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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8(锐新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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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28 锐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8:51 │锐新科技(3008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51 │锐新科技(300828):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50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0 18:22 │锐新科技(3008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0 18:22 │锐新科技(3008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7 17:52 │锐新科技(300828):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7 17:50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 │2026-04-15 19:06 │锐新科技(30082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 │2026-03-30 18:06 │锐新科技(300828):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3-30 18:06 │锐新科技(300828):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4-23 18:51│锐新科技(3008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锐新科技(3008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8f0fc1-d684-4458-a14e-47a499b95110.PDF ─────────┬──────────────────────────────────────────────── 2026-04-23 18:51│锐新科技(300828):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告知和电话 、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 实际出席董事 5名。会议由董事长凌沧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披露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f87cc93-41bc-4ad8-ad33-3ee98ae6920b.PDF ─────────┬──────────────────────────────────────────────── 2026-04-23 18:50│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日披露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 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中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 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过程中。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再次召 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会通知前, 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51%股权 并向包括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因筹划本次交易,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锐新科技,证券代码:300828)自 2026 年 2 月 5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披露的《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2026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锐新科技,证券代码:300828)自 2026年 2月 27日开市起复牌。 (三)2026年 3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有关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磋商。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 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 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ea2d85b-07b9-4133-906b-d7d3143d4ffc.PDF ─────────┬──────────────────────────────────────────────── 2026-04-20 18:22│锐新科技(3008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 4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 5号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凌沧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415,635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国占昌先生已放弃表决权的 41,204,250 股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47,000 股,下同)的 34.26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825,1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984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135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590,4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12,55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2%。其中现场出席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2,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2%。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0,4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0%。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89,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91%;反对 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3%;弃权 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92%;反对 483,25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73%;弃权 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5%。 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的述职提出异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88,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65%;反对 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93%;弃权 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216%;反对 483,25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73%;弃权 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90,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25%;反对 47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7%;弃权 5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550%;反对 473,25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445%;弃权 5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0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1,887,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8%;反对 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9%;弃权 49,75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850%;反对 478,4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137%;弃权 4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12%。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 价格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年审计服务的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 41,895,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40%;反对 4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5%;弃权 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112%;反对 474,0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837%;弃权 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孙峰律师、袁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锐新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70e0dd21-d107-40e2-bc61-5a9eeb10b0a2.PDF ─────────┬──────────────────────────────────────────────── 2026-04-20 18:22│锐新科技(3008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锐新科技”或“公司”)委托,指派孙峰、袁宁律 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做出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锐新科技已于 2026年 3月 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二)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 日 9:15-15:00。 (四)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日 15:00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锐新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42,415,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40,825,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84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1,590,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85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二)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就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参与股东、代表股份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二)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锐新科技公告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所记载的会议审 议事项一致,审议事项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出,审议事项以提案形式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 (三)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89,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91%;反对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393%;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92%;反对 48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73%;弃权 4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535%。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88,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65%;反对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393%;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216%;反对 48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73%;弃权 4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111%。 3.《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90,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25%;反对47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157%;弃权5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50%;反对 47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445%;弃权 51,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006%。 4.《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87,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8%;反对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279%;弃权4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850%;反对 4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37%;弃权 49,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6012%。 5.《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95,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40%;反对4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175%;弃权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12%;反对 4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37%;弃权 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05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锐新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918cb625-4861-40ad-85ab-d5176bfc332a.PDF ─────────┬──────────────────────────────────────────────── 2026-04-17 17:52│锐新科技(300828):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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