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6 佰奥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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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2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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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00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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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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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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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 │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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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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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6 │佰奥智能(3008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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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52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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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14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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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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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6:2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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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4.80元/股(
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7日、2026年6月1日及2026年7月1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区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7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32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35%,最高成交价为64.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
,989,1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其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其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交易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年5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莉华女士、董事庄华锋先生、董事史凤华女士分别出具《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肖朝蓬先生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
月内。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减持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首次披露回购 本公告披露前 股份变动数( 变动原因
事项之日持股 一日持股数( 股)
数(股) 股)
肖朝蓬 23,294,033 23,171,433 122,600 实施减持计划
庄华锋 4,446,262 4,300,262 146,000 实施减持计划
史凤华 4,850,830 4,031,730 819,100 实施减持计划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披露的计划一致。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条——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23,400股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不考虑
其他可能引起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因素):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29,235,548 31.54 29,558,948 31.89
流通股/非流通
股
二、无限售条 63,450,062 68.46 63,126,662 68.1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92,685,610 100 92,685,61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
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为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b14e8f1d-d5dd-4fe2-ad83-960f9c0e1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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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9:00│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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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史凤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
史凤华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3,269股(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61%(不超过剔除当时
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史凤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
已届满,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
史凤华 集中竞价交 2026年4月24 69.27 819,100 0.8861
易 日—2026年6月
16日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史凤 合计持有股份 4,850,830 5.2476 4,031,730 4.3615
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12,708 1.3119 393,608 0.425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38,122 3.9357 3,638,122 3.9357
注:表格中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按公司当前总股本92,685,610股剔除回购专户中247,315股后的92,438,295股计算
。
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的结果,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史凤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
,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计划
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史凤华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史凤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7df7851-1124-48cf-ac4d-dd1e8d8c8d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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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0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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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
.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2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42%
,最高成交价格为59.9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4.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7,9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b64b4e6-6daa-43de-b57d-2de52ff236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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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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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5.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4.8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26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7,315股后的92,438,2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
8,487,659.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年6月26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18,487,659.00元/92,685,610股*10股
=1.99466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1.994663元/10=0.1994663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4663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4.8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上限=65.00元/股-0.1994663元/股=64.8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6a66662-40f7-4873-a8b6-0a3906d4cd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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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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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92,685,610股,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47,31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
总股本92,685,61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47,315股后的股本92,438,295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00元/10股=(92,685,610股-247,315股)*2.00元/10股=1
8,487,659.00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8,
487,659.00 元/92,685,610股*10股=1.994663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每股现
金红利=1.994663元/10=0.1994663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4663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当前总股本92,326,895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92,685,610股,剔除回购专户
358,71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465,379.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施了新一期股份回购方案,共计回购68,800股,并且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0,2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由358,715股变更为247,315股,上述回购专户股份变动发生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
润分配总额。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92,685,610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247,315股后的92,438,295股。公
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8,487,659.00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7,315.00股后的92,438,2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0=18,487,659.00 元/92,685,610股*10股=1.99466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1.994663元/10=0.1994663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466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
咨询联系人:朱莉华
咨询电话:0512-33326888
传真电话:0512-3683072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368af8c-ce0b-46c7-83af-235d1a4d2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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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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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朝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肖朝蓬先生持有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3,171,433 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25.066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肖朝蓬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肖朝蓬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
例累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肖朝蓬 增持 增持/减持时 当时公司 增持/减 增持/减持 增持资金/减
/减 间 总股本 持股数 比例(%) 持股份来源
持方 (股) (股)
式
集中竞价 2024年2月19日至 2024年 2 64,032,436 30,000 0.0469 自有资金
交易 月 21日
被动 2025年 5月 - - 0.0437 公司于 2025年
增加 5月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每 10股转
增 4.5股,因当
时回购专户中
的358,715股不
参与分配,导致
肖朝蓬先生持
股比例被动增
加 0.0437%
集中 2026年 6月 11 92,685,610 -122,600 -0.1323 公司首次公开
竞价 日至 2026年 6 发行股票上市
交易 月 15日 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含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取
得的股份)
累计变 -92,600 -0.0417
动情况
注:1、2026年 6月 11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减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92,685,610股剔除回购专户中 427,515股后 92,258,0
95 股的 0.1329%,2026年 6月 16 日,公司完成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当前回购专户中股份为 24
7,315 股,考虑剔除回购等相关影响,肖朝蓬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为增加 0.0252%;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比例 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 12,334,500 25.0418 23,171,433 25.0000 25.0669
份
其中:无限 0 0.0000 5,700,908 6.1508 6.1673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2,334,500 25.0418 17,470,525 18.8492 18.8997
股份
注:3、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上市时的总股本 49,255,72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按公司当前总股本 92,685,610 股及剔除回购专户中 247,315 股后的 92,438,295股计算。股东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包含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持股数量,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肖朝蓬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4051a0b-1630-4b2d-97a5-8ea52242e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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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6│佰奥智能(3008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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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87aedd2-04ba-46da-8a91-24656a360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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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52│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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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ff05b18-ee1d-499a-a57d-9dc7e9d2f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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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14│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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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42%
,最高成交价格为59.9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4.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7,9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567d986c-b7ae-4231-9663-95260fb145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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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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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朝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23,294,033股(占总股本的25.1323%,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5.247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朝蓬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6
7,9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64%,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0000%(若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朝蓬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肖朝蓬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肖朝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294,033股,占总股本的25.1323%,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5.24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肖朝蓬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2,767,9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864%,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
