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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5(捷安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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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45 捷安高科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8:42 │捷安高科(3008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8:42 │捷安高科(300845):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2 18:42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完成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6-03 19:23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3 19:21 │捷安高科(30084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9:17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6-05-29 18:34 │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5-19 17:44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4 19:20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4 19:20 │捷安高科(30084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6-06-22 18:42│捷安高科(30084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 5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股东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举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乐观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53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88,355,59 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659%。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29,075,0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38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46人,代表股份 59,280,5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8272%。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8人 ,代表股份 14,799,5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968%。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8,336,41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反对19,176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 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80,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04%;反对 19,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129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37e9644-3cb0-4fb6-a6d3-0f5c7d914e8f.PDF ─────────┬──────────────────────────────────────────────── 2026-06-22 18:42│捷安高科(300845):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已得到公 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有签名和所记载的内 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和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6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议案。2026年 6月4日,公司董事会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案、会议登记等事项进行了公告,会议通知已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 日下午 15 时,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 56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郑乐观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 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审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资料,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 075,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387%。 本所认为,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46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59,280,5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8272%。以上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等。本所律师认为,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 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88,336,4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 19,1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80,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4%;反对 19,176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了统计结果。 公司部分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网络投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 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审议事项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获有效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 2号》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25a89e9-d940-4687-ae0c-2d1b054b762e.PDF ─────────┬──────────────────────────────────────────────── 2026-06-22 18:42│捷安高科(300845):关于完成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白晓 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7ad2afa-f8c0-4a5a-bd9b-1f916c9e897c.PDF ─────────┬──────────────────────────────────────────────── 2026-06-03 19:23│捷安高科(30084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15日(星期一),于股权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 5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 √ 有提案 案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非累积投票提 √ 事的议案 案 2、上述提案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股东(不包含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 56 号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 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须在 2026 年6 月 17 日 17:00 之前 送达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冬冬先生、夏红红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89303 电子邮箱:dongshihui@jiean.net 邮政编码:45000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梅街 56 号。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 )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653c57af-2b1f-4ba1-8783-21f3396f922a.PDF ─────────┬──────────────────────────────────────────────── 2026-06-03 19:21│捷安高科(30084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6月 2日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乐观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其中郑乐观先生、张安全先生、朱运兰女士、靳 登阁先生、赵健梅女士、秦超贤先生、姚加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远程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a4e9afd-cac6-4d33-a00b-0fca3abf6447.PDF ─────────┬──────────────────────────────────────────────── 2026-06-03 19:17│捷安高科(300845):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白晓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白晓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白晓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89e0ec3f-acf9-4c23-b0f4-6420347cae62.PDF ─────────┬──────────────────────────────────────────────── 2026-05-29 18:34│捷安高科(300845):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股东杜艳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杜艳齐先生关于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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