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6 佰奥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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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52 │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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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00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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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0 │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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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0 │佰奥智能(300836):佰奥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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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10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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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 │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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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调整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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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 │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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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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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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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7:52│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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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 2,400.00万元-3,200.00万 亏损:1,360.38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 2,350.00万元-3,150.00万 亏损:1,395.51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度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扭亏为盈,主要原因为:
1、上年由于终端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承接主要客户的部分订单终止执行,终止执行订单已投入的成本无法全部收回,导致
公司上年综合毛利率较低,2024年度不存在上述影响,同时,公司积极研发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实现了产品的模块化、柔性化,随
着数字化工厂的推广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公司综合毛利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2、2024年度公司积极优化客户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加大了对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公司逾期应收款项催收成果良好,对应的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金额较上年大幅减少。
3、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持续关注市场动态及客户需求变化,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把握市场机遇,持续丰富产品
品类和优化产品结构,连续多年公司在防爆产品、新能源等相关领域的战略性投入有所收获,2024年度中标的重大合同正在执行中,
未来公司进一步加大战略产品的研发布局,以创新驱动业务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451d3cc3-dc6b-4ade-b426-46efc9562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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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6:00│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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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名单的通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本公告日,名单
公示期已结束。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
导意见》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而评选出的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
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公司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相关部门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发展、综合实力等多
方面的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影响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专注核心业务,持续突破创新、锐
意进取,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被认定为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尚未对公司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江苏省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e790a85d-27b2-4bbd-8d9c-3ec8f87cd5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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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0│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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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 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 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号楼二楼会议室黄河厅。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肖朝蓬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人,代表股份 28,486,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9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104,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382,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9%。
(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382,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382,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29%。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441,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7%;反对 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文轩、钱程
(三)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d7339c0-b10c-42dc-9a29-b19c84832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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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00│佰奥智能(300836):佰奥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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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26 日在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 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号楼二楼会议室黄河厅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12 月 9 日,贵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4 年 12 月 10 日,贵公司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
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天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5:00 在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 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号
楼二楼会议室黄河厅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肖朝蓬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 名,所持股份数为 27,104,16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的 42.80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7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382,12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82
9%。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31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28,486,283 股,占公司股份
总额的 44.991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股东之外的股东 27 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1,382,12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1829%。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计票、监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441,4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8427%;反对 4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7,3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6.7586%;反对 4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3.241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a73408c6-4485-4464-a484-bad9902e0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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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10│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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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庄华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
庄华锋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3,150股(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88%(不超过剔除最新
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庄华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
已届满,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
庄华锋 集中竞价交 2024年9月30日 48.64 261,500 0.4130
易 —2024年12月
10日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庄华 合计持有股份 3,383,060 5.3432 3,121,560 4.9302
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 845,765 1.3358 584,265 0.922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7,295 4.0074 2,537,295 4.0074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的结果,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庄华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
,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
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庄华锋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庄华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1ad8d6ea-87fd-4203-8d5b-d9ef8797a5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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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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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2274d30c-b72d-4f31-b2f2-a9077a159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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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调整吸收合并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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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取消吸收合并概述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由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昆山佰森特材料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森特”)、
昆山佰奥智慧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物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取消对佰森特、智慧物
流的吸收合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公
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以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佰森特、智慧物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的议案》,综合考
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合并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四、本次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本次终止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公司实际持有
权益没有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b75b2fea-85e7-472d-b65b-a12d76878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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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48│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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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肖朝蓬先生、庄华锋先生、独立董事陈爱武女士、顾国华先生和刘晶女
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朱莉华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肖朝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
会组成成员如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成员:肖朝蓬(主任委员)、顾国华、朱莉华
审计委员会成员:刘晶(主任委员)、庄华锋、陈爱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陈爱武(主任委员)、肖朝蓬、顾国华
提名委员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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