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1 交大思诺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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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48 │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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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38 │交大思诺(30085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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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0 │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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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0 │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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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4 │交大思诺(30085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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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4 │交大思诺(3008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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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 │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
│ │重大资产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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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 │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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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 │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 │
│ │大资产重组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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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 │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
│ │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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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48│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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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79 ~ 1,979 1,218.6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1.36% ~ 62.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273 ~ 1,773 992.42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8.27% ~ 78.6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同比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得益于前期业务的持续积累以及本期交付验收工作的有序推进,已完成项目的确认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稳步增长
,带动当期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实现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加大存量逾期款项催收力度,客户回款情况整体向好,部分前期已计提坏账的应收
账款完成回收,对应冲回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对本期利润形成正向贡献。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以上初步核算结果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f09fe395-d0e4-4db9-9e6e-77ed1deb7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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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38│交大思诺(30085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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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
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并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并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
3、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除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
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自2026年5
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停牌期间,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 年 5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交
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开市时起开始
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
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有关的
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其能否通过审批仍然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已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
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8ba6dc-55d1-42f8-aa5d-9b0f5e2c6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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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0│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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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 6月 12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 3号院 2号楼 4层 408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交大思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交大思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
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5月 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
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回
龙观镇立业路 3号院 2号楼 4层408室召开,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6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2,203,43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7.0438%,其中: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
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2,006,73
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817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
96,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6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6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232,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69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121,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6%;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40%;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1,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22%;反对52,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4%;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4%。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59dab9f-bd8c-458c-8865-4675d45ff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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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0│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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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至2026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4层408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32,203,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2,006,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9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人,代表股份4,232,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36,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9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2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6%;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40%;弃权 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51,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22%;反对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4%;弃权 2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8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化、宋伟鹏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c267296-c2c2-43b9-8006-49cb190e1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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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4│交大思诺(30085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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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 3号院 2号楼 4层 408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9日(星期二),上午 9:00—下午 17:00。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
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提交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 3号院 2号楼 4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联系电话:010-62119891
(3)指定传真:010-62119895
(4)指定邮箱:jdsn@jd-signa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5、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使用传真登记请在
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4127835-7c17-4645-84e7-cf4216a1f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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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4│交大思诺(3008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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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和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公司人
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等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如下确定: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
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
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第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为: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
入(如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年度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
按月发放。
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情况、行业特征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递延支付机制,明确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
、递延支付比例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
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其他管理
第十四条 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第十五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
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
,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实施。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c054cd7-68ad-47b1-b374-d83b33333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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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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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有关规定,经审慎研判,董事会认
为:
1、公司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北京交大思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
准的风险作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继续保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7661c0d-55d2-4241-a8fd-db81bbd1b1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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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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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
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邱宽民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邱宽民
先生,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6c90d58-f25d-4087-8a64-b1f13dd38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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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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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
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8b025ef-65e7-4780-b9af-20ac19c4f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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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
│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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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公司截至
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协调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标的公司与公司同属轨道交通行业,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4)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ea5edda-fec5-44aa-8e5e-1613eade8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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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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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与聘请的中介机
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2、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自 2026 年 5月
12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在 2026 年 5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0)。
3、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
论证咨询等阶段的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他有关文件。
5、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签订了《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6、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7、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
议案;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需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内部批准程序;
(3)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4)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批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综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
证:
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bd85230-1c3f-4500-9d32-2cd5dd42e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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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
│十一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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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
的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
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
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
