情况
因博万兰韵与第三方施工单位存在工程款纠纷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导致公司向博万兰韵购买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 899弄
5号 1002室-1009室房产涉及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查封。因该项目未能完整竣备导致
公司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导致被法院连带查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已购买房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三、公司起诉博万兰韵情况
基于博万兰韵未能按合同约定,为公司已购买房产办理产权证,公司于 2024年 7月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
,于 2024年 10月 7日收到青浦区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并于 2024年 12月 23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
)沪 0118民初 21576号】,判决如下:
1.确认原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 年 6 月 23 日签署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
蟠龙路 911 号 899 弄 5 号 10层 1002 室、1003 室、1004 室、1005 室、1006 室、1007 室、1008 室、1009 室房屋的八份《上
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
2.被告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
(以 75,307,026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自 2022年 8月 15日起计算至 20
24年 11月 14日)(共计金额 6,115,035.10元)。
3.案件受理费 48,557.46元,减半收取计 24,278.73元,由被告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四、博万兰韵进行破产重整情况
2024年 11月 14日,经债权人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 03破 10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上海博万兰
韵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法院作出(2024)沪 03破 1029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
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以下简称“博万兰韵管理人”),开展各项破产重整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已购买房产涉及被查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五、终止博万兰韵重整程序
鉴于债权人会议对博万兰韵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未通过。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通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
24)沪 03破 1029号之六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法院裁定如下:一、终止上海博万兰
韵投资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二、宣告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破产。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尽管标的房产所在博万兰韵商业中心项目整体已被法院查封,但公司已向兰韵投资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于 2021年末按照相
关规定及流程完成房产交接手续。该房产于 2022年完成装修,公司自 2023年起已实际进入办公并持续占用使用该房产。
2.公司已对标的房产计提资产减值 13,921,592.6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3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3.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评估风险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此外,博万兰韵管理人与法院将继续努力招募共益债投资,努力推进项目续建,加快推进博万兰韵整体项目竣工交付,努力争取完成
已购房业主办理合法产权,力争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4)沪 03破 1029号之六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2d3db7d-d828-4cd5-8c26-cd78192385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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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2│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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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00 — -1,000 1,698.56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76.54% — -15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500 — -1,200 1,195.27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225.49% — -200.4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同签订额 8.08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39%。公司新产品和国际市场开拓取得较好成果,预计对公司全
年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促进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延续良好发展态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经初步测算,预计 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约 20.38%。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万元至-1,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主要系以下原因:
1)因 2026年半年度美元较人民币出现较大幅度贬值,导致公司产生汇兑损失 3,535.33万元,去年同期为损失 266.29万元。
2)随着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持续推进,相应资本性支出维持在较高水平。2026年半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折旧
摊销费用为 5,595.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60.16万元。
4.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194.13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26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75490b76-cd6f-4144-a943-1bdc14beb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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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06│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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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9日 9:15—9:25、9:30至 11:30、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
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号耐普矿机行政大楼 7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股东出席情况:
所有股东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现场投票 2 101,984,710 46.4825
网络投票 105 19,268,736 8.7823
合计 107 121,253,446 55.26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现场投票 1 100 0.0000
网络投票 105 19,268,736 8.7823
合计 106 19,268,836 8.7823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郑昊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并投票
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所有出席股东 121,098,20 99.8720 144,890 0.1195 10,355 0.0085
1
其中:中小股 19,113,591 99.1943 144,890 0.7519 10,355 0.0537
东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票数(股) 占比(%)
所有出席股东 121,123,76 99.8930 122,980 0.1014 6,705 0.0055
1
其中:中小股 19,139,151 99.3270 122,980 0.6382 6,705 0.0348
东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90e5da1d-4c30-44e3-b7f9-c93429412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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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06│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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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
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版和副本,并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所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副本、复印件等及相关口头证言均
真实、准确、完整,有关材料电子版、副本、复印件等与原始材料一致。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等基本情况以及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予
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9日下午 14:00 在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号公司行政大楼 7楼会
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年 7月 9日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
026年
7月 9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1,984,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825%。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268,7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23%。
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予以认证,故本所律师认为,参与本次股东会网
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10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68,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
23%。
4、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
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其他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
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现场公布了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098,20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0%;反对 144,89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5
%;弃权 10,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113,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3%;反对
144,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19%;弃权 10,3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123,76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0%;反对 122,98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
4%;弃权 6,7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139,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70%;反对
122,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2%;弃权 6,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相关计票、监票均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进行。
公司部分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数字。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20988dd-5cc7-4577-9527-02c1a980c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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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59│耐普矿机(300818):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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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金额人民币 76,000,198.00元,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签订预计将对公司 2027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起到推动作
