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24 北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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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38 │北鼎股份(30082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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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2 │北鼎股份(300824):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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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 │北鼎股份(30082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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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 │北鼎股份(3008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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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0 │北鼎股份(30082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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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7:04 │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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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42 │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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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42 │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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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22 │北鼎股份(30082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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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8:05 │北鼎股份(30082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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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38│北鼎股份(30082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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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2538faf7-5488-4d06-905b-96fa3cd45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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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2│北鼎股份(300824):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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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宋秋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宋秋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宋秋英女士在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
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王亚楠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41086567-7a81-4a23-800d-418731824f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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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北鼎股份(300824):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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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4222fceb-a826-4b1c-9665-dc137ab59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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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1│北鼎股份(3008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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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3e6cd8fe-c4dc-48fb-9be2-963fa8f28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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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6:30│北鼎股份(30082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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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fadb60d8-1598-4a3b-8a11-19feeae64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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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7:04│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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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6a74efe7-1361-4d78-8338-1f2f49734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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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42│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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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7a476d31-6e99-4bf1-829d-740889524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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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19:42│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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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5a4e24e2-3513-4cc2-89ff-9134e9714b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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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22│北鼎股份(30082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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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
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以及外汇远期结售汇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
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
额以实际审批的担保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
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北鼎晶
辉科技有限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提供主债权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29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 D 区 7 栋厂房一层二层三层、8 栋厂房
4、法定代表人:方镇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
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自有物业租赁;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家居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
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
、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7、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名称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315.08
负债总额 25,579.96
其中:银行贷款 -
流动负债 22,170.73
净资产 22,735.12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799.52
利润总额 2,571.60
净利润 2,431.2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
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对该笔债务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对该笔债
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2,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1.23%。公司实际
提供担保余额为 2,819.58 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0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
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50a0bb5b-af94-4580-9df8-309da3110a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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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8:05│北鼎股份(30082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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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
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49221364-cd1c-4cb9-94e0-f901a6389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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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8:05│北鼎股份(300824):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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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83a77119-f512-42b6-bb17-36e4977136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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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9│北鼎股份(30082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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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2024 年度,作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谷琛,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国际法硕士。2015 年至 2017 年,担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至 2024年 1 月,担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环球
(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华宝新能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
数 数 数 数 议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事项以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
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
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
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
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4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
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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