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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7(浙矿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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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37 浙矿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6:18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6 16:14 │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 │ │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 ├─────────┼──────────────────────────────────────────────┤ │2026-07-01 15:50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24 16:10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08 17:42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终止收购Joint Venture Alaigyr LLP股权的公告 │ ├─────────┼──────────────────────────────────────────────┤ │2026-06-02 18:20 │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 │ │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 ├─────────┼──────────────────────────────────────────────┤ │2026-05-26 18:36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6-05-26 18:36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9:02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02 │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0 16:18│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华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 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如 押 一大股 (%) (%) 是,注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陈利华 是 1,000, 3.07% 1.00% 是高管 是 2026 2027 国泰海 补充质 000 锁定股 年 07 年 04 通证券 押 月 16 月 21 股份有 日 日 限公司 合计 —— 1,000, 3.07% 1.00% —— —— —— —— —— —— 0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结、标 (%) 结数量 (%) 记数量 (股) (股) 陈利华 32,550 32.55% 8,000, 9,000, 27.65% 9.00% 862,50 9.58% 23,550 100.00 ,000 000 000 0 ,000 % 段尹文 6,675, 6.6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000 陈利群 6,675, 6.6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000 陈连方 5,175, 5.1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000 陈利刚 5,175, 5.1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000 合计 56,250 56.25% 8,000, 9,000, 16.00% 9.00% 862,50 9.58% 23,550 49.84% ,000 1 000 000 0 ,0002 注:1 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 上述限售股统计时包含高管锁定股。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份质押为陈利华先生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二)陈利华先生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 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或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ec68857e-0572-405b-8fcc-4cba14202aad.PDF ─────────┬──────────────────────────────────────────────── 2026-07-06 16:14│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6年度)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矿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矿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2026 年 6月 29日出具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 6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证鹏元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浙矿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观 点具体如下: 浙矿股份主力产品仍具备一定竞争力,2025 年海外运营管理业务突破助力营收规模小幅增长及收入结构优化,同时财务结构表 现稳健,流动性风险仍较低;但是中证鹏元也关注到,砂石领域缩量竞争背景下,公司核心的装备销售主业经营持续承压,货款回笼 效率变慢且应收账款质量有所弱化,同时公司基于对相关资源回收行业市场景气度的预判继续延缓募投项目达产日期,面临实施进度 或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已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国泰海通作为浙矿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 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鹏、周漾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b888006f-cc02-4164-aa10-b854e040b50a.PDF ─────────┬──────────────────────────────────────────────── 2026-07-01 15:50│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转股期限为 2023年 9月 15日至 2029年 3月 8日,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7.59元/股 。 2. 2026年第二季度,共有 680张“浙矿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68,000元),合计转为 1,423股“浙矿股份”股票(证 券代码:300837)。 3. 截至 2026年第二季度末,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3,196,743 张,剩余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319,674,300.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公司现将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 3月 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募集资金 3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773.59元 (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13,396,226.41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15日汇入公司账户。另减 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2,047.18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484,179.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中汇会验〔2023〕1458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年 3月 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 318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3月 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9 年 3月 8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浙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8.79元/股。 (二)2023年 6月 28日,公司实施了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79元 /股调整为 48.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8日起生效。 (三)2024年 6月 6日,公司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4 9元/股调整为 4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6日起生效。 (四)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 19元/股调整为 47.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 28日起生效。 (五)2026年 6月 3日,公司实施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7.8 9元/股调整为 47.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6月 3日起生效。 三、“浙矿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浙矿转债”因转股减少 680张,转股数量为 1,423股。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浙矿转债”尚有 3,196 ,743 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额为人民币 319,674,300.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2026 年 3 月 31 日) (股) (2026 年 6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4,412,500.00 24.41 0 24,412,500.00 24.41 高管锁定股 24,412,500.00 24.41 0 24,412,500.00 24.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5,592,839.00 75.59 +1,423 75,594,262.00 75.59 三、总股本 100,005,339.00 100.00 +1,423 100,006,762.00 100.00 注:上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浙矿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3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 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572-6955777。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浙矿股份);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浙矿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95994aa-e347-44db-97dd-1e648dd0b3c1.PDF ─────────┬──────────────────────────────────────────────── 2026-06-24 16:10│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dadaf23-634b-43ed-b719-d91c7b992a08.PDF ─────────┬──────────────────────────────────────────────── 2026-06-08 17:42│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终止收购Joint Venture Alaigyr LLP股权的公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长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长兴”)向 Tau Ken Sam ruk National Mining Company JointStock Company(以下简称“TKS公司”、卖方或交易对方)发送了《协议终止函》,决定终止 收购 Joint Venture Alaigyr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以下简称“Alaigyr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收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 过控股子公司海南长兴使用现金 35,000万坚戈(折合人民币约 488.53万元)购买 TKS公司的 100%股权,以及 TKS公司持有的 Alai gyr公司的股东借款,债务金额不低于 2,876,945.42万坚戈(折合人民币约 40,156.41万元),最终收购价款将根据后续审计、评估 及交割日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情况确定。