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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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1:46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恢复正常使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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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1:44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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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5:42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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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8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聚杰微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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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8 │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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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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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聚杰微纤(300819):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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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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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聚杰微纤(300819):光大证券关于聚杰微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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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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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1:46│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恢复正常使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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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因线路故障临时中断,现已恢复正常。恢复后的投资者热线如下:
电话:0512-63369004
公司对本次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对广大投资者在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
期间的理解表示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c28f28d9-0f1e-44c2-9c88-c60bca257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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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1:44│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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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线路故障,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 0512-63369004 临时中断。在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临时中断期间,请广大投资者通过以下方
式与公司保持沟通联系:
电话:0512-63366336 转 8105
公司将在投资者热线电话恢复正常使用后及时对外进行公告。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70eb86e7-fdf8-4226-9fc5-abe35d118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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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5:4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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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30
号)核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4,87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790,900.00 元,扣 除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48,873,1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917,800.00 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 2020 年 3月 9日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汇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
〕3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 3 月 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 年 9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相关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相关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 目” 已结 项并 将结 余 募 集 资 金16,576,470.16 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日,所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注销余额 资金用途
(元)
江苏聚杰微纤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2902759010688 已注销 研发中心建
科技集团股份 限公司苏州城西 设项目
有限公司 支行
江苏聚杰微纤 江苏苏州农村商 07066780311201003 已注销 超细纤维面
科技集团股份 业银行股份有限 73029 料及制成品
有限公司 公司八坼支行 改扩建项目
安徽聚杰微纤 江苏苏州农村商 07066780311201003 已注销 超细纤维面
新材料科技有 业银行股份有限 83775 料及制成品
限公司 公司八坼支行 改扩建项目
江苏聚杰微纤 宁波银行股份有 75070122000376531 已注销 超细纤维无
科技集团股份 限公司吴江支行 尘超净制品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江苏聚杰微纤 中国光大银行股 37120188000259005 已注销 国内外营销
科技集团股份 份有限公司吴江 服务体系建
有限公司 支行 设项目
安徽聚杰微纤 宁波银行股份有 75070122000514761 已注销 超细纤维含
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吴江支行 浸面料建设
限公司 项目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1e201290-eb6e-44d6-9d68-0e4789a38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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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8│聚杰微纤(300819):关于聚杰微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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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11 月 11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30 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交通路 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鸿天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08,645,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5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06
,669,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9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
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4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97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进行了身份认证。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与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召集人资格,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
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且在会议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8,425,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 180,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65%;弃权3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968%;反对 180,85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44%;弃权 3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88
%。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提交的现场投票结果合并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的情
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4ea954ae-9f6d-4e1c-84d0-961c7bae7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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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8│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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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1 日 9
: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 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仲鸿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8,645,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9,205,000 股的 72.81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
06,66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9,205,000股的 71.49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1,97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9,205,000 股的 1.324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75,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9,205,000 股的 1.32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9,205,0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75,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49,205,000 股的 1.3241%。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8,42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1%;反对 180,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5%;弃权 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5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8968%;反对 18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1544%;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488%。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华诗影、陈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946843a8-0ba1-406f-b4d4-381f92da6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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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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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已经 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09:15-09:25,0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1 日 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1月 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行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提案说明
1.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 2024年 10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股东进行
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
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
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
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邮件、信函须于登记时间截
止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号聚杰微纤证券部(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12-63369004
邮政编码:215222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 11月 7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采取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4年 11月 7日下午 16:30之前送达到公司。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号聚杰微纤证券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辉
电话号码:0512-63369004
传真:0512-63366336-8007
电子邮箱:jujie@jujie.com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3.临时提案请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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