用;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客户 Aidarly Mining LLP(以下简称“Aidarly铜矿
”)签订了《泵、旋流器供应合同》,为 Aidarly铜矿提供渣浆泵、旋流器等选矿设备及耐磨备件。
以上合同系日常经营性框架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客户情况
公司名称:Aidarly Mining LLP
注册地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实际控制人:由哈萨克斯坦某大型铜业公司间接控制
主要经营范围:铜矿石的开采与加工;生产并销售铜、钼等精矿及阴极铜;采矿与加工综合设施的建设。
关联关系说明:Aidarly铜矿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Aidarly铜矿是公司新开发客户,公司最近三年与对手方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三)履约能力分析
Aidarly铜矿的控股股东为哈萨克斯坦某大型铜业公司,该公司系哈萨克斯坦大型铜生产商,亦是拥有完整产业链的垂直一体化
矿业控股集团,业务覆盖勘探、开采、冶炼及精炼全流程。作为全球大型铜业企业之一,该公司资金实力雄厚,2025年铜精矿产量达
24.3万吨,阴极铜产量达 36.3万吨。基于其强大的经营规模与财务实力,本合同预计履约风险较低。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为该客户提供渣浆泵、旋流器等选矿设备及耐磨备件,并提供指导、安装、技术服务等售后服务。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76,000,198.00元。具体构成如下:
1.设备和备件价款人民币 75,000,198.00元;
2.安装指导和调试工作费用人民币 496,000.00元;
3.为期两年的现场维修服务费用人民币 504,000.00元。
上述款项将依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以人民币分批次支付。
(三)付款条件
本合同项下款项按进度分期支付:
1.设备和备件价款(合计人民币 75,000,198.00元)分期支付。客户在公司发货后收到运单等文件后 30日内合计支付价款的 90
%;机械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及相关文件后 30日内,支付价款的 5%;工艺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及相关文件后30日内,支付价款的 5%
。
2.安装指导和调试工作费(合计人民币 496,000.00元),指导安装服务验收合格并提供发票及相关文件后 30日内,一次性全额
支付。
3.现场维修服务费(合计人民币 504,000.00元),两年期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提供发票及相关文件后 30日内,一次性全额
支付。
(四)交货时间
客户支付设备和备件价款的第二笔预付款并确认图纸后 300天内,公司须在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前,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更短
时间内,将全部货物交付至指定交货点。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 2026年半年度合同签订额人民币 8.08
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39%,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本合同的签署有利于交易双方建立更深的合
作伙伴关系。
上述合同的签订,充分体现了公司选矿设备及备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技术优势,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提升了公司品牌的知
名度,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
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关于泵和旋流器的供应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ab99fc2-857b-4928-905e-bdaeee4c2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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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22│耐普矿机(300818):关于退回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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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关于退回政府补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90edaa3-72d8-47ef-9ec7-eda119d24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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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08│耐普矿机(300818):耐普矿机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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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耐普矿机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711544ea-f13e-47c6-88d8-1fa2dbc90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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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8│耐普矿机(3008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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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23,4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 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大额存单,具体如下:
委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现金管 起始日 终止日 预期年 产品类 资
托 理金额 期 期 化收益 型 金
方 来
源
公 中信银 中信银行单位 7,000 2026年 2026年 9 1.1% 大额存 募
司 行上饶 大额存单 万元 6月 24 月 24 日 单(可提 集
分行营 260111期 日 前支取) 资
业部 金
公 中信银 中信银行单位 5,000 2026年 2026年 1.3% 大额存 募
司 行上饶 大额存单 万元 6月 24 12月 24 单(可提 集
分行营 260202期 日 日 前支取) 资
委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现金管 起始日 终止日 预期年 产品类 资
托 理金额 期 期 化收益 型 金
方 来
源
业部 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荐机构均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通
过合理配置闲置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公司股东的投资权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收益降低、不及预期的
风险;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
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公司持有的保本型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
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
、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前述期间(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任何现金管理业务。
六、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相关交易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2b566442-b353-4049-a5dd-2c5ddb4154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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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7│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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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住所名称进行变更,同时对《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住所名称变更情况
近期,上饶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董团派出所对辖区内道路门牌号进行重新编排。为保持地址信息一致性与合规性,公司
住所名称将依照派出所核定的新门牌号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 号 92 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住所名称变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住所条款进行相应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条款
第一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
章第 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 号,邮政编 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92 号,邮政编码
五条 码 334113。 334113。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
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
续等具体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房屋地址(门牌号)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1c76d91-2761-4f71-beab-26c508968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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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6│耐普矿机(300818):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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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6月 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昊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最新规定,修订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6年第六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
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
投票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住所名称由“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开大道 318号”变更为“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92号”,同时将《公司章程》中 有 关 条 款 进 行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投资路径设立哈萨克斯坦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哈萨克斯坦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筹资金通过耐普矿山机械国际有限公司(即新加坡耐普,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 1,000万美元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设立全资
孙公司。
在办理该公司注册事宜过程中,公司委托哈萨克斯坦当地律师进行了专项法律咨询。经律师确认,原拟定的“通过耐普矿山机械
国际有限公司投资 1,000万美元在哈萨克斯坦设立全资孙公司”的投资路径,不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第 77条及《有限
责任合伙企业法》第 10条的规定。
经审议,同意将原计划“通过耐普矿山机械国际有限公司投资 1,000万美元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设立全资孙公司”,变更为“公
司直接投资 1,000 万美元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0e24c8d-0c16-4218-979b-860ec1323b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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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4│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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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在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月 9日上午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9 日上午9:15—9:25,9:30至 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号公司行政大楼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第 2.0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须在 2026年 7月 8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
