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4 星辉环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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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9│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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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50eb153-93e2-4f1d-bf8f-965907a16f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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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00:00│星辉环材(300834):关于投资者关系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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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已投入使用,公司证券部已正式搬迁至新办公地址,现将投
资者联系方式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联系方式为:
地址:汕头市保税区通洋路 37号
邮政编码:515078
现变更为: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 1号星辉大厦 20 楼北区
邮政编码:515000
公司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传真、网址和电子邮箱地址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9/09d2f771-e8d3-4090-99c4-8fb8b6c45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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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17:56│星辉环材(30083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材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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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材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a76818e1-02b1-44a2-a7bb-35d438ab9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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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0:00│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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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2/975c8cd3-7f71-4389-be65-648639b08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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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0:00│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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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2/d3e54299-bb41-468c-8eee-df98e38bde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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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0:00│星辉环材(30083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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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月 12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月 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小伦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3/589e00b6-da0c-484f-9064-4fda1a9bf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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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0:00│星辉环材(30083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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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3/f9cc111f-94a2-4768-a6d5-7f68035e4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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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0:00│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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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28,1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5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114.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8,253.16万元,实际筹集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861.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4,504.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50,861.7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29,418.53
回购股份 9,990.25
补充流动资金 116,000.0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10,723.64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6,176.65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105,291.9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84.7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5,408.7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20,218.53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3
5,190.25万元,其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9,990.25万元(含交易
费用)。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6,176.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
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余额
1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58775259561 214.90
有限公司 司汕头分行
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65090100001185 1.95
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序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 余额
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4151095 618.80
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分行
4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692593888808 10.31
有限公司 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5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91680100100074812 38.78
有限公司 司汕头分行
- 合计 - - 884.74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截至 2024 年 6月 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
105,291.9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余额
1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28,350.00
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20,638.64
3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48,924.98
4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7,378.29
- 合计 - 105,291.9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
设内容,并将投资总额由原计划56,357.30万元调整为30,994.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376.3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9,617.92
万元。
原计划用于上述建设内容的剩余募集资金26,739.38万元,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
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
,因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
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
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2/ddf5e9bb-b74b-4373-90c1-62ce9dc82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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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00:00│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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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2/c7c378f9-2def-47ea-bd6e-badeec0b5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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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00:00│星辉环材(300834):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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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星辉环保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5,381,17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20
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381,172股后的 188,331,181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666,236.2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
金,即 37,666,236.20 元=188,331,181 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44441/股计算
(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下同)。(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44441元/股=37,666,236.20 元/193,712,3
53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44441 元/股。
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188,331,181 股(
总股本 193,712,353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 5,381,1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7,666,23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381,172股后的188,331,1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
,即 37,666,236.20元=188,331,181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44441/股计算。(每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44441元/股=37,666,236.20元/193,712,353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4444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保税区通洋路37号
咨询联系人:黄文胜、谢馥菁
咨询电话:0754-88826380
传真电话:0754-89890153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23/7035fecc-edbd-419d-860c-565297f26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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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8:52│星辉环材(30083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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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20/32ef2316-6a60-4630-bb1a-32dc093be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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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8:52│星辉环材(300834):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星辉环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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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星辉环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20/6ab43240-2370-41bb-b763-786ef46b4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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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9:24│星辉环材(30083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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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 年 5 月 9 日 18: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小伦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并于2023年3月正式投产,达到结项条件。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予以追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10/9211e15a-a26e-463a-b6d5-230cc8c93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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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9:23│星辉环材(300834):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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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予以追认。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28,1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5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114.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8,253.16万元,实际筹集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861.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4,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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