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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2(贝仕达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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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22 贝仕达克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8:40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 ├─────────┼──────────────────────────────────────────────┤ │2026-06-01 18:38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6-01 18:38 │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1 18:38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6-05-15 15:44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的公告 │ ├─────────┼──────────────────────────────────────────────┤ │2026-05-01 00:00 │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6 15:56 │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6 15:51 │贝仕达克(3008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6 15:49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6-04-26 15:49 │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 ─────────┬──────────────────────────────────────────────── 2026-06-23 18:40│贝仕达克(300822):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近日,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吴中法院”) 送达的【(2026)苏 0506 破 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柯姆”)破产。 2、公司在 2025年度已对苏州柯姆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额计提,苏州柯姆自 2026年 1月 6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 一、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6月 9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苏州柯姆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公司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吴中法院申请苏州柯姆破产清算。 2、公司于 2026年 1月 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苏州柯姆收到吴中法院送达的【(2025)苏 0506 破申 219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吴中法院裁定受理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苏州柯姆被管理人接管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苏州柯姆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吴中法院送达的【(2026)苏 0506破 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柯姆公司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三、苏州柯姆被法院宣告破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 2025年度已对苏州柯姆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额计提,苏州柯姆自 2026年 1月 6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苏州柯姆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苏 0506破 5号之五】《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9da770c-e46f-45b6-beaf-9e0f52dd86dc.PDF ─────────┬──────────────────────────────────────────────── 2026-06-01 18:38│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增加使用 不超过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 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 (二)投资额度、期限及品种 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 品。 (三)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盈利能力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f3d4fe2-bbf7-43eb-be00-0b872088ed23.PDF ─────────┬──────────────────────────────────────────────── 2026-06-01 18:38│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6月 1日以线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全体董事以线上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萍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12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 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448edab-2ff3-470d-b6bf-78ef3a0c42b7.PDF ─────────┬──────────────────────────────────────────────── 2026-06-01 18:38│贝仕达克(30082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 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67.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57元,共计募集 资金 62,861.19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3月 10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62.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于 2020 年 3 月 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 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1年 5月 31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降低账户管理成 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公司已对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公司与上述 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授权财务中心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6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后,公司与国信证券及以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10864000001032452 本次注销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755920912110904 本次注销 3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19226700657100003 本次注销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9ad1c15-2d0f-49b0-93cb-a9b0cefda9c3.PDF ─────────┬──────────────────────────────────────────────── 2026-05-15 15:44│贝仕达克(300822):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的公告 ─────────┴────────────────────────────────────────────────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增一处办公地点,公司总部 主要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步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 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22 栋、23 栋、 区拓新路 19 号(贝仕达克科技 34 栋、37 栋 大厦)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信息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84834822 传真:0755-84878567 公司网址:www.szbtk.com 电子邮箱:ir@szbtk.com 邮政编码:518116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bb826b6-24a5-42c2-bf7b-ddb473a9c62d.PDF ─────────┬──────────────────────────────────────────────── 2026-05-01 00:00│贝仕达克(3008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578,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 309,95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的现金总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311,536,200股-1,578,500股)*0.03=9,298,731.00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311,536,200股(含回购股份),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9,298,731.00元/311,536,200股)*10=0.29847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8479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 309,95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9,298,73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6日、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1,536,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578,500股后的股份数 309, 95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0000元 ;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深圳市泰萍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2 08*****502 深圳市奕龙达克投资有限公司 3 01*****995 肖萍 4 01*****547 李清文 5 01*****897 李海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1,578,500 股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总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311,536,200股-1,578,500股) *0.03=9,298,731.0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以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次除权前公司总股本为 311,536,200股(含回购股份),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9,298,731.00元/311,536,200股)*10=0.29847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847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学园路第三工业区 22栋; 咨询联系人:汪文雨、朱丽蓉; 咨询电话:0755-84834822; 传真电话:0755-8487856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bb5bb311-11f0-4e09-bb1a-c511da658e0b.PDF ─────────┬──────────────────────────────────────────────── 2026-04-26 15:56│贝仕达克(3008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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