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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19(聚杰微纤)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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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3 18:32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6 18:18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6 18:18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6 11:40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9 18:28 │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8:28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04 │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04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 ├─────────┼──────────────────────────────────────────────┤ │2026-05-08 19:14 │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08 19:12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 ─────────┬──────────────────────────────────────────────── 2026-06-03 18:32│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含税),本次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20,142,67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 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2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 2 08*****223 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520 陆玉珍 4 02*****749 仲鸿天 5 01*****045 仲湘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仲鸿天、陆玉珍、仲湘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8.615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黄亚辉 司先雨 2.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 3.咨询电话:0512-63369004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3ccac93-6749-4856-8615-473ef8a840e1.PDF ─────────┬──────────────────────────────────────────────── 2026-05-26 18:18│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70095c0-d060-43d5-b6b0-c5ebf60c10e4.PDF ─────────┬──────────────────────────────────────────────── 2026-05-26 18:18│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583a1a0-67ea-4ec4-8d5d-dd0bf334c655.PDF ─────────┬──────────────────────────────────────────────── 2026-05-26 11:40│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 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高新 区泰山路16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8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聚杰公司已与正隆纸业签署了正式的《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卖方: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二、买方: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卖方拥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号土地证书号为苏新国用(2012)第007396号,使用权 面积为99,740㎡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该出让土地上的产权证书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188536号,建筑面积为63,846.92㎡的房屋 建筑物。 四、成交金额:人民币1.86亿元。 五、支付方式:现金汇款的方式支付。 六、支付期限:第一期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目标资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买方应在双方将目标资产在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时将目标资产转让价款的70%支付至监管账户,在 目标资产的过户资料递交不动产交易中心窗口审核通过符合过户条件并在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至买方名下前(含当日)支付60%;第 三期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全部交接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剩余的10%。 七、过渡期: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目标资产过户完成后卖方交接给买方之日的期间,卖方不再就目标资产进行新的建设开发申请、 审批等事项,也不会进行再出售,不为自己和/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质押、保证土地、房产不会因任何原因受到司法 查封和/或被执行。 八、税收及费用:因协议项下的目标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至交接日前,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方应按总 目标资产转让款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1000万元损失。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达成,标志着公司解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的用地、厂房等需求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已经聘请了中 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中盛评报字[2026]第 0103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1.947373 亿元,实际 成交价格(1.86 亿元)低于评估价格,成交金额为参照评估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需双方至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交易许可、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工业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2、《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224585e-d3ea-4583-8e50-ccdeea745b62.PDF ─────────┬──────────────────────────────────────────────── 2026-05-19 18:28│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47b43f1-a7fa-40c4-bd06-334103d59175.PDF ─────────┬──────────────────────────────────────────────── 2026-05-19 18:28│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21892b4-2684-430e-8986-7ec1f3effb8b.PDF ─────────┬──────────────────────────────────────────────── 2026-05-15 19:04│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在公司 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 ,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 63,846.9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面积为 99,740.00 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1.86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6a4907e-48eb-4cb2-b579-1624f0215799.PDF ─────────┬──────────────────────────────────────────────── 2026-05-15 19:04│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 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 高新区泰山路 162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 63,846.92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99,740.00 平 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 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79959941 法定代表人:侯增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成立日期:2004 年 07月 26日 注册资本:1,85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各类高档纸板、纸箱、彩盒及各类纸制加工产品、泡棉、发泡袋(布),抗静电袋及塑料 缓冲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以上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香港苏隆有限公司持股 100%。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卖方,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经查询,正隆纸业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本次交易标的为正隆纸业拥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 号土地证书号为苏新国用(2012)第 007396 号 ,使用权面积为 99,740 ㎡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该出让土地上的产权证书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 00188536号,建筑面积为 63,846 .92 ㎡的房屋建筑物。 (二)标的用途:满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的用地、厂房等需求。 (三)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符合转让条件。 (四)标的价格: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五)定价依据:公司已经聘请了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评估,目前初步商定的成交金额是经过充分商 业协商且不高于土地周边区域平均市场价格及初步的评估测算价格得出的,后续待正式评估报告完成之后,公司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公告。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拟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二)支付方式:现金汇款的方式支付。 (三)支付期限:拟第一期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目标资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 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正隆纸业应在足额收到首期款后 7日内配合聚杰公司办理目标资产的网签手续后,由聚杰公司支付 60%至共管账户,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至聚杰公司名下后完成支付;第三期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全部交接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剩余的10% ,具体以正式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公司会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四)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以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六)标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七)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仅为购买土地及厂房等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主要用于 2026 年 5月 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中的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使用。 六、购置土地及厂房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聚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更好的解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 的用地、厂房等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成交金额为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 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 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购买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交易需双方至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交易许可、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9f2eba-aa95-4af5-8c2b-c2a502c92280.PDF ─────────┬──────────────────────────────────────────────── 2026-05-08 19:14│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 子议案数(10) 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 7.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规划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 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邮件、信函须于登记时间截止 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 路 68 号聚杰微纤证券部。(信函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512-63369004 邮政编码:215222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采取邮件、信函方式登 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25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到公司。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证券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辉 电话号码:0512-63369004 电子邮箱:jujie@jujie.com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至董事会;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bcff8e5-478d-4782-a76a-334e993531e8.PDF ─────────┬──────────────────────────────────────────────── 2026-05-08 19:1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20f06ab-73fc-4b55-a8b6-5a1f7bd6edf4.PDF ─────────┬──────────────────────────────────────────────── 2026-05-08 19:1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有关规定:“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 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 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7d214d6-f1ba-4f21-9d93-408565023b6f.PDF ─────────┬──────────────────────────────────────────────── 2026-05-08 19:12│聚杰微纤(300819):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与要求的基础上,本规划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独 立董事的意见,在未来三年内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发展规划、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盈利模式、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兼顾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 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 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 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 4、董事会、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 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 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机制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表决同意。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会在表决时,应向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股东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a0f710e-3625-44ba-8c30-1fed32dddb35.PDF ─────────┬──────────────────────────────────────────────── 2026-05-08 19:11│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聚杰微纤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 准或予以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861a8ba-92f6-41fb-890e-68173b5691ac.PDF ─────────┬──────────────────────────────────────────────── 2026-05-08 19:11│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镇南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为把握人工智能及其相关产业的市场机遇,提升电子布的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有效改善公司资 本结构,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 额 金 1 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 123,173.16 11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 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聚杰特材,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23,173.1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万元,旨在通过土地厂房购置及改造、设备和配套设施购置,建设形成高端电子布生产项目。本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2、项目效益分析 经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3、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项目相关土地购置正在洽谈中,并正在着手准备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环评等审批程序,后续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时、合规办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布局高端电子布方向 当前,全球电子布行业正处于结构性升级的关键节点,AI 算力、5G/6G 通信、数据中心交换机、汽车电子等下游应用的爆发式 增长,推动高端电子布市场进入高景气周期,同时日本日东纺等海外企业长期垄断高端供应、国产化率低、供给缺口持续扩大等现实 因素,共同构成了一个时间窗口明确、需求确定性高、竞争格局尚未固化的战略机遇期。公司敏锐洞察市场变化,抓住当前“供给缺 口+国产替代”双重红利叠加的关键窗口,实现在高端电子布领域的抢先卡位。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高 端电子布量产,助力公司实现产业延伸和协同整合,优化整体业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2、补齐规模化产能短板,提升高端制造能力水平 长期以来,全球高端电子布市场份额仍由少数海外企业占据,国内企业在超薄布、低膨胀系数电子布等高端领域始终难以形成规 模化、稳定化的生产能力。公司依托根银科技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的业务基础与工艺优化能力,将公司在纤维制备、精密织造及 后处理工艺等方面积累的深厚技术底蕴与产业化经验实现复用。但由于目前公司产线设备规模有限,亟需通过专业化基地建设补齐规 模化产能短板,更新先进的织造设备,以建立起对标一流的高端电子布制造体系,才能实现订单的稳定交付,满足下游产业批量采购 需求。 3、丰富自身产品矩阵,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当前全球电子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单一产品的比拼,而是产品矩阵、技术储备与 供应链协同能力的综合较量。公司通过收购根银科技,已具备电子布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然而,普通电子 布市场竞争激烈,为摆脱同质化竞争,顺应下游市场需求,本项目重点切入高端电子布高壁垒领域,在现有产品与产能基础上进一步 拓展升级,引进先进的制造设备,优化全流程生产。公司将利用在超细纤维领域积累的精密织造、张力控制和表面处理经验,反哺电 子布生产,打造技术领先、品控稳定的规模化高端电子布产线,进一步完善公司在高性能材料、新型材料应用领域的产业链布局,从 而提升公司高端电子布供应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技术底蕴深厚,具备高度技术同源性 公司作为深耕超细纤维纺织领域多年的上市公司,长期聚焦超细复合纤维面料及制成品领域,在精密织造、张力控制、表面处理 、纤维加工等核心工艺上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产业化经验,电子布作为高端电子材料的核心基材,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高 度的技术同源性与业务协同性,可实现技术迁移与协同创新。同时,随着与根银科技的整合完成,公司在电子布生产领域具备一批经 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公司已形成了传统纺织技术人才与电子材料专业人才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的技术团队架构。叠加公司多年积累的 供应链管理能力和精益生产经验,也为高端电子布项目实现快速达产提供了扎实的管理基础,使公司具备了高端电子布生产的完整能 力闭环。 2、客户基础扎实,市场导入路径清晰 本项目在市场准入和客户拓展方面具备明确的基础和可行的路径,公司在工业面料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下游客户资源,涵盖汽车 、电子、显示面板及半导体等多个高端领域,通过多年的市场深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市场渠道与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通过收购 根银科技,承接了其原有的玻璃纤维布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在此基础上,公司已制定了清晰的客户开发计划,正积极向高端覆铜板 客户群体延伸拓展。