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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0(金现代)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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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30 金现代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18:28│金现代(300830):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达到20%的公告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债券持有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707 号)同意注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2,512,5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 2,025,125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 512,5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现转债” ,债券代码“123232”。 近日,公司收到吴利妲女士通知,截至 2024年 4月 16日收盘,吴利妲女士持有“金现转债”356,831张,其一致行动人李博先 生持有“金现转债”49,801张,合计持有“金现转债”406,632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0.0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af35d7db-ded9-4c57-9374-fd3cf2488624.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金现代(3008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6c41c363-6639-4f88-b610-621273addb07.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金现代(3008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042d7753-5740-4da6-b70e-dae2aa8d5c75.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文刚、 蒋灵、耿玉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文刚、蒋灵、耿玉水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8b31fb5d-3526-4445-9ed7-41ab54a3ceae.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金现代(30083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12937f76-c444-46d1-80ab-a92ddcb296b2.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 2024年 4月 12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7日(星期二)14:15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7日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2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年 4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号奥盛大厦 2号楼 2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 √作为投票对象 决) 的子议案数:(9) 11.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1.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1.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11.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11.0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11.0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11.07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11.0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 11.0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1、议案 11.2、议案 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8:30-12:00,13:30-18: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须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前送达 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 号奥盛大厦 2 号楼 21 层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 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1-88870618 邮政编码:250101 4、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号奥盛大厦 2号楼 21层。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效停 电 话:0531-88870618 传 真:0531-88878855 邮 箱:jxd0531@jxdinfo.com 6、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 号奥盛大厦 2 号楼 21 层证券事务部。 7、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2d14ee97-c2f4-4760-9d21-f10865e60405.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持续提升企业业绩,并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具体范围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管人员范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 员的能力、绩效考核等确定,努力使薪酬兼具外部公平、内部公平以及个体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挂钩。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八条 董事薪酬标准 (一)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 税前)。该等津贴按月发放。 (二)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根据本制度第十一条至 十五条的标准领取薪酬。 (三)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第九条 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执行岗位等级年薪制 。 第十条 基本年薪是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半年度、年度基本报酬。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是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半年度、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 第十二条 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前提为该等人员能满足对其职责履行的相关要求,包括: (一)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履职,完成岗位职责,勤勉尽责,忠于公司。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进行结果评估,主要包括工作及绩效考核结果等 。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公司根据需要 制定住房补贴、餐费补贴、车辆补贴、企业年金等其它公司福利办法。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调整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四章 年薪支付和管理 第十五条 基本年薪按月考核发放,绩效年薪年度考核后发放。 第十六条 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岗位变动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年薪。在 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满,未经公司同意辞职的,其当年应得的绩效年薪到年底按相关制度及合同结算。 第十七条 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基本年薪 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年薪收入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董事会授权公司薪酬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实施,实施细则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6d0b280a-346a-4a70-835f-f9a2673cecdc.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 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正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和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外派高管是指由公司推荐,派往董事会认为重要的控、参股企业担任正副董事长、总经理等 职务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外部和内部客观条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的方案,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四)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管人员和外派高管人员的人选; (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六)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管人员、外派高管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聘任高管人员、向控参股企业推荐新的外派高管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管人员、新 的外派高管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的,可以即时召开 临时会议。会议由主席委员主持,主席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公司董事会应对本细则进行相应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7700a95c-8edb-42e4-97ef-66677b2bfedd.PDF ─────────┬──────────────────────────────────────────────── 2024-04-13 00:00│金现代(300830):内幕交易防控考核制度 ─────────┴────────────────────────────────────────────────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有效防范内幕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释义 1、“内幕信息”: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2、“内幕交易”: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等行为。 3、“内幕信息知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人员。 “外部信息使用人”: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公司内幕信息的,该外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为公司外部信息使用 人。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考核依据的原则。 2、坚持公平、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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