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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0(酷特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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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40 酷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6-0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31 19:22 │酷特智能(300840):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定稿 │ ├─────────┼──────────────────────────────────────────────┤ │2025-12-31 19:22 │酷特智能(30084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5-12-31 19:22 │酷特智能(3008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9 17:18 │酷特智能(30084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 │2025-12-19 17:18 │酷特智能(300840):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12-09 19:26 │酷特智能(3008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 ├─────────┼──────────────────────────────────────────────┤ │2025-10-27 18:19 │酷特智能(30084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7 18:19 │酷特智能(30084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2025-10-27 18:19 │酷特智能(30084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 │2025-10-27 18:19 │酷特智能(30084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2025-12-31 19:22│酷特智能(300840):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定稿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特智能”或“公司”)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 2020 年 7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6,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 5.94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 40,791,320.74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5,608,67 9.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23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年 12月 29 截至 2025年 12 号 入金额(万元) 日累计投入金额(万 月 29 日投入比 元) 例 1 “C2M 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 17,929.87 13,620.01 75.96% 工厂建设项目” 2 “试验工厂数智化、C2M 产 13,631.00 7,989.04 58.61% 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 AI大模型建设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年 12月 29 截至 2025年 12 号 入金额(万元) 日累计投入金额(万 月 29 日投入比 元) 例 合计 31,560.87 21,609.05 68.47% 注:以上截至 2025年 12月 29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项目进行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号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C2M 产业互联网服装试 2025年 12月 31 日 2026年 12月 31日 验工厂建设项目” 2 “试验工厂数智化、C2M 产 2025年 12月 31 日 2026年 12月 31日 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 AI大模型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变更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并结合实际需求,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根据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行调整优化,导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延长。 1、C2M 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 C2M 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目前项目整体进度已完成 70%,建设主体部分已基本完工,目前处于装修、产线设置等后 续阶段。结合公司战略及经营需要,项目定位提升为智能体集群及高阶供应链,部分产线及系统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公司决定从审 慎角度出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将 C2M 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 2、试验工厂数智化、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 AI大模型建设项目随着 AI技术的更新迭代,公司对实施试验工厂数智化、 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 AI大模型建设项目的相关应用技术进行调整,并增加快时尚及柔性制造高阶供应链等需求,公司决定 从审慎角度出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将试验工厂数智化、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 AI大模型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12月 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 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本次调整后的计划进行实施。 四、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0c11550-a4cf-4843-a747-12ac49c5cbcd.PDF ─────────┬──────────────────────────────────────────────── 2025-12-31 19:22│酷特智能(30084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酷特智能(30084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d29ea95-2113-4d85-bbd6-2c588094e18a.PDF ─────────┬──────────────────────────────────────────────── 2025-12-31 19:22│酷特智能(3008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 方式发出至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0日上午 10:00 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红领大街 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其中王若雄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蕴蓝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C2M 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 目”和“试验工厂数智化、C2M 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 AI 大模型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 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03a1f02-882d-48e4-a70c-c2ea75b0fd63.PDF ─────────┬──────────────────────────────────────────────── 2025-12-19 17:18│酷特智能(30084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系统,获悉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琰先生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 原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行人 因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股本 及限售 比例 类型 张琰 是 17,150,782 72.93% 7.15% 是 2025-1 2028-1 山东省 司 2-18 2-17 青岛市 法 中级人 冻 民法院 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张代理 35,827,638 14.93% 0 0.00% 0.00% 张蕴蓝 24,542,832 10.23% 0 0.00% 0.00% 张琰 23,516,017 9.80% 17,150,782 72.93% 7.15% 合计 83,886,487 34.95% 17,150,782 20.45% 7.1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鉴于张琰先生不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管,且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本次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 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直接影响。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4d48f574-c96b-41e1-9d99-7bd6061a34d2.PDF ─────────┬──────────────────────────────────────────────── 2025-12-19 17:18│酷特智能(300840):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 的《关于更换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 指定缪兴旺先生和刘奥先生担任贵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已于 2023 年 12月 31日届满。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保荐机构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持续督导。现由于中德证券原保荐代表人缪兴旺先生离职,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现授权谢婷婷女士自 2025 年 12月 18日接替缪兴旺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缪兴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976de7ff-f792-401b-a979-fc7d996b1924.PDF ─────────┬──────────────────────────────────────────────── 2025-12-09 19:26│酷特智能(3008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 酷特智能(3008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04e22f5e-d33c-4b10-9892-4d32d182294e.PDF ─────────┬──────────────────────────────────────────────── 2025-10-27 18:19│酷特智能(30084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酷特智能(30084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b095de86-891d-45de-9121-4525d0e7414b.PDF ─────────┬──────────────────────────────────────────────── 2025-10-27 18:19│酷特智能(30084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酷特智能(30084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a6b8e67-5100-474f-bb0b-3ba263429eef.PDF ─────────┬──────────────────────────────────────────────── 2025-10-27 18:19│酷特智能(30084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 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 规定的对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交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 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 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 秘密,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时,需事先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公司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准备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经部门负责 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后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书面材料中签署意见;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作出最后决定,并在书面材料中签署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作暂缓、豁免处理,不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 业务,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及期限届满但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行为,公司将视情况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等采 取相应惩戒措施,具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处罚条款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49715cb8-b222-4c7f-8946-833cffa6bdab.PDF ─────────┬──────────────────────────────────────────────── 2025-10-27 18:19│酷特智能(30084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酷特智能(30084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48652cb4-0292-4012-bed7-9e3f5c2d144a.PDF ─────────┬──────────────────────────────────────────────── 2025-10-27 18:17│酷特智能(30084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 2025 年前三季度各类应收款项、存 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0,465,486.14 元,具体情况如下: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 目 2025 年前三季度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4,016,591.37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50,031.75 合 计 4,066,623.12 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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