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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4(山水比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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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44 山水比德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7 17:41 │山水比德(30084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07 17:39 │山水比德(30084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3-20 00:00 │山水比德(300844):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 ─────────┬──────────────────────────────────────────────── 2026-04-07 17:41│山水比德(30084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7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7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 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66 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彬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2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67,826, 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67,77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7131%。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49,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5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94,16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 4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49,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3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孙虎先生、蔡彬女士、秦鹏先生、利征先生、山水比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山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广州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829,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87%;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584%;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73,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04%;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83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85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67,819,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87,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74%;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6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85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孙虎先生、蔡彬女士、山水比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山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硕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3,307,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9%;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56%;弃权股数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87,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74%;反对股数 3,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858%。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孙虎先生、蔡彬女士、秦鹏先生、利征先生、山水比德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山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广州硕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 829,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887%;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584%;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73,6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04%;反对股数 17,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838%;弃权股数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858%。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卢旺盛律师、董宇恒律师现场见证,大成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061af2a-50bc-4813-99f4-943cad50f9c6.PDF ─────────┬──────────────────────────────────────────────── 2026-04-07 17:39│山水比德(30084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层、15层(510623) 14/F,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 6 Zhujiang East RoadTianhe District 510623, Guangzhou, China Tel:+8620-85277000 Fax:+8620-8527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3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4月 7日 15:30,本次股东会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66 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 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州山水比德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 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合计67,826,1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93,210,880股的72.7664%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所代表股份共计67,776,5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72.7131%。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9,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3% 。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21人,代表股份94,1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10%。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44, 500股;通过网络投票20人,代表股份49,668股。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进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 1.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4.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其他股东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 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 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共四项,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 议案名称 投票情况 同意(股) 反对 弃权 号 (股) (股) 1.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总投票情况 829,668 17,500 3,000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 73,668 17,500 3,000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 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 者投票情况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总投票情况 67,819,668 3,500 3,000 案》 其中中小投资 87,668 3,500 3,000 者投票情况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总投票情况 3,307,668 3,500 3,000 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 87,668 3,500 3,000 者投票情况 4.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 总投票情况 829,668 17,500 3,000 员责任险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 73,668 17,500 3,000 者投票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3.00、4.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 行投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c14715b7-7a5a-4bf2-9e8c-5c0451fca276.PDF ─────────┬──────────────────────────────────────────────── 2026-03-20 00:00│山水比德(30084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7日(星期二)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7日(星期二)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166 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责任险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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