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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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20:32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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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7:52 │聚杰微纤(3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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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7:08 │聚杰微纤(3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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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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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 │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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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 │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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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 │聚杰微纤(300819):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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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 │聚杰微纤(300819):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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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1:46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恢复正常使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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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1:44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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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0 20:3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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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持有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8,74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6%)的股东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杰君
合”)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76,150股(即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
公司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聚杰君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杰君合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8,7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聚杰君合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47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聚杰君合遵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
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事项,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聚杰君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
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交易时还应明
确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相关规定。
3.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减持后本单位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
本单位与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本承诺第1款减持比例的规定,还应当继续遵守本承诺第7款、第8款信息披露的规定。
4.如若本单位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含信用证券账户)的,计算本承诺第1款、第2款规定的减持比例时,对多个证券账户持股合并
计算,可减持数量按照其在各账户和托管单元上所持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5.计算本承诺第1款、第2款规定的减持比例时,本单位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应当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不得减持股份:
(1)公司或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单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
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单位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
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的,本单位应当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单位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
8.本单位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如若本单位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
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夏建新、黄亚辉、李林、席菊明、王卫锋、王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的100%。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主体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
诺一致,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聚杰君合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聚杰君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聚杰君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0/cb279e38-fb88-45f3-9049-68866160d8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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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7:52│聚杰微纤(3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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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5年 3月 17日、18日、19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通过电话方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部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及其他媒体平台提到“苏州肌动科技有限公司”及“机器人”等相关
热点问题。截至目前,子公司苏州肌动科技有限公司仍处于新设立阶段,未开展任何研发、生产、销售活动;公司也未向任何机器人
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自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4 年
年度报告》将于 2025年 4月15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日,相关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3d0b89d7-f213-4498-b5ff-c3b9b52b3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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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7:08│聚杰微纤(3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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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2025年 3月 6日、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通过电话方式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自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2024 年
年度报告》将于 2025年 4月15 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日,相关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7/1a95e378-22dc-4716-b705-d93ec89d7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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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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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03c06d00-d8d7-49dc-9339-2698c7175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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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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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月 16日(星期四)以线上会
议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监事会审议事项较为紧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
于 2025年 1月 16 日通过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徐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鉴于公司需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紧急事项,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即刻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有消极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61da0c4e-95fc-4d76-b998-cd9ee4a9b7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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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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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d643e83e-7de7-4578-a70d-2904081ce1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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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聚杰微纤(300819):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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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
(二)交易品种、交易金额及业务期间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的海外销售业务部分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美元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
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
。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
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
定价格,可能造成损失;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
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
分理解相关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要求、人员配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
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相关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3、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证券投资及衍生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4、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
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结算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
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
性。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旨在降低或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从而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相关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主营业务展开的,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性套利交易。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同时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完善了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ca887405-fc2e-4d50-830e-d023873d1f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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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5:58│聚杰微纤(300819):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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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35e44c6b-3374-4718-9b30-cc415420d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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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1:46│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恢复正常使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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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因线路故障临时中断,现已恢复正常。恢复后的投资者热线如下:
电话:0512-63369004
公司对本次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对广大投资者在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
期间的理解表示感谢!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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