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需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8日(星期三)8: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邢银龙
电话号码:0793-8457210
传真号码:0793-8461088
电子邮箱:dongban@naipu.com.cn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31caf74-7cc3-49a7-af80-26c9979d86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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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4│耐普矿机(30081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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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
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和规
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合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1. 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2.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2.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4.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
际情况;
5.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在董事会的
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
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向股东会说
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发放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 外部董事:指由股东委派,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实行固定董事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等。外部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 内部董事:指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照本制度第九条规定内容执行
。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80,000元/年(税前),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
酬、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外部董事可以在公司领取外部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津贴不超过80,000 元/年(税前);内部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与岗位,结合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额外重复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其他贡献奖励组成。
1. 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价值、职责范围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指标核定
,按月发放;
2.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总额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核定依据,整体分三部分发放,发放规则如下:
(1)月度预发放部分:每月按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评定、财务部审核后,当月发放。该部分为全年绩效
薪酬提前预支资金,不作为年度绩效最终结算金额,当年统一清算调整;
(2)年末发放部分:每年年末,结合当年年度经营业绩初步考核结果测算全年绩效薪酬总额,扣除当年已发放的月度预发金额
后,核算发放年末款项;
(3)审计后递延发放部分: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完成,以审计确认的最终业绩及正式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全年绩效薪酬最
终总额,扣除已发放的月度预发、年末发放金额后,核算差额并调整发放。该部分纳入递延支付管理,分两年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
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4. 其他贡献奖励: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时,可以根据贡献情况给与特别贡献
奖励。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以上未提及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董事会授权的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薪酬结构与薪酬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参照行业水平、发展战略及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并促进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发放
。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1.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 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三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任命、续聘挂钩,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并依照法定程序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
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按程序不定期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标准进行调整。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年度确认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地
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
第十九条 如公司亏损,则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
要求。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修改亦同。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一致,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bc0688a-69f1-4e92-9942-b2886a773b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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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4│耐普矿机(300818):耐普矿机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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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耐普矿机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39eeef4-f320-47f0-a4e7-09c110699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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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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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与全球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
务不断地发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控制和消化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稳健为原则;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
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结合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
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4.合作机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
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公司产品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
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
,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
面临的外汇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
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
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
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
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
、风险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行为。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
,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以降低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是可控制的,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备
可行性。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2a5ae7f-ecb2-46c4-b6bd-197d5b2b0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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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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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c4f998d-e0d2-46c7-b519-b6a2fd1ce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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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耐普矿机(300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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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6月 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国梁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不向下修正“耐普转 02”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自 2026年 6月 13日至 2026年 12月 12
日),如再次触发“耐普转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公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7,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5b23afc-7c3f-4947-9963-86933f6d1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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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0│耐普矿机(300818):关于不向下修正“耐普转02”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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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年 6月 12日收盘,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触发“耐普转 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耐
普转 02”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自 2026年 6月 13日至 2026年 12月 12日),如再次触发“耐普
转 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3.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12月 1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
“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2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 年 1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45,000.0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5,000
.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年 1月 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耐普转 02”,债券代码“12326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
68,772,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 元(含税),送红股 3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耐普转 02”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前“耐普转 02”转股价格为 38.44 元/股,调整后
