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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54(中兰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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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54 中兰环保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7:41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7-13 19:16 │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3 19:15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7-13 19:14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2 16:34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2 16:32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8:06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 │2026-06-24 17:28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6 17:12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6-03 17:55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 2026-07-15 17:41│中兰环保(30085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650万股,涉及预留授予 23名激励对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96%。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 1,564,082.45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0,096,250股变更为 139,816,600股。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三)2023年 4月 26日至 2023年 5月 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5月 1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5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五)2023 年 5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 年 6月 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年 7月 4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4年 3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 5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 7月 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一)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原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0. 5亿元。根据公司 2024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不达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公司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9650万股(调整后),涉及预留授予 23名激励对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024年 7月 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8.06元/股调整为 7.95元/股。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95元/股调整为7.83元/股。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 规划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027,5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该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作出相应调 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Q=19.9750×(1+0.4)=27.9650万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27.9650万股。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 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P=7.83÷(1+0.4)≈5.593元/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593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9650万股,回购价格为 5.593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1,564,082.45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6SZAA5B0230号《 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7月 15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6,115,005 18.64% -279,650 25,835,355 18.48%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13,981,245 81.36% 0 113,981,245 81.5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0,096,250 100% -279,650 139,816,600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1da0cdf-0955-48d8-8d7c-b2755d6cd462.PDF ─────────┬──────────────────────────────────────────────── 2026-07-13 19:16│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葛芳女士、张龙先生、施祖麟 先生、刘建国先生、方文辉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兰”)与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复通” )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 18,560万元。 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王广庆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 召集人提议于 2026年 7月 30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194b5a11-2815-4e48-b555-5acff87ca25c.PDF ─────────┬──────────────────────────────────────────────── 2026-07-13 19:15│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2738b1a-53f8-4d95-ac4f-76f967f9546d.PDF ─────────┬──────────────────────────────────────────────── 2026-07-13 19:1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7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3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7月 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 7月 29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9日,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江波 电 话:0755-26695276 传 真:0755-26670319 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6cfa302-970f-4a1c-927e-70906365cdb5.PDF ─────────┬──────────────────────────────────────────────── 2026-07-02 16:3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2047132-2916-4d5e-b5b4-607dbd9a7c25.PDF ─────────┬──────────────────────────────────────────────── 2026-07-02 16:3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3c42e6b-cf83-41a9-8d5a-fed44b635873.PDF ─────────┬──────────────────────────────────────────────── 2026-06-26 18:0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4)。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兰”)收到了“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 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该项目由北京中兰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 2、建设单位: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人民币):18,560万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中标后的实施预计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提示 1、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方案、服务期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 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 尽快召开权力会议审议此关联交易,并在权力会议审议通过后方予签署合同。 3、公司将继续跟踪该项目进展,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6c8cf8d-2ed8-40db-8e81-a0fa8dc91d2d.PDF ─────────┬──────────────────────────────────────────────── 2026-06-24 17:28│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 近日,招标采购导航网公布了“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兰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兰”)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现将该 项目拟中标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中标含税总金额(人民币):18,560万元 二、拟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预计对公司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 作用。 三、风险提示 1、该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上述中标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 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风险。 2、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 尽快召开权力会议审议此关联交易,并在权力会议审议通过后方予签署合同。 3、公司将继续跟踪该项目进展,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46abe00-2a28-4005-9836-f0e025024fb9.PDF ─────────┬──────────────────────────────────────────────── 2026-06-16 17:1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c31cb32-b2b0-47a0-a1bf-509ed349f896.PDF ─────────┬──────────────────────────────────────────────── 2026-06-03 17:55│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25c8ae8-4576-450c-a94d-7faf2e78d9fd.PDF ─────────┬──────────────────────────────────────────────── 2026-06-03 17:5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判决生效,强制执行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之兰公司”)和武汉环投固废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固废公司”)均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双方再审申请。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本次案件涉及金额:14,877.116561万元。 4、对公司损益影响: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兰环保”)分别于 2023年 9月 21日、2024年 3月 12日和 2025年 8月 2 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和《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 )最高法民申 908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一审 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因与武汉环投固废运营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武汉环 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以下简称“环投开发公司”)、武汉环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以下简称“环投实业公司”)存在合同纠纷。 本诉讼历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 3月出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鄂 01 民初 656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 8月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2024)鄂民终 49 6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再审申请人中之兰公司因与再审申请人环投固废公司及被申请人环投开发公司、环投实业公司、中兰环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鄂民终 496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现已审查终结。 中之兰公司、环投固废公司的再审申请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 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环投固废运营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 期报告。 