同日,海南长兴与 TKS公司签署了附交割先决条件的《关于 Alaigyr 公司注册资本 100% 股权的买卖协议》(以下简称《股权买卖协议》),并计划尽最大努力不迟于 2026年 4月 30日满足股权买卖协议规定的所有先决条 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 公告》。鉴于《股权买卖协议》约定的若干先决条件于 2026年 4月 30日前尚未全部完成,为保障本次交易继续推进,交易双方于 2 026年 4月 30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的交割日完成日期延长至 2026年 5月 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收购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终止股权收购的原因 自签订《股权买卖协议》以来,交易双方围绕本次收购事宜持续开展沟通磋商,公司及海南长兴尽最大努力促使先决条件的完成 ,包括推动中国境内 ODI的审批,并一直与 TKS公司保持密切沟通。TKS公司于 2026 年 4月下旬通知海南长兴有关 Berkara 矿床的 固体矿物勘探许可证(编号为第 657-EL)和关于 Samombet矿床的固体矿物勘探许可证(编号为 658-EL)的撤销风险(两项勘探许 可证均为交易主体核心资产的组成部分),以及为避免相关勘探许可证被撤销可能需要承担的额外法律义务。截至目前,双方仍未就 上述新增事项所涉及的附加条件达成一致,因此《股权买卖协议》所列的先决条件未能于双方约定的交割日或之前全部完成。 基于上述情况,海南长兴综合考虑各方面风险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并依据股权买卖协议向 TKS公司发送了《协议终止函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终止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属于正常商业决策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现 有合作体系、财务状况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造成实质性影响。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按计划有序开展,经营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海南长兴已就本次终止收购事项致函 TKS公司,并已得到 TKS公司的确认。涉及本次交易的收尾工作,海南长兴将依照《股权买 卖协议》中条款与 TKS公司做进一步沟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f1aa1697-0e6a-4e0d-bbcd-92cdf3886687.PDF ─────────┬──────────────────────────────────────────────── 2026-06-02 18:20│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6年度)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矿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矿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1=P0-D,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 P0=47.89 元/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0.30 元/股,因此,“浙矿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为:P1=P0-D=47.89-0.30=47.59 元/股。若在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 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及受托管理人了解,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 报股东等情况而确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国泰海通作为浙矿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 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鹏、周漾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4646546-a663-4b2e-b647-c6aff584f6da.PDF ─────────┬──────────────────────────────────────────────── 2026-05-26 18:36│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3180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2. 转股时间:2023年 9月 15日至 2029年 3月 8日 3. 调整前转股价格为:47.89元/股 4.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47.59元/股 5.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6月 3日(除权除息日) 6.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浙矿转债”不暂停转股。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 号”文同意注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 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20,00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3年 3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 根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 发行之后,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 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 、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一)“浙矿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8.79元/股。 (二)2023年 6月 28日,公司实施了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79元 /股调整为 48.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8日起生效。 (三)2024年 6月 6日,公司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4 9元/股调整为 48.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6日起生效。 (四)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 19元/股调整为 47.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 28日起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 2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本次“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P1=P0-D的公式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 P0=47.89 元/股,每 股派送现金股利 D=0.30 元/股,因此,“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为:P1=P0-D=47.89-0.30=47.59元/股。 (三)生效日期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6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81a5bd2-b727-4037-bf68-9f239c78518c.PDF ─────────┬──────────────────────────────────────────────── 2026-05-26 18:36│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采用派息比例不变的权益分派方式; 2. 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 3.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浙矿转债”不暂停转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方案实施 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截至 2026 年 5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5,589 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 23180)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派发股权登记日前,如有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一)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2.70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 (三)截至 2026 年 5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5,589 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 23180)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派发股权登记日前,如有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浙矿转债”不暂停转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5 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2*****765 陈利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说明 (一)本次权益分派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0.30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 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30元。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47.89元/股调整为 47.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林为民、马杰 咨询电话:0572-6955777 传真电话:0572-6959977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dc0daa5-ab69-48da-900b-58c622a85649.PDF ─────────┬──────────────────────────────────────────────── 2026-05-18 19:02│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利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4,654,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5,589股的 64.65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750, 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5,589股的63.7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04 ,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5,589股的 0.904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04,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5,589股的 0.90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00,005,589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04,3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05,589股的 0.904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6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675%;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1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6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675%;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1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6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675%;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1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6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9906%;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98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 (五)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6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675%;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1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议案 5.02、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6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9906%;反对 