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轨道交通专网通信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标的公司所在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上市的行业。
2、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28.6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9195334-ed05-449a-972f-640afee1a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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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关于股东会暂不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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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
董事会决定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待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9c937ac-5f15-4547-8215-0c17b6fe1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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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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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
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dfb9127-2b27-4a66-8ed7-ed2e95220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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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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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
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
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
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在上市
公司股东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十二个月内,股东会再次或者多次作出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决议的,应当适用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d17cef9-ec96-4e29-8b92-26308ade58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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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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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次交易事宜之初,公司及其他相关机构就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
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
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
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三、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本公司及各拟聘请中介机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规定。
四、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股票。
六、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了确认,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
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19b906f-956f-4f0e-b60e-dd2c3729de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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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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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
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任一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不会超过 5%。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e101010a-c75e-4e26-b82e-b785012ed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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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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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12 日开市起停牌。经谨慎自查,公司股票本次停牌
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4 月 8 日) (2026 年 5 月 11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29.40 32.40 10.20%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3347.61 3928.97 17.37%
万得轨道交通指数(866066.WI)收 773.71 787.83 1.83%
盘值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7.17%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8.38%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或行业板块因素后未达到 20%
,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9732ed1-e7f9-4fbe-9cd7-3827f2921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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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2│交大思诺(300851):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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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大思诺”)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60.28%股权事项,同时拟募集配套资
金。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交大思诺;股票代码:300851)于2026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6年5月11日)
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前10大股东
截至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1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股份类别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邱宽民 20,298,000.00 23.35
2 徐迅 7,859,166.00 9.04
3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520,000.00 7.50
4 赵胜凯 4,840,166.00 5.57
5 张民 4,422,000.00 5.09
6 赵明 4,036,070.00 4.64
7 共途(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2,440,000.00 2.81
合伙)
8 李伟 2,428,000.00 2.79
9 赵林海 1,787,400.00 2.06
10 任新国 1,007,100.00 1.16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前10大流通股股东
截至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11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股份类别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流通股比例(%)
1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520,000.00 11.51
2 邱宽民 5,074,500.00 8.96
3 赵明 4,036,070.00 7.12
4 共途(北京)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2,440,000.00 4.31
合伙)
5 徐迅 1,964,792.00 3.47
6 赵林海 1,787,400.00 3.15
7 赵胜凯 1,210,042.00 2.14
8 张民 1,105,500.00 1.95
9 任新国 1,007,100.00 1.78
10 阮水龙 821,700.00 1.45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aca6aac-3f0f-4d59-943b-d8bafc337d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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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1│交大思诺(30085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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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f8c9c5e5-8e53-41dc-a29c-65d286173e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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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1│交大思诺(300851):交大思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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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交大思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24368f7-1768-493a-af5e-5afdd8b921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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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1│交大思诺(30085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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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25c020e-cf46-4861-8334-e8f7e1449b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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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1│交大思诺(300851):交大思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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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交大思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1545414-18af-4475-8b79-81531a6c1a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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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00│交大思诺(30085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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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将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开市起
复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大思诺”)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60.2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因本次交易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自2026年5月12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2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公司本次交易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将于2026年5月26日(星
期二)开市起复牌。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相关审计、
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股票交易存
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4663015-18e8-4d0c-8583-d264bf184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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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00│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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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86,9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80元(含税),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9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6.1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1.36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8000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的
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
咨询联系人:胡波
咨询电话:010-62119891
传真电话:010-62119895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b3bffef-397e-4c71-80f1-79e55ec684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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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6│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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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c383af5-580a-49ba-8124-f10d62518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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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6│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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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3号院2号楼4层408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6,451,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6,238,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2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4,248,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36,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2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3%;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3%;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反对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春景、聂若渐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6d47c3c-8a5e-43ef-83e6-9ce54ad2f4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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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58│交大思诺(30085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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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SZ)自2026年
5月12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进行协商、论证和确认。为
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筹划事项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和披露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
牌。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因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ca9c8da-7692-492e-8e65-d094a28ea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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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35│交大思诺(300851):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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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1 证券简称:交大思诺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叶晞、张伟、黄洪亮、田颖、钟凯峤持有的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信通”或“标的公司”)60.28%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交信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 股股票,证券简称:交大思诺,证券代码:300851.SZ)自2026年5月12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6年5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6年5月26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
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
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44 号一区 89 号楼(科教楼)107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 21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18201Y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成立日期 1984 年 11 月 6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07-09-17 至 2037-09-16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办公设备维修;
仪器仪表维修;制造专用设备;委托加工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北京信通创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晞、张伟、黄洪亮、田
颖、钟凯峤在内的标的公司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为准。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北交信通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方式
、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文件
公司已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初步达成购买资产的意向,
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予以确定。
三、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律
师、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北京北交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3、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862ed52-06bb-4a5f-992b-df7a373646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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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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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933,4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9,114,7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
