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3 申昊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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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44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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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30 │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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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 │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主体及“申昊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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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9:00 │申昊科技(30085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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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36 │申昊科技(300853):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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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36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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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52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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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52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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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 │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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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 │申昊科技(30085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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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44│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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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申昊转债”(债券代码:123142)转股期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8年 3月 17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33.71元/
股。
2、2026年第二季度,共有 20 张“申昊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2,000元),合计转成 58股“申昊科技”股票(
股票代码:300853)。
3、截至 2026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为 5,493,646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549,364,6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
规定,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申昊转债
”)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 5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5,000.00万元可转债于 2022年 4月 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申昊转债”,债券代码“1231
42”。
根据《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2年 3月 2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年 9月 26日起至2028年 3月 17日止。
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申昊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4.41元/股
。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1年年末公司总股本 146,93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申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41元/
股调整为 34.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
045)、《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第二次调整
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日公司总股本 146,9
40,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申昊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34.11元/股调整为 33.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年 5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5)、《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3、第三次调整
经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申昊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33.91元/股调整为 33.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4年 5月 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4年5月 16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0)。
三、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 20 张,转股数量为 58 股。截至2026 年 6 月 30 日,申昊转债尚有 5,493,646 张
,剩余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49,364,6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股数 其他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48,635,023 33.0965 0 0 48,635,023 33.0965
通股
高管锁定股 48,635,023 33.0965 0 0 48,635,023 33.0965
二、无限售条件 98,314,019 66.9035 58 0 98,314,077 66.9035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6,949,042 100.0000 58 0 146,949,100 100.0000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0571-88720409”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一)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申昊科技”股本结构表;
(二)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申昊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eb78b79-df0c-4a6b-9e57-22852c423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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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30│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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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ea3a4f41-1c0e-4611-b678-98a49743d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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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50│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主体及“申昊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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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300853):申昊科技主体及“申昊转债”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72d09c4-6b56-4002-99e7-8f4e3c663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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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9:00│申昊科技(30085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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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申昊科技,证券代码:300853)交易连续三个
交易日(2026年 6月 15日、2026年 6月 16日、2026年 6月 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
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同时公司关注到近期媒体
对于本公司与煜芯炎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芯炎宸”)签订的总金额为 11.67亿元(含税)的智慧运维项目合同的
关注度较高。对此,公司说明如下:公司在 2026年 6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该笔订单总金额 11.67亿元,其中机器人设备供货及运维服务费用为 3.27亿元(将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运维人员全周期运维
服务费用为 8.40 亿元(将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净额法收入确认方式将会提升本订单的整体毛利率);经公司初步测算,该订单采
用总额法与净额法分别核算后,该订单综合毛利率将高于公司当前总体毛利率水平。本合同预计对公司 2026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按照协议公司于 2026年 12月 31日前完成第一批试运行机器人交付,因试运行阶段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暂不能确认
收入;若在 2027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第一批次机器人(共计 300台)的全部交付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则为公司实现收入 12,000
万元;2028年约为公司实现收入 1,800-2,300万元左右,其中机器人运维服务费用为 1,300万元,按照净额法的运维人员运维费用约
为 500-1,000万元左右。后续各年,将按照机器人(主要指第二批机器人)、机器人运维服务费和按照净额法的运维人员运维费所构
成的费用来确认收入。鉴于本合同金额较大、履行周期较长,其对合同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以公司未来经审计确认的收入
为准。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38b2992-e2e1-4775-9c4d-d093b643b8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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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36│申昊科技(300853):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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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律证字[2026]AN106-1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邮编:100005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
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6]AN106-1号致: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申昊科技本次与煜芯炎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芯炎宸”)签署《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和林格尔集群沙尔营算力产业
园绿色智算中心智慧运维项目相关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涉及的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方的相关资质、合同签署和合
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仅根据中国境内现行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公司法》《民法典》《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批准文件、证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并确
认: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
均为真实,所有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所制作的法定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根据审核机关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
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构成重大合同
经核查,根据《监管指引第 2号》第 7.3.1 条规定,申昊科技与煜芯炎宸签署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因“合同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亿元”,构成重大合同。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及其董事会出具的说明, 与公司签署《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交易对
方为煜芯炎宸。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以下简称“企业公示系统
”)、企查查(https://pro.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6年 6月 11日),煜芯炎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煜芯炎宸(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K45G6B6D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毓英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25年 12月 17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登记状态 存续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翠苑新村三区 25 幢 2单元配套用
房 438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
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工
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
设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
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
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煜芯炎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真实。
三、交易对方的相关资质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相关资料及公司董事会针对交易对 方 履 行 能 力 出 具 的 说 明 ,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查 询 企 业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企查查(https://pro.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查询日期:202
6年6月11日),煜芯炎宸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履行《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交易对方煜芯炎宸具备签署、履行《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
四、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 《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由申昊科技与煜芯炎宸合法签署并已生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 《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对项目概要、项目内容、项目具体要求、双
方权利与义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采购一览表、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合同变更和解除及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约定,不存在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交易对方煜芯炎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真实,具备签署及履行《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智慧运维项目采购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
容合法、真实、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eef66ca-560c-47e7-96d3-21024342e1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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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36│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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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300853):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0e43906-eb80-45db-ad19-e33ea27c5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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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52│申昊科技(300853):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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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
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证券账户号码:0899550996
3.证券账户开立日期:2026年 6月 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5c40b07-110b-48c2-9c4e-7d5042726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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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52│申昊科技(300853):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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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冠科技”)于近期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发明名称:一种海底电缆回收监管装置
发明人:曹光客;李旭
专利号:ZL202311576607.X
专利申请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专利权人: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 21 号 3号楼(4层)
授权公告日:2026 年 05 月 19 日
授权公告号:CN117682383B
本发明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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