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26 测绘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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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28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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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02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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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48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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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12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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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18 │测绘股份(300826):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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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6:38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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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1:42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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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44 │测绘股份(300826):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测绘股份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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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6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测绘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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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6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测绘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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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28│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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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d158ba2-a2ca-408c-b166-4f978a0f7f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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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02│测绘股份(300826):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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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480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暂时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一”)于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到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
邺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25)苏 0105民初 22283号]等文件,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一:熊焰
原告二:袁志和
原告三:扬州易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原告一、原告二、原告三合称“原告”)
被告一: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 99号
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向诉讼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履行原被告签订的《关于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的剩余股权收购义务,向原告支付总计 6,480万元股权转让款。诉讼机构受理后,原告向诉讼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要求对公司名下价值 6,48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诉讼机构裁定冻结公司名下价值 6,480万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
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 2026年 1月 8日,本次涉诉冻结金额 9,510.13万元,本次涉及资金冻结的 2个银行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和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其中 1个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户:9550
880026616200223)存放的3,030.1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1月 26日解除冻结。
截至 2026年 1月 26日,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冻结金额(万元) 冻结时间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365000000707647 6,480 2025-12-12 银行募集资金
司南京分行 理财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其他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状态正常,除前述冻结资金外,募集
资金可正常使用。本次资金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机构实际冻结公司财产金额未超过本次涉案金额。公司已向法院申请保全变更并解除对募资资金账户的
冻结措施,法院已签收公司递交的申请书和相关说明,目前正在积极沟通之中。公司将持续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通过合法合
规的程序妥善解决本次资金冻结事项。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
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案件,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进展情况。敬请各位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应诉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e591ac38-5f33-49a0-94b9-a674a82cf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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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48│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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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dc69aeae-9c43-45e3-8499-eec805650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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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12│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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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5c33db62-8514-42f2-8ed7-b4f464b0e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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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18│测绘股份(300826):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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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
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就测绘股份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被冻结账户基本信息
截至 2026年 1月 8日,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万元) 冻结时间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0365000000707647 6,480 2025-12-12
募集资金理财
南京分行
产品专用结算
广发银行股
账户
份有限公司 9550880026616200223 3,030.13 2026-01-08
南京分行
二、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原因
测绘股份于 2025年 11 月 17 日收到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25)苏 0105民初 22283号]等
文件,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一:熊焰
原告二:袁志和
原告三:扬州易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原告一、原告二、原告三合称“原告”)
被告一: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 99号
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向诉讼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履行原被告签订的《关于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义务,向原告支付总计 6,480万元股权转让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诉讼机构受理上述案件后,原告向诉讼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公司名下价值 6,480 万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截至 2026
年 1月 8日,诉讼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的 9,510.13万元资金进行了冻结。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截至 2026年 1月 8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被冻结资金金额为 9,510.13 万元,占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23.8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4%。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经公司自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其他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状态正常,除前述冻结资金
外,募集资金可正常使用。本次资金冻结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诉讼机构实际冻结公司财产金额已超过民事裁定书中确定的涉案金额,公司已向法院申请保全变更并解
除对募资资金账户的冻结措施,法院已签收公司递交的申请书和相关说明。公司将持续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
程序妥善解决本次资金冻结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 2026年 1月 8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被冻结资金金额为 9,510.13万元,占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 23.8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4%。除前述冻结资金外,募
集资金可正常使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系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涉诉所致,并非由于募投项目自身原因而导致。公司已向法院申请
保全变更并解除对募资资金账户的冻结措施,解除冻结后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被冻
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79e1e183-52ab-4201-8c4f-a24bdc30d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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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6:38│测绘股份(300826):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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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480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目前暂时无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一”)于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到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
邺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2025)苏 0105民初 22283号]等文件,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一:熊焰
原告二:袁志和
原告三:扬州易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原告一、原告二、原告三合称“原告”)
被告一: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 99号
因股权转让纠纷,原告向诉讼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履行原被告签订的《关于江苏易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的剩余股权收购义务,向原告支付总计 6,480万元股权转让款。诉讼机构受理后,原告向诉讼机构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要求对公司名下价值 6,48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诉讼机构裁定冻结公司名下价值 6,480万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
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1月 8日,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冻结金额(万元) 冻结时间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365000000707647 6,480 2025-12-12 银行募集资金
司南京分行 理财产品专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9550880026616200223 3,030.13 2026-01-08 结算账户
司南京分行
本次涉及资金冻结的银行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6年 1月 8日,本次冻结金额 9,510.13万元属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净额的 23.8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4%。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其他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状态正常,除前述冻结资金外,募集
资金可正常使用。本次资金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诉讼机构实际冻结公司财产金额已超过民事裁定书中确定的涉案金额,公司已向法院申请保全变更并解除对
募资资金账户的冻结措施,法院已签收公司递交的申请书和相关说明。公司将持续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
妥善解决本次资金冻结事项。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
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诉讼案件,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进展情况。敬请各位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应诉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8a1fa407-df00-4d4b-a9d4-273b8a296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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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1:42│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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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3008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73d4666c-1231-49ed-a734-dcedf5986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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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44│测绘股份(300826):中诚信国际关于终止测绘股份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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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发行的“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测绘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
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2025 年 06 月 19 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维持测绘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测绘转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发布《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测绘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及《南京市测绘勘察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测绘转债摘牌的公告》称,公司行使“测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测绘转债”全部
赎回。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赎回登记日)收市,“测绘转债”余额为 639,800 元(6,398 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0.16
%;共计支付赎回款 644,854.42 元(不含赎回手续费),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 2025 年 12 月22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测绘
转债”已赎回完毕并完成摘牌,测绘股份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评级的存续债券。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测绘股份的主体
信用评级及对“测绘转债”的债项信用评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评级结果失效,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864beaa9-cdf3-4bdc-a15d-8bb34d366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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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6│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测绘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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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测绘转债”赎回日:2025年 12月 15日
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 12月 22日
3、“测绘转债”摘牌日:2025年 12月 23日
4、“测绘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26号)核准,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06.6
821 万张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40,668.21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3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
31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月 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9月 8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3月 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48元/股。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4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1)。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2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2)。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1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13.15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10元/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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