公司总股本的3.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
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肖朝蓬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肖朝蓬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
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期间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本人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减持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
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本人在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人在
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转让给单个受
让方的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朝蓬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肖朝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肖朝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计
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
策。
五、备查文件
肖朝蓬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189cd687-822c-4f14-9cbe-e637822cd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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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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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肖朝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5 人,代表股份 49,719,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4.197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1 人,代表股份 10,958,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6%。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份 38,761,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22%。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 人,代表股份 10,958,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 人,代表股份 10,958,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5%。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55,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于炜、钱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3355930-2d15-4971-a0c0-87c0dccbf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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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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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6年 5月18日
在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 月 22 日,贵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 4月 24日,贵公司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
还包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天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 在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号楼二楼
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肖朝蓬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 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所持股份数为 38,761,33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以及部分自愿放弃表决权的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的 42.2522%。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0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958
,59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9455%。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95名,持有公司股份数
共计 49,719,92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4.1978%。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含持股 5%)的
股东之外的股东 91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10,958,69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1.9456%。
贵公司的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进行计票、监票,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717,1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4%;反对 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55,8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 2,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5742eac-f412-483b-876c-2d2ee76e3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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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5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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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史凤华女士持有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634,23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4.99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228%),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史凤华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史凤华女士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具体
情况如下:
股东 变动 变动时间 当时公司总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股份来源/变动情
名称 方式 股本(股) (股) (%) 况说明
史凤 集中 2024年 6月 64,032,436 -429,800 -0.6712 公司首次公开发
华 竞价 18日至 2024 行股票上市前持
交易 年 9月 6日 有的公司股份(含
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
被动 2025年 5月 - - 0.0091 公司于 2025年 5
增加 月实施 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每
10股转增 4.5 股,
因当时回购专户
中的 358,715股不
参与分配,导致史
凤华女士持股比
例被动增加
0.0091%
集中 2026年 4月 92,685,610 -216,600 -0.2337 公司首次公开发
竞价 24 日至 2026 行股票上市前持
交易 年 5月 8日 有的公司股份(含
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取得的股份)
累计 -646,400 -0.8958
变动
情况
注:1、2024年 6月 18日至 2024年 9月 6日减持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64,032,436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 717,430股后 63,315,0
06 股的 0.6788%,2026年 4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8日减持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92,685,61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中 421,715 股后
92,263,895 股的 0.2348%,考虑剔除回购等相关影响,史凤华女士持股比例累计变动为-0.8730%;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比例 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2,904,000 5.8958 4,634,230 4.9999 5.0228
其中:无限售 726,000 1.4739 996,108 1.0747 1.0796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2,178,000 4.4218 3,638,122 3.9252 3.9432
份
注:3、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上市时的总股本 49,255,72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按公司当前总股本 92,685,610 股及剔除回购专户中 421,715 股后的 92,263,895股计算。股东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包含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持股数量,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史凤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6e15030-8b4f-4360-bbbe-d5ba3977b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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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56│佰奥智能(3008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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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3623725-392b-4289-b70e-fa423ceba4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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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2│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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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
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80%
,最高成交价格为59.9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4.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30,9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119b2fc-5a15-433f-a5cc-ee89319a4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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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8│佰奥智能(3008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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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莉华女士、董事庄华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386,707股(占总股本的6.8907%,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6.9186%)的股东朱莉华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3,1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9%(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
持有公司股份4,446,262股(占总股本的4.7971%,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4.8166%)的股东、
公司董事庄华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3,1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9%(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
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该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朱莉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386,7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907%,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6.9186%。
庄华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6,2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7971%,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4.816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朱莉华女士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92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9%(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
司总股本的1.0000%);庄华锋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92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59%(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约定,朱莉
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关于股份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1、自本次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2、本人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
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本人在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本人减持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
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
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谨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1、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55e0489-d44b-480b-8c0c-e3f9eda10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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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3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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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
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股至307,6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为0.17%至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60%
,最高成交价格为57.9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6.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45,4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
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812037c-61bd-448b-842c-0665b1a02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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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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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附件二),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 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的议案》
7.00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3、4、6、7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 4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履职情况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号 2号楼一楼大厅。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
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号 2号楼
邮政编码:215316
联系人:朱莉华
电话号码:0512-33326888
传真号码:0512-36830728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e7e399-4740-417d-9ef7-d74518ba3c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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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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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3702042-15f8-4857-a0a6-5f625769d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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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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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当前总股本 92,326,895 股为基数(
公司总股本 92,685,610 股,剔除回购专户 358,715 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8,4
65,379.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
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3、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
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
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92,326,895 股为
基数(公司总股本 92,685,610 股,剔除回购专户 358,715 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
发 18,465,379.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58,715 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参与本次年度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
,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366,164.86 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9,019,256.9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6,510,669.21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
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6,510,669.21 元。
