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7 浙矿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7 18:56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8:55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6-27 18:55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8:54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6-27 18:54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章程(2025年6月) │
├─────────┼──────────────────────────────────────────────┤
│2025-06-27 18:52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素燕) │
├─────────┼──────────────────────────────────────────────┤
│2025-06-27 18:52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书(俞洪南) │
├─────────┼──────────────────────────────────────────────┤
│2025-06-27 18:52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书(翁泽宇) │
├─────────┼──────────────────────────────────────────────┤
│2025-06-27 18:52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6-27 18:52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素燕) │
└─────────┴──────────────────────────────────────────────┘
─────────┬────────────────────────────────────────────────
2025-06-27 18:56│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
工业园区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2 人),无董事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利华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利华先生、林为民先生、陈静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01 审议通过《提名陈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02 审议通过《提名林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03 审议通过《提名陈静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素燕女士、俞洪南先生、翁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1 审议通过《提名林素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2 审议通过《提名俞洪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3 审议通过《提名翁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有融资需求的下游非关联客户的融资问题,公司拟对客户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2,247.6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仅用于向公司支付部分设备款。
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将审慎评估客户的经营风险并结合客户资信状况和实际情况确认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如法定代表人或
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设备抵押担保等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同时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
力,实现了公司与客户的共赢。本次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款项专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
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5 年 7 月 15日(星期二)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e4622ce7-36c6-4f81-b3f2-10a00dbc959a.PDF
─────────┬────────────────────────────────────────────────
2025-06-27 18:55│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有融资需求的下游非关联客户的融资问题
,拟对符合条件的客户,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向公司指定的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客户提供用于向公司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拟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客户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汇矿业”)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申请人民币 2,247.60 万元
的银行贷款,期限为 24 个月,用于向公司支付部分设备款,公司拟就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将审慎评估客户千汇矿业的经营风险并结合客户资信状况和实际情况确认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如法定
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设备抵押担保等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古勒巴格街二环内
法定代表人:苗海燕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主营业务:矿山勘探,矿业投资、矿产品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霍尔果斯汇祥矿业有限公司持股 70%;霍尔果斯千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0%。
2.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81,629,890.71 1,500,021,918.66
负债总额 550,375,280.63 951,104,993.39
银行贷款总额 260,000,000.00 45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89,581,318.44 500,499,575.39
净资产 331,254,610.08 548,916,925.2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793,962.19 460,605,418.00
(包括担保、抵押、诉
讼与仲裁事项)
项目 2024年 1—12月 2025年 1—3月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405,287.25 80,419,616.69
利润总额 55,520,975.80 27,177,693.12
净利润 44,044,982.40 20,383,269.84
3.被担保人资信情况
经核查,千汇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千汇矿业系公司下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特克斯千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肆拾柒万陆仟元(2,247.6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由于借款人、保证人违约造成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司法或处置程序中的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公司在办理担保过程中将审慎评估客户千汇矿业的经营风险并结合客户资信状况和实际情况确认本次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如法定
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设备抵押担保等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合作银行、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同时有助于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
力,实现了公司与客户的共赢。本次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款项专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款,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
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对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担保的款项仅用于向公司支付货
款,且公司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已将担保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4%,实际已发生的
对外担保余额为 2,247.6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公司未对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相关银行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998b07b6-b812-42c7-809f-b8178dd7b5b5.PDF
─────────┬────────────────────────────────────────────────
2025-06-27 18:55│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6月 27 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会议
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无监事缺席或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卫华
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对客户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担保的款项仅用于向公
司支付货款,且公司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已将担保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41960363-6c2c-42dc-8a73-4704709663d9.PDF
─────────┬────────────────────────────────────────────────
2025-06-27 18:5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1.01 选举陈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林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陈静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选举林素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俞洪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翁泽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提案 1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3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2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 2025年7月11日 9:00-11:00,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7月11日17:0
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