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4 中兰环保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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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8:21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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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46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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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46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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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8 │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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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7 │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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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7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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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7 │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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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5 │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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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58 │中兰环保(300854):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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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58 │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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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8:21│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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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刘青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持有公司股份 9,615,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00,068,750股的比例为 9.61%)的股东刘青松先生计划在 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2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2,06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00,068,750股的比例为 3%)。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 日实施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后股东刘青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461,000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 140,096,250股的比例为9.61%),本次计划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4,202,886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40,096,250股的比例为
3%)。
2026年 6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刘青松先生于 2026年 6月 10日至 2026 年 6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5.23万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140,096,250股的比例为 0.61%)。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截至 2026年 9月 2日,
刘青松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现将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万股) 现有总股本
比例
刘青松 集中竞价 2026/6/12-2026/6/19 30.67 78.65 0.56%
大宗交易 2026/6/10 30.40 6.58 0.05%
合计 —— —— —— 85.23 0.61%
注:如存在数据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3、本次减持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现有总股 股数(股) 占现有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刘青松 合计持有股份 13,461,000 9.63% 12,608,700 9.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61,000 9.63% 12,608,700 9.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如存在数据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816,6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青松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刘青松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刘青松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刘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61e6f38b-bc46-4b04-b512-f5773163e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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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4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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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a164f20c-b64d-4a20-8750-034fcd4a0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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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7:4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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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d7d510b1-6895-47ec-a302-a40dbfbff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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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8│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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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026394ef-3f46-4e16-931e-c6201a9a8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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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7│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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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37人调整为 35人,授予总数不变。前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
变动,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
司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除前述经批准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公司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年 8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00
.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12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2d6dde4b-06ac-4c15-bec7-1d3918bc7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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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7│中兰环保(300854):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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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 7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年 7月 29日至 2026年 8月 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 8 月 7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4、2026年 8月 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 8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发表了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
明。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29日、8月 7日、8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调整事项具体情况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
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
激励对象。调整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7人调整为 35人,授予总数不变。上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
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王广庆 中国 副董事长、总经 139.00 34.75% 0.99%
理
曹丽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50% 0.07%
周江波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2.50% 0.07%
董事会秘书
林燕娜 中国 财务负责人 3.00 0.75%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38.00 59.50% 1.70%
(31人)
合计(35人) 400.00 100.00% 2.86%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中
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37人调整为 35人,授予总数不变。前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
变动,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26bf5d62-b5ef-463a-b865-6f12ea5de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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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7│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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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6e8a075d-ee23-45bd-a5d6-4f43baa4b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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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55│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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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30d97d98-733b-47a6-af39-09c93dd99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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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58│中兰环保(300854):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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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29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
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8月 14日(星期五)14:30在广东省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4 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8月 14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份 14,760,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
569%。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10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40,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公司董事长葛芳女士因公务安排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049,380股同意,16,300股反对,3,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45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440,68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5.6171%
。
公司关联股东曹丽、周江波、王广庆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052,380股同意,16,300 股反对,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68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443,68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6.2680%
。
公司关联股东曹丽、周江波、王广庆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13,049,380股同意,16,300股反对,3,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845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440,68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5.6171%
。
公司关联股东曹丽、周江波、王广庆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b5f081e1-524a-4fc1-9446-6d5e29c48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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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58│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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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29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8月 14日下午 14:30 在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8月14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4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董事长葛芳女士因公务安排不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广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39,816,600股。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8人,合计持有股份 15,201,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87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合计持有股份 14,760,3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56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人
,合计持有股份 440,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53%。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04
人,合计持有股份 460,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96%。
(三)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广庆先生、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049,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4%;反对 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弃权 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71%;反对 16,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7%;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广庆先生、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052,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4%;反对 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弃权 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80%;反对 16,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7%;弃权 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95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广庆先生、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049,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4%;反对 1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弃权 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0,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171%;反对 16,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7%;弃权 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e4e52ad7-336c-49d7-972f-d49b65ec3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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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7:58│中兰环保(300854):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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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采
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6年 1月 28日至 2026年 7月 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对外披露之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有 3名核查对象因公司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导致的被动股份变动,有 2 名核查对象分别因公司实施 2
025 年度权益分派和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产生的批量非交易过户导致的被动股份变动,均不
属于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在自查期间,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00,068,750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027,5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0,096,250股。因实施权益分派导
致的被动股份变动不属于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在自查期间,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日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共计 27.9650万股,涉及预留授予 23 名激励对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9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
40,096,250股变更为 139,816,600股。因本次回购注销而产生的批量非交易过户导致的被动股份变动不属于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述回购注销事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1)。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因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产生的批量非交易过户,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注销公司股份 27.9650万股,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
