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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37(浙矿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837 浙矿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16:30│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 5%以上股东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君渡”) 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续期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续期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续期后质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续期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日 押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押 一致行动人 湖州 否 5,400,000 72.00% 5.40% 否 否 2022- 2025- 浙商证券 资金 君渡 4-18 4-18 股份有限 需求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州君渡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比例 续期前质 续期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股) (股) 湖州 7,500, 7.50% 7,500,000 7,500,000 100% 7.50% 0 0 0 0 君渡 000 三、其他情况说明 湖州君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股份质押续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其质押的股份目 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f7dc8a37-bac7-4e68-8fd8-e2067983dbf2.PDF ─────────┬──────────────────────────────────────────────── 2024-04-16 16:10│浙矿股份(300837):海通证券关于浙矿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4年度) ─────────┴──────────────────────────────────────────────── 浙矿股份(300837):海通证券关于浙矿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2dcba1b7-3550-4500-9046-0e1b925baf54.PDF ─────────┬──────────────────────────────────────────────── 2024-04-03 15:49│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徐晓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届满六年,徐晓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徐晓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徐晓东先生辞职后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晓东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徐晓东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徐晓东先生在任职期间 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b5ce0087-3676-46f4-9213-95d83ae79b92.PDF ─────────┬──────────────────────────────────────────────── 2024-04-01 11:44│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9年 3 月 8 日,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8.49 元/股。 2. 2024 年第一季度,共有 140 张“浙矿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4,000.00元),合计转为 286 股“浙矿股份”股票 (证券代码:300837)。 3. 截至 2024 年第一季度末,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3,199,449 张,剩余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319,944,900.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3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3,2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773. 59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313,396,226.41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汇入公司账 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12,047 .1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484,179.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1458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 “12318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3 月 1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9 年 3月 8 日止。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浙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8.79 元/股。 (二)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实施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 1 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公司对“浙矿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浙矿转债”转股价格为 48.7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8.4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 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38)。 三、“浙矿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第一季度,“浙矿转债”因转股减少 140 张,转股数量为 286 股。截至2024 年 3 月 31 日,“浙矿转债”尚有 3,19 9,449 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额为人民币319,944,900.00 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3 月 31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418,750.00 29.42% 0 29,418,750.00 29.42% 高管锁定股 29,418,750.00 29.42% 0 29,418,750.00 29.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582,092.00 70.58% +286 70,582,378.00 70.58% 三、总股本 100,000,842.00 100% +286 100,001,128.00 100% 注:上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浙矿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 2023 年 3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 话:0572-6955777。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浙矿股份);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浙矿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74323c62-b109-4490-8150-8ae887b1efa0.PDF ─────────┬──────────────────────────────────────────────── 2024-03-06 00:00│浙矿股份(300837):海通证券关于浙矿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对浙矿股份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 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培训地点 浙矿股份会议室 培训主题 关于对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募集资金规范使用进行培训 培训讲师 陈星宙 参加培训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则讲解,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警示 等。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 培训,浙矿股份的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规定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871ef6e2-066b-459b-979d-47bd7a87b302.PDF ─────────┬──────────────────────────────────────────────── 2024-03-04 00:00│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89cf94c9-1216-436a-b790-a2d88239da2d.PDF ─────────┬──────────────────────────────────────────────── 2024-02-21 00:00│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 5%以上股东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君渡”) 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押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押 用 一致行动人 途 湖州 否 1,130,000 15.07% 1.13% 否 是 2024-2- 2024-4 浙商证券 补 君渡 5 -18 股份有限 充 公司 质 押 湖州 否 470,000 6.27% 0.47% 否 是 2024-2- 2024-7 浙商证券 补 君渡 5 -13 股份有限 充 公司 质 押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州君渡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股) (股) 湖州 7,500, 7.50% 5,900,0 7,500,000 100% 7.50% 0 0 0 0 君渡 000 00 三、其他情况说明 湖州君渡资信情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 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8f0cb11d-a949-4e7b-99dc-291a44373f49.PDF ─────────┬──────────────────────────────────────────────── 2024-02-02 00:00│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浙矿股份(300837):浙矿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f00ceb4c-37a7-4ca4-95eb-4951d7bf5711.PDF ─────────┬──────────────────────────────────────────────── 2024-02-02 00:00│浙矿股份(300837):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矿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 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14 时在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陈利华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 9:15-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67,18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 855%。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67,14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467%。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8,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36,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1%。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公司独立董事徐晓东请假缺席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 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7,152,8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3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2.3641%;反对 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6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7,152,8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3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92.3641%;反对 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7.63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7,152,8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33,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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