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9983%;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6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675%;反对 43,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214%;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健、邢靓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d8de1a14-3095-4a82-959d-52fde2311970.PDF ─────────┬──────────────────────────────────────────────── 2026-05-18 19:02│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ae61b61-1f25-4b50-addd-b0e180c7bb4f.PDF ─────────┬──────────────────────────────────────────────── 2026-05-18 19:02│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8b3e3bf-fefc-4d83-a485-9e041a0e961e.PDF ─────────┬──────────────────────────────────────────────── 2026-05-12 16:31│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829fe06-245a-41af-83a5-401e2547fecf.PDF ─────────┬──────────────────────────────────────────────── 2026-05-12 16:31│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51号)批复,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48.4 2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年 3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 续督导期间为 2023年 3月 28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 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年 3月 14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 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陈鹏、周漾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837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陈利华 实际控制人 陈利华 联系人 林为民 联系电话 0572-695577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3月 9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3月 2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浙矿转债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 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 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其他工作。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 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 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 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 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 27,522.75万 元。国泰海通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全转股、行权,保荐机构将就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行权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e5f4fc9-e480-4f4c-adf5-4efae75d3a26.PDF ─────────┬──────────────────────────────────────────────── 2026-05-07 16:16│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 经,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利华 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为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余国峰先生,独立董事林素燕女士,保荐代表人周漾先生(如 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7: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 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2f1df53-995c-4141-a8c1-c135ccfb3e25.PDF ─────────┬──────────────────────────────────────────────── 2026-05-06 17:13│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收购协议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海南长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长兴”)使用现金 35,000 万坚戈(折合人民币约488.53万元)购买 Tau Ken Samruk National Mining Company Joint Stock Company(哈萨克斯坦 国家矿业公司,以下简称“TKS”)持有的 Joint Venture Alaigyr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以下简称“Alaigyr公司”) 的 100%股权,以及 TKS公司持有 Alaigyr 公司的股东借款,债务金额不低于 2,876,945.42 万坚戈(折合人民币约 40,156.41 万 元)。最终收购价款将根据后续审计、评估及交割日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情况确定。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 TKS 公司签署了《关于 Alaigyr 公司注册资本100%股权的买卖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就本次收购事项的收购价款、先决条件、计划交割日等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收购协议的公告》(2026-002)。 二、进展情况 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买卖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不迟于 2026年 4月 30日满足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并在满足条件后及时通知 对方。 鉴于本次交易的若干先决条件涉及的境内外审批程序仍在进行中,尚未全部完成,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推进,交易双方已同意就 本次收购事项的交割日完成日期延长至 2026年 5月 29日,前提是需完成取得相关批准的程序,并确保交易条件得到适当履行。公司 将继续推进本次股权收购各项事宜,并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补充商业条款以及公司为获得境内外政府审批可能需要额外满足的相关条件仍有待进一步磋商及内部评估, 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落地,需以双方完成全部商务谈判、履行各自内部决策审批流程,并以签署全部文件为准,本次交易的推进进度及 落地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4421e34-ae61-4711-a41a-11cb3a3d0a6f.PDF ─────────┬──────────────────────────────────────────────── 2026-05-06 16:06│浙矿股份(300837):国泰海通关于浙矿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6年度)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矿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矿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业 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293,929.23 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6.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63,500,691.02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09,868,309.45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次 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依据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制定。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00,001,817 股,以此计算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545.10 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 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 ,545.10 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9.32%。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及受托管理人了解,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及到期兑付能力无重大不利影 响。 国泰海通作为浙矿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 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 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鹏、周漾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01b9d9d-acfa-4328-aab1-beb9afc4440f.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adaf3a8-36c3-4c8f-8a2f-1c1e8c67c10f.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 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00,001,817股,以此计算 2025年 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545.10元(含税)。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业经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 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同意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6,293,929.23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6.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863,500,691.0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09,868,309.4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 次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依据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制定。(三)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00,001,817股,以此计算 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54 5.10元(含税)。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 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若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545.10元 (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9.3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000,545.10 30,000,458.40 30,000,34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6,293,929.23 79,866,269.24 107,006,253.30 研发投入(元) 21,046,773.01 20,878,577.42 20,315,714.52 营业收入(元) 680,231,059.74 653,105,452.60 547,965,471.7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63,500,691.0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09,868,309.4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0,001,351.