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29 金丹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2 18:42 │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04-02 18:42 │金丹科技(30082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5-03-18 15:50 │金丹科技(30082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3-03 17:16 │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02-19 16:24 │金丹科技(300829):国金证券关于金丹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之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2-19 16:24 │金丹科技(300829):国金证券关于金丹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
│2025-02-06 18:24 │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01-24 19:40 │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5-01-22 19:40 │金丹科技(30082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2 19:40 │金丹科技(3008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鹏) │
└─────────┴──────────────────────────────────────────────┘
─────────┬────────────────────────────────────────────────
2025-04-02 18:42│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7,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11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
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13,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85%,最高成交价为 16.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675,737.40 元(不含交易税费)。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4cecf181-8d4c-4757-ae79-46a4e58e4d66.PDF
─────────┬────────────────────────────────────────────────
2025-04-02 18:42│金丹科技(30082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金丹科技(30082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2a248067-b903-4aa8-904d-01bff6b1f94c.PDF
─────────┬────────────────────────────────────────────────
2025-03-18 15:50│金丹科技(30082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金丹科技(30082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5495b1ea-9d85-4fb2-ba9c-0c0b3983eac1.PDF
─────────┬────────────────────────────────────────────────
2025-03-03 17:16│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7,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11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
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04,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99%,最高成交价为 16.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2,249,485.40 元(不含交易税费)。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7c82bd1a-c79c-4089-905b-f8fede852262.PDF
─────────┬────────────────────────────────────────────────
2025-02-19 16:24│金丹科技(300829):国金证券关于金丹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之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金丹科技(300829):国金证券关于金丹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之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0908ce4b-1096-4f90-8890-434e38b92ad8.PDF
─────────┬────────────────────────────────────────────────
2025-02-19 16:24│金丹科技(300829):国金证券关于金丹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金丹科技(300829):国金证券关于金丹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869b0b4e-7de2-496c-ba44-bc2837586520.PDF
─────────┬────────────────────────────────────────────────
2025-02-06 18:24│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de05a431-7c1b-462b-9813-bbb56982468c.PDF
─────────┬────────────────────────────────────────────────
2025-01-24 19:40│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金丹科技(300829):金丹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563872fc-87bc-4e95-b5a6-25d78882ef60.PDF
─────────┬────────────────────────────────────────────────
2025-01-22 19:40│金丹科技(30082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
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将继续履行出让方做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鹏先生的通知,获悉张鹏先生与李中民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
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张鹏先生持有公司59,049,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1.03%
),李中民女士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2.根据张鹏先生与李中民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张鹏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的24,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47%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61%),分割至李中民女士名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鹏先生、李中民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
(股) 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 (股) 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
(%) 本比例(%) (%) 本比例(%)
张鹏 59,049,600 30.69% 31.03% 35,049,600 18.22% 18.42%
李中民 0 0.00% 0.00% 24,000,000 12.47% 12.61%
合计 59,049,600 30.69% 31.03% 59,049,600 30.69% 31.03%
注:本公告中的“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2025年1月20日总股本(192,401,301股)为基数,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079,18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减持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鹏先生、李中民女士将持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相关规定关于大股东和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鹏先生、李中民女士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同时因张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适用《
监管指引》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鹏先生、李中民女士在张鹏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
分别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张鹏先生若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张鹏先生、李
中民女士均遵守《监管指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限制性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鹏先生、李中民女士若有减持计划,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减持额度并披露。
5.公司若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张鹏先生、李
中民女士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鹏先生、李中民女士将持续共同遵守上述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鹏先生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享有最多数量的单一表决权。张鹏先生是公司主要创始
人,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职务,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变化,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有序运作,张鹏先
生作为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仍然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此外,张鹏先生作
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行业经验,在公司的经营及研发等重大决策事项中发挥主导作用,仍为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核心人员
。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张鹏先生,现有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其他说明
1.李中民女士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也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其他事项的安排,本次权
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没有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鹏)》《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李中民)》。
3.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鹏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李中民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baa1f24d-296b-4505-9c79-a83f5a2effeb.PDF
─────────┬────────────────────────────────────────────────
2025-01-22 19:40│金丹科技(3008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鹏)
─────────┴────────────────────────────────────────────────
金丹科技(3008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35fe65b3-f921-4914-8080-691996159731.PDF
─────────┬────────────────────────────────────────────────
2025-01-22 19:40│金丹科技(30082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中民)
─────────┴────────────────────────────────────────────────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丹科技
股票代码:300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中民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九如东路69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河南金丹乳酸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
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丹科技、上市公司、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中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张鹏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将其持有的公
司24,000,000股股份分割至信息披露业务人李中民女士名下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李中民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27261958********
住所/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九如东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婚姻关系解除,根据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约定而进行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中民女士持有金丹科技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中民女士持有金丹科技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1%。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根据张鹏先生与李中民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张鹏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4,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12.61%)分割
至李中民女士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目前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司法冻结或者质
押、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金丹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中民
日期: 年 月 日
http://dis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