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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3(浩洋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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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33 浩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19:42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2026-07-01 19:42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 ├─────────┼──────────────────────────────────────────────┤ │2026-07-01 19:42 │浩洋股份(30083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6:36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 ├─────────┼──────────────────────────────────────────────┤ │2026-06-17 16:46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完成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1 17:22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9:08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9:08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21:27 │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7 21:27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 2026-07-01 19:42│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0a17cb4-2572-4a4a-a51f-b015986e017c.PDF ─────────┬──────────────────────────────────────────────── 2026-07-01 19:42│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 ─────────┴────────────────────────────────────────────────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e0dfc7f-63f6-465b-a344-1d800f081b37.PDF ─────────┬──────────────────────────────────────────────── 2026-07-01 19:42│浩洋股份(30083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浩洋股份(30083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daa38d8-bdaf-460c-b49c-4b01aca8b8c7.PDF ─────────┬──────────────────────────────────────────────── 2026-06-25 16:36│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有 5 项发明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并取得了美国商标专利局和中国国家 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申 授权公 专利号 权利人 专 保护期 申请国 号 请日 告日 利 限 家(地 类 区) 型 1 一种基于多视角的人 2023 年 2026 年 ZL 2023 1 0753106.8 广州市浩 发 20 年 中国 体定位方法及灯光系 06月 26 01 月 洋电子股 明 统 日 02 日 份有限公 司 2 一种基于 Mesh 网络 2023 年 2025 年 12,457,673 广州市浩 发 自申请 美国 的舞台灯群体同步系 08 月 10 月 洋电子股 明 日起 20 统(MESH 31 日 28 日 份有限公 年+251 NETWORK-BASED 司 天期限 SYNCHRONIZATION 延长至 SYSTEM OF STAGE 2044 年 LIGHT GROUP) 5 月 8 日 3 一种节目同步运行的 2023 年 2025 年 12,477,641 广州市浩 发 自申请 美国 舞台灯系统(STAGE 08 月 11 月 洋电子股 明 日起 20 LIGHT SYSTEM FOR 18 日 18 日 份有限公 年+160 SYNCHRONIZED 司 天期限 OPERATION OF SHOW) 延长至 2044 年 1 月 25 日 4 一种具有弧形导向的 2024 年 2025 年 12,467,602 广州市浩 发 自申请 美国 切割器及舞台灯 11 月 11 月 洋电子股 明 日起 20 (LIGHT SHADING 29 日 11 日 份有限公 年至 DEVICE HAVING 司 2044 年 CURVED GUIDANCE AND 11 月 STAGE LIGHTFIXTURE) 29 日 5 一种切割器及具有其 2024 年 2025 年 12,455,063 广州市浩 发 自申请 美国 的舞台灯(LIGHT 12 月 10 月 洋电子股 明 日起 20 SHADING ELEMENT 31 日 28 日 份有限公 年至 AND STAGE LIGHT 司 2044 年 FIXTURE HAVING 12 月 SAME) 31 日 上述发明专利所涉及技术属于公司主要技术,该等专利已应用于公司现有的产品。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但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1764848-70b6-46f7-a558-5e308ca7d542.PDF ─────────┬──────────────────────────────────────────────── 2026-06-17 16:46│浩洋股份(300833):关于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完成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达到解锁条件 ,近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非交易过户,本次非交易过户涉及 141 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 户股份数量合计 70,314 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广州市浩洋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 29日及2022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9.8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成交金额 1,991.91 万元,成交均价为 100.30 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批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批解锁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 4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第二批解锁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 3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第三批解锁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 3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 84,32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2,384,8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合计转增42,163,50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26,490,500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鉴于上述权益分配实施已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的相关约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由 19.86 万股转增至 29.79 万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 2022 年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次非交易过户完成登记,其中涉及 141 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 70,314 股。 本次非交易过户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其中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劳杰伟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其直接所获公 司股票 1,355 股,董事陈嘉仪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其直接所获公司股票 629 股,副总经理肖翠娟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其直接所 获公司股票 1,223 股,副总经理黄前程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其直接所获公司股票 1,498 股,财务总监许凯棋完成本次非交易过户 后其直接所获公司股票 1,355 股。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后,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剩余股份为 63,837 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2369395-e724-4c4b-988f-970eb19c4292.PDF ─────────┬──────────────────────────────────────────────── 2026-06-01 17:22│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 126,49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88,543,35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6,49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49 蒋伟楷 2 02*****502 林苏 3 02*****392 蒋伟权 4 02*****135 蒋伟洪 5 08*****649 泗阳互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 18 号 咨询联系人:劳杰伟 咨询电话:020-84853328 传真电话:020-39962698 七、备查文件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c5baf333-ef2c-4ae2-8f50-bfc63fc92865.PDF ─────────┬──────────────────────────────────────────────── 2026-05-20 19:08│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5ad290f-bbc6-480e-b53f-f071e347f979.PDF ─────────┬──────────────────────────────────────────────── 2026-05-20 19:08│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 18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4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3,308,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6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90,992,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36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316,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3,230,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4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9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8%;网络投票中小 股东人数为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2,316,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1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7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7%;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 4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6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2,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144%;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60%;弃权 4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96%。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7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7%;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 4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6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2,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144%;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60%;弃权 4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96%。