3、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18,465,379.00 元,占本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8.50%。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465,379.00 29,105,887.24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9,823,590.44 27,410,321.64 -13,603,827.5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255,699.63 37,329,156.23 36,371,951.53
营业收入(元) 995,346,655.91 465,852,645.00 568,845,916.0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79,019,256.97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46,510,669.21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7,571,266.24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7,876,694.8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7,571,266.24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8,956,807.39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86%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 47,571,266.2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
。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7.38%、6.72%,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82a7fda-461e-4536-ab32-1a90e89bc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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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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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2、2025年 3月 3日至 2025年 3月 13日,公司通过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5年 3月 1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5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 4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9名激励对象办理 25.95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或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定比 2024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率(A)的目标值(Am)为 20%,触发值(An)为 16%;2025
年净利润定比 2024年度净利润累计增长率(B)的目标值(Bm)为 20%,触发值(Bn)为 16%。业绩目标达成率为 P(A/ Am或 B /B
m取孰高),若 P≥10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为 100%;若 80%≤P<100%,则 X=80%;P<80%,则 X=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
025 年年度报告,2025年营业收入为 995,346,655.91元,相较于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13.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99,823,590.44 元,相较于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64.18%,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为 299.88%,本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目标值,满足当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条件,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其中 1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 1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根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
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
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
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38ad573-1fe1-4a5c-81cd-c0fd8dea4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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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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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
〕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454f32-8d10-47b5-868b-4608919cb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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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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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
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5年末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部分信用减值准备和部分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716,616.79元,资产减值损失9,072,786.6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12,716,616.79
资产减值损失 -9,072,786.60
合计 -21,789,403.39
上述表格计提减值损失以负号填列。数据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
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
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
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
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21,789,403.39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该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1717f0-0782-46fa-b5d6-581f7ea98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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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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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本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
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制度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运营、研究与开发、投资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资产:资产总额的 0.5%≤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收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5%≤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3%;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3%≤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5%;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额的 1.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董事会或高管层指使、授意或默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报告;董事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其他具备合理可能
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的内部控制缺
陷。
一般缺陷的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的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资产:资产总额的 0.5%≤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收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5%≤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3%;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3%≤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5%;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额的 1.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的迹象: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处罚;公司重大决策未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中高级管
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的迹象:重要业务和关键领域的决策未开展风险评估、论证不充分;重要业务未执行公司制度和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
失;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30%以上;子公司未建立恰当的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一般缺陷的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9060978-6958-4c87-8c84-8cb6319e54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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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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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
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8名增加至 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5名增加至 6名,独立董事(
3名)及职工代表董事(1名)人数不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增选柳润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7cd998-7f58-41d8-a938-5492fab9e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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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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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昆山佰奥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
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柳润峰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柳润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柳润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d34f0f-3fe2-4f45-8562-c6e3c15547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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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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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
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朝蓬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莉华女士、独立董顾
国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c4eebc-2971-49b6-bdd4-284c19c7c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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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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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265b651-28e3-43b1-a3da-62ee09389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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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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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爱武、刘晶、顾国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爱武、刘晶、顾国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225b9bc-c1e4-4154-afe4-cace407ca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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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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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cc4ad44-ed36-450c-926b-226bd68d4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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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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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肖朝蓬先生、朱莉华女士回避表决。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及其对公司发展贡献确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合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规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按月支付。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
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
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d244244-ec16-4429-a100-a4f7f75a4e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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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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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8d4986-43d9-49fc-b682-6504cfa8a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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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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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d08f03b-1627-4268-aae5-573971c42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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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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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五次会议,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2、2025年 3月 3日至 2025年 3月 13日,公司通过公示栏公示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5年 3月 1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5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 4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9名激励对象办理 25.95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25.15元/股,授予数量为 35.8715万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 2025年 5月 2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3,315,006股为基数(公
司总股本 64,032,436股,剔除回购专户 717,43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共计派发 18,994,501
.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28,491,753 股,总股本增加至92,524,189股
(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
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19,102,116.30 元/64,032,436股*10=2.983193元,即每
股现金红利=2.983193元/10=0.2983193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股转增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本总
额/总股本*10=28,653,174 股/64,032,436 股*10=4.474790 股,即每股转增比例=4.474790股/10=0.4474790。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
下: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1+n)=(25.15-0.2983193)÷(1+0.4474790)=17.1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25.15元/股调整为 17.17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数量调整方
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Q0×(1+n)=35.8715×(1+0.4474790)=51.9232万股(四舍五入保留 4位小数)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由 25.15元/股调整为 17.17元/股,授予数量由 35.8715万股调整为 51.9232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
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ffab26-2342-4db3-b43e-5d8be4847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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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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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3b5f7d-08c9-44df-a81c-f36c6bcc9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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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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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津贴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三)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四)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负责
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如果公司业绩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
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具
