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5 龙磁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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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4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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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6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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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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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4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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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8 │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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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8 │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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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龙磁科技(3008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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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12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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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32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2025年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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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32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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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4│龙磁科技(300835):关于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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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 2月 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回购股份的用
途约定,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14 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窗口期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 1,805
,2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日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
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2月 1日至 2024 年 2月 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1,805,27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20,139,000 股的 1.5027%,最高成交价为 23.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95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39,987,994.5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5 月 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比例为 0.0168%,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 2,439,31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低价为 121.94 元/股,成交最高价为 122.03
元/股,成交均价为 121.97 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30abaf8-8059-4e63-b88c-4d1142fecc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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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6│龙磁科技(30083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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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 2月 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回购股份的用
途约定,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14 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窗口期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 1,805
,2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日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
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2月 1日至 2024 年 2月 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1,805,27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20,139,000 股的 1.5027%,最高成交价为 23.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95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 39,987,994.5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5 月 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尚未减持回购股份。目前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余额为 1,805,270 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680c70c-8947-4988-a3e3-3e2d1068b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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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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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目前总股本119,247,540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股份 3,488,870 股后115,758,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151,73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8,870股后的 115,758,6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34 熊永宏
2 03*****955 熊永宏
3 03*****751 熊咏鸽
4 01*****122 熊咏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4月 29日至登记日 2026年 5月 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比例,即 115,758,670 股*0.20元/股=23,151,734.00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3,151,734.00 /119,247,540 *10=1.941485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941485。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 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 1号楼 23层
咨询联系人:王慧
咨询电话:0551-62865268
传真电话:0551-628652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953ec49-f150-47f6-84a2-1be12715a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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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4│龙磁科技(30083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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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30083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538e49-0f63-4600-9c24-611410e11f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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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8│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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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夏园强律师、梁天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
达广场1号楼23层会议室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6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
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
姓名等事项。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1号楼23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
投票代理人83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2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
人71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51,884,6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214%,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49,169,4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759%,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
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2,715,1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455%。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1,884,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30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82,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1,884,2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30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82,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1,883,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30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81,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9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51,882,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33%;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80,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2%;反对1,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五)《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4,274,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8,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1%;反对3,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1,883,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13%;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81,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51,881,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43%;反对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5%;反对2,6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本次会议议案(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股东已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92e188e-2405-41bb-9e34-2ccc3441f4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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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8│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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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4月 27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4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 3818 号天鹅湖万达广场 1号楼 23 层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51,884,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21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74 人,代表股份4,182,42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3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9,169,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7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 人,代表股份 2,715,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55%。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夏园强律师、梁天锐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884,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82,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 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884,2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82,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 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883,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81,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1%;反对 95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882,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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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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