四、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为终审判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最高法民申 90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295bf82-9344-41dc-a55a-fef0d18e9e28.PDF ─────────┬──────────────────────────────────────────────── 2026-06-03 17:5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6714cd7-e7c9-46b9-8626-d4e9a64bc7b5.PDF ─────────┬──────────────────────────────────────────────── 2026-05-21 18:52│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一载、、股误东导会性审陈议述通或过重大20遗25 漏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的总股本 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027,5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增至 1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 红利。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股转增 4股的比 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68,7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0,096,25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5月 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74,225 18.66% 7,469,690 26,143,915 18.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394,525 81.34% 32,557,810 113,952,335 81.34% 三、总股本 100,068,750 100% 40,027,500 140,096,250 1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股份变动情况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40,096,25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192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江波 商晓梅 咨询电话:0755-26695276 传真电话:0755-26670319 十、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8ed9374-0795-44bd-8e94-bca5b9067bfd.PDF ─────────┬──────────────────────────────────────────────── 2026-05-19 19:02│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 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在广东省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股份 48,791,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 584%。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2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8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2,028股同意,0股反对,7,2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04,2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9.688 5%。 (二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三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四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五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六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2,228股同意,7,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04,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9.697 2%。 (七 )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8,466,7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288,9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公司关联股东周江波、厉江锋已回避表决。 (八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 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 )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十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917,760股同意,7,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302,76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7.7402% 。 公司关联股东葛芳、王广庆、曹丽、周江波、孔熊君、孔丽君、舟山中兰福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84c088c-92e4-4670-8363-5f0d0e692e34.PDF ─────────┬──────────────────────────────────────────────── 2026-05-19 19:02│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 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00,068,750股。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合计持有股份 49,079,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04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合计持有股份 48,791,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5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7人, 合计持有股份 287,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71%。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9 人,合计持有股份 2,311,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98%。 (三)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2,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04,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5%;反对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 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2,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3%;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04,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江波、厉江锋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466,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88,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葛芳、王广庆、曹丽、周江波、孔熊君、孔丽君、舟山中兰福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917,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反对 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2,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2%;反对 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熊茂竹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d2a9d23-889f-4f10-8e18-9892bcf67faf.PDF ─────────┬──────────────────────────────────────────────── 2026-05-19 19:0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再予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公司拟回购注销 23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6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79,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79,650 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981.66 万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3,981.6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江波、商晓梅 2、联系电话:0755-26695276 3、联系传真:0755-26670319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 证券部 5、邮政编码:518000 6、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011f39-e686-4357-a24b-0f43d7355945.PDF ─────────┬──────────────────────────────────────────────── 2026-05-14 16:5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0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 15:3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 .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广庆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江波先生,财务负 责人林燕娜女士,独立董事方文辉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届时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976f726-ad47-4e51-9a7f-3a0adc34bfd1.PDF ─────────┬──────────────────────────────────────────────── 2026-05-13 19:01│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刘青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9,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61%)的股东刘青松先生计划在 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2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2,0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刘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在公司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的任职 刘青松 —— 9,615,000 9.61% 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 注:刘青松先生原为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已于 2024年 6月 12 日原任期届满后离任。 (二)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过去 12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刘青松先生在 2025年 6月 16日至 2025年 7月 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 ;在 2025 年 7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事项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 拟减 拟减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合理 持股 持原 价格 份来 因 区间 源 刘青松 不超过: 不超过: 2026年 6月 5 集中竞价减持不 根据 首次 个人 3,002,062 3% 日至 2026年 9 超过 1,000,687 市场 公开 资金 月 2日 股;大宗交易减 价格 发行 需求 持不超过 确定 前股 2,001,375股 份 (二)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股东刘青松先生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刘青松先生在《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股东刘青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 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cb9149e-7045-4556-b699-89e2ee14ff55.PDF ─────────┬──────────────────────────────────────────────── 2026-05-06 17:0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a229c2d-f50e-42c4-b5bc-9f43593ba168.PDF ─────────┬──────────────────────────────────────────────── 2026-05-06 17:0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0a61034-dd0b-472a-a1c8-9b0434becb1b.PDF ─────────┬──────────────────────────────────────────────── 2026-04-27 19:00│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aeb539-2c57-405f-a91e-1ef9dd46f2c9.PDF ─────────┬──────────────────────────────────────────────── 2026-04-27 19:00│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兰环保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3053ec-c059-4f74-8d1b-3bb89fba5e52.PDF ─────────┬──────────────────────────────────────────────── 2026-04-27 19:00│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bfd0b1-51b9-403c-a7a5-1969308fd84b.PDF ─────────┬──────────────────────────────────────────────── 2026-04-27 18:59│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 8.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4)上述议案 7.00、10.