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5-06-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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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0:36 │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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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18 │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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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18 │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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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46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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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46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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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46 │聚杰微纤(3008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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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6 │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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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43 │聚杰微纤(3008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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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43 │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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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43 │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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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20:36│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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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9,2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44,761,5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净
利润的比例为69.08%。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
,公司将坚持总额不变的原则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对每股派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2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
2 08*****223 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520 陆玉珍
4 02*****749 仲鸿天
5 01*****045 仲湘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仲鸿天、陆玉珍、仲湘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8.85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黄亚辉 李思远
2.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
3.咨询电话:0512-63369004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f7c7f4b3-26b8-4a7f-bb74-8eaa12cb6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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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18│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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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23824880-c0b9-4518-a672-2d3a88645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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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8:18│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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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8fb1c292-71ca-4ee7-a958-cbae247e5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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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46│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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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bf43467f-7525-4537-90ad-517413e0f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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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46│聚杰微纤(300819):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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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 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持有公司股份 8,7
46,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86207%)的股东宁波聚杰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杰君合”)计划自
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4月 22日至 2025年 7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4,476,150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聚杰君合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460,2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聚杰君合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聚杰微纤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
值的认可,聚杰君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公告日,聚杰君合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聚杰君合减持的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 持 均 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聚杰君合 无限售条 竞价交易 2025年 4月 25日 23.97 1,286,300 0.8621
件流通股
合计 23.97 1,286,300 0.862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股份前 本次减持股份后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聚杰君合 合计持有股份 8,746,500 5.86207% 7,460,200 4.999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46,500 5.86207% 7,460,200 4.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杰君合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
出的承诺,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内,聚杰君合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自身投资决策需要实施了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在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聚杰君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聚杰君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提前终止聚杰微纤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a9817e77-7b3d-433f-aacc-16e83175a3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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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46│聚杰微纤(3008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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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be00868b-3326-478b-97d2-b68a6d2f5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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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5:56│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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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300819):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6d12bf6-7788-4b5b-8fe4-d39c1d4898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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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43│聚杰微纤(3008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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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业务所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年度、2019年度 需在 5%的范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内与华仪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电气承担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
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后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
024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也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关键重大的层面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范与要求进
行编制。其准确且公正地呈现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同时,也如实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与母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基于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保持着高度的专业性,能够做到积极主动与公司进行交
流,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
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着严谨、审慎的态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了全面的严格核查。就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谨的检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以及业务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审
计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三)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内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秉持着严谨、审慎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了全面的严格核查。与此同
时,审计委员会也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且深入的讨论与沟通,就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进行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
展。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全面核查与深度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
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开展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完整、清晰
地呈现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及相关财务数据。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bab54443-d625-4b66-99fe-9e02658b3d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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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8:43│聚杰微纤(30081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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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审议 19 项议案。全体监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议案具体如下:
名称 时间 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4年 4月 23日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次会议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4年 4月 25日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4年 8月 28日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六次会议 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4年 10月 22日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七次会议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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