转股价格为 29.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19日起生效。
三、《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
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 2026年 5月 6日至 2026年 6月 1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经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资本市场环境及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决
定不向下修正“耐普转 02”转股价格。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13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2日),如再次触发“耐普转 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公司将扎实推进
主业经营,持续夯实盈利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12月 1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
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耐普转 02”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d144207-ea97-472d-a686-ac82b5080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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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02│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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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9c8932e-423e-414d-92ed-1604dfdc5e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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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7:02│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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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b57a72d-7077-420f-b3a9-58b3f0b03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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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2│耐普矿机(300818):关于预计触发“耐普转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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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300818 股票简称:耐普矿机
2.债券代码:123265 债券简称:耐普转 02
3.转股价格:29.50元/股
4.转股期限:2026 年 7月 22 日至 2032年 1月 15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5.截至 2026 年 6月 5 日收盘,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已有 1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2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 年 1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45,000.0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5,000
.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年 1月 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耐普转 02”,债券代码“12326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8,
772,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 元(含税),送红股 3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耐普转 02”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前“耐普转 02”转股价格为 38.44 元/股,调整后
转股价格为 29.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19日起生效。
三、《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
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说明
自 2026 年 5月 6日起至 2026年 6月 5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 23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当
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耐普转 02”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6年 1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66bf58f-bf28-4418-ba02-e3c86a34c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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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耐普矿机(300818):关于与紫金矿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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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协议为三年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明确约定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业务合作以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或订单为准,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旨在深化公司与紫金矿业的战略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
在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持续拓展在产品、市场等领域的长期合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签订《战略合作
协议书》。双方立足长期稳定发展战略,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实现资源、技术、产能、市场深度
融合,决定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系日常经营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签订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65,775.3314万元人民币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 1号
5.法定代表人:邹来昌
6.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
美术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
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
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7.关联关系说明:紫金矿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与对手方类似交易情况如下:
客户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金额 占当年收 金额 占当年收 金额 占当年收
(万元) 入比 (万元) 入比 (万元) 入比
紫金矿业 10,441.82 12.78% 6,448.90 7.00% 14,604.38 14.47%
注:上表中在计算“占当年收入比”时已扣除当年选矿系统方案及服务收入。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品采购
1.优先合作机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选矿设备(渣浆泵主机等)及耐磨备件(包括磨机橡胶复合衬板、渣浆
泵过流件等)的核心供应商。乙方承诺在产能紧张时,优先保障甲方的订单交付。
2.全生命周期服务: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从选矿流程方案优化、设备技改、安装调试到运维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协助甲方降低
选矿运营成本,提高设备运转率。
3.双方之间的产品购销秉承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乙方给予甲方核心战略客户的优惠政策。
4.甲方可以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提出产品改进建议和需求,乙方应投入相应科研力量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产品升级研究和新技术开
发。
(二)海外项目协同
1.跟随战略:依托甲方在全球矿山资源的布局,乙方将加速海外本地化服务网络建设。
2.备件库共建:双方同意在甲方重点海外矿山项目周边,探索共建“耐磨备件寄售库存”或“区域服务中心”,缩短供货周期,
确保甲方海外矿山生产的供应链安全与稳定性。
(三)科研开发
1.甲、乙双方可通过合作研发模式,发挥各自优势,为提高运转率、延长设备寿命对选矿设备及耐磨备件进行联合开发,该等合
作研发项目的操作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2.在对甲方的生产不会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甲方将为乙方开发的新产品或新技术提供试用的便利。
3.乙方在新材料应用、新产品设计等能够实质性提升相关设备性能的领域取得研发成果并形成生产时,应当将该等新产品优先供
应甲方使用。
(四)提高服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代储模式,将代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渣浆泵主机及过流件、磨机橡胶复合衬板等产品,乙方对甲方所属矿山安
排专人对接维护,配合现场生产计划提前生产、发运,甲方可领用时报计划、签合同及付款程序,实现零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2.对条件允许的甲方矿山,乙方可提供市场价格优惠的备件承包模式。
(五)信息交流
双方同意建立高层领导互访机制,保持双方高层信息交流,推进双方战略合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3年,自 2026年 5月 14日起至 2029年 5月 13日止。
2.合作期满前 3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本协议进行协商;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期 3年,后续亦同。
3.合作期限内,若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
(七)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保密信息(指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和履行服务期间,甲乙双方相互获得的具有
商业价值且不为外人知悉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
方披露,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据行政或司法机关及监管机构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披露的除外。接收方使用有关保密信息应
严格限制在为执行本协议所需要的范围内,并将接触保密信息的己方人员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确保知悉人员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
五、协议签订对公司影响
1.公司与紫金矿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矿山耐磨新材料与选矿装备的技术实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提
升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业务合作以
另行签订的实际业务合同或订单为准,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的影响需根据具体协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依赖于单一客户,本协议旨在深化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
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如下:
序 披露日期 内容 执行
号 情况
1 2026年 2月 11 公司控股子公司民族矿机有限责任公司与蒙古国 Oyu 正常
日 TolgoiLLC签订了三年期《货物供应(及关联服务)合同》 履行
2 2023年 12月 公司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五年期《战略合作 正常
20日 框架协议》 履行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八、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2673cc74-115f-4d10-8964-cb56ba3cb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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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6│耐普矿机(30081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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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5月 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工具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昊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68,772,604元变更为 219,404,385元,同时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江
