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4 星辉环材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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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02 │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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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6 │星辉环材(300834):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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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52 │星辉环材(300834):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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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6 │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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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6 │星辉环材(30083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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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6 │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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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 │星辉环材(30083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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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 │星辉环材(30083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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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 │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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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 │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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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02│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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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股份 9,531,221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531,22
1 股后的 184,181,132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18,113.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
金,即 18,418,113.20 元=184,181,132 股×0.10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 股=18,418,113.20 元/193,712,353 股*10 股=0.950797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
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0797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184,181,132 股(总
股本 193,712,353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 9,531,2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18,113.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531,221股后的184,181,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9,531,221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9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2 08*****461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3 01*****849 陈创煌
4 00*****731 陈雁升
5 03*****721 陈粤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
,即18,418,113.20元=184,181,132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
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8,418,113.20元/193,712,353股*10股=0.95079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0797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星辉大厦20楼北区
咨询联系人:黄文胜、谢馥菁
咨询电话:0754-88826380
传真电话:0754-89890153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6db6b09-0d46-4ea2-90a5-f564ba6a3f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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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6│星辉环材(300834):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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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雁升、陈创煌以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粤平于2026年3月28日与江苏
九识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雁升、陈创煌以及陈粤平将其合计所持广东
星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控股”)45%的股权转让予江苏九识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星辉控股通知,上述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雁升
、陈冬琼和陈创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ada0cc2-478b-4a2c-9664-ae7708ef7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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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52│星辉环材(300834):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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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控股”)通知,
星辉控股已完成存续分立,分立后存续公司为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为汕头市雷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星控股”
)。
分立前,星辉控股的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分立后存续公司星辉控股注册资本为 14,500 万元,新设公司雷星控股注册资本
为 500 万元。
分立后的星辉控股与雷星控股的股东和股权结构与分立前星辉控股的股东和股权结构保持一致。本次分立完成后,星辉控股仍是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仍为 39.28%。
本次分立前,星辉控股的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分立后,星辉控股的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雁升、陈创煌以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粤平于2026年3月28日与江苏九识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广东星
辉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星辉控股存续分立完成后,陈雁升、陈创煌以及陈粤平将其合计所持星辉控股45%的股权
转让予江苏九识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目前星辉控股已完成存续分立,上述股权转让将于近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5d063555-62af-4ddc-a0ee-f21080216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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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6│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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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c96a9d7-1ad8-4798-b564-2524242656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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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6│星辉环材(30083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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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 5 月 20 日 16:15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同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名。其中,董事周清先生、纪传盛先生、陈秀燕女士、杨旸女
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雁升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陈雁升 陈雁升、周清、纪传盛、陈秀燕、杨旸
提名委员会 纪传盛 纪传盛、陈雁升、陈秀燕、杨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旸 杨旸、王伯廷、纪传盛、陈秀燕
审计委员会 陈秀燕 陈秀燕、陈灿希、纪传盛、杨旸
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2d1701f-a441-43c4-ad87-d1c5030c3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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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6│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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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汕港路1号星辉大厦20楼北区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雁升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123,278,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333%(截至本次股
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3,712,35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9,531,221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
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4,181,132股,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5人,所持股份数123,021,2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3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25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397%。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5人,代表股
份5,753,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6,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6,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3,27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反对6,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4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25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关联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及陈雁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1,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6%;反对6,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反对6,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反对6,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271,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46,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反对6,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程秉、郭佳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和星辉环材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d7ca4b4-69ce-4dfe-9891-3bd3f4d25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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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星辉环材(30083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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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4551f8-9929-4955-a58d-05481aad9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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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星辉环材(30083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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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b113d1-092e-44ec-a5d1-6b741bceaa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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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41│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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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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