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7,722,150.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90,001,351.5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62,241,064.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3.31%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00,001,817股计算,由于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等情 形,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 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下提出的,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 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0.00元、251,848,534.24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期末总资产的 0、11.46%,占比 均未高于 50%。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a7abaed-f9e1-4d28-9d1a-0ec7bddea7d5.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所在 2025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谢贤庆 从业经历: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 7 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洁莹 从业经历: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元锁 从业经历: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 1 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汇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46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谢贤庆 2024年 纪律处分 深圳证券交 对在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 12月 20日 易所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 在的未对 OEM 外协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公 允性进行充分核查、未对研发管理、采购 付款等内部控制缺陷予以充分关注并审 慎核查、存货监盘及客户走访程序存在瑕 疵、对研发费用相关事项核查程序不到位 等问题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 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 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 ,中汇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 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 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 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所委派质量控 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 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 、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所对质量管理的监 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 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 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 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高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 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境外审计等。 中汇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 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汇所目前 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e85257-490b-44c6-a260-bb8aad011a1b.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 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年 10万元。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具体标准参照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相关规定执行。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 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后,公司制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 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1f73e2e-ea0d-4023-9490-2c0b1774655e.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角色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会 上市 执业时间 司提 过上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 供审计服务 市公司审计报告家 时间 时间 数 谢贤庆朱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2003年201 2003年201 2003年 7月2015年 2022年2023 超过 10家2家 洁莹 会计师 7年 5年 10月 年 刘元锁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9年 2000年 2017年 1月 2025年 6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谢贤庆 2024年 12月 20日 纪律处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在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 OEM 外协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充分核查 、 未对研发管理、采购付款等内部控制缺陷予 以 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存货监盘及客户走访 程 序存在瑕疵、对研发费用相关事项核查程序 不 到位等问题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 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5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 ,认为中汇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 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fb47eae-09c4-4dc1-9e2a-4bc1f5058c61.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 股东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 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6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1,339.62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 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9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48.42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145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1,148.4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49.44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943.63 减:补充营运资金 - 减:手续费支出 0.14 加:利息收入 1,867.54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注] 27,522.75 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矿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州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 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329163533 募集资金专户 41,775,625.04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 203000062374392 20,000,000.00 -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用结算账户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 203000062373494 10,000,000.00 -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用结算账户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300006237532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 150,000,000.00 -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用结算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 8110801012802656856 募集资金专户 53,451,899.34 -长兴支行 合 计 275,227,524.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年 8月 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494,394.75元,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854号《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于 2025年 4月 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含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业务可滚动开展。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 1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起止时间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资金账号 产品名称 存储金额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3000062373494 大额存单 1,000.00 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2026年 2月 28日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3000062374392 大额存单 2,000.00 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2026年 2月 28日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3000062375321 大额存单 15,000.00 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2026年 2月 28日 2025年度,公司开展上述现金管理,实现利息收入 1,704,328.77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9c96f62-1fe9-4018-ab33-8087ee489e75.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5087a1c-2d7e-4cf2-ab3f-bfa49aa51518.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763e73-0136-4b9c-a061-cf0c60c2b9ee.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4ea38b-2cac-4004-b327-f918dbb7c9bb.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f80b12-69ae-44e1-9fbd-0f9d72c6813c.PDF ─────────┬──────────────────────────────────────────────── 2026-04-24 18:07│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迹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象 中锐矿机 不存在减值迹象 否 未减值不适用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的确定方法 合的账面金额 中锐矿机 中锐矿机 中锐矿机公司生产的 105,372,147.17 不适用 3,019,017.35 产品存在活跃市场, 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 流,因此将中锐矿机 公司长期资产与营运 资金认定为一个单独 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①持续经营假设:假设上述资产组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 当责任;资产组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②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 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③假设上述资产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管理团队在预测期内能保持稳定。