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
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0991aa57-f7f5-4f4a-bacb-deb383468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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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54│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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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0de787ff-badf-4418-b529-8902211c3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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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45│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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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51131165-552a-45dc-a772-4f848e4a7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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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4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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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1860f21d-b9a9-4011-a11c-c8bc77047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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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34│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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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4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
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30日(星期四)14:30在广东省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30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股份 64,594,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
996%。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6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90,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4,705,060股同意,18,000股反对,4,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65
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67,94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2.3167%
。
公司关联股东王广庆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0c659200-ceb1-4c2b-808f-6716fd5a7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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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34│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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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4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30日下午 14:30 在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30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39,816,600股。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0 人,合计持有股份 64,884,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40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人,合计持有股份 64,594,7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19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2人,
合计持有股份 290,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75%。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3人
,合计持有股份 29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76%。
(三)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广庆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4,705,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反对 1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 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167%;反对 18,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18%;弃权 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c1235a17-8344-4f8f-ace5-4af065e0c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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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6:1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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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4日和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
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和 2026年 5月 1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一、本次变更后的工商信息
1、名称: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3063498K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王广庆
5、成立日期:2001年 11月 12日
6、注册资本:13981.66万元人民币
7、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 4112
8、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聚乙烯产品、环保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
化学品)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的购销和租赁;膜材料、膜产品、电子产品、环境污染防治新产品
和技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
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
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环境监测;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应用;防渗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及检测、膜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土壤修复、工业废污水处理、除臭工程;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98e5dd93-b3e1-42c1-92a1-a586a0657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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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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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8月 1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4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7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
(3)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 8月 13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13日,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江波
电 话:0755-26695276
传 真:0755-26670319
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00ff743f-6a61-4204-986a-7e6fac1552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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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中兰环保(300854):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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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a1aaa947-6739-4ed2-a82a-99874e980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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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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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f9f058e8-ee61-4026-9ff5-6f418586c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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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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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安排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ec726645-1b8e-41bd-99f7-78c886bed8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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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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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1ff98151-b2f9-44b6-9e30-ad240266cb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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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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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事行政中心、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提供、核算及
复核等,并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度和2027年度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公司 2026 年度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公司 2027 年度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
注:1、上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对应考核年度内全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解除限售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各解除限售期内,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激励对象考核当期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
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为确保考核的连贯性、稳定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在各考
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综合得分P(0≤P≤100)确定解除限售比例,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综合得分(P)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Y)
80≤P≤100 100%
60≤P<80 80%
P<60 0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批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度和2027年度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
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人事行政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保存所有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为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
文件与记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中心统一销毁。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日后发布
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0a52e05b-8734-4b3a-9909-bcefc8c5b0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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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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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7c93bf3-387c-4003-805a-e804f63e8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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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1│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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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广庆先生、张龙先生、刘建
国先生、施祖麟先生、方文辉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公司核心人才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王广庆先生、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王广庆先生、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等;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及解除限售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王广庆先生、曹丽女士、周江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
召集人提议于 2026年 8月 14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597d74f7-5ae9-4aab-a406-134d3a7dd2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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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53│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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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650a53a6-f0d4-4196-92f2-811321716f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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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53│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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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b3d1fc8c-b64c-43aa-ab16-b83dc4a9d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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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53│中兰环保(30085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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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a43ec2a2-a9b1-4093-8c77-f00806498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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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53│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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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66164b35-9a0f-4b76-9e95-8d4962533c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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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53│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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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ea72f22a-e679-4f33-a7cf-1ff5d3d3d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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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9:51│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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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4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广庆先生、张龙先生、刘建
国先生、施祖麟先生、方文辉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6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告能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b8725354-916b-40b7-b01d-9c2dceef2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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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41│中兰环保(30085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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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650万股,涉及预留授予 23名激励对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96%。
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 1,564,082.45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0,096,250股变更为 139,816,600股。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3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三)2023年 4月 26日至 2023年 5月 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5月 11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5月 1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五)2023 年 5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 年 6月 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年 7月 4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4年 3月 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4年 5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 7月 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一)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二)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原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0.
