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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2(贝仕达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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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22 贝仕达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20:32 │贝仕达克(3008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5 20:32 │贝仕达克(30082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5 20:30 │贝仕达克(3008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5 20:30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7-15 20:30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 │2026-06-30 00:00 │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30 00:00 │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冬元) │ ├─────────┼──────────────────────────────────────────────┤ │2026-06-30 00:00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 2026-07-15 20:32│贝仕达克(3008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9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 4、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萍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222,594,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 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71.8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2,125,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6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46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3,825,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355,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46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6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0%;反对 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5,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24%;反对 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96%;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98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46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0%;反对 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5,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24%;反对 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96%;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98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3.01《提名肖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肖萍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3.02《提名李清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李清文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3.03《提名汪文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汪文雨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提案 4.01《提名陈文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25,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5,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陈文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4.02《提名朱冬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4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5,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3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朱冬元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4.03《提名方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4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5,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4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方南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罗晓丹律师出席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公司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e2c8563-1455-495e-8c2b-4619e8887731.PDF ─────────┬──────────────────────────────────────────────── 2026-07-15 20:32│贝仕达克(30082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和 2026年 7月 15日分别召开 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 大会和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通过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 026年 7月 15日下午 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肖萍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董事李清文女士、独立董事陈文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肖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 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肖萍 陈文华、汪文雨 审计委员会 方南平 陈文华、周创 提名委员会 朱冬元 方南平、肖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文华 方南平、李清文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肖萍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汪文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汪文雨先生、李钟仁先生、罗正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3《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在公司财务总监职位空缺期间,由总经理肖萍先生暂时代为行使公司财务总监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财务总监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927968b-696f-4d06-9eaa-185d2989cd67.PDF ─────────┬──────────────────────────────────────────────── 2026-07-15 20:30│贝仕达克(3008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231号 致: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杨斌律师、罗晓丹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 称“本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 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 、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 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5日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9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如期召开,会议召开 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萍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至2026年6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 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合法、有 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 1.00、《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提名肖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2、《提名李清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3、《提名汪文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提名陈文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2、《提名朱冬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3、《提名方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根据贵公司指定的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公 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获得通 过。具体为: 1.00、《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46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反对 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95,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24%;反对 117,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96%;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465,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反对 1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695,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24%;反对 117,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96%;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0%。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提名肖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222,12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55,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1%。 3.02、《提名李清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222,12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55,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3%。 3.03、《提名汪文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222,12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55,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2%。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4.01、《提名陈文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222,125,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55,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70%。 4.02、《提名朱冬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222,14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7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39%。 4.03、《提名方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222,14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375,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400%。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f6137e9-5b62-4622-a923-5a1dfcc0b645.PDF ─────────┬──────────────────────────────────────────────── 2026-07-15 20:3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鉴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周创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选举结果已于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 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周创先生将与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周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周创先生当选公司职 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26f2502-54c4-41aa-aed9-401ab0abaaa8.PDF ─────────┬──────────────────────────────────────────────── 2026-07-15 20:3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肖萍先生(董事长)、李清文女士、汪文雨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周创先生 3、独立董事: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成员组成,任期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肖萍 陈文华、汪文雨 审计委员会 方南平 陈文华、周创 提名委员会 朱冬元 方南平、肖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文华 方南平、李清文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方南平先生 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肖萍先生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文雨先生 3、副总经理:李钟仁先生、罗正根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 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萍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重大事项高效决策与推动落地执行,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已在 《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汪文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未担任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具备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文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传 真:0755-84878567 联系邮箱:wangwenyu@szbtk.