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2 四会富仕 更新日期:2026-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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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12 │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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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12 │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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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0 │四会富仕(300852):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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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 │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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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 │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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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7 │四会富仕(30085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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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1 │四会富仕(30085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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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1 │四会富仕(3008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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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7 │四会富仕(300852):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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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7 │四会富仕(30085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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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12│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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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f1ddb57-92c3-4319-b8eb-a52e39ff8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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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8:12│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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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b0154ff-8818-4aa7-be75-1633f629a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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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20│四会富仕(300852):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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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会富仕”)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购买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主体 型 (万元) 收益率 来源
四会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 结构性 8,000 2026.01. 2026.04. 1.00%~1.6 闲置
富仕 股份有限 系列看涨两层 存款 14 14 0% 募集
公司佛山 区间 90 天结构 资金
分行 性存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赎回,赎回本金8,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15,616.44元,本
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购买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关联
主体 型 (万元) 收益率 来源 关系
四会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 结构性 8,000 2026.04. 2026.05. 1.00%~1.4 闲置 无
富仕 股份有限 系列看涨两层 存款 22 22 5% 募集
公司佛山 区间 30 天结 资金
分行 构性存款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并根据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制定详细的现金管理计划,严控投资规模和期限,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含本次现金管理实施情况)
序 购买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 关联
号 主体 型 (万元) 收益率 来源 关系
3 四会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点金 结构性 8,000 2026.04. 2026.05. 1.00%~1.4 闲置 无
富仕 股份有限 系列看涨两层 存款 22 22 5% 募集
公司佛山 区间30天结构 资金
分行 性存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金额为8,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中划转理财资金
,并接收返还的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
六、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2、现金管理产品购买凭证和产品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39de481-05cc-43ef-81ae-851c5371cc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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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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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3aac28f-8903-4c4a-975d-46e2024dd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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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四会富仕(300852):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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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b46bed-4fa4-475e-b829-76ad19aa6f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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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7│四会富仕(30085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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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5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9 日。
3、除权除息日:2026 年 4月 30 日。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0,5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具体调整情况。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度。
2、发放范围: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5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9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4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0 四会市明诚贸易有限公司
2 08******211 四会市天诚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198 四会市一鸣投资有限公司
4 02******483 刘天明
5 01******964 温一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4月 22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肇庆四会市下茆镇四会电子信息产业园 2号
咨询联系人:四会富仕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8-3106018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af15e12-0d6e-4445-922a-b38ab08b8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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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1│四会富仕(30085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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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会富仕”或“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四会富仕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
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不存在重大隐瞒和遗漏。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文件
予以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各股
东。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形成决议,决定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日期、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会议出席
对象、现场会议登记等内容通知了各股东。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4月21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广东省肇庆市
四会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2号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三)公司董事长刘天明先生因工出差不能亲自到会,由副董事长黄倩怡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就《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
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会作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签名。
(四)除现场会议外,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安排了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签名、身份证明等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544,69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9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991,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43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53,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95%(本法律意见书中
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除上述股东外,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指派的律师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
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会议按《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于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二)根据经公布的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4,215,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16%;反对3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3412%;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00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5,583,8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94%;反对3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56
%;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意5,560,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0422%;反对329,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5.5723%;弃权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38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60,9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422%;反对329,5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723%;弃权2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56%。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209,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59%;反对3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3458%;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008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5,578,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381%;反对32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283
%;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6%。
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214,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12%;反对3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3425%;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006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5,583,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27%;反对32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759
%;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21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93%;反对3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3444%;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006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5,581,6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922%;反对3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63
%;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四会富仕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署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68c76fb-31e4-44ad-aad3-c53085f5a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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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1│四会富仕(3008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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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富仕(3008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3f8df20-90ef-4348-a113-1abb4fafc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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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7│四会富仕(300852):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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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完善和健全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定、持续的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
要等因素,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特制定《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
三、未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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