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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53(申昊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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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53 申昊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6:36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 ├─────────┼──────────────────────────────────────────────┤ │2026-07-03 17:56 │申昊科技(300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3 17:55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担│ │ │保的公告 │ ├─────────┼──────────────────────────────────────────────┤ │2026-07-03 17:55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 ├─────────┼──────────────────────────────────────────────┤ │2026-07-03 17:54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1 16:44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30 18:30 │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26 18:50 │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主体及“申昊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6-17 19:00 │申昊科技(30085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12 20:36 │申昊科技(300853):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15 16:36│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概述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日、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近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了不 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时与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0102000 浙商银高抵字2026 第 00086 号),将 部分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抵押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 在人民币(大写)叁亿叁仟叁佰伍拾陆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 3、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 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7月 14日起至 2027年 5月 21日止。 4、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物 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公司部分自有房产,清单如下: 序号 抵押物名称 不动产(房产)证号 不动产(房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1 房产 浙(2020)余杭区不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 建筑面积 22495.2㎡/ 动产权第 0142046号 街道长松街 6号 1幢 土地面积 9932.7㎡ 2 房产 浙(2024)杭州市不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 建筑面积 30947.55㎡/ 动产权第 0521620号 街道宇达路 5号 1 土地面积 15654 ㎡ 幢、杭州市余杭区余 杭街道宇达路 5号 2 幢等 4套 除本次抵押资产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申请相应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 债履约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bca622c-68f6-4c1f-ae17-fe32aea7640a.PDF ─────────┬──────────────────────────────────────────────── 2026-07-03 17:56│申昊科技(300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通知于 2026年 6月 29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胡国柳先生、王宏先生、朱亚元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光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多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 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算力租赁服务。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摸排论证,本次交易对手 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的议案》; 为加速业务发展,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且含未来新设立的,下同)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 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 金融机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总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融资租赁额度内,可以按各机构的要求以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前述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 2026年 7月 20日(星期一)召开 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e495ae9b-2550-49b6-badc-74638376a093.PDF ─────────┬──────────────────────────────────────────────── 2026-07-03 17:55│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的 │公告 ─────────┴──────────────────────────────────────────────── 特别提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 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加速业务发展,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指全资子 公司且含未来新设立的,下同)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相关业务 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有效 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机构、额度及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总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融资租赁额度内,可以按各机构的要求以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固定 资产抵押、专利或知识产权质押、票据质押,以及其他财产权利抵押或质押等),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亿 元的担保。前述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 四、授信、融资租赁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尚未签订相关授信、融资租赁协议及担保协议。交易对方、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相关业务时协商签订的协议 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总额度内的一切授信、融资租赁、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 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将持续跟踪相关业务的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进一步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通过引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 机构,公司可充分利用其资金规模大、期限灵活的优势,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如生产设备、算力服务器等),支持公司机器人等 主营业务的同时发展算力服务业务,落实公司“一体两翼”战略布局。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为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需要,下属全资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30.1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比例为 0.94%;公 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相关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积极开展业务,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 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26cd747b-4dd5-4d1a-a90d-c5ade59e219d.PDF ─────────┬──────────────────────────────────────────────── 2026-07-03 17:55│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购买资产的额度系预估金额,实际交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资产采购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 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 风险。 3、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采购存在因采购 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其中,自筹资金来源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具体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 资租赁暨相关担保的公告》,自筹资金预计会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公司财务费用可能将较大幅度增长进而对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5、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器,主要开展算力租赁相关业务,可能在未来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 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算力租赁业务是基于公司“一体两翼”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 险。目前公司算力租赁业务尚未确定下游客户、尚未形成订单或收入贡献,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与业务拓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后续业务签订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 ,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下同)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多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并签署相 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主要用于为客户提供算力租赁服务。本次采购是公司落实“一体两翼”发 展战略的关键举措,“一体”为以具身智能机器人为载体,“两翼”为左翼坚定电力电网智能运维基本盘,右翼瞄准算力中心智能运 维赛道。本次采购的服务器将部署于算力中心场景,与公司算力中心智能运维机器人形成“算力+运维”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从工 业巡检机器人设备提供商向具备 AI大模型赋能、数据驱动、平台化运营的工业具身智能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摸排论证,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完成交易对手方遴选、交易方案谈判等相关工作。 交易对手方确认后,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为避免违约或可能引发不当竞争,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交易对手方的相 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服务器 (二)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三)用途:提供算力租赁服务 (四)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标的价格: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 (六)预计购买交付时间:以实际签署采购合同并交付为准。 (七)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其他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购买资产未经出售方使用,为其生产并出售的产品,不存在相关使用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价 格为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最终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 (二)支付方式: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三)支付期限: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四)协议生效条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生效时间及协议有效期: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终止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以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七)交易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协议各方协商确认。 (八)交易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九)标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十)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它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资产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促进公司算力中心智能运维(机器人+算力租赁)新业务的发展,为公 司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要素支撑,对公司开拓算力租赁业务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本次购买资产成交金额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本次购买资产的额度系预估金额,实际交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资产采购合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 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 风险。 3、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采购存在因采购 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其中,自筹资金来源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具体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 资租赁暨相关担保的公告》,自筹资金预计会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公司财务费用可能将较大幅度增长进而对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5、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器,主要开展算力租赁相关业务,可能在未来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 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算力租赁业务是基于公司“一体两翼”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 险。目前公司算力租赁业务尚未确定下游客户、尚未形成订单或收入贡献,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与业务拓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后续业务签订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 ,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4efc69b2-1452-4c8f-85ef-56328f69ee05.PDF ─────────┬──────────────────────────────────────────────── 2026-07-03 17:54│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20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租赁暨相关 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0571-88720407)登记(须在 2026年 7月 17日 17:00前邮寄、发送至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17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5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5楼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汪菲 联系电话:0571-88720409 传真电话:0571-8872040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箱:zhengquanbu@shenhaoinfo.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d4f1e5c-b520-441c-817f-53a8ad538664.PDF ─────────┬──────────────────────────────────────────────── 2026-07-01 16:44│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申昊转债”(债券代码:123142)转股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8年 3月 17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33.71元/ 股。 2、2026年第二季度,共有 20 张“申昊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2,000元),合计转成 58股“申昊科技”股票( 股票代码:300853)。 3、截至 2026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5,493,646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549,364,6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 规定,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申昊转债 ”)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 5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5,000.00万元可转债于 2022年 4月 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申昊转债”,债券代码“1231 42”。 根据《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2年 3月 2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 9月 26日起至2028年 3月 17日止。 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申昊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4.41元/股 。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1年年末公司总股本 146,93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申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41元/ 股调整为 34.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 045)、《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第二次调整 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日公司总股本 146,9 40,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申昊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34.11元/股调整为 33.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年 5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5)、《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3、第三次调整 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申昊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33.91元/股调整为 33.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4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4年5月 16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0)。 三、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 20 张,转股数量为 58 股。截至2026 年 6 月 30 日,申昊转债尚有 5,493,646 张 ,剩余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49,364,6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股数 其他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48,635,023 33.0965 0 0 48,635,023 33.0965 通股 高管锁定股 48,635,023 33.0965 0 0 48,635,023 33.0965 二、无限售条件 98,314,019 66.9035 58 0 98,314,077 66.9035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6,949,042 100.0000 58 0 146,949,100 100.0000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0571-88720409”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一)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申昊科技”股本结构表; (二)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申昊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eb78b79-df0c-4a6b-9e57-22852c423600.PDF ─────────┬──────────────────────────────────────────────── 2026-06-30 18:30│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ea3a4f41-1c0e-4611-b678-98a49743dfd9.PDF ─────────┬──────────────────────────────────────────────── 2026-06-26 18:50│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主体及“申昊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主体及“申昊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72d09c4-6b56-4002-99e7-8f4e3c663e91.PDF ─────────┬──────────────────────────────────────────────── 2026-06-17 19:00│申昊科技(30085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申昊科技,证券代码:300853)交易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6年 6月 15日、2026年 6月 16日、2026年 6月 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 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同时公司关注到近期媒体 对于本公司与煜芯炎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芯炎宸”)签订的总金额为 11.67亿元(含税)的智慧运维项目合同的 关注度较高。对此,公司说明如下:公司在 2026年 6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该笔订单总金额 11.67亿元,其中机器人设备供货及运维服务费用为 3.27亿元(将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运维人员全周期运维 服务费用为 8.40 亿元(将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净额法收入确认方式将会提升本订单的整体毛利率);经公司初步测算,该订单采 用总额法与净额法分别核算后,该订单综合毛利率将高于公司当前总体毛利率水平。本合同预计对公司 2026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按照协议公司于 2026年 12月 31日前完成第一批试运行机器人交付,因试运行阶段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暂不能确认 收入;若在 2027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第一批次机器人(共计 300台)的全部交付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则为公司实现收入 12,000 万元;2028年约为公司实现收入 1,800-2,300万元左右,其中机器人运维服务费用为 1,300万元,按照净额法的运维人员运维费用约 为 500-1,000万元左右。后续各年,将按照机器人(主要指第二批机器人)、机器人运维服务费和按照净额法的运维人员运维费所构 成的费用来确认收入。鉴于本合同金额较大、履行周期较长,其对合同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以公司未来经审计确认的收入 为准。