此外,公司将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高端电子布的多层次产品组合,满足客户不同应用场景的采购需求 ,从而在项目达产后实现快速放量、稳定出货,确保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3、募集资金管理与运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完善 公司依据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要求,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规 范。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 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电子布业务进一步发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提升公司的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自身各方面的完整性, 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人员、机构、财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均将相应增加,营运资金将得到补充,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同 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资信 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与目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5231eee-26bf-4e4a-9fe0-36e6d77c14d7.PDF ─────────┬──────────────────────────────────────────────── 2026-05-08 19:11│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3a278a1-66f6-407e-a339-a9e509818b19.PDF ─────────┬──────────────────────────────────────────────── 2026-05-08 19:11│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eeab4b2-7984-4ef2-88c7-85b1b8e7bf7c.PDF ─────────┬──────────────────────────────────────────────── 2026-05-08 19:11│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92abd30-53f0-4371-b34d-ddb43e61a104.PDF ─────────┬──────────────────────────────────────────────── 2026-05-08 19:11│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271975e-a97c-4af4-a255-334591e9e4ef.PDF ─────────┬──────────────────────────────────────────────── 2026-05-08 19:10│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公告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302df00c-23e9-4fb9-934e-8760179de8c7.PDF ─────────┬──────────────────────────────────────────────── 2026-05-08 18:04│聚杰微纤(30081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7日、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通过电话方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除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7日、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8592afd-e652-4955-acdd-bd5ee2b189ea.PDF ─────────┬──────────────────────────────────────────────── 2026-04-26 19:56│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62b9b71-4ece-4aeb-bcdb-1d4b76a72d71.PDF ─────────┬──────────────────────────────────────────────── 2026-04-26 16:08│聚杰微纤(30081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尤敏卫) ─────────┴────────────────────────────────────────────────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8月 18 日当选并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 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6 次,实际出席会议 6次;共计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 加。 (二)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5 年 4月 1日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2025 年 8月 1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日 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案>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5次,实际出席会议 5次。本人出席的 5次会议主要审议业绩预告、年 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审计委员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引,对公 司的各项财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进行审阅与核查,监督并检查内审部的工作,审议其编写的工作总结及制定的年度计划。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 行职责。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2次,实际出席会议 2次。本人出席的 2次会议主要审 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薪酬制度相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制度与考核标准提出意见 和建议,同时对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委员会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次,实际出席会议 1次。本人出席的 1次会议主要审议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战略委员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对公司战略决策提出合理意见。 (四)出席方式及议案表决情况 本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没有委托或者缺席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在对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表决时,本人 注重维护公司以及股东权益,尤其关注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积极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其他履职情况 (一)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期间,本人积极与审计小组进行交流,就公司的财务数据、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深入、充分 的沟通,确保其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原则,积 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加强对规则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和行业经验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照了《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准确且详实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3月28日,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人认为在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始终坚持 独立的审计原则,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时,其能够如期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做 到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审阅公 司文件、听取汇报、交流沟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公司各项情况,及时获悉了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 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867c290-a5c2-4a10-bd65-42deee95b752.PDF ─────────┬──────────────────────────────────────────────── 2026-04-26 16:08│聚杰微纤(30081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以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苏州 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5 万元,其中租赁房屋 75 万元。 公司在 2025 年度预计范围内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63万元,其中租赁房屋 63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仲鸿天、仲湘聚、陆玉珍、沈松回避表决,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关联交 关联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金额 易类别 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 苏 州 房屋及 市场定价 750,000.00 315,000.00 630,000.00 人承租 美 星 建筑物 农 产 品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合计 750,000.00 315,000.00 630,00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及 易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索引 比例(%) 差异(%) 向关联 苏 州 美 房屋及 630,000. 600, 98.05% 105% 2025 年 4月 方承租 星 农 产 建筑物 00 000. 15 日披露于 品 贸 易 00 巨潮资讯网 有 限 公 的《关于公 司 司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 编号: 2025-014) 合计 630,000. 600, 98.05% 105% 00 000. 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不适用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不适用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佳平 注册资本:45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44217796 成立时间:2002 年 01 月 09 日 注册地址:松陵镇八坼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 7,236,092.78 元,净资产-1 3,080,428.47 元,净利润为875,383.84 元。 