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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6(测绘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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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26 测绘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3 15:42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四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2 15:42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12-01 16:26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8 15:44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7 15:40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6 19:34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11-26 15:42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5 15:42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4 19:48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11-24 19:47 │测绘股份(30082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 ─────────┬──────────────────────────────────────────────── 2025-12-03 15:42│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四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测绘转债”赎回价格:100.7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 11月 13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 12月 10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 12月 12日 5、停止转股日:2025年 12月 15日 6、赎回日:2025年 12月 15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12月 1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 12月 2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测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测绘转债”如存在 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测绘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 12月 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测绘转债”,将按照 100.7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 目前“测绘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测绘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 ,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5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10元/股),已触发《南京 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 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通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测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 测绘转债”。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测绘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测绘转债”赎回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26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06.6821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40,6 68.21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3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 31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月 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9月 8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3月 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48元/股。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4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1)。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2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2)。 结合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1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 二、“测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13.15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10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测绘转债”的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的确认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测绘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7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3月 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 12月 1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288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288/365=0.79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9=100.7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12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测绘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测绘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测绘转债”自 2025年 12月 10日起停止交易。 3、“测绘转债”自 2025年 12月 15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 12月 15日为“测绘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 在册的“测绘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测绘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12 月 18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12月 22日为赎回款到达“测绘转债”持有人资金 账户日,届时“测绘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测绘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绘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8号 联系电话:025-84780620 联系邮箱:njcky@njcky.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测绘转 债”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测绘股份”赎回条件满足前 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测绘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测绘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 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 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b372af0-1bd8-4104-b3c7-08958365124a.PDF ─────────┬──────────────────────────────────────────────── 2025-12-02 15:42│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测绘转债”赎回价格:100.7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 11月 13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 12月 10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 12月 12日 5、停止转股日:2025年 12月 15日 6、赎回日:2025年 12月 15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12月 1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 12月 2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测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测绘转债”如存在 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测绘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 12月 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测绘转债”,将按照 100.7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 目前“测绘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测绘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 ,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5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10元/股),已触发《南京 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 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通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测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 测绘转债”。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测绘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测绘转债”赎回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26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06.6821万张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40,6 68.21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3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测绘转债”,债券代码“12 317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月 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9月 8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3月 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48元/股。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4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1)。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2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2)。 结合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测绘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测绘转债”转股价格为 13.1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2)。 二、“测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5年 10月 24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13.15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10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测绘转债”的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的确认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测绘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7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 3月 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 12月 15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288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1%×288/365=0.79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9=100.7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12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测绘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测绘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测绘转债”自 2025年 12月 10日起停止交易。 3、“测绘转债”自 2025年 12月 15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 12月 15日为“测绘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 在册的“测绘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测绘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12 月 18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12月 22日为赎回款到达“测绘转债”持有人资金 账户日,届时“测绘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测绘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绘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 88号 联系电话:025-84780620 联系邮箱:njcky@njcky.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测绘转 债”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测绘股份”赎回条件满足前 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测绘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测绘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 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 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 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3caab3ba-0274-4e05-a4d6-9ae869974467.PDF ─────────┬──────────────────────────────────────────────── 2025-12-01 16:26│测绘股份(300826):关于提前赎回“测绘转债”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测绘转债”赎回价格:100.7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 11月 13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 12月 10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 12月 12日 5、停止转股日:2025年 12月 15日 6、赎回日:2025年 12月 15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 12月 1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 12月 2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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