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6 佰奥智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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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6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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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40 │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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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8 │佰奥智能(300836):佰奥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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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8 │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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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02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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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5:40 │佰奥智能(3008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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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00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变更会议召开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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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6 │佰奥智能(30083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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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6 │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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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6 │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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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6│佰奥智能(30083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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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朱莉华女士、董事庄华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9,907股(占总股本的7.1531%,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7.1809%)的股东朱莉华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3,2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9961%(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
持有公司股份4,526,262股(占总股本的4.8835%,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4.9024%)的股东、
公司董事庄华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3,2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61%(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朱莉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29,9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1531%,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7.1809%。
庄华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26,2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8835%,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4.90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朱莉华女士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923,2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61%(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
司总股本的1.0000%);
庄华锋先生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923,26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61%(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
司总股本的1.00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承诺及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约定,朱莉
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百
分之二十五,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公司法》等对董
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谨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1、朱莉华女士、庄华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292b2df7-4760-43f2-be03-b15c4e8472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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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40│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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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当
前总股本63,315,006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64,032,436股,剔除回购专户717,430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含税),共计派发18,994,501.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28,491,753股,总股
本增加至92,524,189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自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
的35.8715万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8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4,032,43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58,71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64,032,4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58,715股后的
股本63,673,721股。
2、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转增股本总额的原则进行,即保持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转增4.5股不变。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每10股转增股本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1)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00元/10股=(64,032,436股-358,715股)*3.00元/10股=1
9,102,116.30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9,
102,116.30元/64,032,436股*10股=2.983193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每股现
金红利=2.983193元/10=0.2983193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28,653,174股/64,032,43
6股*10=4.474790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每股转增比例=4.474790股/10=0.4474790(保留
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3193元/股)/(1+0.4474790)。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315,006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64,032,436股,剔除回购专户717,43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18,994,50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28,491,753股,总股本增
加至92,524,189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
2、2025年5月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5.8715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
券账户,公司回购专户股份由717,430股变更为358,715股,上述回购专户股份变动发生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变
,每10股转增4.5股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64,032,436
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358,715股后的63,673,721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9,102,116.30元,实际转增股数为28,653,174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58,715.00股后的63,673,72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4,032,43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2,685,610股。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61 肖朝蓬
2 02*****049 朱莉华
3 02*****344 庄 华锋
4 02*****463 史凤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5月28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20,328,119 31.75 9,147,654 29,475,773 31.80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43,704,317 68.25 19,505,520 63,209,838 68.20
条件股份
总股本 64,032,436 100.00 28,653,174 92,685,61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2,685,610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957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10=19,102,116.30元/64,032,436股*10=2.98319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2.983193元/10=0.2983193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数量=本次实际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28,653,174股/64,032,43
6股*10=4.474790股,即每股转增比例=4.474790股/10=0.447479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3193元/股)/(1+0.4474790)。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
咨询联系人:朱莉华
咨询电话:0512-33326888
传真电话:0512-3683072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70be7508-e79c-45ef-afb3-c873ba557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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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8│佰奥智能(300836):佰奥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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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奥智能(300836):佰奥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5b022eb-82ac-42fb-a0f9-4cf022174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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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8│佰奥智能(30083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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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5:00
2、 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 8 号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号楼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肖朝蓬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 人,代表股份 27,317,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3.144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212,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64%。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7,104,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8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212,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6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人,代表股份 212,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64%。
(4)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0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0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0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0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7,30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05,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05,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6%;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30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11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8%;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19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955%。
二、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文轩、钱程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32f32a2f-34ee-4a71-a7a2-a4048c3bd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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