④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 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⑤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经营模式及经营 规模不发生重大变化。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归属于少数股东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资产组或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 的商誉账面价值 的商誉账面价值 组合内其他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中锐矿机 1,539,698.85 1,479,318.50 3,019,017.35 105,372,147.17 108,391,164.52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 预测期 预测期 预测期 预测期 稳定期 稳定期 稳定期 稳定期 折现率 预计未 名称 间 营业收 利润率 净利润 间 营业收 利润率 净利润 来现金 入增长 入增长 净流量 率 率 的现值 中锐矿 2026- 10%, 平均利 平均净 2030 年 0% 13.62% 13,21 10.76% 111,515 机 2030 年 15%, 润率 利润 之后 4,955.6 ,661.47 (后续为 5%, 9.60% 8,462,5 2 稳定期) 5%,5% 01.94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否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否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否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否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否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否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包含商誉的资 可收回金额 整体商誉减值 归属于母公司 以前年度已计 本年度商誉减 产组或资产组 准备 股东的商誉减 提的商誉减值 值损失 组合账面价值 值准备 准备 中锐矿机 108,160,992. 111,515,498. 0.00 0.00 0.00 0.00 10 41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对应资产组 商誉原值 已计提商誉 本年商誉减 是否存在业 是否完成业 备注 减值准备 值损失金额 绩承诺 绩承诺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 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对应资产组 商誉原值 已计提商誉 本年商誉减 首次下滑 下滑趋势是 备注 减值准备 值损失金额 50%以上的 否扭转 年度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c9be2db-f114-4b85-b56c-7f8dcef114b9.PDF ─────────┬──────────────────────────────────────────────── 2026-04-24 18:06│浙矿股份(3008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86e4b4f-c25c-473c-940c-c6230f76ba09.PDF ─────────┬──────────────────────────────────────────────── 2026-04-24 18:06│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241fb7-d6b4-435e-9dcd-c93e5e2f1b38.PDF ─────────┬──────────────────────────────────────────────── 2026-04-24 18:06│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d9d4d34-c62d-42c6-8a24-1f411ca29619.PDF ─────────┬──────────────────────────────────────────────── 2026-04-24 18:06│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8aecdf8-7332-44fa-8e7a-38bf32a00775.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矿股份获准向原股东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32, 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1,339.62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3年3月15日汇入浙矿 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 费用191.20万元后,浙矿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148.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14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1 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 40,613.00 24,148.42 范基地建设项目 2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 15,371.21 7,000.00 建设项目(一期) 合计 55,984.21 31,148.42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1,148.4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49.44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943.63 减:补充营运资金 - 减:手续费支出 0.14 加:利息收入 1,867.54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522.75 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前次现金管理产品已于 202 6 年 2月 28日到期并赎回。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资 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含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业务可滚 动开展。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已于 2026年 2月 28日到期并赎回。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 需资金,且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 循环滚动开展。 (三)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 品),不为非保本型,产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十二个月)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现金管理应通过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本次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在 12个月(含)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投资所获收益存在波动,不可预期。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能会适时适量调整相关管理计划,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对资金的操作和监管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相关产品时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 品,如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在签订相关理财合同协议时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对理财产品涉及的金额、产品类型、收益、期 限等关键要素把好关。相关工作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将及时跟进,对产品风险因素和收益情况定期跟踪,如发现有资金风险,将及时 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做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内审部门将定期对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进行监督和审查,掌握资金的存放和投资情况,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预计现金管理可能发生的收益及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亦有权随时对现金 管理计划涉及的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让投资者及时了解投资进展情况。 六、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 日常经营。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含十二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业务可滚动开展。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相应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矿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矿股份获准向原股东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32, 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1,339.62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于2023年3月15日汇入浙矿 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 费用191.20万元后,浙矿股份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148.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14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1,148.4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49.44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943.63 减:补充营运资金 - 减:手续费支出 0.14 加:利息收入 1,867.54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522.75 注: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3 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329163533 募集资金专户 41,775,625.04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3000062374392 募集资金现金管 20,000,000.00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理专用结算账户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3000062373494 募集资金现金管 10,000,000.00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理专用结算账户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3000062375321 募集资金现金管 150,000,000.00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理专用结算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 8110801012802656856 募集资金专户 53,451,899.34 长兴支行 合计 275,227,524.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9.44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854号《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于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含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业务可滚动开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1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 资金账号 产品 存储金额 起止时间 名称 浙矿重工股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62373494 大额存 1,000.00 2025年 5月 30日至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单 2026年 2月 28日 浙矿重工股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62374392 大额存 2,000.00 2025年 5月 30日至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单 2026年 2月 28日 浙矿重工股 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62375321 大额存 15,000.00 2025年 5月 30日至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单 2026年 2月 28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浙矿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b01712-59b9-4d0e-a932-d9f54309cc93.