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4 中兰环保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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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04 │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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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04 │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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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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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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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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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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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中兰环保(300854):公司章程(2026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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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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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23 │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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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9:31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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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04│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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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1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7日下午 14:30 在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月27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00,068,750股。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 人,合计持有股份 49,61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8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合计持有股份 48,957,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92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1人,
合计持有股份 65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74%。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3
人,合计持有股份 2,84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58%。
(三)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84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2%;反对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
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熊茂竹律师、魏可心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ca103c19-d8e3-4b2f-9ced-d0b8835ed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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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04│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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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10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
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7日(星期五)14:30在广东省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7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股份 48,95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
241%。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3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5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49,613,100股同意,0股反对,2,500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845,300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9.912
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7/ac7c9aac-3f3e-4928-aae0-53cc2d0ca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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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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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13e5da98-477a-4110-a7ab-7bcabbc0f0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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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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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5802e763-2832-4500-9c44-ea0a20438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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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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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地址,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前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 9号润弘大厦 T1栋 17层 06单元。邮编:518023
变更后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 4112。邮编:518001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和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条款号 原条款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
西社区梅园路 9号润弘大厦 T1栋 17 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
层 06单元。邮编:518023 一百大厦 A座 4112。邮编:518001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5c8f00ff-ae9c-42d7-af73-090135935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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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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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44448f78-7693-4809-bfda-2ae26b86ca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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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中兰环保(300854):公司章程(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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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公司章程(2026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14c06907-6622-40ae-85d4-c1265c9c2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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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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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2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2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2月 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 2月 26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26日,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江波
电 话:0755-26695276
传 真:0755-26670319
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eb2e7d0f-bfdc-4907-8242-fd7afced8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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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23│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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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500 ~ -6,500 1,309.50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749.10% ~ 596.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0,000 ~ -8,500 710.09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508.27% ~ 1,297.0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
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环投固废运营有限公司、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环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较多;
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兰环能有限公司沼气发电业务受国家垃圾零填埋政策影响,填埋气急剧减少,沼气发电量也
随之减少,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处置亏损较多,未处置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较多;
3、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放弃低质项目(指项目资金来源不明确、收款难度大、业主资信状况不佳、项目毛利率偏低的项目),
导致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有下降;
4、报告期内,受下游客户资金紧张影响,工程项目回款不及预期,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导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
减值损失较多。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得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数据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9e44615c-8eb6-490e-8497-2904e1ae3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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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9:31│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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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09d2d32f-af00-4d68-b77b-b12a66e4ab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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