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0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1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2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3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4关于修订《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7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1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 2.01—2.07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 2.01、2.02项议案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制
定和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原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859e8bd1-b2a9-4c1a-9dd4-bf19f3f63f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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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5│耐普矿机(300818):国金证券关于耐普矿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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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江西耐普
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金证券作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普矿机”、“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将耐普矿机本次可转
债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的注册文件和发行规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021 号文同意注册,耐普矿机于 2026 年 1月 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500,0
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5,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5,
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年 1月 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耐普转 02”,债券代码“123265”。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
2026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分别有 1名独立董事、1名非独立董事和 1名
职工代表董事发生变动,变动原因均为任期届满,同时新增 1名独立董事。此外,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程胜以及原副总经理潘庆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将离任,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同时公司聘任张国梁为总裁、康仁为常务副总裁。上述情形符合《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关于重大事项的认定。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的正常人事调整,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背景与履职能力与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
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金证
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cb8c32fc-5a74-4e8b-9ff5-81f4ee5ad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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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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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6年
6月 9日(星期二)在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
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9日(星期二)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9日上午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9 日上午9:15—9:25,9:30至 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号公司行政大楼 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第 1.00、2.01、2.0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须在 2026年 6月 8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
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需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8: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 3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邢银龙
电话号码:0793-8457210
传真号码:0793-8461088
电子邮箱:dongban@naipu.com.cn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c34e124-4545-4d3c-97df-218c1afad0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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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总裁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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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责,保障总裁行使职权,促
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耐普矿
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裁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裁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聘任总裁的,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推荐,予以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公司总裁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九条 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十条 总裁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重大合同、协议;
(十)决定标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单项投资(不包括合资、合作组建公司)、资产处置以及采购、
销售、借款(不包括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借款)、工程承包、保险、货物运输、租赁、赠与或受赠、委托或受托经营、债权或债务
重组、研究开发项目、许可等合同。
关联交易以及超过上述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副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副总裁作为总裁的助手,受总裁委托分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副总裁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
(二)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副总裁受总裁委托代行总裁的职权。第四章 总裁的职责
第十二条 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权;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
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
力;
(六)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对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质询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七)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合同、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以便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
益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二)利用内幕消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的财产;
(五)挪用公司资金,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七)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九)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擅自披露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秘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
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五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总裁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
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
第十五条 参加总裁办公会议人员为总裁、副总裁、公司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可以邀请董事参加,邀请董事会秘书列
席会议。
第十六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需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因故无法出席的应提前请假。
第十七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总裁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一名副总裁主持会议。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裁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裁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九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总裁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工作,必要时整理成会议纪要,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保存期为 10
年。
第六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条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闭会期间,总裁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总裁应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负责本细则的修改,总裁提出修改本细则要求时应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的任
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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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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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
(一)股权投资(含设立或增资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以及收购房地产开发项目
、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二)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
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三)固定资产投资(含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对外投资业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
益。
第二章 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序通过,重大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本
办法规定须由股东会审议以外的投资事项。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个交易日内披露。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的,由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 2个交易日内披露。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若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应按照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执行。第九条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业务规则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六条、第七条的规
定,已经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第六条和第
七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
营业收入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