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f2f8c9-f2d4-47ce-8466-bd737f70a4df.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7495号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矿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矿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88277c-dd4c-468f-9049-6221c4eaff98.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b331b4-29b7-4570-9f21-83008aef2af1.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浙矿股份(3008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64a7c2-a2c6-4c5b-81a4-e265aeb39ce4.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关于浙矿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浙矿股份(300837):关于浙矿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46312d6-8f29-4d29-9095-18ec120a331e.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0.9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授权日止。 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具体确定,额度循环滚动 使用。上述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方式等 ,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同时,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等业 务,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 开户、销户等),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c27908a-75f9-4a49-8a56-594c7cad9975.PDF ─────────┬──────────────────────────────────────────────── 2026-04-24 18:05│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5e24cf-a34b-4551-9569-016fb95bdcef.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决 子议案数(2) 5.01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5.02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年4月 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 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根据《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股东 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11:00,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3日 17:00之前送达 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为民、马杰 联系电话:0572-6955777 传 真:0572-6959977 电子邮箱:zkzg@cnzkz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3103)。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 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cae68e6-1c6c-47ab-8da3-15d44449057c.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季立刚-已离任)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季立刚-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3ad0359-e3e5-4e50-85db-4c0ee0b66422.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宜,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原则: (一)基础薪酬以岗位价值、具体职责为主要依据,并兼顾同等职位、区域位置的市场薪酬行情,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和 公平、公正原则; (二)绩效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决定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 成。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 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实行固定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与薪酬挂钩的内部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第八条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部门及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及发放按照激励方案另行确定与执行。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下列原则发放: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如公司出现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b4d0190-b9e7-4371-af3e-f5cb6ca0e26f.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 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素燕、俞洪南、翁泽宇,以及 2025 年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季立刚、徐兵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素燕、俞洪南、翁泽宇、季立刚(已届满离任)、徐兵(已届满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bcdb1f0-84bc-4132-a44d-ff6f443aedd2.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兵-已离任)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兵-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68cbe12-3f6f-42bd-8fdc-64c6c92c41a3.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俞洪南)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俞洪南,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董职责。报告期 内,本人积极参加和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发挥本人矿山工程设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 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于 2025年 7月 15 日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7月 15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俞洪南:男,1966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曾先后担任宝武梅山铁矿副厂长,美国管道系统工程 公司中国区副总,澳矿集团工程公司中国区副总;现任佩思国际科贸(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昆明佩思矿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院长;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5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 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要求,本人参加了委员 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 职责: 1.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未来本人将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 员会事务,做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和确认,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任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对公司签订附生 效条件的收购协议、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为公司收购矿山资源,参与金属矿山开发的事项提供 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3.本人任期内,未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报告并与公司外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了解 公司相关财务问题。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亲自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本人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审查,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有利于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建议,本人在审议事项以及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各类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通过电话、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此外,本人也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关注有关公 司的宣传和报道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上述各类方式和渠道,本人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重点关注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 度任职期间(7月-12月),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9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及时提供各类有助于本人判断的资料文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听取落实,为本人能更好 履行独董职责给予了充分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我参与了相关定期报告财务部分的审核,并 在会议中发表意见。公司通过上述报告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报告的编制、审议以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公司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程序合法、合 规,且公司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任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期内,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已完成。 (六)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 2024年度分红工作已完成。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能满足公司运营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 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资料等各类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法人治理、日常 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掌控 。