履约能力分析:苏州美星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能够维持日常运营,其在与公司的日常交易中 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事项皆按照市场定价为依据,按照市场规律,遵循自愿、公 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租赁等事项是根据公司在经营方面 的需要而决定,公司与其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均秉持 着协商一致、合理公正的原则,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市场定价来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与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规划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稳健发展的切实需求,根据市场动态与 实际运营状况而制定。在交易定价环节,公司严格依据市场定价机制,始终秉持着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 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产生干扰,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而制定下的严谨的价格,遵 循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合理公正,并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审议程序。该事 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d3582d7-5c79-4cde-89fd-ce77f606f13b.PDF ─────────┬──────────────────────────────────────────────── 2026-04-26 16:07│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2645bf0-8a0b-4725-8847-4d419b97eedc.PDF ─────────┬──────────────────────────────────────────────── 2026-04-26 16:06│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4fe7be8-69cc-4d13-a336-529825ed08cf.PDF ─────────┬──────────────────────────────────────────────── 2026-04-26 16:06│聚杰微纤(30081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内与华仪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电气承担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俞佳南,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云,201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瑛瑛,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俞佳南 2025 年 3月 21 日 监管警示 上海证券 因江升华云峰新材股 交易所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申请项目,被予以监 管警示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 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 年 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保持应有的关注 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如期完成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做 到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 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在行业内声誉卓著的专业机构,持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认证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卓越能力。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始终秉持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和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一丝不苟、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 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4、拟聘任审计机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c419e72-b81f-401f-a8b0-a049f4e022ef.PDF ─────────┬──────────────────────────────────────────────── 2026-04-26 16:06│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296bafd-cad1-4207-8a6e-47a131cbcc99.PDF ─────────┬──────────────────────────────────────────────── 2026-04-26 16:06│聚杰微纤(30081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颜世富) ─────────┴────────────────────────────────────────────────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8月 18 日当选并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6 次,实际出席会议 6次;共计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 加。 (二)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5 年 4月 1日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2025 年 8月 1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日 事第六次专门会议 案>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提名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保证了公司管理 层组织架构的完善,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1次,实际出席会议 1次。本人出席的 1次会议主要审议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战略委员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对公司战略决策提出合理意见。 (四)出席方式及议案表决情况 本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没有委托或者缺席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在对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审议表决时,本人 注重维护公司以及股东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积极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其他履职情况 (一)关注公司战略规划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与战略布局,严格监督各项工作的合规性与规范性,会到公司与高管等进行沟通、交流,对公 司的规划进行深入了解。 (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原则,积 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规范化培训,深化对规则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和行业经验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本人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照了《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准确且详实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 年 3月 21 日,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本人认为此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 四、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审阅公 司文件、听取汇报、交流沟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公司各项情况,及时获悉了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5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 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e3c04b-5cf2-470e-b68c-843481f4f8e8.PDF ─────────┬──────────────────────────────────────────────── 2026-04-26 16:06│聚杰微纤(30081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建明) ─────────┴──────────────────────────────────────────────── 聚杰微纤(30081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建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07de3b9-ba09-417a-9c71-a394b2261991.PDF ─────────┬──────────────────────────────────────────────── 2026-04-26 16:06│聚杰微纤(3008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324 号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聚杰微纤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聚杰微纤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聚杰微纤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974a34-1560-4b83-baf9-807436b5f223.PDF ─────────┬──────────────────────────────────────────────── 2026-04-26 16:06│聚杰微纤(3008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25fee5c-837e-4c00-a117-8a8eedd2cf05.PDF ─────────┬──────────────────────────────────────────────── 2026-04-26 16:04│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3、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计的议案》 (二)提案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5.00、10.00 关联股东陆玉珍、仲鸿天、仲湘聚、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 4.00、5.00、6.00、10.00 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 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邮件、信函须于登记时间截止 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 路 68 号聚杰微纤证券部。(信函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512-63369004 邮政编码:215222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采取邮件、信函方式登 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到公司。