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48 美瑞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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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6:56 │美瑞新材(30084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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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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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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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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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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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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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2024年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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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关于美瑞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
│ │项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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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 │美瑞新材(3008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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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5:58 │美瑞新材(300848):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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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6:56│美瑞新材(30084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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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 427,887,6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
.7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9,952,133.89元(含税),占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7,588,496.69 元的 3
8.60%。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
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7,887,6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
:+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股补缴税款 0.07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51 王仁鸿
2 02*****695 张生
3 08*****432 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431 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2*****500 任光雷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王仁鸿、股东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股东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上述承诺期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4.5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沙大街 35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王越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咨询电
话:181-0535-584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3e1fd15f-b33c-4b7e-8462-3ec8d96116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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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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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5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仁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光雷先生、宋红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racll.com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219.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e588b26e-748b-4de5-9fe4-20defb22d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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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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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了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的议案》。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相关人员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事会监事离任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自 2024年 9月 13日至 2027 年 9月 13日。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宋红玮先生、牟宗
波先生、孙天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中宋红玮先生和牟宗波先生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宋红
玮先生通过山东瑞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8,000 股,其配偶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牟
宗波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天岩先生通过山东尚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1
,250 股,其配偶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离任监事相关声明
上述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
度的规定及其作出的相关股份转让承诺。
特此说明。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15日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沙大街 35 号 | 电话:+86-535-3979898 | 网址: www.mi
racll.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0036d444-8150-4c24-881b-27cb519ea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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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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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瑞新材”)于 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情况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张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光雷先生、宋红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
人员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97913075-5764-4dcd-8017-39e67128e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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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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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30084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0b1281e5-bd73-41c8-9d20-9f2be1716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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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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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或“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3号)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98,824.00股,每股发行价 1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6,989,089.12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872,665.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5,116,423.80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中德证券的承销及尚未支付的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84,133.96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95,90
4,955.16元,于 2025年 3月14日已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5)第000008号《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
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资金额
年产 1万吨膨胀型热塑性聚氨 5,740.65 5,740.65 5,740.65
酯弹性体项目
年产 3万吨水性聚氨酯项目 13,958.27 13,958.27 13,771.00
总计 19,698.91 19,698.91 19,511.64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187.27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在上述项目范围内,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
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
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相关的费用。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5月 15日出具的《关
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5)第
000347号),截至 2025年 3月 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174.66万元,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金额为 44.34万元,共计3,219.00万元。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 2025年 拟置换金
额 诺投资金额 资总额 5月 15日自 额
有资金已投
入金额
年产 1万吨膨胀型热塑 5,740.65 5,740.65 5,740.65 663.14 663.14
性聚氨酯弹性体项目
年产 3万吨水性聚氨酯 13,958.27 13,958.27 13,771.00 2,511.52 2,511.52
项目
总计 19,698.91 19,698.91 19,511.64 3,174.66 3,174.66
2、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产生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87.27万元(不含税),截至 2025年 3月 14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保
荐费、律师费及手续费等金额合计 44.34万元,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 16.98 16.98
律师费 22.64 22.6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2 4.72
总计 44.34 44.3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决定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219.00万元,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置换方
案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219.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219.00万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5)第 000347号),认为公司编制的《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美瑞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6c5c8c0-0adc-4335-9e1d-2cdec4e48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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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2024年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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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300848):2024年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f1fbdf79-2d7d-4abc-880b-fed575d8f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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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关于美瑞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
│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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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300848):关于美瑞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23f468d3-ebe9-471e-be6a-48f974348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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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21:24│美瑞新材(30084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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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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