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49 锦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29 16:59│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faf0110c-3012-43b9-953f-315e37a89ca4.PDF
─────────┬────────────────────────────────────────────────
2024-10-29 16:57│锦盛新材(300849):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 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 20
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和转回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
、合同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 7-9月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 本期计提/转回金额 2024 年 9 月 30 日余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6,099,990.40 -226,611.16 5,873,379.24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595,731.70 -50,452.22 5,545,279.4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04,258.70 -176,158.94 328,099.76
二、资产减值损失 11,414,466.64 -4,270,296.57 7,144,170.0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1,414,466.64 -4,270,296.57 7,144,170.07
合计 17,514,457.04 -4,496,907.73 13,017,549.31
二、 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
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
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
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租
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
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
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
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
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2、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上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
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
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3、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上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
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4、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 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4 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496,907.73 元,将增加 2024 年 7-9 月利润总额 4,496,907.73 元(
利润总额未折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增加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上述金额未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和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无需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9cf1f91-2aa3-47ce-bafb-daa07cd4793a.PDF
─────────┬────────────────────────────────────────────────
2024-10-29 16:57│锦盛新材(30084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4af8d29f-6648-4f9a-b183-fa7aff4bc1d8.PDF
─────────┬────────────────────────────────────────────────
2024-09-20 21:31│锦盛新材(30084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5,1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75%)的股东宁波立溢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立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立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宁波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宁波立溢持有公司股份25,1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7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 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股东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
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 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宁波立溢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宁波立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如下
:
1、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承诺: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
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企业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对持有股份的
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
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
行价。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
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因本企业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④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
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⑤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宁波立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宁波立溢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 宁波立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以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为基准,但净利润为负值的会计年度不计算在内)。
4、 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宁波立溢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宁波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faa2c42c-810c-4e66-ac50-50b2ca54ff6f.PDF
─────────┬────────────────────────────────────────────────
2024-08-17 00:00│锦盛新材(300849):董事会决议公告
─────────┴────────────────────────────────────────────────
锦盛新材(300849):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087ce3f9-84d2-4463-8164-ed441200fefc.PDF
─────────┬────────────────────────────────────────────────
2024-08-17 00:00│锦盛新材(300849):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44cc7892-d037-4a94-88fa-936a82758f24.PDF
─────────┬────────────────────────────────────────────────
2024-08-17 00:00│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半年度报告
─────────┴────────────────────────────────────────────────
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88951ef0-bd54-4f17-a713-654216ba0634.PDF
─────────┬────────────────────────────────────────────────
2024-08-17 00:00│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297724ae-bf20-49d5-85f6-684bd6a612db.PDF
─────────┬────────────────────────────────────────────────
2024-08-17 00:00│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锦盛新材(300849):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9060f3a1-0c6c-43be-b681-74b49678b35b.PDF
─────────┬────────────────────────────────────────────────
2024-08-17 00:00│锦盛新材(300849):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 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日以现 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夏书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8)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7/2de91392-d9cb-4e12-b9e4-e8dcb767de89.PDF
─────────┬────────────────────────────────────────────────
2024-07-04 15:46│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4/517c3014-3f9b-433c-b3f4-36d1e1ea5ef2.PDF
─────────┬────────────────────────────────────────────────
2024-05-31 18:58│锦盛新材(300849):关于深交所《关于对锦盛新材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深交所《关于对锦盛新材年报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31/f49a4826-e437-421e-923c-ba8e48992434.PDF
─────────┬────────────────────────────────────────────────
2024-05-31 18:58│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31/63940896-9a0a-4c70-b3b3-5355d963a935.PDF
─────────┬────────────────────────────────────────────────
2024-05-28 19:08│锦盛新材(30084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锦盛新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锦盛新材(30084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锦盛新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28/e926e810-74c9-4ab2-984b-b9da7699c34b.PDF
─────────┬────────────────────────────────────────────────
2024-05-28 19:08│锦盛新材(300849):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锦盛新材(300849):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28/e23d3766-73cf-4579-b292-6755e5b36bfe.PDF
─────────┬────────────────────────────────────────────────
2024-05-17 00:00│锦盛新材(300849):2024-05-17年报问询函
─────────┴────────────────────────────────────────────────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1年至 2023年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 15,575.55 万元、12,048.51万元和 9,022.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53.13%、49.63%和 34.72%;毛利率分别为 23.14%、8.73%、14.88%,其中外销毛利率远高于内销毛利率;2021 年至 20
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34.20 万元、-2,828.88 万元
和-3,279.40 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境外客户需求具体变化、境外客户及其采购金额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情况,说明最近三年外
销收入占比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以及主要境外客户的名称及其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合作年限,销售规模,销售订单与销售发票、送货签收单、出口报关单的匹配性,销售回款情况等,
说明最近三年外销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3)结合产品结构、销售价格、营业成本的变动情况,新增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量化说明最近三
年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营业成本归集是否完整、准确,各年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4)结合境内外客户结构和需求差异的具体情况、定价差异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说明最近三年内、外销毛利率
差异情况、具体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5)结合最近三年的行业发展、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