第十二条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外的投资事项由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决定。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权
限范围内的事项具体授权给总裁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公司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对外投资的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 公司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对外投资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第三章 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由公司授权职能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
况进行调查或考察。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第十八条 公司应指定职
能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
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并经评估人员签字后形
成评估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总裁办公会应根据对外投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评估报告(如有),形成对外
投资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总裁负责组织实施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
公司对决策过程应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改变集体决定。
第四章 对外投资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制定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
更,应当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审查批准。
对外投资合同的签订,应征询法律顾问或其他专家的意见,并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签订。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动用信贷资金买卖流通股票,不得动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买卖流通股票,也不得拆借资金给其他机构买卖
流通股票。公司至多只能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开设一个股票账户,并且必须使用本公司的名称。第二十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
门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核对投资账目,发现异常情
况,应及时向公司总裁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根据需求向被投资企业派出董事、财务或其他管理人员。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派驻被投资企业的人员建立适时
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息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公司会计核算体系。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相关资料、权益证书应及时归档。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相关资料。
第五章 对外投资处置控制
第二十八条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必须经过股东会、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集体决策。
第二十九条 转让对外投资价格应由公司职能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格,并报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或总裁办公会批准。
第三十条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企业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第三十一条 对长期不运作的投资项目,公司必须予以清理,核销债权、债务,撤消有关担保、抵押,公司应将所有账簿、报表
、合同、发票等一切法律文书妥善保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对外投资业务相关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二)对外投资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外投资决策情况;
(四)对外投资执行情况;
(五)对外投资处置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财务情况。
第三十三条 负责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或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总裁。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查
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自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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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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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
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
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
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经授权,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
第六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第七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
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第八条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
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九条 诚信守法原则。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十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
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物资,
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十一条 对外捐赠的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指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公共安全、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的
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指向遭受自然灾害地区、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捐赠,以及向定点扶贫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
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等方面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指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十二条 除国家和地方政府有特殊规定捐赠项目外,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通过依法建立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
进行,且以能够获得所得税前扣除作为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个人。其中公益
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
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
机构等。
第十四条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或直接
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同一年内不重复发生。
第十五条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的捐赠意愿,必要时应当要求受赠人定期提供捐赠财产的使用明细等
相关材料,受赠人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公司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公司应及
时掌握项目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第十七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
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决策程序规定如下:
(一)单项或累计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百分之五且金额高于 300 万元,由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
(二)单项或累计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百分之二且金额高于 100 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后实施。
对于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产生的捐赠行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应视为单项捐赠并累计计算。在履行上述(一)、(二)项所规定
程序时,如同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对外捐赠已经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八条 公司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定捐赠方案,由公司财务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经
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本制度第十七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将对捐赠事宜统一规划部署,公司各子公司(含分支机构)若涉及对外捐赠事宜的应当及时向上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
依照本制度第十七条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外捐赠。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涉及实物资产
捐赠的应说明财产交接程序等捐赠事项。
在捐赠项目完成后,经办部门负责人应对捐赠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第十九条 经办部门在对外捐赠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公司对外捐赠议案;
(二)指导子公司进行对外捐赠活动。
第二十条 财务部在对外捐赠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外捐赠议案进行审核会签;
(二)办理捐赠财产的支付手续;
(三)建立全公司对外捐赠台账。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负责公司对外捐赠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监督经办单位及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审批决议执行,管理、
规范和优化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第二十二条 经办部门应在捐赠方案获得批准之后立即通知董事会办公室,达到披露要求的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已批准执行的对外捐赠,由财务部建立台账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将捐赠相关文件、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凭证
、捐赠证明等材料(如有)妥善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未执行本制度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或者以权谋私、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的捐赠,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
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有权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
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生效执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6db3292-99c0-4e3c-b3bd-cc21dc543f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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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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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43c985d6-4a0f-44ab-8b05-a7e90e138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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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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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e71e98ce-5c34-4d11-88e6-d458892142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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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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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373fee6-e04c-468e-a8fb-5200e5a684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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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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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bdd8c292-19de-49c2-83a7-cfc9649946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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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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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
