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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2(帝科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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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42 帝科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7 17:18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11-06 17:54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收购江苏晶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62.5%股权的进展公告 │ ├─────────┼──────────────────────────────────────────────┤ │2025-11-06 17:54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5-11-04 18:40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2025-11-04 18:38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2025-10-28 19:30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10-28 19:30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5-10-28 19:30 │帝科股份(30084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9:30 │帝科股份(300842):公司章程 │ ├─────────┼──────────────────────────────────────────────┤ │2025-10-28 19:30 │帝科股份(30084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2025-11-07 17:18│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b96b05b6-aedb-4ca5-9d9d-74b5f4dafd42.PDF ─────────┬──────────────────────────────────────────────── 2025-11-06 17:54│帝科股份(300842):关于收购江苏晶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62.5%股权的进展公告 ─────────┴────────────────────────────────────────────────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晶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62.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亿元收购江苏晶凯半导 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凯”)6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晶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江苏晶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62.5%股权的公告》( 2025-061)。 二、 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晶凯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 记后,江苏晶凯的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MA234QKG4A 名称:江苏晶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酽 注册资本:12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 11月 16日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 D1厂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 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江苏晶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 备查文件 1、《江苏晶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809f4f22-891f-4788-b4bf-e1f5176c6779.PDF ─────────┬──────────────────────────────────────────────── 2025-11-06 17:54│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为原告。 3.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暂合计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 决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案号:(2025)浙知民初 3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诉讼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3.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201180032359.1号发明专利的光伏导电银浆系列产品,并销毁专用于制 造该类浆料产品的设备和相关模具;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检测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共计人民币200 ,000,000元(大写:贰亿圆);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 事实与理由 浙江索特的全资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系“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 专利号为 201180032359.1,以下称“涉案专利”)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涉案专利至今合法有效。原告通过许可的方式从专利权人 处获得了涉案专利的使用权及诉权。 原告发现,被告未经专利权人和原告的许可,大量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伏导电银浆系列产品落入涉案专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 额合计约为 172.14 万元(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案件实际进 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相关法律文书;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7c2c7f9e-1039-45e6-a28d-485103d3552f.PDF ─────────┬──────────────────────────────────────────────── 2025-11-04 18:40│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0db2a340-8ad6-496b-ae41-b5ca9ea43321.PDF ─────────┬──────────────────────────────────────────────── 2025-11-04 18:38│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4049afb0-e5e8-415b-b587-bcd9294e8287.PDF ─────────┬──────────────────────────────────────────────── 2025-10-28 19:30│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向金融机构(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 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白银租赁、保函、远期结售汇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不设置业务限额,根据日常经营需 求办理。 以上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本次审议的交易额度生效后,前期经审议披露的交易额 度自动失效。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等)相关的合同、协议 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授信金额、期限、费率等内容,由授信协议各方在上述额度内协商确定,授信事项以正式签署 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于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a50ba65-0930-4acc-b334-848dfdcbd9b9.PDF ─────────┬──────────────────────────────────────────────── 2025-10-28 19:30│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8df43f0-7f5d-41ab-9a3e-888d2f474c6d.PDF ─────────┬──────────────────────────────────────────────── 2025-10-28 19:30│帝科股份(30084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腾讯会议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已于 2025年 10月 23日、10月 26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了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铭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监事蒋磊以腾讯会议方式参会。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 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变更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的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 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开展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于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 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 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审 议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52837fe-c540-4372-8389-ae77c2a77f33.PDF ─────────┬──────────────────────────────────────────────── 2025-10-28 19:30│帝科股份(300842):公司章程 ─────────┴──────────────────────────────────────────────── 帝科股份(30084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e6053d9-56c0-4e06-a4bf-417460cf66fb.PDF ─────────┬──────────────────────────────────────────────── 2025-10-28 19:30│帝科股份(30084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 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制订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 选举产生, 其中, 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二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 委员 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十一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前条规定的 事项进行审议后, 应形成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 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所需费用由 公司 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 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 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 的通讯表决方式。 除《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另有规定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可以用传真方式作出决议 , 并由参会委员签字。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 容。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出委员会会议通知, 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期限发 出会议通知。 第十九条 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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