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8 浙江力诺 更新日期:2025-10-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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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46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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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31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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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10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2025年度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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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7 │浙江力诺(30083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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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7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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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7 │浙江力诺(30083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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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7 │浙江力诺(30083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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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6 │浙江力诺(30083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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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6:42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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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16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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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46│浙江力诺(300838):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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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余建平
先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吴平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雪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持有本公司股份 8,00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8016%)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余建平先生
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725%)。
2、持有本公司股份 2,97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1590%)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宇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
3、持有本公司股份 7,964,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7723%)的持股 5%以上股东吴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3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02%)。
4、持有本公司股份 8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09%)的高级管理人员李雪梅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21,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52%)。
5、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2025年 10月 23日—2
026年 01月 22日)。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余建平 8,005,000 5.8016%
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79,000 2.1590%
吴平 7,964,500 5.7723%
李雪梅 84,000 0.0609%
注 1:余建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 2: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注 3:吴平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注 4:李雪梅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且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余建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725%;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拟减持不超过2,9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1590%;吴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1.0002%;李雪梅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52%。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
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此期间
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余建平先生、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平先生、李雪梅女士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余建平先生、吴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
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在遵循前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以上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
(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2)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雪梅女士作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出承诺如下: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给公司。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余建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瑞安市诺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吴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李雪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57c05c34-46d5-4841-9a4a-05375d7fd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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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31│浙江力诺(3008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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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任翔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05 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任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2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
.8688%),计划在 2025年 06月 04日—2025年 09月 0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4493%)。
公司近日收到任翔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该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任翔 首次公开 集合竞价交易 2025.06.05 14.35 47,400 0.0344
发行前已 集合竞价交易 2025.06.06 14.44 90,000 0.0652
发行股份 集合竞价交易 2025.06.09 14.61 21,500 0.0156
集合竞价交易 2025.06.11 14.43 60,000 0.0435
集合竞价交易 2025.06.12 14.42 91,100 0.0660
大宗交易 2025.06.18 12.51 230,000 0.1667
集合竞价交易 2025.09.01 14.13 80,000 0.0580
合计 - - 620,000 0.4493
注:以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137,978,000 股)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若有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任翔 合计持有股份 12,237,000 8.8688 11,617,000 8.41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37,000 8.8688 11,617,000 8.41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
任翔先生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减持任翔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
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任翔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84c6974a-5b69-4c18-9e16-6702cd755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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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10│浙江力诺(300838):关于2025年度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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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1月 0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在 2025年内与关联方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临沂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1 月 06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06月 08日与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化机”)原股东签署了正式的收购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徐
化机原股东所持有的 100%股权,并于后续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徐化机及其名下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范围的基准日为 2025年 06月 30日)
。徐化机持有徐州和利时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和利时”)49%的股份,徐州和利时系徐化机的参股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徐州和利时系徐化机关联方,又因徐化机系公司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新增徐州和利时
为公司关联方。
在收购前,徐化机子公司徐州阿卡控制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阿卡”)、江苏科瑞特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科瑞特”)与徐州和利时已存在经营性往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计自 2025年 06月 30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徐州阿卡、江苏
科瑞特与徐州和利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对于以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 2025年 0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新
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
于 2025年度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徐州阿卡、江苏科瑞特与关联方徐州和利时 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年度 截至本公告披 前 12个月发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日常关联交 露日已发生金 生金额【注
易预计金额 额【注 2】 3】
【注 1】
向关联人 徐州和 徐州阿卡 参照市场 970.00 0.00 275.62
销售产品 利时 向关联人 公允价格
销售产品 双方协商
确定
向关联人 徐州和 江苏科瑞 参照市场 30.00 13.39 81.53
出租 利时 特向关联 公允价格
人出租厂 双方协商
房等 确定
合计 - - - 1,000.00 13.39 357.15
【注 1】为保持与公司合并报表编制口径的时间一致性,公司以 2025年 06月 30日(即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基准日
)作为时间起点,对子公司与关联方徐州和利时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和统计。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是指自 2025 年 06月 30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 3】“前 12个月发生金额”指 2025年 06月 30日前 12个月,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注 4】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管理层
在以上预计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徐州和利时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安大路 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MA2104QQ0X
法定代表人:赵爱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机械设备租
赁;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
营业收入 18,619,741.16
净利润 -797,454.21
总资产 28,834,326.04
净资产 16,432,832.28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 2025年 06月 08 日与徐化机原股东签署了正式的收购协议,以现金方式购买徐化机原股东所持有的 100%股权,并于后
续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徐
化机及其名下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报表范围的基准日为 2025年 06月 30 日)。徐化机持有徐州和利时 49%的股份,
徐州和利时系徐化机的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徐州和利时系徐化机关联方,又因徐化机系公司
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新增徐州和利时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徐州和利时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运转,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是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出租厂房等日常经营业务。徐州阿卡、江苏科瑞特在处理与关联方的关
联交易中,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
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江苏科瑞特与徐州和利时已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以及相关协议,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履行合约。徐州阿卡与
徐州和利时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时,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进行交
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子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徐州阿卡、江苏科瑞特与关联方
徐州和利时的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会议记录;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78cf8be-b8a2-43a0-aaed-24e8e2a41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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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7│浙江力诺(30083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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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30083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52bcd83-7998-4b84-956e-bb54c01ac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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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7│浙江力诺(300838):关于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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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对截至 2025年 06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日合并报表内
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充分评估并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8,641,244.51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8,214,762.57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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