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38b2992-e2e1-4775-9c4d-d093b643b86d.PDF ─────────┬──────────────────────────────────────────────── 2026-06-12 20:36│申昊科技(300853):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 国枫律证字[2026]AN106-1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邮编:100005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 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6]AN106-1号致: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申昊科技本次与煜芯炎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芯炎宸”)签署《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和林格尔集群沙尔营算力产业 园绿色智算中心智慧运维项目相关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涉及的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方的相关资质、合同签署和合 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国境内现行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公司法》《民法典》《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并确 认: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 均为真实,所有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所制作的法定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根据审核机关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 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构成重大合同 经核查,根据《监管指引第 2号》第 7.3.1 条规定,申昊科技与煜芯炎宸签署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因“合同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亿元”,构成重大合同。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及其董事会出具的说明, 与公司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交易对 方为煜芯炎宸。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以下简称“企业公示系统 ”)、企查查(https://pro.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6年 6月 11日),煜芯炎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煜芯炎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K45G6B6D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毓英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5年 12月 17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登记状态 存续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翠苑新村三区 25 幢 2单元配套用 房 438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 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工 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 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 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煜芯炎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真实。 三、交易对方的相关资质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相关资料及公司董事会针对交易对 方 履 行 能 力 出 具 的 说 明 ,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https://pro.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 6年6月11日),煜芯炎宸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履行《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交易对方煜芯炎宸具备签署、履行《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 四、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 《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由申昊科技与煜芯炎宸合法签署并已生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 《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对项目概要、项目内容、项目具体要求、双 方权利与义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采购一览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合同变更和解除及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约定,不存在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交易对方煜芯炎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真实,具备签署及履行《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 容合法、真实、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eef66ca-560c-47e7-96d3-21024342e16e.PDF ─────────┬──────────────────────────────────────────────── 2026-06-12 20:36│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0e43906-eb80-45db-ad19-e33ea27c5a4f.PDF ─────────┬──────────────────────────────────────────────── 2026-06-10 17:52│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证券账户号码:0899550996 3.证券账户开立日期:2026年 6月 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5c40b07-110b-48c2-9c4e-7d5042726d5d.PDF ─────────┬──────────────────────────────────────────────── 2026-06-10 17:52│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冠科技”)于近期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发明名称:一种海底电缆回收监管装置 发明人:曹光客;李旭 专利号:ZL202311576607.X 专利申请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专利权人: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21 号 3号楼(4层) 授权公告日:2026 年 05 月 19 日 授权公告号:CN117682383B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海底电缆回收监管装置,包括座体,设置于座体上方的回收组件,设置于座体上方的清洁组件,以及设置于回 收组件与清洁组件之间的检测组件;清洁组件包括有两个转动连接于座体上方的刷板,转动连接于两个刷板之间的清洁辊;座体上方 滑动连接有两个夹紧块;座体上方滑动连接有推动杆;回收组件包括有转动连接于座体上方的回收盘,固定连接于座体上的电机;本 发明能够在不停机状态下对海底电缆的表面进行清洁并在清洁结束后自清洁。 二、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由晟冠科技自主研发,尚未在相关产品上应用。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备查文件 《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a000eba-6eff-44b5-9e46-5756415391c5.PDF ─────────┬──────────────────────────────────────────────── 2026-05-21 19:2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如遇不确定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存在合作协议无法正 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本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日起至 2029年 5月 31日止,共 36个月),中航信 柏润可根据市场拓展及合作项目需要向公司采购数据中心巡检运维机器人及智能监测等运维产品和相关服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 元(¥100,000,000.00 元)。前述金额为公司与中航信柏润就本次战略合作达成的意向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合作过 程中具体业务的开展以双方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为准,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3、2025 年度,公司数据中心巡检机器人收入为 54.24 万元,约占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0.1737%。目前公司数据中心巡检 机器人业务收入占比较小,暂不会对公司短期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与业务拓展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人注意 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中航信柏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柏润”)经友好协商,本 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数据中心智能运维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航信柏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6129978X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曦路 9号院 8号楼 1至 2层 4-4-1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 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监 理;职业中介活动;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航信柏润为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注于数据中心板块技术服务的子公司,依托专业团队和技术理念,以数据中 心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丰富实践经验,为政府部门及各类社会企业提供从建设咨询、测试验证、运维管理、认证咨询等技术服 务到数据中心市场运营服务的专业化一站式服务,致力成为中国数据中心行业专业服务的领军企业。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航信柏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中航信柏润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信柏润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北京中航信柏润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就数据中心从日常巡检延伸到生产安全运维机器人及智能监测等运维产品和服务,围绕数据中心运维机器人系统的设计 、开发、落地应用及市场推广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具体战略合作细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落地要求等,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作合 同为准。 2、联合创新实验室 双方共同建立“数据中心智能运维与安全机器人联合实验室”,聚焦以下方向: (1)面向数据中心生产运营安全的新一代机器人技术联合研发,甲方负责提出需求、功能优化建议及测试验证,乙方负责需求 落地和后续生产; (2)具身智能机器人、多传感器融合感知、边缘智能控制等前沿创新方向,研发成果由乙方负责投产与产品供给,优先在甲方 数据中心场景试点应用; (3)行业标准、测试验证、示范应用及产业协同。 实验室成果归属由双方另行约定。 3、年度目标 双方确立以下年度战略合作目标为本协议的核心商务条款,双方应协同发力、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目标落地,确保战略合作成效 : (1)合作期内,双方共同推动运维机器人系统在甲方核心场景的深度应用,逐步实现运维智能化、无人化转型;甲方可根据市 场拓展及合作项目需要,向乙方采购数据中心巡检运维机器人及智能监测等运维产品和相关服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100, 000,000.00元)。 (2)上述战略合作目标按自然年度统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应于每年 1月 31日前对上一年战略合作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复盘确认,总结经验并制定下一年度计划。 (3)年度合作项目战略目标额度或预期市场规模未实现的,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张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要求承担其他任何责 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合作模式 甲方负责提出业务需求、功能改进建议、场景测试验证及市场化落地推广,乙方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向双方合作项目提供数 据中心运维机器人产品、智能监测检测设备、软件平台及技术服务,协助甲方实现数据中心运维的智能化、无人化,提升运维安全性 ,降低人力成本,提升效率与管理水平。在涉及数据中心智能运维产品及服务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技术 标准、交付周期、售后服务、价格水平等),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核心供应商。 5、结算机制 (1)甲方按照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周期及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款项。 (2)具体结算周期、付款方式及条件由双方在具体项目合作合同中另行约定。 (三)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1日起至 2029 年 5月 31 日止,共 36个月。