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42 帝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1 19:16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1 19:14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1 19:12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
├─────────┼──────────────────────────────────────────────┤
│2026-04-21 19:12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4-21 19:12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
│2026-04-21 19:12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6-04-21 19:12 │帝科股份(3008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
│ │见 │
├─────────┼──────────────────────────────────────────────┤
│2026-04-21 19:12 │帝科股份(300842):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
│2026-04-21 19:11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
│ │诺的公告 │
├─────────┼──────────────────────────────────────────────┤
│2026-04-21 19:11 │帝科股份(30084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2026-04-21 19:16│帝科股份(30084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3e56daa-b30c-4bf7-811d-137cb1e634a6.PDF
─────────┬────────────────────────────────────────────────
2026-04-21 19:14│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 8号,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终止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票方案的议案》 议
案数(10)
3.0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8 募集资金的投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9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
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2、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0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 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
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
邮件请于 2026年 05月 06日 17:0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 8号。
邮政编码:214200
联系人:秦超
电话号码:0510-87825727
电子邮箱:ir@dke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97d58bf-ce39-46ea-a96a-366816386994.PDF
─────────┬────────────────────────────────────────────────
2026-04-21 19:12│帝科股份(300842):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
2026年4月21日,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8日和2024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2月27日和2025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经与保荐
机构及相关中介深入沟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本次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三、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
议案》,同意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
本次终止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c747d41-8a57-4ca2-aa97-cd8c38acaf8f.PDF
─────────┬────────────────────────────────────────────────
2026-04-21 19:12│帝科股份(300842):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2020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自上市
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及整改措施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23年2月13日下发《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史卫利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1、主要内容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非帝科股份员工,公司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史卫利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整改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已采
取取消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内部追责、加强内部培训等主要整改措施。同时公司将以本次
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积极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稳定、规范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23年6月8日下发《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1、主要内容
因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被要求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并且加强相关责任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23]523号)后,公司董事会对监管关注函所提
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事件中的不足与教训,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加强相关业务知识
的学习培训与提高规范意识;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
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使公司健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3年9月8日下发《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1、主要内容
因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被
要求及时整改。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关于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118号)后,公司董事会对监管函所提到
的问题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本次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事件中的不足与教训,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充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使公司健
康、持续、稳定、规范发展,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36612a3-5f6d-4e59-8504-645b4ed91187.PDF
─────────┬────────────────────────────────────────────────
2026-04-21 19:12│帝科股份(300842):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2026年4月21日,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
,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
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e6d96e2-34b0-479a-8481-c65535ebce55.PDF
─────────┬────────────────────────────────────────────────
2026-04-21 19:12│帝科股份(30084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新
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薛新先生
董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长史卫利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薛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
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薛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87825727
传真:0510-87129111
邮箱:ir@dkem.cn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盛路 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189b7c8-f7eb-49a8-9fc0-6495840c7399.PDF
─────────┬────────────────────────────────────────────────
2026-04-21 19:12│帝科股份(3008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锡帝
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就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编制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编制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
必要性和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编制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
标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审核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
报措施合理、可行,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关填补措
施及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帝
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我们认为,上述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
红决策机制,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提请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