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0 金现代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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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1 │金现代(300830):关于“金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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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5:31 │金现代(300830):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第十五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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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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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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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内幕交易防控考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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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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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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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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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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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 │金现代(30083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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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11│金现代(300830):关于“金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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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关于“金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082652c7-81a0-4708-8683-23e9263d0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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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5:31│金现代(300830):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第十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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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金现转债”赎回价格:100.41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5%,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8月 22 日
3、停止交易日:2025 年 9月 19 日
4、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月 23 日
5、赎回日:2025 年 9月 24 日
6、停止转股日:2025 年 9月 24 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 年 9月 29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 年 10 月 9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9月 23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金现转债”,将按照 100.41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
成后,“金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提醒“金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金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
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金现转债”转换为
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金现转债”,将按照 100.41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
因目前“金现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金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
,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8月 4日至 2025 年 8月 22 日,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金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35 元/股)的 130%(即 12.16 元/股)。已触发《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
公司自身情况,为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金
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金现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金现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70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02,512,5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25,125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512,5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现转债”,
债券代码“12323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6月 3日至 2029 年 11 月 26 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
,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金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3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30,125,000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2491元(含税),“
金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由 9.39元/股调整为 9.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金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30,128,079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9998元(含税),“
金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起由 9.37元/股调整为 9.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金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现转债”转股价格为 9.35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年 8月 4日至 2025年 8月 22日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35 元/股)的 130%
(即 12.16 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金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金现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41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 0.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11月 2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 9月 2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301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50%×301/365≈0.41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1=100.4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9月 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金现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金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金现转债”自 2025年 9月 19日起停止交易。
3、“金现转债”自 2025年 9月 24日起停止转股。
4、2025 年 9 月 24日为“金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9月 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金现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金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 年 9月 29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2025年 10月 9日为赎回款到达“金
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金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金现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现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号金现代大厦
咨询电话:0531-88870618
咨询邮箱:jxd0531@jxdinfo.com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金现转
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
易“金现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金现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
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
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
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
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7bd9f897-5270-45e8-aa31-39f08fb61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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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金现代(3008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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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于2025年9月12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9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9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 号金现代大厦 17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14)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2.0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2.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2.08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2.09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2.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2.1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
2.1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13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2.1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3.00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议案 2.01、议案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9日(星期四)8:30-12:00,13:30-18:00。(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须于 2025 年 10 月 9日(星期四)前送达
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 号金现代大厦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字样)。
联系电话:0531-88870618
邮政编码:250101
4、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 号金现代大厦。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效停
电 话:0531-88870618
传 真:0531-88878855
邮 箱:jxd0531@jxdinfo.com
6、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 1571 号金现代大厦证券事务部。
7、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7ee8c79-1dec-4fb1-a6b7-149ade67d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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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金现代(3008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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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68e4d97a-a983-4e34-b776-1147220e3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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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49│金现代(300830):内幕交易防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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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有效防范内幕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释义
1、“内幕信息”: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2、“内幕交易”: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
公司股票等行为。
3、“内幕信息知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人员。
“外部信息使用人”: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公司内幕信息的,该外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为公司外部信息使用
人。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考核依据的原则。
2、坚持公平、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第一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
重要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考核权责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董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公司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备案、建立档案及检查等相关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材料至少保存 10 年;负责上市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和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并在 2个
交易日将内幕交易自查及处罚结果报送山东省证监局。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的核实、上报及落实。
五、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
1 不得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1)至(5)
(1) 任职期间每年出售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 仅适用于第一
25%。 类考核对象,
(2) 买入公司股票后 6个月内不得卖出;不得在卖出公司股票 6 即适用于公司
个月内再次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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