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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6(佰奥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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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36 佰奥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佰奥智能(300836):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d47d2f3-ce34-4c51-a700-5f3731270b94.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佰奥智能(30083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a80adfb-d4de-454f-a49d-94ce93ea0902.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4b099c67-15d4-48cf-9a20-08ebb9e14baa.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监事会决议公告 ─────────┴──────────────────────────────────────────────── 佰奥智能(300836):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5e265f9e-beed-4551-85d8-1bf136027c6d.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07b769c0-9ac9-47af-8adc-d99c6b7cc4d6.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佰奥智能(300836):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97cffc92-c4c7-4829-afeb-608e1e9387c9.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先锋) ─────────┴──────────────────────────────────────────────── 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先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c571bc92-68f2-4035-9877-b755e3467626.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佰奥智能(30083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cf8a0581-f809-41ab-acf0-743c37857e84.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 佰奥智能(30083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505d3511-44ca-4396-bf8d-4f22795c551e.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原有学) ─────────┴──────────────────────────────────────────────── 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原有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02a0750-7226-45cb-a181-fd910e804790.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 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 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通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 (三)监事会; (四)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第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 (二)拟聘任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 (三)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者选聘的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 (四)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第九条 公司应当采取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 作公平、公正进行。 如公司采用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体评 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当依法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有充足时间获取选聘信 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 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十条 公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时,应当将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作为选聘 基准价,按照下列公示计算审计费用报价得分: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丨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丨/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第十一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 性。 第十二条 聘任期内,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 化等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的,公司应当按要求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本期审计费用的金额、定 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十三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及要求,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审计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拟定承担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 (四)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相关协议。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审计委员会达成肯定性意见的,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五条 公司对选聘、评审等文件和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选 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 第四章 解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三)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 (四)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承接相关业务的资质或能力,导致其无法继续按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义务;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要求,出现其他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时,应详细了解相关原因,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 认真调查,对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作出合理评价,并在对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作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按照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选择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八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 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为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 第二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要求终止对公司的审计业务的,审计委员会应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详细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作出 书面报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改聘程序。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其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 (一)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三)审计业务协议的履行情况; (四)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反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按以 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得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 (一)将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二)审计报告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存在明显审计质量问题的; (三)其他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abeffabb-1e52-4149-89f0-da454b3b0b00.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军)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刘军先生,车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处工程师、处长助理,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 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教授,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报告期内,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 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列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本人 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相关工作。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 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对 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 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本人从 所熟悉的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努力规 避各类潜在的经营风险。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 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 探讨和交流。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 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51f67cb8-7594-4294-acc6-95f0ebe5910b.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佰奥智能(300836):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ec641a0c-1e94-41c6-a072-a900d304d9c9.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佰奥智能(30083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7b13de71-bca6-4295-9c45-bf6af73f3ab7.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佰奥智能(300836):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09728bc4-d98c-47bf-9e29-bdd505801c39.PDF ─────────┬──────────────────────────────────────────────── 2024-04-22 00:00│佰奥智能(300836):光大证券关于佰奥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奥智能”“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607 号)核准,2020年 5 月 18日,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12,313,930股,发行价格为 28.18 元,募集资金总额 347,006,547.4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687,087.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72 号”《昆山佰 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2023 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2,817.00 减: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818.69 减: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9 加:理财产品收益 0.00 二、2023 年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0.00 三、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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