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49 锦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6-0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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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0 │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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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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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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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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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 │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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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 │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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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 │锦盛新材(300849):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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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4 │锦盛新材(30084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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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6:27 │锦盛新材(30084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睿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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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6:27 │锦盛新材(30084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武四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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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0│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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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335d50e9-0074-4894-ba2b-00999854e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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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锦盛新材(300849):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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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组织结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92bef4f-6893-4dad-a172-775e3ac03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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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锦盛新材(300849):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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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
决,同意选举王玲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
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完成
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f74c0058-6c71-41c2-98f1-1f492cfdfb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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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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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300849):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be0dd61-1cbb-48ff-9aff-ab87a34fa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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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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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9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阮荣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9,802,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44,792,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5,009,39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96%。
2、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009,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009,39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396%。
3、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阮岑泓女士、阮棋江先生、阮晋健先生、阮棋达先生、刘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07,72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15,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13%。
阮岑泓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阮棋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07,7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15,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13%。
阮棋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阮晋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07,7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15,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13%。
阮晋健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阮棋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07,7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15,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13%。
阮棋达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刘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30,7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5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38,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804%。
刘振毅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陈睿锋先生、武四化先生、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陈睿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07,7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15,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13%。
陈睿锋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武四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07,7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15,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13%。
武四化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9,607,728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6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15,0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213%。
徐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魏栋梁律师、沈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77615532-c549-4672-92de-ff3e8f4a8f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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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锦盛新材(30084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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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
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年 12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
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渔舟路 9号办公楼 1楼会议室召开。网
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6日 9
: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802,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014%
。
经核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表决
情况如下:
(1)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07,72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15,092 股。
(2)选举阮棋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07,72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15,091 股。
(3)选举阮晋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07,72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15,091 股。
(4)选举阮棋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07,72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15,091 股。
(5)选举刘振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30,72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38,091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表决情
况如下:
(1)选举陈睿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07,72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15,091 股。
(2)选举武四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07,72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15,091 股。
(3)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9,607,72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815,091 股。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08176c1-268e-4498-9f01-8166cba49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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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0│锦盛新材(300849):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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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为更好地衔接新一届
董事会的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
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推举阮岑泓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阮岑泓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
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阮岑泓女士(召集人)、阮棋江先生、徐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睿锋先生(召集人)、武四化先生、阮棋江先生审计委员会:陈睿锋先生(召集人)、徐勇先生、阮岑泓
女士
提名委员会:武四化先生(召集人)、陈睿锋先生、阮岑泓女士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阮岑泓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阮棋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阮棋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阮棋达先生、刘振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阮棋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阮岑泓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振毅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振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严立琴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严立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公司结合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
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827e2479-27aa-41f8-afbe-aecbe05d5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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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4│锦盛新材(30084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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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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