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任何一方未以书面 形式提出续约意愿,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如需续约,双方应另行签署协议。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确 定,并另行签署具体采购合同。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与中航信柏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数据中心智能运维领域,聚焦数据中心运维机器人系统的设计、 开发及推广应用,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双方依托各自资源优势、技术积淀与渠道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本次合作是公司 战略规划的关键一环,高度契合公司未来发展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生态、拓宽市场空间、强化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构建 协同共赢生态、巩固行业优势提供重要助力。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 合作协议所涉采购金额仅为双方合作目标的初步设定,是公司与中航信柏润就本次战略合作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 绩预测,合作过程中具体业务的开展以双方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为准,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若双方后 续业务协同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效果,将为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对公司长期发展预计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有关业务合作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变化、 市场变化、管理、人员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度,公司数据中心巡检机器人收入 54.24万元,约占 2025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0.1737%。目前公司数据中心巡检机器人 业务收入占比较小,暂不会对公司短期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与业务拓展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人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如下: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是否和预期 存在差异 1 中移(杭州)信息 战略合作协议 2026年5月13日 正常履行中 否 技术有限公司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目前 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f84d289-3ca0-4693-b889-5f3f7bd25006.PDF ─────────┬──────────────────────────────────────────────── 2026-05-21 19:28│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发布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 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5号公司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曹 光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3人,代表股份49,482,92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98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五)《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49,43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33%; 反对5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6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六)《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七)《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48,27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07%; 反对28,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80%; 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13%。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曹光客先生与本议案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回避表决。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9,454,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4%;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九)《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49,43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33%;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01%。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49,430,1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33%; 反对2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6%; 弃权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01%。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经查验,上述议案(一)至议 案(九)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十)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30b9da-3726-42f5-b38e-5190597b371e.PDF ─────────┬──────────────────────────────────────────────── 2026-05-21 19:2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b510a93-e714-4d8a-abf1-2138f27bb642.PDF ─────────┬──────────────────────────────────────────────── 2026-05-13 18:54│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未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合作过程中具体业务的开展以双方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为准,暂无法预计对 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杭州)”)经友好协商 ,本着共同发展、长期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具身智能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杭州市签署了《战略合 作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92051082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顶 注册资本:17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余杭塘路 1600号 A01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 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家 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 统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 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 技术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销售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中移(杭州)是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全资子公司,深耕操作系统、算力与安全、人工智能、机器 人四大关键技术领域,是中国移动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推进企业转型的重要布局载体,曾获得 2023 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 奖,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内标准 80余项。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移(杭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中移(杭州)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移(杭州)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1、双方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依托双方在资源汇聚、场景整合、核心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各自优势,在具身智能终端产品方面开展 深度合作,形成多元化、有韧性的供应格局,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双方共赢发展。 2、为了确保战略合作协议的顺利实施并发挥持续影响力,创造深层次价值,双方将继续为本次合作投入必要的资源和努力,包 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合作机制 为保障协议的顺利实施和完善,甲乙双方共同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建立日常联系和沟通机制。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战略协议,本协议下明确的是双方合作的原则和意向,所有合作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及形 式由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各项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本协议期满前 60日,如双方均 无书面提出终止意向,本协议自动续展 1 年,续展次数不超过 2 次;如需变更合作内容,双方应在期满前30日内另行协商并签署补 充协议。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与中移(杭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具身智能领域的产品开发和推广开展深度探索。本次合作紧跟 国家“十五五”规划未来产业的前瞻布局、紧扣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工信部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 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等政策导向。通过此次合作,有利于拓展公司细分场景市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工业大健康方向的产业布局,增 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行业影响力。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 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合作过程中具体业务的开 展以双方实际推进和实施情况为准,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有关业务合作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 化、管理、人员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目前 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e145cf1-7f4a-443a-bdbf-ed4f8cb4bc87.PDF ─────────┬──────────────────────────────────────────────── 2026-05-11 18:00│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 5月 9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如申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约 21.72%的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 增加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陈如申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31,921,9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2%,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杭 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 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 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 1.00~9.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任职的独立董事胡国柳先生、王建 林先生(已离任)、唐国华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10.