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9 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518116 (二)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总经理肖萍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直至 公司正式聘任财务总监时止。 四、部分董事及相关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李海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李海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169,81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224%(占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2.6358%),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2、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任情况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丽蓉女士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丽蓉女士未 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 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海俭先生、朱丽蓉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17e3370-57bf-44b5-bd6a-a00d6bd86d6c.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4d3219e-1703-423e-97c5-abfab61bae3c.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在原住所不变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9 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除前述情况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登 记、备案手续,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及《公司章程》(2026年 6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 规则》等相关规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 6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为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制衡作用,参照公司所处的地域和同行业的薪酬津 贴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对《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进行修订,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人民币 7.2万元(税前)调 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万元(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赞成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回避表决。 关联独立董事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6年 6月)。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 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萍先生、李清文女士、 汪文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提名肖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2提名李清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3提名汪文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了相关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年 6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 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和方 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提名陈文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02提名朱冬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03提名方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了相关审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年 6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 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d0efecf-f69b-4239-a56e-3f860da89d5b.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冬元) ─────────┴──────────────────────────────────────────────── 声明人朱冬元先生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贝仕达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朱冬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083954a-05b6-41f0-a150-349cb7dcb149.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aed7511-190e-4284-b3e4-9e34e56a2ea7.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及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萍先生、李清文女士、汪文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和方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次换届选举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 行逐项表决。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和方南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方南平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 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 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e903f9a-2ac8-453c-b49d-6d28faec5d5c.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冬元) ─────────┴──────────────────────────────────────────────── 提名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冬元先生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与承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0a91a29-1ef2-481e-b384-31173942b27f.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萍先生、李清文女士、汪文雨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 平先生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 中方南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相关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dd33144-bbf9-42a8-bb0c-873f73df5cf8.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文华) ─────────┴──────────────────────────────────────────────── 声明人陈文华先生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贝仕达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文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caee20c-3fcb-44ee-8986-2272e01bfafc.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南平) ─────────┴──────────────────────────────────────────────── 声明人方南平先生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贝仕达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方南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67107c7-4cc1-47e7-a727-97eaaaa487c2.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文华) ─────────┴──────────────────────────────────────────────── 提名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文华先生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与承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ae81830-c5e6-435b-bd9b-c09da7c59611.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方南平) ─────────┴──────────────────────────────────────────────── 提名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方南平先生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与承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3d7e7e1-7878-4978-84fd-adbe5a4564ac.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15 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9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应选人数(3) 选人的议案》 人 3.01 提名肖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3.02 提名李清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3.03 提名汪文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3) 人的议案》 人 4.01 提名陈文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4.02 提名朱冬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4.03 提名方南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 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提案3.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等额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提案4.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等额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登记;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二)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7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拓新路19号(贝仕达克科技大厦),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汪文雨、朱丽蓉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电子邮箱:ir@szbtk.com 邮政编码:518116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 明文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24b8b07-85e6-4d5a-89cf-7198e7dbb54e.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于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圆整)。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津贴于本制度生效之日起计算,按月发 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 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立董 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实施,对本制度的修改应经股东会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13a8e29-05d8-4610-8a63-689977865871.PDF ─────────┬──────────────────────────────────────────────── 2026-06-30 00:00│贝仕达克(30082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贝仕达克(30082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0451d83-d6de-4029-ab3a-caeaf628cf7a.PDF ─────────┬──────────────────────────────────────────────── 2026-06-23 18:4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近日,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吴中法院”) 送达的【(2026)苏 0506 破 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柯姆”)破产。 2、公司在 2025年度已对苏州柯姆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额计提,苏州柯姆自 2026年 1月 6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 一、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6月 9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苏州柯姆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公司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吴中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 2、公司于 2026年 1月 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苏州柯姆收到吴中法院送达的【(2025)苏 0506 破申 219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吴中法院裁定受理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苏州柯姆被管理人接管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苏州柯姆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吴中法院送达的【(2026)苏 0506破 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柯姆公司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三、苏州柯姆被法院宣告破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 2025年度已对苏州柯姆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额计提,苏州柯姆自 2026年 1月 6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苏 0506破 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9da770c-e46f-45b6-beaf-9e0f52dd86dc.PDF ─────────┬──────────────────────────────────────────────── 2026-06-01 18:38│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增加使用 不超过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 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 (二)投资额度、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 品。 (三)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f3d4fe2-bbf7-43eb-be00-0b872088ed23.PDF ─────────┬──────────────────────────────────────────────── 2026-06-01 18:38│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6月 1日以线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全体董事以线上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萍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448edab-2ff3-470d-b6bf-78ef3a0c42b7.PDF ─────────┬──────────────────────────────────────────────── 2026-06-01 18:38│贝仕达克(30082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 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67.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57元,共计募集 资金 62,861.19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3月 10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于 2020 年 3 月 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 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1年 5月 31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降低账户管理成 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公司已对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公司与上述 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授权财务中心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与国信证券及以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10864000001032452 本次注销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755920912110904 本次注销 3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19226700657100003 本次注销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9ad1c15-2d0f-49b0-93cb-a9b0cefda9c3.PDF ─────────┬──────────────────────────────────────────────── 2026-05-15 15:44│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增一处办公地点,公司总部 主要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 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22 栋、23 栋、 区拓新路 19 号(贝仕达克科技 34 栋、37 栋 大厦)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信息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传真:0755-84878567 公司网址:www.szbtk.com 电子邮箱:ir@szbtk.com 邮政编码:518116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bb826b6-24a5-42c2-bf7b-ddb473a9c62d.PDF ─────────┬──────────────────────────────────────────────── 2026-05-01 00:00│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578,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 309,95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总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311,536,200股-1,578,500股)*0.03=9,298,731.00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311,536,200股(含回购股份),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9,298,731.00元/311,536,200股)*10=0.29847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8479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 309,95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9,298,73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6日、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 309, 95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0000元 ;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深圳市泰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2 08*****502 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 3 01*****995 肖萍 4 01*****547 李清文 5 01*****897 李海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578,500 股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总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311,536,200股-1,578,500股) *0.03=9,298,731.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311,536,200股(含回购股份),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9,298,731.00元/311,536,200股)*10=0.29847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847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22栋; 咨询联系人:汪文雨、朱丽蓉; 咨询电话:0755-84834822; 传真电话:0755-8487856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bb5bb311-11f0-4e09-bb1a-c511da658e0b.PDF ─────────┬──────────────────────────────────────────────── 2026-04-26 15:56│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汪文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8cd24c5-435d-4726-8422-b5d3d5c83c95.PDF ─────────┬──────────────────────────────────────────────── 2026-04-26 15:51│贝仕达克(3008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贝仕达克(3008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a0ad444-e987-451a-b4a4-bff3a650096d.PDF ─────────┬──────────────────────────────────────────────── 2026-04-26 15:49│贝仕达克(30082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肖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汪文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文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规则,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文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传 真:0755-84878567 联系邮箱:wangwenyu@szbtk.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22栋 邮政编码:51811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文雨先生的相关材料;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f5a2b8-02fd-4cf0-8eb6-9c7f9676d54d.PDF ─────────┬──────────────────────────────────────────────── 2026-04-26 15:49│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91b863-76eb-40e1-81a2-fa9f4d85d8be.PDF ─────────┬──────────────────────────────────────────────── 2026-04-10 18:30│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d51e628-0545-4cb1-aa42-9ec8148e3b97.PDF ─────────┬──────────────────────────────────────────────── 2026-04-10 18:30│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74f35dc-6d8d-4299-bcb5-2679c04796a2.PDF ─────────┬──────────────────────────────────────────────── 2026-04-08 18:32│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 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现再次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的议案》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3) 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登记;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二)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方颖娇、朱丽蓉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电子邮箱:ir@szbtk.com 邮政编码:518116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 明文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eaebde02-dfe7-4daf-8215-5f04da62c3f9.PDF ─────────┬──────────────────────────────────────────────── 2026-03-30 18:1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0fd55b49-c223-4c48-8d5c-7b25b59bd815.PDF ─────────┬──────────────────────────────────────────────── 2026-03-16 19:10│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66e25582-8039-48ee-9b5b-6c191f00b95a.pdf ─────────┬──────────────────────────────────────────────── 2026-03-16 19:10│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d4ac943e-bc85-4fb2-8e83-a5f1c4886032.pdf ─────────┬──────────────────────────────────────────────── 2026-03-16 18:50│贝仕达克(30082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仕达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 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67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8,611,9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985,900.00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20年 3月 1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 【2020】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号 金额 资金额 金额 度 1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45,319.60 25,212.60 25,585.61 101.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3,000.00 1,684.15 56.14%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87.76 101.76% 4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 21,750.00 13,271.47 61.02% 合计 54,962.60 54,962.60 45,628.99 83.02%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公司现有资源条件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的审慎评估,同意公司终止“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相关募集资金仍需按照既定安排用于支付合同尾款等款项。根据当前支付进度安排,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款项支付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完成永久补流相关程序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等后续事项。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期限及品种 公司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以上投资品种不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3、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信息。 