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证券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辉 电话号码:0512-63369004 电子邮箱:jujie@jujie.com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至董事会;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8065db4-e19f-4fa3-97b3-5d4843f410de.PDF ─────────┬──────────────────────────────────────────────── 2026-04-26 16:0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9,2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述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议具体意见如 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而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符 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至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4,213,730.8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 71,926,616.1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1,926,616.12 元,股本基数为149 ,205,000.00 股。 3、本次分红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9,2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2025 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 35,063,175.00 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61.15%。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坚 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063,175.00 44,761,500.00 44,761,5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6,183,927.54 64,449,510.83 74,436,112.27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9,565,881.89 30,474,279.78 37,500,779.26 营业收入(元) 577,457,512.21 599,525,554.01 684,860,912.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24,213,730.8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71,926,616.12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4,586,175.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65,023,183.55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4,586,175.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97,540,940.93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24%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2,458.62 万元,高于 3,000 万元,且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 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 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 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7f510ea-4ce8-4e34-95f7-883cbae915ca.PDF ─────────┬──────────────────────────────────────────────── 2026-04-26 16:0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6ef287b-0e88-41af-8f20-4beff9079aff.PDF ─────────┬──────────────────────────────────────────────── 2026-04-26 16:02│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be5ea02-7ab7-45be-9a37-1bb6ed51d2e5.PDF ─────────┬──────────────────────────────────────────────── 2026-04-26 16:0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6d54a32-d0b4-4e4c-bc84-828c1627514f.PDF ─────────┬──────────────────────────────────────────────── 2026-04-26 16:01│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51b8552-15c7-42ed-85ae-2971964ba860.PDF ─────────┬──────────────────────────────────────────────── 2026-04-26 16:01│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95cb501-4359-4f0e-bb5b-3af28534e762.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业务所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内与华仪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电气承担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后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 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8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也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关键 重大的层面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范与要求进行编制。其准确且公正地呈现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同时,也如实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与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基于此,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保 持着高度的专业性,能够做到积极主动与公司进行交流,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着严谨、审慎的态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了全面的严格核查。就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谨的检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业务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月 28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内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秉持着严谨、审慎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了全面的严格核查。与此同 时,审计委员会也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且深入的讨论与沟通,就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进行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 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全面核查与深度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 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开展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完整、清晰 地呈现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及相关财务数据。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aacda25-67ac-43c5-9fd8-22548df09320.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 为促进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的发展,增强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工作中勤勉敬业的精神,树立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激发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效能与运营水平,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因薪酬涉及相关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因《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涉及关联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仲鸿天、仲湘 聚、沈松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能力贡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 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 50%。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二)独立董事 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含税)。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能力贡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 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 50%。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机制挂钩 ,薪酬结构合理,绩效薪酬占比符合监管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e588c30-a081-4f9d-9317-4d080b5687db.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9323 号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聚杰微纤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聚杰微纤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聚杰微纤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聚杰微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聚杰微纤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6d741b4-185c-4643-a3d3-8892981013b8.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上市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的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业务所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内与华仪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电气承担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后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 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8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也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关键 重大的层面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范与要求进行编制。其准确且公正地呈现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同时,也如实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与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基于此,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保 持着高度的专业性,能够做到积极主动与公司进行交流,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总体评估评价 经全面核查与深度沟通,公司经过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始终坚守 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开展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完整、清晰地呈现公 司整体经营状况及相关财务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c14246-29fc-4779-8b85-da0cc1b0cc42.