5亿元。根据公司 2024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不达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
公司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9650万股(调整后),涉及预留授予 23名激励对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
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024年 7月 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8.06元/股调整为 7.95元/股。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95元/股调整为7.83元/股。
公司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
规划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027,5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该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作出相应调
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Q=19.9750×(1+0.4)=27.9650万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27.9650万股。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
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P=7.83÷(1+0.4)≈5.593元/股,
则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593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7.9650万股,回购价格为 5.593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1,564,082.45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6SZAA5B0230号《
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7月 15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6,115,005 18.64% -279,650 25,835,355 18.48%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13,981,245 81.36% 0 113,981,245 81.52%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0,096,250 100% -279,650 139,816,600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1da0cdf-0955-48d8-8d7c-b2755d6cd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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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中兰环保(30085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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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葛芳女士、张龙先生、施祖麟
先生、刘建国先生、方文辉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兰”)与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复通”
)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 18,560万元。
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董事王广庆先生回避表决,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
召集人提议于 2026年 7月 30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194b5a11-2815-4e48-b555-5acff87ca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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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5│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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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2738b1a-53f8-4d95-ac4f-76f967f95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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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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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7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3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7月 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 7月 29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9日,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江波
电 话:0755-26695276
传 真:0755-26670319
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本通知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6cfa302-970f-4a1c-927e-70906365c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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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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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2047132-2916-4d5e-b5b4-607dbd9a7c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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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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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3c42e6b-cf83-41a9-8d5a-fed44b635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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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0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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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披露了《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4)。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兰”)收到了“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
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该项目由北京中兰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
2、建设单位: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人民币):18,560万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中标后的实施预计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提示
1、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方案、服务期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
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
尽快召开权力会议审议此关联交易,并在权力会议审议通过后方予签署合同。
3、公司将继续跟踪该项目进展,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6c8cf8d-2ed8-40db-8e81-a0fa8dc91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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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28│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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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招标采购导航网公布了“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兰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兰”)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现将该
项目拟中标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固废资源再利用--无机纤维新材料项目建筑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中标含税总金额(人民币):18,560万元
二、拟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预计对公司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相关建设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
作用。
三、风险提示
1、该项目尚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上述中标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
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风险。
2、韶关复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复通”)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兰环保(香港)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其 35%股权;同时公司副董事长、董事王广庆先生任韶关复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韶关复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
尽快召开权力会议审议此关联交易,并在权力会议审议通过后方予签署合同。
3、公司将继续跟踪该项目进展,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46abe00-2a28-4005-9836-f0e025024f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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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1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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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c31cb32-b2b0-47a0-a1bf-509ed349f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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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55│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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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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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5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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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判决生效,强制执行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之兰公司”)和武汉环投固废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投固废公司”)均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双方再审申请。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本次案件涉及金额:14,877.116561万元。
4、对公司损益影响: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兰环保”)分别于 2023年 9月 21日、2024年 3月 12日和 2025年 8月 2
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和《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
)最高法民申 908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一审
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因与武汉环投固废运营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武汉环
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以下简称“环投开发公司”)、武汉环投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以下简称“环投实业公司”)存在合同纠纷。
本诉讼历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 3月出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鄂 01
民初 656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 8月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2024)鄂民终 49
6号))。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再审申请人中之兰公司因与再审申请人环投固废公司及被申请人环投开发公司、环投实业公司、中兰环保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鄂民终 496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现已审查终结。
中之兰公司、环投固废公司的再审申请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
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武汉中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环投固废运营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
期报告。
四、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为终审判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最高法民申 90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295bf82-9344-41dc-a55a-fef0d18e9e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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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5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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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6714cd7-e7c9-46b9-8626-d4e9a64bc7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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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2│中兰环保(30085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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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一载、、股误东导会性审陈议述通或过重大20遗25
漏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的总股本 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027,5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增至 140,096,25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
红利。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股转增 4股的比
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68,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068,7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0,096,25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5月 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8,674,225 18.66% 7,469,690 26,143,915 18.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394,525 81.34% 32,557,810 113,952,335 81.34%
三、总股本 100,068,750 100% 40,027,500 140,096,250 1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股份变动情况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40,096,250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192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周江波 商晓梅
咨询电话:0755-26695276
传真电话:0755-26670319