5、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 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贝仕达克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38cf6ac1-47d7-47e6-8fe1-2218657e33f7.PDF ─────────┬──────────────────────────────────────────────── 2026-03-16 18:49│贝仕达克(30082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 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670,000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8,611,9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8,985,900.00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20年 3月 1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 【2020】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 45,319.60 25,212.60 25,585.61 101.48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3,000.00 1,684.15 56.1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87.76 101.76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 -- 21,750.00 13,271.47 61.02 产业基地项目 合计 54,962.60 54,962.60 45,628.99 83.02%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公司现有资源条件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的审慎评估,同意公司终止“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相关募集资金仍需按照既定安排用于支付合同尾款等款项。根据当前支付进度安排,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款项支付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完成永久补流相关程序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等后续事项。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期限及品种 公司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以上投资品种不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3、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信息。 5、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 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中心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b180aec6-3ad5-4e9d-b557-d7d77b4350fc.PDF ─────────┬──────────────────────────────────────────────── 2026-03-15 16:45│贝仕达克(300822):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96bbde06-12b9-4ea3-84f4-49275dd8cf8f.PDF ─────────┬──────────────────────────────────────────────── 2026-03-15 16:45│贝仕达克(300822):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仕达克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 民币5,957.51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3月 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 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962.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4,271.56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65.84 项目 序号 金额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357.43 利息收入净额 C2 39.1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5,628.99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04.9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2,138.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358.24 差异[注 1] G=E-F 780.34 注 1:差异系公司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 780.3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已实施完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 理,降低账户管理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公司已对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完 成销户。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有 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10864000001032452 16,056,195.71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755920912110904 21,526,118.30 活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19226700657100003 76,000,049.65 注 1 合计 113,582,363.66 - 注 1:其中定期存款 76,000,000.00元,活期存款 49.6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 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 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 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c72dff69-7a76-4954-8312-93ada951d87e.PDF ─────────┬──────────────────────────────────────────────── 2026-03-15 16:45│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28 号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贝仕达克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贝仕达克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贝仕达克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9b72accf-fc02-4e3f-ae34-188bf9f1aea6.PDF ─────────┬──────────────────────────────────────────────── 2026-03-15 16:45│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ab814581-c9fb-4739-9c2a-e959babfe864.PDF ─────────┬──────────────────────────────────────────────── 2026-03-15 16:45│贝仕达克(30082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贝仕达克(30082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efff02fc-5d61-4f28-9fff-89cce120682f.PDF ─────────┬──────────────────────────────────────────────── 2026-03-15 16:45│贝仕达克(300822):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a180d45d-aea4-4913-8de0-2f442ccdccc8.PDF ─────────┬──────────────────────────────────────────────── 2026-03-15 16:44│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10日 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A、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表决,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的议案》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3) 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华先生、朱冬元先生、方南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登记;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二)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22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方颖娇、朱丽蓉 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电子邮箱:ir@szbtk.com 邮政编码:518116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 明文件及参会股东登记表(参见附件三),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9eadf08b-c2bb-40e5-bb9c-6d0a49d817be.PDF ─────────┬──────────────────────────────────────────────── 2026-03-15 16:44│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华)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文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398ab6d0-1768-4881-adaf-29ca1335679a.PDF ─────────┬──────────────────────────────────────────────── 2026-03-15 16:44│贝仕达克(30082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年3月)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 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含职工 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经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聘任的其他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责任相结合; (二)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薪酬与勤勉尽责相结合; (四)薪酬与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五)薪酬与激励及约束机制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薪酬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综合管理 部为薪酬考核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协助董事会具体实施对人员的考核。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当年度经营绩效、职位胜任等进行评价,考核结果 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薪酬标准、构成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八条 基本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当年经营绩效、职位 胜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挂钩,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九条 考核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结果,具体方式参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执行,并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参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三条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高级管理人员专项奖励。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减绩效薪酬、追回已发放薪酬等问责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六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 第十七条 董事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 进一步发展需要,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五)组织结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98cf4976-7aef-4dbd-b898-6fb646cf5fea.PDF ─────────┬──────────────────────────────────────────────── 2026-03-15 16:44│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冬元)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冬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671a99ca-e588-47ae-a5de-57b8ba83077d.PDF ─────────┬──────────────────────────────────────────────── 2026-03-15 16:44│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南平)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南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c2d8a306-7f09-41ed-ad01-9773c7aebe98.PDF ─────────┬──────────────────────────────────────────────── 2026-03-15 16:42│贝仕达克(3008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5621a795-2354-4e55-9e70-abc0d47d4195.PDF ─────────┬──────────────────────────────────────────────── 2026-03-15 16:42│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6/ae0015fb-dace-4cfa-9df6-68fa6698798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贝仕达克: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8113.PDF ─────────┬──────────────────────────────────────────────── 2026-03-16│贝仕达克: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6/1225009847.PDF ─────────┬──────────────────────────────────────────────── 2025-10-27│贝仕达克: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140.PDF ─────────┬──────────────────────────────────────────────── 2025-08-22│贝仕达克: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607.PDF ─────────┬──────────────────────────────────────────────── 2025-04-25│贝仕达克: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091.PDF ─────────┬──────────────────────────────────────────────── 2025-04-25│贝仕达克: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131.PDF ─────────┬──────────────────────────────────────────────── 2024-10-23│贝仕达克: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500.PDF ─────────┬──────────────────────────────────────────────── 2024-08-23│贝仕达克: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4638.PDF ─────────┬──────────────────────────────────────────────── 2024-04-20│贝仕达克: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283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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