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 5月 18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江波 电 话:0755-26695276 传 真:0755-26670319 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84f56e9-832a-441b-954f-337e01091dca.PDF ─────────┬──────────────────────────────────────────────── 2026-04-27 18:59│中兰环保(30085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施祖麟 ─────────┴──────────────────────────────────────────────── 2025年,本人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施祖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1年 9月至 1996年 10月在清华大学核研院 任副研究员;1996年 11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 21 世纪发展研究院任研究员;2000 年 10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1世纪 发展研究院任博士生导师/研究员。2023年 5月至今,在中兰环保担任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次,股东会 4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议案表决。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投票 姓名 状态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情况 事会会议 施祖麟 在任 7 7 0 0 否 均投赞 成票 本人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施祖麟 4 4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与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出席会议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 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会议并就《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题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会上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年度报告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有关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 建议,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行业动态,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并与公司管理 人员深入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媒体报道,及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沟通,切实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本人对涉及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股权激励等重大 议案,均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监局及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 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自主学习,不断完善专业知识,加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法 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施祖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c8dc89-30a0-4498-9860-289330e62962.PDF ─────────┬──────────────────────────────────────────────── 2026-04-27 18:59│中兰环保(30085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建国 ─────────┴──────────────────────────────────────────────── 2025年,本人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建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1年 8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任教;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科融环境(300152.SZ)独立董事;2019年 1月至 2020年 12月任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月任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月至今任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8月至今任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月至今,任中兰环保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次,股东会 4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议案表决。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投票 姓名 状态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情况 事会会议 刘建国 在任 7 7 0 0 否 均投赞 成票 本人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刘建国 4 4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与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兼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 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会议并就《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题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会上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年度报告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有关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 建议,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行业动态,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并 与公司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媒体报道,及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 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本人对涉及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股权 激励等重大议案,均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监局及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 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自主学习,不断完善专业知识,加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法 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建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677adec-eab7-48c0-988c-03e2b89601c1.PDF ─────────┬──────────────────────────────────────────────── 2026-04-27 18:59│中兰环保(30085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方文辉 ─────────┴──────────────────────────────────────────────── 2025年,本人作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方文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2000年 6月至 2017年 3月 ,曾就职于万科集团财务管理部、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万科集团审计部、武汉万科、南昌万科;2018年 1月至 2019 年 2月 以及 2023 年 10 月至今,在中航万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 3月至今,在深圳市正方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担任合伙人;2024年 6月至今,在中兰环保担任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基本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次,股东会 4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议案表决。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任职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投票 姓名 状态 参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情况 事会会议 方文辉 在任 7 7 0 0 否 均投赞 成票 本人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方文辉 4 4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与 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兼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与建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在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 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会议并就《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题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预审工作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持续关注公司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出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会上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年度报告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有关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 建议,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及行业动态,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并与公司管理 人员深入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媒体报道,及时与董事会秘书等工作人员沟通,切实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本人对涉及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股权激励等重大 议案,均进行了认真核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监局及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 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自主学习,不断完善专业知识,加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法 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方文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88f1bb-5d25-4a58-a6c8-d65576ed652b.PDF ─────────┬──────────────────────────────────────────────── 2026-04-27 18:59│中兰环保(300854):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中兰环保(300854):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fbc642-25cb-4fc9-b6e2-e4e39bc152d8.PDF ─────────┬──────────────────────────────────────────────── 2026-04-27 18:59│中兰环保(30085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中兰环保(30085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c63caa-ee0e-45b3-b2bc-754f82c5f981.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 规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748,785.33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977,548.55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7,622,829.10 元,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1,055,425.83 元。合并报表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77,098,098.18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 467,489,886.49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77,224,951.31 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 467,489,886.49元。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本着 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 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027,5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0,096,250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股转增 4股的比 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2,125,220.00 11,119,73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6,748,785.33 13,095,022.51 20,500,223.62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7,419,572.22 33,369,846.21 34,735,189.05 营业收入(元) 510,417,896.71 645,753,518.49 835,948,432.0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67,622,829.10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31,055,425.8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244,955.