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19 聚杰微纤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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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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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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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 │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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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2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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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2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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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2 │聚杰微纤(300819):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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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1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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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1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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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1 │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 │
│ │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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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1 │聚杰微纤(3008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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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聚杰微纤(30081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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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在公司
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
,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仲鸿天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 63,846.9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面积为 99,740.00 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1.86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6a4907e-48eb-4cb2-b579-1624f0215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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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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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
子公司苏州市聚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公司”)拟购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隆纸业”)位于苏州市
高新区泰山路 162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屋建筑面积为 63,846.92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99,740.00 平
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资金来源为聚杰公司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
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7579959941
法定代表人:侯增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泰山路
成立日期:2004 年 07月 26日
注册资本:1,850 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生产各类高档纸板、纸箱、彩盒及各类纸制加工产品、泡棉、发泡袋(布),抗静电袋及塑料
缓冲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以上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香港苏隆有限公司持股 100%。
苏州正隆纸业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卖方,其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经查询,正隆纸业依法存续,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本次交易标的为正隆纸业拥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62 号土地证书号为苏新国用(2012)第 007396 号
,使用权面积为 99,740 ㎡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该出让土地上的产权证书号为苏房权证新区字第 00188536号,建筑面积为 63,846
.92 ㎡的房屋建筑物。
(二)标的用途:满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的用地、厂房等需求。
(三)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符合转让条件。
(四)标的价格: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五)定价依据:公司已经聘请了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标的进行评估,目前初步商定的成交金额是经过充分商
业协商且不高于土地周边区域平均市场价格及初步的评估测算价格得出的,后续待正式评估报告完成之后,公司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公告。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拟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6 亿元(具体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二)支付方式:现金汇款的方式支付。
(三)支付期限:拟第一期在协议签署并生效且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目标资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
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二期正隆纸业应在足额收到首期款后 7日内配合聚杰公司办理目标资产的网签手续后,由聚杰公司支付
60%至共管账户,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至聚杰公司名下后完成支付;第三期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全部交接手续后三日内支付剩余的10%
,具体以正式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公司会根据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四)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以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六)标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七)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仅为购买土地及厂房等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主要用于 2026 年
5月 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中的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使用。
六、购置土地及厂房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聚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更好的解决聚杰公司“高端电子布建设项目”
的用地、厂房等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成交金额为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
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土地及厂房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所做的决定,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
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购买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交易需双方至政府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不动产交易许可、过户登记等手续,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9f2eba-aa95-4af5-8c2b-c2a502c92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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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4│聚杰微纤(300819):聚杰微纤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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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 子议案数(10)
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
7.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规划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
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邮件、信函须于登记时间截止
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
路 68 号聚杰微纤证券部。(信函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512-63369004
邮政编码:215222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采取邮件、信函方式登
记的须在 2026 年 5月 25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到公司。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五楼证券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辉
电话号码:0512-63369004
电子邮箱:jujie@jujie.com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至董事会;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bcff8e5-478d-4782-a76a-334e99353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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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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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是否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20f06ab-73fc-4b55-a8b6-5a1f7bd6ed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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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2│聚杰微纤(30081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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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有关规定:“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
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
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7d214d6-f1ba-4f21-9d93-408565023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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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12│聚杰微纤(300819):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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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与要求的基础上,本规划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独
立董事的意见,在未来三年内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发展规划、资金成本以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盈利模式、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等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兼顾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在
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间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素,并结合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和
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
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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