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73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7%;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 4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6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2,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144%;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60%;弃权 4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96%。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155,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77,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04%;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60%;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5.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3,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61%;反对 169,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03%;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53,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61%;反对 169,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03%;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关联股东蒋伟楷、蒋伟权、蒋伟洪、林苏、泗阳互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13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9%;反对 169,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53,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107%;反对 169,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03%;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155,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77,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04%;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60%;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1,275,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10%;反对 2,026,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16%;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696%;反对 2,026,26 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168%;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02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3,155,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5%;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77,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04%;反对 14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60%;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胡一舟律师、尹舜锋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9545c52-2335-466e-973e-3e7fc1a83a05.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058,482.99 元,2025 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6,225,323.71 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52,042,644.25 元, 资本公积为1,091,433,589.09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937,952,544.06 元,资本公积为1,114,745,052.03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 以公司总股本 126,49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8,543, 35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5 年度,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88,543,350 元(含税),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 0 元,实施现金分红 及股份回购总额共计占 2025 年度净利润的 50.87%。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8,543,350 164,437,650 202,384,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2,058,482.99 301,687,665.47 366,174,457.4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99,651,964.53 85,850,696.49 56,834,563.03 营业收入(元) 1,133,893,026.32 1,211,952,045.34 1,304,893,889.8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52,042,644.2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937,952,544.0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5,365,8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79,973,535.31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5,365,8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42,337,224.0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6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55,365,8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406fc4-7be0-4489-a01b-db161bf02b73.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因新增条款或删减条款导致《公司章程》条款编号、文中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将同步更新,对应条款内容无实质性变化的, 不在下列修订对比情况中列示,其他未涉及修订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八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第八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和持有 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 事和持有 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公开请求委托 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 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及股东会召 公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 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股东 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 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 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不得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东权利。 …… …… 2 第九十二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 第九十二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计投票 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制。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独立董事 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累积 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 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 以上的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非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会选举二名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 中使用。 票制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 …… 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3 第一百〇五条 第一百〇五条 ……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 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至(六) 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 项情形的,公司立即解除其职务。 情形的,相关董事应当立即停止履 职,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 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 职务。 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相关董 相关董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 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 董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 投票无效。 4 第一百〇八条 第一百〇八条 …… ……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 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 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 类业务的,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股东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 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防范自身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 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措施、对公 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 司的影响等,并予以披露。公司按 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 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 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五)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 项规定。 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 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 行交易,适用本条第二款第(四) 项规定。 5 第一百一十四条 如因董事的辞 第一百一十四条 如董事任期届 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 满未及时改选或因董事的辞职导 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 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时,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 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 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或独立董事辞 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 有会计专业人士时,除根据法律法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 的情形外,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 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 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公司章 程》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2b1923-b7ad-4bc4-a964-c3e5eb5cdb01.