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0571-88720407)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0日 17:00前邮寄、发送至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5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5楼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汪菲 联系电话:0571-88720409 传真电话:0571-8872040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箱:zhengquanbu@shenhaoinfo.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4bc9bf0-40ed-4570-bde4-332993958430.PDF ─────────┬──────────────────────────────────────────────── 2026-05-11 18:00│申昊科技(30085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为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止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依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 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 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 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 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 发行时机等; 4、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 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 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 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2、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3、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2e93aa0-4d74-425c-a7e7-d0128a50a3ad.PDF ─────────┬──────────────────────────────────────────────── 2026-05-11 18:00│申昊科技(30085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成员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通知于 2026年 5月 9日以电话、口头 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其中胡国柳先生、王宏先生、朱亚元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光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再融资事项审议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 2 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把握具身智能市场机遇,完善战略规划布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7,000万元人民币在杭州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申昊具 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登记注册手 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d312e466-1d61-4a43-ba4f-a8fcc6fc9193.PDF ─────────┬──────────────────────────────────────────────── 2026-05-11 17:5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陆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三项发明专利证书,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专利一: 发明名称:一种轮式机器人 发明人:吴海腾;罗福良;毛泽庆;贾昭源;杨子赫 专利号:ZL202111285083.X 专利申请日:2021 年 11 月 01 日 专利权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长松街 6号 授权公告日:2026 年 04 月 21 日 授权公告号:CN115107046B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轮式机器人,具有末端操纵开关工具,所述末端操纵开关工具包括第三固定件、安装于第三固定件的马达、和 马达输出轴同轴固定连接的传动杆,所述传动杆相对于所述机械臂倾斜 45°,所述传动杆和所述第三固定件转动的连接,所述传动 杆的端部设有操纵件,所述操纵件为一筒状结构,所述操纵件套设于所述传动杆外,部分所述传动杆的横截面为非圆形,所述操纵件 具有和所述传动杆配合的非圆形的通孔,所述操纵件和所述传动杆之间设有回弹件,所述操纵件设有用于对接开关的对接孔槽结构, 所述对接孔槽结构为两个重合交错的方体组成的孔槽结构。 专利二: 发明名称:一种机械臂的末端夹持工具 发明人:毛泽庆;吴海腾;杨子赫;罗福良;邹治银 专利号:ZL202111283813.2 专利申请日:2021 年 11 月 01 日 专利权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31112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长松街 6号 授权公告日:2026 年 04 月 21 日 授权公告号:CN115107081B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机械臂的末端夹持工具,包括设在机械臂末端的第一固定件、安装在第一固定件的第一动力源、第一执行组件 ,所述第一执行组件包括固定主体、安装于固定主体的第二动力源、两夹持件,所述固定主体内设有丝杆传动结构,所述第二动力源 通过所述丝杆传动结构使两所述夹持件之间相互靠近或分离,所述固定主体和所述第一固定件转动的连接,所述第一动力源的输出轴 和所述固定主体传动连接。 专利三: 发明名称:模型训练方法、叶片拍摄方法及相关装置 发明人:刘中一;赵思静;吴华;吴海腾 专利号:ZL202310200454.2 专利申请日:2023 年 02 月 27 日 专利权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长松街 6号 授权公告日:2026 年 04 月 24 日 授权公告号:CN116188437B 本申请提供一种模型训练方法、叶片拍摄方法及相关装置,涉及风机巡检的技术领域。模型训练方法通过构建第一损失函数 L1 、第二损失函数 L2、第三损失函数 L3,最终获得能有效滤除风机叶片图像中背景以及其他物体干扰并能框选出风机叶片图像中叶片 所在最小有向区域的目标叶片检测模型,另一方面,风机叶片拍摄方法通过激光测距检测到物体进入,触发叶片目标检测,根据叶片 目标检测获取的叶片位置信息调整相机拍摄参数,以进行叶片图像的拍摄,拍摄到的叶片图像具有完整好、清晰度高的优点。 二、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由公司自主研发,其中专利一、二已在相关产品上应用。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三、备查文件 《发明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eb0f9cf-66f6-4554-877f-f9f6bca4e116.PDF ─────────┬──────────────────────────────────────────────── 2026-05-11 17:50│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把握具身智能市场机遇,完善战略规划布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7,000万元人民币在杭州市出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申昊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具身智能子公司”),同时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申昊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拟设地址:杭州市 (四)注册资本:7,000万元 (五)法定代表人:顾雄飞 (六)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 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利用 AI大模型技术提升工业机器人多维感知、多模态认知、智能决策和自主执行能力,并积极布局具身智能技术在 工业检测领域的应用。为此,公司投资设立具身智能子公司,紧跟国家“十五五”规划未来产业的前瞻布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也是公司发展战略升级的重要举措。通过把握工业具身智能规模化、商业化落地的机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具身智能子公司可能面临行业政策法规、市场变化、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风险,公司将强化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管 理,提高其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ee8b066-f727-443c-a084-aee9f3f7171e.PDF ─────────┬──────────────────────────────────────────────── 2026-04-30 17:46│申昊科技(300853):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 公司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于 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5:00-16:30在“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举行 2025 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建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曹光客先生、独立董事胡国柳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花少富先生、财务总监钱英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 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7日前访问 https://eseb.cn/1xDH64nJKE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点击“互动交流”进入会前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a419d52-a8d3-40ae-aa2f-b092cc843364.PDF ─────────┬──────────────────────────────────────────────── 2026-04-28 22:22│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865号),公司 2025年度实 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393.08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74.01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 报表中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97.08万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38.15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 ,且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及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 发展,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28,768,713.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3,930,792.79 -237,796,262.46 -100,841,003.9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0,765,329.04 106,019,754.94 130,329,080.75 营业收入(元) 312,270,965.02 157,592,015.19 386,296,607.5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7,970,806.3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99,381,480.7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8,768,713.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7,522,686.4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8,768,713.8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7,114,164.7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5.8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及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 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会因未进行现金分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5 年12 月 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97.08 万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9,938.1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报告期末及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满足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保障公司战略 发展的顺利实施,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a278eb-cb8c-4f28-b4b0-68a45b1b4e20.PDF ─────────┬──────────────────────────────────────────────── 2026-04-28 22:21│申昊科技(30085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申昊科技(30085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a95bac-27ad-445e-b854-c5870ef10f15.PDF ─────────┬──────────────────────────────────────────────── 2026-04-28 22:20│申昊科技(30085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地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3.