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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0(英杰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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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20 英杰电气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4 17:06 │英杰电气(3008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7 17:52 │英杰电气(30082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05-27 17:52 │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6 19:48 │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6 19:48 │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3 15:42 │英杰电气(300820):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07 16:02 │英杰电气(300820):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5-06 17:02 │英杰电气(3008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4-24 21:11 │英杰电气(30082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4 21:11 │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6-04 17:06│英杰电气(3008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7月 25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2.0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1.60 元/股 (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 5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9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290%。最高成交价为 53.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49,0 77.48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1eefeb7-7179-489d-81e7-253bcc826b05.PDF ─────────┬──────────────────────────────────────────────── 2025-05-27 17:52│英杰电气(300820):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2.00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1.60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4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 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 购报告书》。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1,618,988.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94,000.00 股后的 220,224,988.0 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8,089,995.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 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394,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 股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8,089,995.20元÷221,618,988股×10股=3.97483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4839 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2.00 元/股(含本数)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1.60 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股利=62.00 元/股-0.3974839 元/股=61.6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8cc45134-38e1-496d-a37b-fceeec6f1fbb.PDF ─────────┬──────────────────────────────────────────────── 2025-05-27 17:52│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394,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1,618,98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394,000 股后的220,224,98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8,089,995.2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88,089,995.20元÷221,618,988股×10股=3.97483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74839元/股。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 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2、自上述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94,000.00股后的220,224,9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3 王军 2 00*****981 周英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 月 23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394,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8,089,995.20元÷221,618,988 股×10 股=3.97483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3974839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调整 程序; 4、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 686 号 咨询联系人:刘世伟 咨询电话:0838-6928306 传真电话:0838-692830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33a410eb-d2de-4560-b665-5d3f6d39295b.PDF ─────────┬──────────────────────────────────────────────── 2025-05-16 19:48│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6c25f9f0-c568-4f02-9d05-d0bfa1f0809a.PDF ─────────┬──────────────────────────────────────────────── 2025-05-16 19:48│英杰电气(30082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 :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1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3人,代表股份 149,375,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286%(“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47,541,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1,834,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7 人,代表股份 2,043,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人,代表股份 20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人,代表股份 1,834,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9%。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52,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 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0%;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20,1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98%;反对 4,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2%;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0%。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51,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5%;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19,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51%;反对 5,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4%;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5%。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5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0%;反对 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7%;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21,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38%;反对 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6%;弃权 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55%。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52,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9%;反对 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1%;弃权 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20,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41%;反对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9%;弃权 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40%。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353,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2%;反对 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8%;弃权 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21,3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85%;反对 7,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4%;弃权 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40%。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陈虹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4a2df84d-c13a-4fe0-9f1d-5562e980b370.PDF ─────────┬──────────────────────────────────────────────── 2025-05-13 15:42│英杰电气(300820):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英杰电气(300820):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34839182-89ac-4873-a591-826c0654b403.PDF ─────────┬──────────────────────────────────────────────── 2025-05-07 16:02│英杰电气(300820):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英杰电气(300820):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354933f1-cedc-464e-803e-3676e65ba966.PDF ─────────┬──────────────────────────────────────────────── 2025-05-06 17:02│英杰电气(3008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7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2.00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 4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 2025 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 1,39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290%。最高成交价为 53.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49 ,077.48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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