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7,717,846.40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244,955.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05,524,607.48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30%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6.1.14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 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 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4)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5年度审定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25年 度未实现盈利。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四、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缩短投资者获取股息红利的等待时间,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以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由 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等,授权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62337a-31cc-4b2f-bca6-6756c7d5ddf3.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 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人次、行政处罚 85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 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 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 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 11月 1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 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 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 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a2ca42-63c3-4d1c-86d7-2de2076fe630.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中兰环保(30085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f1fc2c-39bf-4ab0-8173-e012aed788cc.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当 地薪酬水平,制定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万元/年(税前)。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报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3993a69-f502-413c-a7bd-4cbe22860a16.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股本及注册资本的情况 1、根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40,027,5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0,096,250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650万股,公司 总股本将减少 279,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79,650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由 10,006.8750万股变更为 13,981.6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6.875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3,98 1.66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条款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6.8750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81.66 万元。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6.8750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981.66万股,均为人 为人民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3 第一百五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十七条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 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 具体方案后,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股份)的派发事项。 发事项。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ea7ee4-240b-48a5-9552-d43f116b5bc2.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b15b1c-0862-451d-9a14-f5994e21ba76.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建国先生、施祖麟先生及方文辉先 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建国先生、施祖麟先生及方文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536d5bc-6620-47ce-8a0e-22127293044f.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6SZASB0081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出具了 XYZH/2026SZASF002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时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e4e1b3-3618-434d-95b2-35275394ce57.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e90381-c2c1-46aa-a795-ddd3b8799ece.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4c1af9-c5aa-4a7d-905a-14f6d0fbe35a.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28403b-18db-4c85-986c-2d5f6bffa313.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d8857a-4e2e-49bb-95dc-aa7daa11db06.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928bcc-a7f1-403d-9b43-984bb6d799f7.PDF ─────────┬──────────────────────────────────────────────── 2026-04-27 18:57│中兰环保(30085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中兰环保(30085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0042ba-c8fd-42c5-a3db-7b68b03bb40b.PDF ─────────┬──────────────────────────────────────────────── 2026-04-27 18:56│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561e14-29b9-4264-95ae-b6cfbf998c00.PDF ─────────┬──────────────────────────────────────────────── 2026-04-27 18:5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75601da-b32f-4ef6-81fd-13c100e4c233.PDF ─────────┬──────────────────────────────────────────────── 2026-04-27 18:56│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0bb60c-a4a7-4f9c-b707-cd13e1f6566f.PDF ─────────┬──────────────────────────────────────────────── 2026-04-27 18:56│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报告 ─────────┴──────────────────────────────────────────────── 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c486b8-4dbe-468b-b638-ed793d9ea8bb.PDF ─────────┬──────────────────────────────────────────────── 2026-04-27 18:56│中兰环保(30085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和《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 准确,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数量无误。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6f5bebc-a01c-4b48-9ad5-a50b36efbcb3.PDF ─────────┬──────────────────────────────────────────────── 2026-04-27 18:56│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a7b66a-de7e-4397-ac30-48f43cec662a.PDF ─────────┬──────────────────────────────────────────────── 2026-04-27 18:55│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 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担 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和拟提供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广庆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 并签署相关授信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授信和担保业务等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 董事会融资决议。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预计额度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持 最近一年 前担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近一年净资 担保 例 率 (万元) 产比例 中兰环保科技 深圳市中兰环 100% 16.93% 0 20,000 22.05% 是 股份有限公司 能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中兰环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中兰环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 5月 11日 注册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 曹丽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关联关系 中兰环保持股 100% 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兰环能资产总额为12,553.73万元,负债总额为2,125.72 万元,净资产为 10,428.01万元,营业收入为 86.40万元,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 -574.74万元,净利润为-645.98万元。 是否失信被执 否 行人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仅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担保的额度 ,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5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并为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额度不超过 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担保,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广庆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授信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授信和担保业务等手续,授权期限 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均为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b33913-af46-4bf3-96dc-4d5f593d4b8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中兰环保: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303.PDF ─────────┬──────────────────────────────────────────────── 2026-04-28│中兰环保: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314.PDF ─────────┬──────────────────────────────────────────────── 2025-10-30│中兰环保: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190.PDF ─────────┬──────────────────────────────────────────────── 2025-07-31│中兰环保: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31/1224341132.PDF ─────────┬──────────────────────────────────────────────── 2025-04-28│中兰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7198.PDF ─────────┬──────────────────────────────────────────────── 2025-04-28│中兰环保: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7191.PDF ─────────┬──────────────────────────────────────────────── 2024-10-30│中兰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452.PDF ─────────┬──────────────────────────────────────────────── 2024-08-29│中兰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507.PDF ─────────┬──────────────────────────────────────────────── 2024-04-29│中兰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84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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