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49 锦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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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2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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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 │锦盛新材(30084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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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 │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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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 │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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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 │锦盛新材(3008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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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锦盛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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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 │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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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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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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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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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2│锦盛新材(30084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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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
力,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 2025年度
2、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71,003.78 元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021,719.0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8,223,341.31元,母
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908,843.83元。
3、鉴于公司 2025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
御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571,003.78 -22,647,508.76 -23,874,906.99
研发投入(元) 13,784,923.52 13,356,889.10 12,753,222.10
营业收入(元) 306,662,711.65 333,004,659.70 259,857,941.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8,223,341.3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0,908,843.8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3,364,473.1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9,895,034.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44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2024年度和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章程》规定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当年或中期实现盈利;且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其他条件。”
鉴于公司 2025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现金分红的具体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51f21b-37bd-4443-a43f-f8c32c7f4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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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锦盛新材(30084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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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6df6992-7341-4057-86e3-1c8386974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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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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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b3dca2c-f0c3-4718-881d-aed59ceb8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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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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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ef6b896-c239-4fcf-a17b-c7cbc4522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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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锦盛新材(3008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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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61dac88-7a37-47b7-9b16-807d1335b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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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锦盛新材(300849):关于锦盛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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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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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7577号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7576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锦盛新材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锦盛新材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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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锦盛新材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
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锦盛新材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锦盛新材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
锦盛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3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 2025 年期初占 2025 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5 年度占用资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期末占 占 用 形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占用性质
用 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成原因
联关系 计科目
非经营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占用制人及其附属企
非经营性
业 - - - - - - - - -
占用
小 计 - - - - -
非经营性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占用控制人及其附属
非经营性
企业 - - - - - - - - -
占用
小 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 非经营性
- - - - - - - - -
附属企业 占用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 -
往来性质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 (经 营 性
其它关联资金往 2025 年期初往 2025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25 年度往来资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期末往 往 来 形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往来、非
来 来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成原因
联关系 计科目 经营性往
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业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总 计 -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499b317-53eb-4fe8-988c-9a3c777e9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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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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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af1765-b970-4ad1-a3f2-b8c6eb9582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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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锦盛新材(300849):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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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绍兴市新凯包装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凯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不含税金额,下同),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
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预计 2025年度与新凯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 32
1.02万元。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岑泓女士、阮棋江先生、阮晋健先生、阮棋达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2026 年度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发生金额
原则 发生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采购商品和接 新凯包装 采购商品和接 参照市场价格 1,000.00 88.35 321.02
受劳务 受劳务 公允定价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 额 同类 额
类别 内容 (万元) (万元 业务比例(%) 与预计金
) 额
差异(%
)
采购商品 新凯包 采购商 321.02 1,000. 2.17 -67.898 2025年 4月 29
和接受劳 装 品 00 日在巨潮资讯网
务 和接受 披露(公告编号
劳 :
务 2025-01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在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
易实际发 上限金额进行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预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会因
异的说明 市场波动需求、
客户需求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多重因素影响,从而与预计金额产生差
异。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
经营及业绩不会
产生较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经核查,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
交易实际 正常的经营行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
差异的说 合公司实际生产
明 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市新凯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557524768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思毅
注册资本:336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
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批发
;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
总资产(万元) 3,353.14
净资产(万元) 634.3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481.65
净利润(万元) 120.72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自江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阮荣涛先生的外甥,新凯包装为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参与共同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的规定,新凯包装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新凯包装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
行合同约定内容,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
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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