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22 贝仕达克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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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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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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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 │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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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 │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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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 │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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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8:58 │贝仕达克(30082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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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8 │贝仕达克(30082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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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8 │贝仕达克(30082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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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56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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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7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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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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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
用人民币5,957.51 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
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
1.0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 号)。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 45,319.60 25,212.60 25,585.61 101.48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3,000.00 1,559.10 51.97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87.76 101.76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 - 21,750.00 12,064.72 55.47
产业基地项目
合计 54,962.60 54,962.60 44,297.19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新
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4 月 30 日
产业基地项目 宝龙街道新能源产业
基地宝龙三路与新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源五路交汇处西南侧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4 月 3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冲击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
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影响,公司在配套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投资进程出现一定程度延缓,公司需根据市
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持续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公司审慎控制了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谨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决策,因
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内容需与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未来研发方向及组织结构紧密匹
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适应性和可持续开发能力。基于对研发效率、资源利用效率的综合考量,公司对实验环境配置、关键设备选型
及功能区域划分进行了审慎评估,整体施工节奏相应放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最大化,公司在稳妥推进原则下,适
度延后了实施进度,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
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是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科学安排,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
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7f6ed731-6a38-436f-a1cc-169dced76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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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贝仕达克(300822):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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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柯姆”)因其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拟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
2、公司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法院是否受理,最终裁决如何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公司控股子
公司苏州柯姆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拟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同时授权经营
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苏州柯姆破产清算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
规定,本次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苏州柯姆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2,2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9年5月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YBYWN47
6、法定代表人:王永利
7、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南路 20 号 13 幢、14 幢、15 幢、16幢、17 幢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家用电器、厨房设备、电机设备及配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健身器材、美容器具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75.00 83.3333
2 王永利 300.00 13.3333
3 丁勤锋 75.00 3.3333
合计 2250.00 100【注】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48.32 5,014.39
负债总额 8,073.91 8,585.49
净资产 -3,925.59 -3,571.10
利润表项目
项目名称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64.43 6,442.32
利润总额 -356.60 -1,654.05
净利润 -354.50 -1,648.91
三、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及目的
苏州柯姆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单体报表资产总额为 4,148.32 万元、负债总额为 8,073.91 万元、净资产为-3,925.59
万元。苏州柯姆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向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
四、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苏州柯姆的应收账款约为 202.30 万元,其他应收款约为 3,842.75 万元。若苏州柯姆后
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应收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存在全额损失的风险。若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苏州柯姆将由管理人接管,公
司将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其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负债总额等财务指标造成影响,最终影响结果
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本次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是公司在综合研判外部环境变化与苏州柯姆实际经营状况基础上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优
化资源配置,减少亏损源,降低经营风险。从长远来看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助于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法院是否受理,最终裁决如何均存在不确定性。破产清算程序复杂,流程较
长,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ba5cec02-bd6b-4958-8b3b-4e9f164e0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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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贝仕达克(30082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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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仕达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57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861.19 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
人民币5,957.51 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
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0〕7-8 号)。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 调整后 累计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项目 承诺 调整后 累计 投资进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45,319.60 25,212.60 25,585.61 101.4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43.00 3,000.00 1,559.10 51.97%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87.76 101.76%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 21,750.00 12,064.72 55.47%
合计 54,962.60 54,962.60 44,297.19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新
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调整前预计达到 调整后预计达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 2025 年 06 月 30 日 2026 年 04 月 30 日
业基地项目 龙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
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交汇处西南侧 2025 年 06 月 30 日 2026 年 04 月 30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冲击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
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影响,公司在配套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投资进程出现一定程度延缓,公司需根据市
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持续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公司审慎控制了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谨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决策,因
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内容需与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未来研发方向及组织结构紧密匹
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适应性和可持续开发能力。基于对研发效率、资源利用效率的综合考量,公司对实验环境配置、关键设备选型
及功能区域划分进行了审慎评估,整体施工节奏相应放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最大化,公司在稳妥推进原则下,适
度延后了实施进度,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合上述原因,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月 30 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
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是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科学安排,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4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
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郭振国 王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3a7bdd98-58ff-445b-b03c-65cd4f0f9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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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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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公司董事会
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祥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5b7aae48-f8c6-46ca-b76e-40b03ddc2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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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8:06│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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