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6-06-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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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2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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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8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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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8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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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0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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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 │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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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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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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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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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 │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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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2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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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2│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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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本次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20,142,67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
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2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
2 08*****223 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520 陆玉珍
4 02*****749 仲鸿天
5 01*****045 仲湘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仲鸿天、陆玉珍、仲湘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8.615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黄亚辉 司先雨
2.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
3.咨询电话:0512-63369004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3ccac93-6749-4856-8615-473ef8a84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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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8│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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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70095c0-d060-43d5-b6b0-c5ebf60c1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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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8│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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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583a1a0-67ea-4ec4-8d5d-dd0bf334c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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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1:40│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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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
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高新
区泰山路16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8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聚杰公司已与正隆纸业签署了正式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卖方: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二、买方: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卖方拥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土地证书号为苏新国用(2012)第007396号,使用权
面积为99,740㎡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该出让土地上的产权证书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188536号,建筑面积为63,846.92㎡的房屋
建筑物。
四、成交金额:人民币1.86亿元。
五、支付方式:现金汇款的方式支付。
六、支付期限:第一期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目标资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买方应在双方将目标资产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时将目标资产转让价款的70%支付至监管账户,在
目标资产的过户资料递交不动产交易中心窗口审核通过符合过户条件并在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至买方名下前(含当日)支付60%;第
三期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全部交接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剩余的10%。
七、过渡期: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资产过户完成后卖方交接给买方之日的期间,卖方不再就目标资产进行新的建设开发申请、
审批等事项,也不会进行再出售,不为自己和/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保证土地、房产不会因任何原因受到司法
查封和/或被执行。
八、税收及费用:因协议项下的目标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至交接日前,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应按总
目标资产转让款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1000万元损失。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达成,标志着公司解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的用地、厂房等需求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已经聘请了中
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中盛评报字[2026]第 0103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1.947373 亿元,实际
成交价格(1.86 亿元)低于评估价格,成交金额为参照评估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双方至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交易许可、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2、《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224585e-d3ea-4583-8e50-ccdeea745b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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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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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47b43f1-a7fa-40c4-bd06-334103d59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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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28│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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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21892b4-2684-430e-8986-7ec1f3effb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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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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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在公司
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
,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 63,846.9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面积为 99,740.00 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1.86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6a4907e-48eb-4cb2-b579-1624f0215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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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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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
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
高新区泰山路 162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 63,846.92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99,740.00 平
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
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79959941
法定代表人:侯增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成立日期:2004 年 07月 26日
注册资本:1,85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各类高档纸板、纸箱、彩盒及各类纸制加工产品、泡棉、发泡袋(布),抗静电袋及塑料
缓冲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以上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香港苏隆有限公司持股 100%。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卖方,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经查询,正隆纸业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本次交易标的为正隆纸业拥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 号土地证书号为苏新国用(2012)第 007396 号
,使用权面积为 99,740 ㎡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该出让土地上的产权证书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 00188536号,建筑面积为 63,846
.92 ㎡的房屋建筑物。
(二)标的用途:满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的用地、厂房等需求。
(三)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符合转让条件。
(四)标的价格: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五)定价依据:公司已经聘请了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评估,目前初步商定的成交金额是经过充分商
业协商且不高于土地周边区域平均市场价格及初步的评估测算价格得出的,后续待正式评估报告完成之后,公司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公告。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拟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二)支付方式:现金汇款的方式支付。
(三)支付期限:拟第一期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目标资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
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正隆纸业应在足额收到首期款后 7日内配合聚杰公司办理目标资产的网签手续后,由聚杰公司支付
60%至共管账户,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至聚杰公司名下后完成支付;第三期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全部交接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剩余的10%
,具体以正式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公司会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四)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以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六)标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七)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仅为购买土地及厂房等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主要用于 2026 年
5月 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中的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使用。
六、购置土地及厂房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聚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更好的解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
的用地、厂房等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成交金额为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
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
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购买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交易需双方至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交易许可、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9f2eba-aa95-4af5-8c2b-c2a502c92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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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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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 子议案数(10)
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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