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38 浙江力诺 更新日期:2025-06-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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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41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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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41 │浙江力诺(30083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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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41 │浙江力诺(300838):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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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20 │浙江力诺(30083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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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6 │浙江力诺(300838):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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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6 │浙江力诺(300838):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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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1:43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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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36 │浙江力诺(3008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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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 │浙江力诺(30083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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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41 │浙江力诺(30083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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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41│浙江力诺(300838):关于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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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300838):关于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14fadf36-243b-49d0-ae34-fe3cf8c92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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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41│浙江力诺(300838):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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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5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的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 年 06 月 05 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林琼慧女士通过通讯方式
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可以弥补公司在调节阀技
术的不足,并结合公司成熟的市场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收益的实现,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态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40c8a700-1472-4660-9cf7-45cba6ad0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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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41│浙江力诺(300838):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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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5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06 月 05 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杨瑞先生、黄志雄先生、周
崇成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规划,与程路、李姝、耿世纪等 20 人/社团法人以及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将于
近期签署《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程路、李姝、耿世纪等 20 人/社团法人关于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收购协议》(
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拟以现金 26,000 万元购买标的公司原股东持有的股权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以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待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交易定价是基于标的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若未来标的公司的经营环境、技术发展、行业政策或市场预期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业务发展不顺利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此外,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工商变更等事项是
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收购徐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d01cd8e6-a57b-4d6f-9056-06a909c25b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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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7:20│浙江力诺(30083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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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0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拟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7,97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696,700.00
元(含税)。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7,97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0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0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0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0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 号
咨询机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冯辉彬
咨询电话:0577-65728108
传真电话:0577-6521899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334cbbd5-0d7b-4b95-ad3f-d5ee6a5b5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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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6│浙江力诺(300838):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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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0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05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 号公司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宇先生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5 人,代表股份 60,20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31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59,06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8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5 人,代表股份 1,13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5%。
2、出席会议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
权委托代表共 46 人,代表股份 1,13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5 人,代表股份 1,13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03%;反对 8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6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353%,反对 822,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61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37%。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2.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5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04%;反对 8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56%;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797%,反对 822,1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170%;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3%。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3.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6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95%;反对 8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56%;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635%,反对 822,1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170%;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4.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6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53%;反对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597%;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714%,反对 818,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091%;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5.00 《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5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04%;反对 8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56%;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797%,反对 822,1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170%;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3%。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6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53%;反对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597%;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714%,反对 818,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091%;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5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04%;反对 827,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747%;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797%,反对 827,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008%;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35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99%;反对 8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661%;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9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533%,反对 822,4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434%;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33%。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徐悦、罗小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力诺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f9d62b81-872f-4a8b-a65f-9b6dff77f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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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6│浙江力诺(300838):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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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300838):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5d768556-7209-45b0-adee-965b749e8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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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1:43│浙江力诺(300838):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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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本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0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0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
披露,公告编号为 2025-019。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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