十、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8ed9374-0795-44bd-8e94-bca5b9067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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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2│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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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
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在广东省深圳
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即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代表股份 48,791,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
584%。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2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8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2,028股同意,0股反对,7,2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04,2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9.688
5%。
(二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三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四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五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六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72,228股同意,7,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04,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9.697
2%。
(七 )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8,466,7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288,9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公司关联股东周江波、厉江锋已回避表决。
(八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
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 )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49,079,22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2,311,42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100.00
00%。
(十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917,760股同意,7,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得票数为 302,76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 97.7402%
。
公司关联股东葛芳、王广庆、曹丽、周江波、孔熊君、孔丽君、舟山中兰福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84c088c-92e4-4670-8363-5f0d0e692e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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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2│中兰环保(300854):中兰环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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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
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100,068,750股。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6 人,合计持有股份 49,079,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04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含视频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合计持有股份 48,791,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5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7人,
合计持有股份 287,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71%。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9
人,合计持有股份 2,311,4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98%。
(三)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2,0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04,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5%;反对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
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2,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3%;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04,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周江波、厉江锋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466,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88,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079,2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311,4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葛芳、王广庆、曹丽、周江波、孔熊君、孔丽君、舟山中兰福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917,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5%;反对 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7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2,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2%;反对 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冯成亮律师、熊茂竹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d2a9d23-889f-4f10-8e18-9892bcf67f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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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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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再予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公司拟回购注销 23 名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96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79,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79,650 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3,981.66 万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3,981.6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江波、商晓梅
2、联系电话:0755-26695276
3、联系传真:0755-26670319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9 号联合大厦三层 证券部
5、邮政编码:518000
6、电子邮箱:gadzqb@gad.net.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011f39-e686-4357-a24b-0f43d7355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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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2│中兰环保(30085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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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0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
15:3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
.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广庆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江波先生,财务负
责人林燕娜女士,独立董事方文辉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届时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976f726-ad47-4e51-9a7f-3a0adc34b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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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1│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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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刘青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9,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61%)的股东刘青松先生计划在 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2日期间以集
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2,0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刘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在公司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的任职
刘青松 —— 9,615,000 9.61% 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
注:刘青松先生原为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已于 2024年 6月 12 日原任期届满后离任。
(二)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过去 12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刘青松先生在 2025年 6月 16日至 2025年 7月 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
;在 2025 年 7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事项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 拟减 拟减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合理 持股 持原
价格 份来 因
区间 源
刘青松 不超过: 不超过: 2026年 6月 5 集中竞价减持不 根据 首次 个人
3,002,062 3% 日至 2026年 9 超过 1,000,687 市场 公开 资金
月 2日 股;大宗交易减 价格 发行 需求
持不超过 确定 前股
2,001,375股 份
(二)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股东刘青松先生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刘青松先生在《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股东刘青松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
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cb9149e-7045-4556-b699-89e2ee14ff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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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6│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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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30085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a229c2d-f50e-42c4-b5bc-9f43593ba16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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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中兰环保: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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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7-28/1225443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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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中兰环保: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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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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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中兰环保: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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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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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中兰环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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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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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中兰环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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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31/1224341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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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中兰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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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7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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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中兰环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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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7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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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中兰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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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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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中兰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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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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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中兰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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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84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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