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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8(锐新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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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28 锐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9 16:42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02-06 18:42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2-05 15:46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16 17:30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1-10 18:36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01-10 18:36 │锐新科技(300828):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1-09 17:38 │锐新科技(3008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09 17:38 │锐新科技(3008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02 16:26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2-24 16:10 │锐新科技(30082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2-19 16:42│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1,7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2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4年 5月 29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年 2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13.8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完成 2024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为 13.5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 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止 2025年 2月 19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 2月 23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 6月 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截至2024年 6月 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728,3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截止 2025年 2月 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50股(其中 449,550 股已用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剩余 1, 447,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 1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4元/股,已使用 资金总额为 20,720,75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 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 11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董事会为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其中董事高建先生本期获得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000 股。 2024年 12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完成 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800 股,其中涉及向董事、 副总经理王发先生回购注销 6,300股,向副总经理刘建先生回购注销 6,300股,向副总经理刘国才先生回购注销 5,400 股,向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王哲女士回购注销 5,400 股。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 告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不 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 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52cb4efa-c258-44a9-bffb-ee1f9173e9d9.PDF ─────────┬──────────────────────────────────────────────── 2025-02-06 18:42│锐新科技(30082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锐新科技(30082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d00a2b3a-b679-4259-a333-8533504fc694.PDF ─────────┬──────────────────────────────────────────────── 2025-02-05 15:46│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 低于人民币 1,7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含)。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4年 5 月 29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 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为 13.8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披露《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完成 2024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为 13.5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 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 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896,550 股(其中 449 ,550 股已用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 剩余 1,447,000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 11.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4 元/ 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720,75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c7b64617-d185-4426-866c-ac8211994623.PDF ─────────┬──────────────────────────────────────────────── 2025-01-16 17:30│锐新科技(30082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企业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676306733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国占昌 5、注册资本:16,656.6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 年 11月 25日 7、住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 5号 8、经营范围:电子热传输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散热器制造;工业铝材、铜材生产及产品精密加工;挤压模具设 计、加工;金属材料销售;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易燃易爆及危险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b4470463-518e-45e9-be35-7dc3872e38cb.PDF ─────────┬──────────────────────────────────────────────── 2025-01-10 18:36│锐新科技(300828):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8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5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1 月 20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一)回购方案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简要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元/股。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7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00 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 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7、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50万股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 1,7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2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4年 2 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2)、2024年 2月 22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第一次回购股份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4 年 5 月 29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 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为 13.8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股份回购报告书》,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566,000股剔除截止《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1,447,000 股后的 165,11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535,700.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 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月 20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49,535,700.00 元÷16 6,566,000 股=0.2973938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393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3.8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3.55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3.85 元/股-0.2973938 元/股≈13.55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年 1月 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a316718c-d5a2-40f0-a8ef-6d81a8fa09db.PDF ─────────┬──────────────────────────────────────────────── 2025-01-10 18:36│锐新科技(300828):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566,000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447,000 股后的股本165,11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535,7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 度。 2、截止本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6,566,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447,000 股,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49,535,700.00元÷166,566,000股×10=2.973938 元/股(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49,535,700.00 元 ÷166,566,000股=0.2973938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73938 元/股。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5 年 1月 9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166,566,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的股份1,447,000 股后的股本 165,11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9,535,7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 2、截止本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447,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447,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973938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A 股 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即 0.2973938 元 /股=49,535,700.00元÷166,566,000股】。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6、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447,000.00股后的 165,119,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名称 1 01*****306 国占昌 2 00*****500 国佳 3 00*****822 王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截止本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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