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事项 进行客观、公正、独立地审查并审慎发表相关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跟进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并重点对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关注,积极参加公司 各项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独董职权,并充分运用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b1b9b99-3580-44d5-84b3-43c278ab8adb.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 第一条为规范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 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 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三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七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 部分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或者隐去关键 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 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条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一)符合暂缓、豁免信息披露条件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及时将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董事会秘书, 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董事长审批决定对相关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该信息暂 缓、豁免披露,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四)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等,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处罚 第十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有关信息不符合本制度,构成未按照《证券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或者利用暂缓、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 理或者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附件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知 情人保密承诺函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附件一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部门 申请人 申请事项类别 ?暂缓披露 ?豁免披露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期限(如适用) 是否已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 ?是 ?否 名单、书面保密承诺的填报 和签署等工作 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意见 备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f8ed2e8-d450-48b9-b4be-5ca8368f07c0.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翁泽宇)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翁泽宇,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董职责。报告期 内,本人积极参加和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发挥本人矿山工程设计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 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于 2025年 7月 15 日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7月 15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翁泽宇:男,1962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曾先后担任浙江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现任浙江工业大学返聘教授,杭州大宇精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宇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5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 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要求 ,本人参加了委员会召开的历次日常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 202 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对 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组织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意见。 2.任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未来本人将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 员会事务,做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和确认,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次会议,本人对聘任财务总监 、内审部门负责人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意见,并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部分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意见, 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审阅了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与内部审计报告。 3.本人任期内,未召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报告并与公司外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了解 公司相关财务问题。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 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亲自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本人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审查,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有利于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建议,本人在审议事项以及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公司各类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通过电话、网络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 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此外,本人也通过公司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关注有关公 司的宣传和报道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上述各类方式和渠道,本人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重点关注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 度任职期间(7月-12月),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9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及时提供各类有助于本人判断的资料文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我提出的建议能听取落实,为本人能更好 履行独董职责给予了充分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我参与了相关定期报告财务部分的审核,并 在会议中发表意见。公司通过上述报告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报告的编制、审议以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公司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均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程序合法、合 规,且公司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任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期内,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已完成。 (六)现金分红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 2024年度分红工作已完成。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能满足公司运营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 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资料等各类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法人治理、日常 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掌控 。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事项 进行客观、公正、独立地审查并审慎发表相关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跟进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并重点对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关注,积极参加公司 各项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独董职权,并充分运用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http://disc.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素燕)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素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5a82ee9-7bca-4eff-9920-65f9ced378ef.PDF ─────────┬──────────────────────────────────────────────── 2026-04-24 18:0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e933ce2-da10-4570-94ea-ae26addfb20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浙矿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8964.PDF ─────────┬──────────────────────────────────────────────── 2026-04-25│浙矿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8975.PDF ─────────┬──────────────────────────────────────────────── 2025-10-30│浙矿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260.PDF ─────────┬──────────────────────────────────────────────── 2025-08-29│浙矿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583.PDF ─────────┬──────────────────────────────────────────────── 2025-04-29│浙矿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258.PDF ─────────┬──────────────────────────────────────────────── 2025-04-22│浙矿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5797.PDF ─────────┬──────────────────────────────────────────────── 2024-10-30│浙矿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754.PDF ─────────┬──────────────────────────────────────────────── 2024-08-30│浙矿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2683.PDF ─────────┬──────────────────────────────────────────────── 2024-04-25│浙矿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383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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