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 认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 二、适用时间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董高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及绩效,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 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结构: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年度相对固定的报酬,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经验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金:包括一般性绩效奖金与经营奖励两部分。其中,一般性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与员工的工作业绩、贡献及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按照一定的比例或标准月度发放。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每年制定经营奖励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并根据管理人员所负责的业绩的盈利情况进行考评、核 算,符合条件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3)中长期激励: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战略目标达成情况挂钩,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长期业绩奖金 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5ebdac-bb62-4d83-a189-332bc680dfa5.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浩洋股份(30083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592a78-f32c-4274-a9cf-b9b7f4590839.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684c85-1048-4183-a876-fc9d78ef89b7.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f070d0-dc84-4374-bc4e-739a99e4b8df.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17: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蒋伟楷先生、财务负责人许凯棋先生、董事会秘书劳杰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雄文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 明会。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效果,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敬请投资者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本公司将于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全景·路演天 下”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93b1f6-ca5d-424d-a43b-6bae67efc27e.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和要求,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 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该议案于 2025 年 1 2 月 23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年度审计结束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费用合计为 140 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另有收费项目。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明。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53ce40-dd39-4bbe-9d0e-7654c1cf7be8.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机构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司农会计师事 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 合伙人)吉争雄。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3. 业务信息 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 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 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 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5. 执业信息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 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该议案于 2025 年 1 2 月 23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广东司农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年度审计结束后,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费用合计为 140 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另有收费项目。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并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851417-4126-4613-9bea-8a34b11cd1b9.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d4451c-5a69-42c4-ab5e-3631bbe19b47.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a1211c-5036-4d11-8236-6ed228a04f7c.PDF ─────────┬──────────────────────────────────────────────── 2026-04-27 21:27│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 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29e06c-f227-4114-bd25-ac74d768cc56.PDF ─────────┬──────────────────────────────────────────────── 2026-04-27 21:26│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08a7ed-364b-45d9-bd71-a5ab4b477c6f.PDF ─────────┬──────────────────────────────────────────────── 2026-04-27 21:26│浩洋股份(3008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db6950-c0aa-4242-9fee-785a06b99a09.PDF ─────────┬──────────────────────────────────────────────── 2026-04-27 21:26│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278b50-4125-4227-8a37-3e381524cf02.PDF ─────────┬──────────────────────────────────────────────── 2026-04-27 21:26│浩洋股份(30083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浩洋股份(30083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04f231f-fcd2-4308-863c-af51eb56231f.PDF ─────────┬──────────────────────────────────────────────── 2026-04-27 21:25│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81a57f-05a5-41fa-a743-537e5c321b0b.PDF ─────────┬──────────────────────────────────────────────── 2026-04-27 21:25│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10240020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洋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浩洋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浩洋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e03b9a-8862-42a4-ac3d-3e6aa9a0e3cb.PDF ─────────┬──────────────────────────────────────────────── 2026-04-27 21:25│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1)衍生品投资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和 2024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 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 ,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 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二、2025 年度公 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 年,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 初始投资 期初金额 本期公 计入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期末金额 期末投 投资类 金额 允价值 益的累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资金额 型 变动损 计公允 占公司 益 价值变 报告期 动 末净资 产比例 远期结 4,176.29 1,060.37 12.1 0 3,115.92 4,176.29 0 0.00% 售汇合 约 三、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 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 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 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2025 年度公司进行了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 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914a78-03ec-453d-932a-0116b6b05c26.PDF ─────────┬──────────────────────────────────────────────── 2026-04-27 21:25│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a34251-68e4-4c2f-beb9-b91eb032c6ae.PDF ─────────┬──────────────────────────────────────────────── 2026-04-27 21:25│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a01eee-1466-4358-a74d-c0ea2ca57eb3.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 18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2) 8.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2 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 2、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 7.00、8.0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 案 8需逐项表决。其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5.00 关联股东应回避 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4)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进行 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 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 2026 年 5月 1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 寄: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 18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145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 样)。(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三)现场登记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 镇莲运一横路 18 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ac7723-fcd2-481f-9df0-4d508f1c3025.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的管理机构。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 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 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以外不再对其另行发放薪酬。 