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地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 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 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 资额度。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 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 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相关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暂 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地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9db1e4-41c9-4e49-85cc-e8f724ed20ba.PDF ─────────┬──────────────────────────────────────────────── 2026-04-28 22:20│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0,1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1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 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 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度 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 2026 年 本次新 本次新增担保 是否 持股比 最 4 增 额 关 例 近一期资 月 27 日担保 担保额 度占公司最近 联担 产 余额(万元) 度 一 保 负债率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 杭州申昊科技股 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 100.00% 32.32% 157.36 4,100.0 6.08% 否 份 司 0 有限公司 杭州申弘智 100.00% 94.77% 0.00 5,000.0 7.42% 否 能科技有限 0 公司 申昊(新加 100.00% 102.02% 536.05 1,000.0 1.48% 否 坡)私人有限 0 公司 三、被担保公司情况 (一)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冠科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WFB88Y 成立日期:2015年 12月 0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 号申昊科技义桥园区 2号楼 3楼 法定代表人:李旭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机电设备、电子电力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服务:机电设备、电力设备的运维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电力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电子电力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化工产品 (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制品);建筑工程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 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89.82 负债总额 2,937.4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937.42 净资产 6,152.4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13.19 利润总额 -992.70 净利润 -992.70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晟冠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杭州申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弘智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GL8XJ73 成立日期:2019年 04月 0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长松街 6号西区一楼、西区五楼、东区三楼 法定代表人:杜礼会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 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 行器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 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18.56 负债总额 8,547.0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7 流动负债总额 8,535.25 净资产 471.5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03.01 利润总额 18.99 净利润 18.99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申弘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申昊(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号:202501460K 注册资本:200万新加坡元 成立日期:2023年 1月 11日 注 册 地 址 : 10 ANSON ROAD #11-07 INTERNATIONAL PLAZASINGAPORE(079903) 经营范围:软件和应用程序开发(游戏与网络安全除外);机器人制造与维修。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1.99 负债总额 807.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流动负债总额 807.95 净资产 -15.96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4.49 利润总额 -325.35 净利润 -325.35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 形式,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同意为其提供上述担保。本次被担保对 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93.41万元 ,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比例为 1.0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bf2bc9-794b-456c-839c-a8bb11b85eae.PDF ─────────┬──────────────────────────────────────────────── 2026-04-28 22:20│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本议案经 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实际融资可能存在需适当调整授信分配额度及银行的情形,以最终银行核准的授信结果为准;前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 使用金额,实际使用金额以在授权额度内依据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综合授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 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f6f230-1690-4e8d-8205-4d77e9422c4c.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 202 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关于制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2026年津贴标准为 10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 取薪酬,不得重复领取),不单独领取津贴。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行业薪酬水平、岗位层级、职责范围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考核结 果挂钩,按月度、季度、年度不同考核周期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结合公 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绩效,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行业薪酬水平、岗位层级、职责范围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考核结 果挂钩,按月度、季度、年度不同考核周期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每次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 实报销。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成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 2 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委员 会成员顾雄飞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无异议,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0cf7af-99a2-4820-9995-aa1dc2aa0739.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要求和杭州申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7 日、2025 年 5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各项工作安排,立信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 20 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a7debe-8631-4a45-8529-1f7e37ad0c71.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5fb201-36bb-454f-a99d-3cdb43276711.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 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风险评估、信息披露、财务系统管理、合同 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筹资业务、对外投资、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研究开发、生产仓储、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并 结合公司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3% 总额的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控制环境无效; 2)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4)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控问题: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 实、准确的目标; 4)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其他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3%≤直接财产损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 额的5% 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额的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流程控制或系统失效; 4)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6)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重要缺陷 1)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流程或系统存在缺陷,引起公司经济或声誉损 失;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c1f176-628e-4000-8174-e75987f21039.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a93316-baca-4e7d-af7b-f8039ce9f283.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865 号),截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7,970,806.36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157,970,806.36 元,实收股本为 146,949,0 13.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及下游电网投资周期调整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同时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毛利率持续走低。此外, 资产折旧、可转债利息等刚性财务费用较高,进一步侵蚀了公司利润。当前,公司处于战略转型期,为保持行业竞争力和拓展新赛道 仍需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及市场开拓支出。收入端收缩、盈利空间压缩与刚性成本费用叠加,导致 2022 年至 2025 年连续四年亏损, 导致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以弥补前期亏损,推动企业稳 健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益 推进精益运营转型,优化业务结构,聚焦电力电网、智慧城域、智慧交通等领域,收缩低效业务,集中资源投入具备增长潜力的 核心赛道,全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坏账风险 加大回款力度,对长账龄应收款项逐笔跟进,明确回款责任人与时间节点,力争保持 2025 年回款向好的势头,实现应收账款周 转率的进一步提升。 (三)推动技术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 提高研发投入的产出效益,提升产品技术能力,强化产品议价能力,逐步推动修复毛利率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16a6e0-eafc-4055-a61b-1153cd2e0aab.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 55,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330.19万元(不含税)后 的募集资金为 54,669.8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2年 3月 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 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65.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54,20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2〕1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204.2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6,613.56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21.21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利息收入净额 C2 8.5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6,613.56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29.72 应节余募集资金 E=A-D1+D2 9,120.38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注 1] G=E-F 9,120.38 [注 1]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082.1 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为 9,120.38 万元,已全额转入基本户(差额系利息收入引起),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于2022年3月25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 201000301112869 - [注 2] 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1748000000963 - [注 3] 司杭州余杭支行 合 计 -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4月10日注销。 [注3]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11月9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082.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 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4月 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42e9a9-fba2-4203-a622-b0678c40a214.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申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 ─────────┴────────────────────────────────────────────────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申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bf467b-6186-4f81-8093-c51f5c0ebb9d.PDF ─────────┬──────────────────────────────────────────────── 2026-04-28 22:18│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0be118-7605-4b8d-b356-9d5d9cd41faf.PDF ─────────┬──────────────────────────────────────────────── 2026-04-28 22:16│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5e1ca2-cedd-4f70-a4c2-875954070cb1.PDF ─────────┬──────────────────────────────────────────────── 2026-04-28 22:16│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年度报告 ─────────┴──────────────────────────────────────────────── 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1406df-1f2f-407f-9132-045290356fcc.PDF ─────────┬──────────────────────────────────────────────── 2026-04-28 22:16│申昊科技(300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申昊科技(30085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68cd8f-0e74-4369-90fe-3050198ec763.PDF ─────────┬──────────────────────────────────────────────── 2026-04-28 22:15│申昊科技(30085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 ─────────┴──────────────────────────────────────────────── 申昊科技(30085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3011cc-53e4-4228-8f88-d6379d1db42a.PDF ─────────┬──────────────────────────────────────────────── 2026-04-28 22:15│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 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a6f7d5-1500-4192-9c04-fcc1613ba93a.PDF ─────────┬──────────────────────────────────────────────── 2026-04-28 22:15│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b4434f-bbcb-496f-9e12-e468c0254b36.PDF ─────────┬──────────────────────────────────────────────── 2026-04-28 22:15│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申昊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 ─────────┴──────────────────────────────────────────────── 一、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 1-2 项报告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1-2 表 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869 号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86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申昊科技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 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申昊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申昊科技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申昊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申昊科技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aed81e-8d85-48c9-a480-a7991df31f41.PDF ─────────┬──────────────────────────────────────────────── 2026-04-28 22:15│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申昊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申昊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f097f7-047e-4351-8d9d-721b0f9257a1.PDF ─────────┬──────────────────────────────────────────────── 2026-04-28 22:14│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预计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任职的独立董事胡国柳先生、王建林先生(已 离任)、唐国华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无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邮寄、邮件或传真方式(0571-88720407)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0日 17:00前邮寄、发送至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5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宇达路 5号公司 5楼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汪菲 联系电话:0571-88720409 传真电话:0571-8872040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箱:zhengquanbu@shenhaoinfo.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68bc11-d91f-45a3-bb19-eaf68da5a636.PDF ─────────┬──────────────────────────────────────────────── 2026-04-28 22:14│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国柳 ─────────┴──────────────────────────────────────────────── 本人作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国柳,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曾 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管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等职务,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 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捷 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未超过三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 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列席股 实际列席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胡国柳 6 6 0 0 0 否 2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 年,公司各次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议 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应出席的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本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员姓名 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议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议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胡国柳 5 5 1 1 0 0 注: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依据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结合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在相关议案中发表看法与建议,认真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责任。 (三)本年度与公司内审部、会计师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认真履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度本人除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之外,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及主要经营情况,就年度业绩预告、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及变动、第三季度经营等事项进行讨论,并从个人专业背景出发提出自己 的看法与建议。 除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之外,本人通过参加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从会计专 业角度探讨、解答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日,主要内容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审议相关议案,列席股东会并 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出席公司内部工作总结会议。 