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尤敏卫、王建 明、颜世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尤敏卫、王建明、颜世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 发现可能影响其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确认上述公司 独立董事皆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0db4984-7039-4db0-9f10-6311eb0b889e.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7863411-5617-4003-bdd2-133cb7d0c7ad.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49e536e-8cd1-4400-8f41-7c4a436b5e05.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 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了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使用时间 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e3d48c6-949d-439e-b7b3-f06475e02911.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 2025 年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411,358.95 元。具 体如下表: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 -121,175.09 其他应收款 251,463.82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 5,271,070.22 合计 5,401,358.95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 408,864.68 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 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 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 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注]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注]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 款项性质 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金保证金组合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其他应收款——应收其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他组合 [注]系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3、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账 龄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100.00 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4、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401,358.95 元,将减少公司2025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145,046.98 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145,046.98 元。 本次核销资产共计 408,864.68 元,因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本次核销资产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 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董事会同意计提 2 025 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401,358.95 元,核销资产共计 408,864.68 元。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16788f8-f810-4f83-b3e0-c26781c6a703.PDF ─────────┬──────────────────────────────────────────────── 2026-04-26 16:00│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7574396-b0b9-44a8-94fb-7a115e6f7776.PDF ─────────┬──────────────────────────────────────────────── 2026-04-17 19:14│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在公司 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 ,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采购一批生产设备,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设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c94e0c5-946a-47eb-bc74-7b5b5e680d05.PDF ─────────┬──────────────────────────────────────────────── 2026-04-17 19:14│聚杰微纤(300819):关于购买设备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风险提示:由于合同履行期可能会较长,可能会因为国家的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以及卖方制造进度、 交货时间、调试进度等因素影响购买设备的履行程度及项目进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购买设备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拟向株式会社丰通机械采购一批丰田喷气织机,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 本次购买设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株式会社丰通机械 公司名称(外文):TOYOTSU MACHINERY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北村 裕幸(Kitamura Hiroyuki) 注册资本:32,500 万日元 成立日期:1978 年 2月 23日 地址(中文):日本爱知县名古屋市中村区名站 4-11-27 地址(外文):4-11-27, Meieki, Nakamura-ku, Nagoya, 450-0002 Japan主营业务:各类机械设备等的销售、维护、改造及安 装工程等。 主要股东:TOYOTA TSUSHO CORPORATION 持股 100%。 株式会社丰通机械为本次交易卖方,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经查询,株式会社丰通机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其系日本知名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公 司的要求。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丰田喷气织机; (二)标的用途: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玻纤布及电子布生产的需要; (三)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标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五)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二)支付方式:信用证等双方认可的方式。 (三)支付期限: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以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六)标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七)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购置设备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完成对安徽省根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根银科技”)收购 的登记变更手续,持股占比 80%,根银科技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系列产品,包括厚、薄型电子级玻璃 纤维布。根银科技在主要产品的生产与研发上拥有较强的积累。 公司此次购买丰田喷气织机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玻纤布及电子布生产的需要。本次购买设备成交金额为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 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合同履行期可能较长,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 时,因市场环境及金融环境等相关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履行期可能较长,可能会因为国家的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以及制造进度、交货时间、调试进度等 因素影响购买设备的履行程度及项目进度。后续也有可能因为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导致同类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采购设备不能 达到预期目的,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94a1ede-aa79-47a5-9cc3-bf684cf2a4a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聚杰微纤: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5422.PDF ─────────┬──────────────────────────────────────────────── 2026-04-27│聚杰微纤: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5430.PDF ─────────┬──────────────────────────────────────────────── 2025-10-30│聚杰微纤: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873.PDF ─────────┬──────────────────────────────────────────────── 2025-08-29│聚杰微纤: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205.PDF ─────────┬──────────────────────────────────────────────── 2025-04-25│聚杰微纤: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211.PDF ─────────┬──────────────────────────────────────────────── 2025-04-15│聚杰微纤: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3872.PDF ─────────┬──────────────────────────────────────────────── 2024-10-24│聚杰微纤: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002.PDF ─────────┬──────────────────────────────────────────────── 2024-08-30│聚杰微纤: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095.PDF ─────────┬──────────────────────────────────────────────── 2024-04-29│聚杰微纤: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702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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