第六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基本薪 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 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依据公司审批通过的中长期激励方案具体执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独立董事与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均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八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九条 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 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六条 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的补充。 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十八条 董事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十九条 董事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 核办法。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4c584d-43ce-410b-9874-2729e5c075a5.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股东会议事规则 ─────────┴──────────────────────────────────────────────── 浩洋股份(300833):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e78b41-80ba-4669-a194-bd61f58ac374.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晓明) ─────────┴──────────────────────────────────────────────── 浩洋股份(3008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晓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263c59-c125-4284-9e17-03475e7b1fde.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公司章程 ─────────┴──────────────────────────────────────────────── 浩洋股份(30083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f0f5b9-b12f-4003-a49b-3d3503541d6a.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雄文) ─────────┴──────────────────────────────────────────────── 浩洋股份(3008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雄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47f102-3d2c-4d78-a766-2649d758551c.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 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 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 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提名委员会 的审核意见。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视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第十四条 会议应于召开前 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如有 紧急事项,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但应发出合理通知。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六条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的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七条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采用签署表决方式。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 定。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并且该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2d6adf-2e1c-43b4-8cbc-7ada72073b71.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 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除本制 度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除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外,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七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 董事辞任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经 股东会决议通过,可解除其董事职务,其解聘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 解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解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 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者《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 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者任职资格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并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至第七条和本条 的有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 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并认为解除职务理由不当的,可以提出异议和理由,公司应当及 时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 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二条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 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 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三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包括但不 限于明确保障承诺履行、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 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五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 然解除,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三年内仍然有效;其负有的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等的保密义务在其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仍 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 则,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由公司决定。如离任董事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 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 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b160f7-66f6-47e1-8c2c-a07863df5f98.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艳) ─────────┴──────────────────────────────────────────────── 浩洋股份(30083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ba2dbb-b488-46f6-96b2-e89408a024b6.PDF ─────────┬──────────────────────────────────────────────── 2026-04-27 21:24│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 浩洋股份(300833):浩洋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9dc17e-1cc0-47e8-8632-7f4ecd22b888.PDF ─────────┬──────────────────────────────────────────────── 2026-03-02 18:08│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有 4 项发明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并取得了欧洲专利局和中国国家知识 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申 授权公 专利号 权利人 专 保护期 申请国 号 请日 告日 利 限 家(地 类 区) 型 1 一种具有大角度旋转 2021 年 2025 年 ZL 2021 1 广州市浩 发 20 年 中国 检测功能的舞台灯 07月30 11 月 0871114.3 洋电子股 明 日 18 日 份有限公 司 2 一种精准快速的追光 2024 年 2025 年 ZL 2024 1 广州市浩 发 20 年 中国 方法 10 月 11 月 1545214.7 洋电子股 明 31 日 18 日 份有限公 司 3 一种电容式旋转角度 2021 年 2025 年 4202288 广州市浩 发 自 PCT 欧洲 检测舞台灯 02月04 11 月 洋电子股 明 申请日 (CAPACITIVE 日 12 日 份有限公 起 20 年 ROTATION ANGLE 司 至 2041 DETECTION STAGE 年 02 月 LAMP) 04 日 4 一种移动灯具的定位 2023 年 2025 年 4390332 广州市浩 发 自申请 欧洲 自校准方法及移动灯 03月30 09月24 洋电子股 明 日起 20 具 日 日 份有限公 年至 (SELF? 司 2043 年 CALIBRATIO 03 月 N METHOD FOR 30 日 POSITIONING OF LIGHT FIXTURE AND LIGHT FIXTURE) 上述发明专利所涉及技术属于公司主要技术,该等专利已应用于公司现有的产品。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但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785170af-349c-45b7-95ed-7c7fd93a1321.PDF ─────────┬──────────────────────────────────────────────── 2026-01-05 16:16│浩洋股份(30083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告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近日有 4项发明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并取得了欧洲专利局和中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申 授权公 专利号 权利人 专 保护期 申请国 号 请日 告日 利 限 家(地 类 区) 型 1 一种便于收纳的运输 2020 年 2025 年 ZL 2020 1 0308024.9 广州市智 发 20 年 中国 装置 04 月 07 月 构桁架有 明 17 日 11 日 限公司 2 一种松紧可调节的切 2021 年 2025 年 ZL 2021 1 广州市浩 发 20 年 中国 割模组及具有其的舞 04月30 07 月 0482188.8 洋电子股 明 台灯 日 11 日 份有限公司 3 一种高精度旋转定位 2020 年 2025 年 ZL 2020 1 1579109.7 广州市浩 发 20 年 中国 的舞台灯 12 月 10 月 洋电子股 明 28 日 10 日 份有限公 司 4 一种用于加快恒流源 2020 年 2025 年 4114145 广州市浩 发 自 PCT 欧洲 电感能量泄放的 LED 08月27 08 月 洋电子股 明 申请日 调光装置(LED 日 13 日 份有限公 起 20 年 DIMMING DEVICE USED 司 至 2040 FOR SPEEDING UP 年 08 月 CONSTANT-CURRENT 27 日 SOURCE INDUCTIVE ENERGY DISCHARGE) 上述发明专利所涉及技术属于公司主要技术,该等专利已应用于公司现有的产品。专利权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但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430fcbf4-9b31-4c8c-922f-57ba1ca91303.PDF ─────────┬──────────────────────────────────────────────── 2025-12-23 18:30│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7a407d39-95cb-4c12-bb21-37eb483b55c7.PDF ─────────┬──────────────────────────────────────────────── 2025-12-23 18:30│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浩洋股份(30083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ff538115-a814-4113-b1cf-a0d575f9e5c6.PDF ─────────┬──────────────────────────────────────────────── 2025-12-02 19:44│浩洋股份(30083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 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战略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七至第九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四章 战 略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公司的未来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方案; (二)审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报告; (三)审议公司的市场定位和行业吸引力分析报告; (四)审议公司的市场、开发、投融资、人力资源等特定战略分析报告; (五)审议公司的战略实施计划和战略调整计划; (六)审议公司的重大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审议公司的重大项目投资的实施计划以及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八)审议公司在重大项目投资中与合作方谈判的情况报告; (九)审议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十)审议控股子公司的战略规划; (十一)审议控股子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清算、上市等重大事项;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 战略委员会的召开与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如有紧急事项,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但应发出合理通知。