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5 龙磁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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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08 │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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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08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监事离任、增选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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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08 │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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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22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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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22 │龙磁科技(300835):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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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21 │龙磁科技(30083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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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20 │龙磁科技(30083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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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19 │龙磁科技(3008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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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19 │龙磁科技(30083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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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19 │龙磁科技(30083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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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08│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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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董坤明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
广场1号楼23层会议室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
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1号楼23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
投票代理人95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9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
人86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47,884,9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662%,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47,687,3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955%,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
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97,5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07%。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7,862,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1%;反对15,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7%;弃
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4,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896%;反对15,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6.9086%;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8%。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47,861,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3%;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5%;弃
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144%;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7.2838%;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8%。
2、《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47,8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0%;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弃
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2,1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288%;反对1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7.7694%;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8%。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47,860,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8%;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
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2,0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847%;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5%;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8%。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47,85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7%;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弃
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01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6964%;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8%。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47,858,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8%;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
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52%;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0%;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8%。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47,857,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2%;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
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8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720%;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0%;弃权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550%。
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47,858,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8%;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0%;弃
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52%;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0%;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18%。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办法》。
同意47,855,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2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
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657%;反对2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9%;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84%。
(三)《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47,858,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8%;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1%;弃
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252%;反对1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8.6964%;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84%。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本次会议议案(一)、议案(二)第1项
和第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通过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433290ce-d262-42b9-a7a1-505ab6fb3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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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08│龙磁科技(300835):关于监事离任、增选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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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300835):关于监事离任、增选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209c2c81-3714-4824-972f-d0f6a130e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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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08│龙磁科技(3008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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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1月 21日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1月 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 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 1号楼 23层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人,代表股份 47,884,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6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88人,代表股份 226,53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人,代表股份 47,687,38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95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197,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7%。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董坤明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6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 1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4,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96%;反对 1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86%;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0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提案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61,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3%;反对 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3,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44%;反对 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38%;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0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提案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60,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 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288%;反对 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94%;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0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提案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60,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 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2,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847%;反对 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35%;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018%。
(4)提案 2.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58,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 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18%;反对 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4%;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018%。
(5)提案 2.0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5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52%;反对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0%;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018%。
(6)提案 2.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57,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反对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2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0%;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3550%。
(7)提案 2.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5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52%;反对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0%;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018%。
(8)提案 2.0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47,855,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8%;反对 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弃权 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657%;反对 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9%;弃权 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784%。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7,858,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8%;反对 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弃权 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252%;反对 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64%;弃权 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7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董坤明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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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22│龙磁科技(300835):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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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董事会席位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席位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席位由 7位增加至 9位,新增 1位职工代表董事和 1位非独立董事,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含),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选举Meijia Xiong(熊美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Meijia Xiong(熊美嘉)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本次增加董事会席位及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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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9:22│龙磁科技(300835):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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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3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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