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需经过董事会重新提名和选举。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七条 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被提名人、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
划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6)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7)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9)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0)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宜。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前述建议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其中,有关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定后提交董事会通过。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1)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企业内部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搜寻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4)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意见和要求,未被提名人同意前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5)召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前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
关材料;
(7)根据董事会决定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
有关方面的资料:
(1)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3)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4)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5)提供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3)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委员会委员的提议举行,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指定其他委员主持。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
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中独立
董事委员应当书面委托该委员会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本次会议中的表决权。委员连
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
决权;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必
要时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会议日期、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议程、各
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每一事项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
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的记载,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保存。第二十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除非另有规定,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过”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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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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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合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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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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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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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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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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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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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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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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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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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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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a20ad4b-7000-42ad-8bfb-95d7b9bbb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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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耐普矿机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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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耐普矿机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c54ad45b-49dc-4643-9da5-d6ddbfa01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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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4│耐普矿机(300818):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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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300818):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c0d5ab62-65b2-43ad-9b69-c00d2f21d55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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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耐普矿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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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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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耐普矿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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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0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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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耐普矿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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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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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耐普矿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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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2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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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耐普矿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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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4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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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耐普矿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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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89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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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耐普矿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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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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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耐普矿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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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5/1220870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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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耐普矿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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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8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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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耐普矿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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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3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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