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23 建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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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9:22 │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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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5:44 │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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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54 │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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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0 │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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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0 │建科智能(3008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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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0 │建科智能(3008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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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 │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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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12 │建科智能(300823):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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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11 │建科智能(30082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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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10 │建科智能(30082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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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9:22│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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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振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69,01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30%)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振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73,80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6%)。减持
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智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振华女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有股份的总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比例
陈振华 实际控制人 10,869,012 8.30%
陈振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0,722,056 38.72%
(减持主体之一致行
动人)
陈振生 实际控制人(减持主体 8,707,705 6.65%
之一致行动人)
合计 70,298,773 53.67%
注:以上及公告中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
其孳生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2,173,8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6%)(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情形,此外,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陈振华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
持年度上年末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
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
(3)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4)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
(5)本人减持建科智能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本人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建科智能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建科智能所有,且自愿接
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罚;
(7)本人若减持建科智能股票,将于减持前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予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振华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振华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陈振华女士与陈振东先生、陈振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陈振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陈振华女士、陈振东先生及陈振生先生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上述人员陈振东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振华女士、陈振东先生及陈振生先生仍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5、在本计划实施期间陈振华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振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7c746025-b0ca-4579-b05c-e1efe6e68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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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5:44│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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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b9cedf98-dccf-4fe5-8844-32cb4df71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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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5:54│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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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fa444894-a029-4fbf-a230-5dfbfd73b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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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0│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取得专利证书及商标注册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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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科智能”)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的三项国内发明专利证书、一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韩国知识产权局(Kor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颁发的一项发
明专利证书,并取得四项国内商标注册证明及七项国际商标注册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内发明专利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专利证书号 专利
号 权人
1 一种单丝钢筋绑扎 ZL201810581521.9 2018/06/07 2024/11/22 发明专利 证书号第 建科
机 7539059号 智能
2 装配式桁架加工设 ZL202010452053.2 2020/05/25 2024/11/26 发明专利 证书号第 建科
备 7552521号 智能
3 一种编码器装置 ZL202011399902.9 2020/12/02 2024/11/22 发明专利 证书号第 建科
7541390号 智能
注: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获得形式为原始取得。发明专利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二、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专利证书号 专利
号 权人
1 夹紧装置 ZL202420595691.3 2024/03/26 2024/11/26 实用新型 证书号第 建科
22048562号 智能
注: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获得形式为原始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十年。
三、韩国发明专利
序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登记日期 专利类型 专利证书号 专利
号 权人
1 桁架底脚切断装置 10-2022-7028098 2021/06/16 2024/10/18 发明专利 10-2720806 建科
智能
注: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获得形式为原始取得。发明专利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上述专利是公司为了完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及生产效率展开的研究,是公司生产设备及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延
伸。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
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国内商标注册证明
序号 商标图形或字样 商标证号 有效期限 注册类别 注册国家或地区
1 第78233854号 自2024年10月21日 第6类 中国
至2034年10月20日
2 第78228471号 自2024年10月21日 第7类 中国
至2034年10月20日
3 第78216123号 自2024年10月21日 第35类 中国
至2034年10月20日
4 第78216126号 自2024年10月21日 第37类 中国
至2034年10月20日
五、国际商标注册证明
序号 商标图形或字样 商标证号 有效期限 注册类别 注册国家或地区
1 马德里国际注册号: 自2023年12月29日 第7类 哈萨克斯坦
1776814 至2033年12月29日
2 马德里国际注册号: 自2023年12月29日 第19类 哈萨克斯坦
1776814 至2033年12月29日
3 马德里国际注册号: 自2023年12月29日 第37类 哈萨克斯坦
1776814 至2033年12月29日
4 马德里国际注册号: 自2023年12月29日 第7类 希腊
1776814 至2033年12月29日
5 马德里国际注册号: 自2023年12月29日 第7类 非洲知识产权组
1776814 至2033年12月29日 织OAPI
6 马德里国际注册号: 自2023年12月29日 第7类 智利
1776814 至2033年12月29日
7 马德里国际注册号: 自2023年12月29日 第7类 伯利兹
1776814 至2033年12月29日
上述商标注册证明的取得,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品牌及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有关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
场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093f9b56-f6b0-4439-bc71-4d94433241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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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0│建科智能(3008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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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上午9
: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上午9:15—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五纬路7号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振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0人,代表股份76,102,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8.101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24人,代表股份1,374,76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65,139,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
.731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126人,代表股份10,962,8
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9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24人,代表股份1,37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496%。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1
,37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6%。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414,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57%;反对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弃权 596,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8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433%;反对 91,8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75%;弃权 596,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79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
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繁律师、徐秋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3fb0f882-8e4a-448f-ad42-252995df6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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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0│建科智能(3008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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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30082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797b6e9d-cfd1-41b8-9839-b02001d93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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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4│建科智能(30082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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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2月 0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月 02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0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12 月 02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月 2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五纬路 7号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以上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
经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月 28日(星期四)10:0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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