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度。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548,054.97 元,年初
未分配利润 505,981,646.2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2025 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 37,381,362.00 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
43,148,339.2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8,801,138.61 元。
(三)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响应政策导向、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
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9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8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 59,114,7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
(四)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9,114,712.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9.30%。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事宜。(五)在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
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公司将以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9,114,712.00 37,381,362.00 39,120,03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4,548,054.97 48,583,247.87 84,962,877.6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14,314,365.37 111,563,075.39 108,948,092.20
营业收入(元) 402,953,848.13 337,322,219.96 359,723,789.2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43,148,339.2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08,801,138.6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5,616,104.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9,364,726.8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5,616,104.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4,825,532.9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44%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35,616,104.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已超过 3,000 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时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4f6b1ec-1e5a-43f0-bd4e-118333061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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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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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已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报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17:00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伟先生、独立董事王琰先生、董事会秘书童欣女士、财务总监徐红梅女士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8a78ee4-a4e3-4775-8cf1-3b0bf503c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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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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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6f7aa31-a8b9-4a47-9325-71a7924bb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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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任职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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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关联方任职人员薪酬的议案》,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任职人员。
二、适用期限
1、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任职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每人每月 9,000 元人民币(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4、关联方任职人员
关联方任职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任职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当年绩效考核
成绩情况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关联方任职人员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职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dfdc216-a756-4999-8f44-c82b8ce41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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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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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c6106ec-69ed-4218-b3ff-2afe3c9d9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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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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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6243c30-ce26-47ce-ac67-66cbe0a87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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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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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0128eff-6080-43f5-8b4f-36701cafb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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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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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
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
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
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
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9177db0-b9ab-4a52-a643-03ea92873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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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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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8a46e46-2227-4137-aceb-c684f01ac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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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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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fa7a550-ca11-45f8-b155-1ed15d5dd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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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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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758ad65-5be2-4d20-8b5d-b1dfccc31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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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7│交大思诺(300851):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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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e99560e-299b-4940-930a-37f28187d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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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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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56df36-a2de-43e5-9880-8bb89458e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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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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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6db028-d9a5-4869-9e1a-9b6839029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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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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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de8b1ec-eec7-4117-baae-6e4435170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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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交大思诺(30085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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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4674d75-e0fd-401a-ae56-821c4648b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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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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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ffded93-0b49-4453-8fc3-e642140eb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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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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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1400 号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大思诺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交大思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交大思诺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复印件仅供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0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法经营,他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140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金敬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
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a4aa7bf-cb89-4c56-a32c-3d6ecc206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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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交大思诺(30085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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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
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金融机构 授信主体 授信额度(人民币)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公司及全资 1亿元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子公司 1亿元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 1亿元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8亿元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8亿元
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亿元
合计 5.1亿元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
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
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
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公司日常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状况良好,具
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申请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备查文件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e449a3a-b6bb-4014-9691-7dc3562db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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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交大思诺(300851):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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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9445445-dd56-4212-b48e-1a520f4463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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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5│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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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思诺(3008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e10b9d7-1ad9-42e1-91b9-97d2fa68f4f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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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交大思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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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交大思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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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5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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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交大思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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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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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交大思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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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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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交大思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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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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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交大思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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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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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交大思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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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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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交大思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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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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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交大思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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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706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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