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第十七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 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采用签署表决方式。 第十八条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保存。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议案、决议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应提交 董事会通过。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08b1d8a-8910-4770-94e5-7b16c1c3362e.PDF ─────────┬──────────────────────────────────────────────── 2025-12-02 19:44│浩洋股份(300833):内部审计制度 ─────────┴──────────────────────────────────────────────── 浩洋股份(300833):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cf56932d-d881-4573-b9ec-1bcd32b28983.PDF ─────────┬──────────────────────────────────────────────── 2025-12-02 19:44│浩洋股份(30083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浩洋股份(30083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3e057ba4-cb45-4317-9638-c46f1ebc7978.PDF ─────────┬──────────────────────────────────────────────── 2025-12-02 19:44│浩洋股份(300833):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浩洋股份(300833):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638b9b80-0cc4-4134-92d1-ddcfa8213bf7.PDF ─────────┬──────────────────────────────────────────────── 2025-12-02 19:44│浩洋股份(300833):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 成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 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通过与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约,事先约定外汇交易的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 第二章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第五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外币金 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 与对应的金融机构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外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种类及规模,按照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远期外汇交易计划进行交易,不得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须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交易,不得在审议通过前开展业务,不得超额度操作。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在批准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第十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其他远期外汇交易,由董事会审议。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远 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 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一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职责范围,具体包括: (一) 公司运营部门(包括销售、采购)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进行外 币收付款预测,并将预测结果定期报财务部。 (二) 公司财务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 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筹集、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日常联系。 (三) 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计监督。 (四) 公司证券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 第四章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业务情况,结合外汇汇率的走势等因素进行远期外汇交易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制订公司年度远期外 汇交易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根据交易金额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二) 公司财务部在经批准的期间和额度内,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结合外汇收付预测结果,根据境内外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 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交易方案,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批准。 (三) 财务部根据已批准的交易方案,向金融机构提交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申请。(四) 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提供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交易价格,与公司授权的交易人员确定交易,金融机构和公司签署远期外汇合约。 (五) 财务部对远期外汇交易建立台账,对每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动态,妥善安排交 割资金。 (六) 财务部每月对经审批用于远期外汇交易操作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结果进行核算、监督,并将 核算、监督具体结果在每月10日前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发生的累计盈亏情况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和审计部。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方案 、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 金状况等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必须符合公司内控管理的要求,操作环节 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符合不相容岗位相 互分离原则,具体由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 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第十六条 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 潜亏金额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财务部应立即向财务负责人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 公司审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 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报告 。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九条 当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按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对外公告。 第二十条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第二十二条 本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673b03ee-1144-4e8c-b2cf-fab93b28bb15.PDF ─────────┬──────────────────────────────────────────────── 2025-12-02 19:44│浩洋股份(300833):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 浩洋股份(300833):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e6898065-eb62-4d60-b8aa-8bc476e27d35.PDF ─────────┬──────────────────────────────────────────────── 2025-12-02 19:44│浩洋股份(30083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 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 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完成个人年 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八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九条 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 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五条 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的补充。 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董事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十八条 董事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 核办法。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34c7db73-d07e-4bd0-8c50-b7669a97f22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浩洋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518.PDF ─────────┬──────────────────────────────────────────────── 2026-04-28│浩洋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530.PDF ─────────┬──────────────────────────────────────────────── 2025-10-29│浩洋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474.PDF ─────────┬──────────────────────────────────────────────── 2025-08-27│浩洋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1800.PDF ─────────┬──────────────────────────────────────────────── 2025-04-25│浩洋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828.PDF ─────────┬──────────────────────────────────────────────── 2025-04-25│浩洋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820.PDF ─────────┬──────────────────────────────────────────────── 2024-10-30│浩洋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050.PDF ─────────┬──────────────────────────────────────────────── 2024-08-20│浩洋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1031.PDF ─────────┬──────────────────────────────────────────────── 2024-04-25│浩洋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358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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