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十条 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及其对公司发展贡献确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结合本制
度第十一条规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激励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
义务的,或者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不予发放或扣减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公司发
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等。
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二十一条 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同意,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e4cd09-adc8-407a-a982-cfab3ac2a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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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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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刘晶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月,历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授薪合伙人。2021 年 1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权益合伙人、业务四部负责人,2021年 11月至今,任南京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 2024年
12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3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6次董事
会,亲自出席了 6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 3次股东会。履职
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相关
工作。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豁免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能,参与了审计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足 15个工作日的要求。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
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
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
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
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
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需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5年 3月 19日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标准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2025年 3月 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确定 2025年 3月 21日为授予日,以 25.1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0名激
励对象授予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参与了事前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工作,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并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
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履职经验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九、总体评价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ecce05-b9ab-433e-bf9c-3c28aa412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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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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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本人顾国华,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 9月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任职,现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24年 12月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3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6次董事
会,亲自出席了 6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 3次股东会。履职
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未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相关
工作。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豁免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能,随时关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关注,对公司
的股票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研究和关注,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能,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发展战略、分红政策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足 15个工作日的要求。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
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等方
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
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需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等议案,并于 2025年 3月 19日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标准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2025年 3月 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确定 2025年 3月 21日为授予日,以 25.1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80名激
励对象授予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审议,对相关事项保持了应有的关注。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参与了事前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其他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工作,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对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履职经
验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认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九、总体评价
2025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顾国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a1aca4-5410-44fd-b68a-f17177055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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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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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爱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21cd50-781c-4e32-ab7f-3c9f3948b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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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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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ff07b4-57cb-4758-9efb-fb3e7e0c9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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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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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鉴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健,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资金使用额度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的使用额度。
2、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期限
额度使用期限及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监管及风险控制措施
1、审议权限及授权
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投资理财事项(涉及关联关系除外)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议,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投资理财事项,并签署投资理财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2、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3、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
短、风险较小。与此同时,公司对现金管理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
目。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efa32a-68f6-40ae-9285-22b2f35b2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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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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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622851-17d2-4a6d-8167-f4079b375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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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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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ba8c7d-9955-48d3-8649-f34669efff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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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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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
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对象名单进
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7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79 名激励对象办理
第一个归属期 25.956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53c1e7-35af-4669-8eee-357b396d7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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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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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陈爱武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条
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955efd-c58a-4191-87c6-a2a8c8830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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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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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dfd16e-a10d-4229-b8a0-b2c9debd5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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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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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29736aa-bf5e-4544-ae43-37b98932a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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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佰奥智能(30083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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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奥智能公司)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518Z102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佰奥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昆山佰奥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
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佰奥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佰奥智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佰奥智能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佰奥智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佰奥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650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之签
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姚海士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孔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4b46b2e-0a8f-469d-9988-ed9774ace9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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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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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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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佰奥智能(3008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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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佰奥智能公司”)2025 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佰奥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佰奥智能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7787e6b-b748-49d2-bd25-b2ebd191138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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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佰奥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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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佰奥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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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4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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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佰奥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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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佰奥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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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佰奥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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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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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佰奥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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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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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佰奥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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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2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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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佰奥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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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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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佰奥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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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2/121969428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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