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42 帝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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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1:16 │帝科股份(3008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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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1:16 │帝科股份(3008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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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1:16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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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30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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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02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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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12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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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4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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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帝科股份(3008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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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帝科股份(30084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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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 │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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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1:16│帝科股份(3008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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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3008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6453812-5c3a-402e-874e-40f50d37a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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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1:16│帝科股份(3008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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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3008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c2907d5-40b3-4932-8119-a77b007e78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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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1:16│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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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30084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0dc25d9-7d66-4100-a25b-d372ce5555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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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30│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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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上述所提及的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均为公司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5年 11月 13 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在相应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
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 担保进展情况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索特”)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75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东莞索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7,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东莞索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0,75
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18335769E
注册资本:人民币 5680.8003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卫利
成立日期:1994年 3月 31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 66号之一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浆料及电子浆料中间制品)。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相关设备
及其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东莞索特系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6,725.63 万元、负债总额 148,500.72万元、净资产 38,224.91 万元;2024 年度营
业收入 348,995.20 万元、利润总额5,997.45万元、净利润 5,581.35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96,319.40 万元、负债总额 260,215.36万元、净资产 36,104.03 万元;2025 年度营
业收入 578,939.59 万元、利润总额-3,173.62万元、净利润-2,120.88万元(经审计)。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担保人单体报表数据。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保证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3,75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
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被担保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资金使用良
性循环,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鉴于东莞索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财务管理规范、信用
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东莞索特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
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60,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121,95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7.38%。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4ad79a6-8628-4e93-8017-bca5bd4aa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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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02│帝科股份(30084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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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上述所提及的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均为公司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于 2025年 11月 13 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在相应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
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因梦晶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梦晶凯”)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东莞
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索特”)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因梦晶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因梦晶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00
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东莞索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7,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东莞索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
7,00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因梦晶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7705Q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00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酽
成立日期:2022年 12月 30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北路 449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 B1103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因梦控股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深圳市因梦控股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股权穿透后,
公司持有其 26.01%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10,860.75万元、负债总额 8,574.81万元、净资产 2,285.9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7,78
5.34万元、利润总额-42.64万元、净利润 70.90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 44,966.06 万元、负债总额 27,713.07万元、净资产 17,252.9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4
6,651.32万元、利润总额 14676.20万元、净利润 12,586.72万元(经审计)。
(二)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18335769E
注册资本:人民币 5680.8003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卫利
成立日期:1994年 3月 31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 66号之一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浆料及电子浆料中间制品)。半导体、元器件专用材料、相关设备
及其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东莞索特系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86,725.63 万元、负债总额 148,500.72万元、净资产 38,224.91 万元;2024 年度营
业收入 348,995.20 万元、利润总额5,997.45万元、净利润 5,581.35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96,319.40 万元、负债总额 260,215.36万元、净资产 36,104.03 万元;2025 年度营
业收入 578,939.59 万元、利润总额-3,173.62万元、净利润-2,120.88万元(经审计)。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务人:深圳市因梦晶凯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
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
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
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
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
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公司与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务人: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3.保证人: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1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
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
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
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
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被担保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资金使
用良性循环,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鉴于东莞索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其财务管理规范、
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东莞索特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
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梦晶凯的其他股东已签署同等债权金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作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对其
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60,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118,2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5.0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ef5a5cc-8d8c-4b40-bd75-e5fa59898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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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0:12│帝科股份(300842):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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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原告。
3. 涉案金额:4个案件涉案金额均为200,000,000元,暂合计为人民币800,000,000元。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有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判
决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索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索特”)因与
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达电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案号:(2025
)浙知民初 3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以
及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2025年 12月 10日披露的《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2026年 1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2026年 4月 21日,浙江索特增加诉讼请求涉及侵犯“包含铅-碲-硼-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
导体装置中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180031184.2)、“包含铅氧化物和碲氧化物的厚膜糊料及其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
利号为 201811172520.5)专利权。公司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分别起诉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日御”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银”),上述诉讼已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分别为(2026)苏知民
初 1号、(2026)苏知民初 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0)。
浙江索特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起诉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盈”),上述诉讼已获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6)沪民初 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
其中光达电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所涉专利为浙江索特的全资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
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180032359.1)、“包含铅-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
造中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180032701.8)、“包含铅-碲-硼-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中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180031184.2)、“包含铅氧化物和碲氧化物的厚膜糊料及其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811172520.5)。
江苏日御、苏州晶银、浙江凯盈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所涉专利均为浙江索特的全资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包含铅-碲-
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专利号为 201180032359.1)和“包含铅-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
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利号为201180032701.8)。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660129号、第660062号),因光达电子
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
装置的用途”(专利号为201180032359.1)和“包含铅-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利号为2
01180032701.8)两项专利全部无效。
公司对以上无效审查决定不予认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拟于近日就上述两项决定向北京
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包含铅-碲-硼-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中的用途”(专利号为201180031184.2)、“包含铅氧化物和碲
氧化物的厚膜糊料及其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利号为201811172520.5),光达电子亦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目前仍在国家知
识产权局审理过程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尚未生效,须双方在收到上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均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
院提起诉讼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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