公司在组织并筹备各项会议、准备办公场地等方面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会议资料齐备、召开会议的通知及时到位、召开 及表决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项定期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项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证券法》等 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专业 水平、工作效率、服务意识等各方面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达成有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 了应有的努力,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尤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加强交流,更加 深入地了解公司发展及运营情况,利用专业的财务会计知识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国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f12070-c4b1-44d5-bc58-76836e2d2968.PDF ─────────┬──────────────────────────────────────────────── 2026-04-28 22:14│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林(已离任) ─────────┴──────────────────────────────────────────────── 本人作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建林,1959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力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能上海分公 司技术部项目工程师,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厂长,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长、党总支书记,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澳大利亚 INTERGEN 电力公司技术总经理兼华能驻澳大利亚办事处负责人,上海市电力行业科学技术协会副秘书长,杭 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上海市电力行业科学技术协会高级顾问。 本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未超过三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 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列席股 实际列席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王建林 6 6 0 0 0 否 2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 年,公司各次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议 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应出席的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本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委员姓名 出席薪酬与考核 出席提名委 出席战略委 出席独立董事 委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员会情况 专门会议情况 应列席 实际列 应列席 实际列 应列席 实际列 应列席 实际列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会议次 席会议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王建林 1 1 0 0 0 0 0 0 注: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出 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结合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在相关议案中发表看法与建议,认真履行作为主任 委员及委员的责任。 (三)本年度与公司内审部、会计师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认真履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度本人除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之外,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及主要经营情况,就年度业绩预告、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及变动、第三季度经营等事项进行讨论,并从个人专业背景出发提出自己 的看法与建议。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从行业资深从业者角度与投资者进行探讨、交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日,主要内容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审议相关议案,列席股东会并 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出席公司内部工作总结会议。 公司在组织并筹备各项会议、准备办公场地等方面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会议资料齐备、召开会议的通知及时到位、召开 及表决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项定期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项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证券法》等 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专业 水平、工作效率、服务意识等各方面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达成有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 了应有的努力,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2026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因任职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51ec13-818d-4c99-8f81-5a5e90372145.PDF ─────────┬──────────────────────────────────────────────── 2026-04-28 22:14│申昊科技(300853):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要求,结合杭州申昊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月完成换届选举的情况,现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国柳先生、王宏先生、朱亚元 先生和已离任独立董事王建林先生、唐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胡国柳先生、王宏先生、朱亚元先生和已离任独立董事王建林先生、唐国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26eba7-9a2b-4afe-9df8-8855a285d539.PDF ─────────┬──────────────────────────────────────────────── 2026-04-28 22:14│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国华(已离任) ─────────┴──────────────────────────────────────────────── 本人作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国华,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曾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食在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顺发恒业股份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申 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高级合伙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未超过三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 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列席股 实际列席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唐国华 6 6 0 0 0 否 2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 年,公司各次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议 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应出席的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本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委员姓名 出席提名委员会情况 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议 应列席会议 实际列席会议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唐国华 0 0 5 5 0 0 注: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依据 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结合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在相关议案中发表看法与建议,认真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责任。 (三)本年度与公司内审部、会计师及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认真履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持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度本人除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之外,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及主要经营情况,就年度业绩预告、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及变动、第三季度经营等事项进行讨论,并从个人专业背景出发提出自己 的看法与建议。 除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之外,本人于 2025 年 8月通过参加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日,主要内容为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审议相关议案,列席股东会并 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出席公司内部工作总结会议。 公司在组织并筹备各项会议、准备办公场地等方面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会议资料齐备、召开会议的通知及时到位、召开 及表决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项定期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项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证券法》等 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专业 水平、工作效率、服务意识等各方面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达成有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 了应有的努力,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2026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因任职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国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5680b2-dbe0-4d73-b87b-5ed5404ee78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申昊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748.PDF ─────────┬──────────────────────────────────────────────── 2026-04-29│申昊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759.PDF ─────────┬──────────────────────────────────────────────── 2025-10-30│申昊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012.PDF ─────────┬──────────────────────────────────────────────── 2025-08-22│申昊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59985.pdf ─────────┬──────────────────────────────────────────────── 2025-04-29│申昊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511.PDF ─────────┬──────────────────────────────────────────────── 2025-04-29│申昊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521.PDF ─────────┬──────────────────────────────────────────────── 2024-10-30│申昊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661.PDF ─────────┬──────────────────────────────────────────────── 2024-08-28│申昊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787.PDF ─────────┬──────────────────────────────────────────────── 2024-04-23│申昊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43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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