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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55(图南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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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55 图南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18 00:00│图南股份(30085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图南股份(300855):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9c1bbfea-70ca-4a56-8372-1411f2324542.PDF ─────────┬──────────────────────────────────────────────── 2024-10-10 20:13│图南股份(300855):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2 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若上述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以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完成归属登记并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3 95,307,250 股增至 395,531,500 股。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为原则,相应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5,531,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0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号 咨询联系人:何剑、范路璐 咨询电话:0511-86165566 传真电话:0511-8616593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e62d01a4-921e-44dd-81ab-470a4fcba4b4.PDF ─────────┬──────────────────────────────────────────────── 2024-09-13 16:22│图南股份(30085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根据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完成归属登记并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39 ,530.725万股增至 39,553.15 万股。鉴于前述变动,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39,553.15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取得了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 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142415527U 2、名称: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 号 5、法定代表人:万柏方 6、注册资本:39,553.15 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1 年 05 月 28 日 8、经营范围:高温合金、精密合金、镍铬材料、高电阻电热合金、高速工具钢、不锈钢、耐热钢及其制品的制造、冶炼、加工 、销售,特种陶瓷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金属材料的成分分析、力学性能、金相分析、无损探伤等的检测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 料销售;增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670c98be-fa6d-4131-8100-1f5a2d9b5295.PDF ─────────┬──────────────────────────────────────────────── 2024-09-11 00:00│图南股份(30085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图南股份(30085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9530e383-6fa6-4d24-8f5e-112425fc1129.PDF ─────────┬──────────────────────────────────────────────── 2024-09-02 18:06│图南股份(30085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图南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图南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4 年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刊登了《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内容,《会议通知》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5: 00 在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万柏方现场主持。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4年 9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236,625,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58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3,189,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811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 126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435,8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7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952,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546%。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含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 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含视频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及人数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及统计,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及确认,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6,520,4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反对 103,687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847,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 103,6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1%。 (二)《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6,492,8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9%;反对 129,287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 3,4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819,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0%;反对 129,2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弃权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7%。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60a03f4d-66cf-4881-be37-37df48f46cee.PDF ─────────┬──────────────────────────────────────────────── 2024-09-02 18:06│图南股份(30085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9月 2日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万柏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6 人,代表股份数 236,625,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85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 173,189,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1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6 人,代表股份数 63,435,8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7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9 人,代表股份数 72,952,3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45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数 9,516,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0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26 人,代表股份数 63,435,8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7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 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520,4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55%;反对 103,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38%;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847,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58%;反对 103,6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2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49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439%;反对 129,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46%;弃权 3,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819,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80%;反对 129,2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72%;弃权 3,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真鸣律师、霍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9b4bbd16-d554-4bd6-9182-0ec3ebd999f4.PDF ─────────┬──────────────────────────────────────────────── 2024-08-16 00:00│图南股份(300855):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云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3.00 元(含税),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 司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16.02 元/股调整为 15.72 元/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25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 废处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8 位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6/6717054d-1081-4733-878e-5e2d445312d1.PDF ─────────┬──────────────────────────────────────────────── 2024-08-16 00:00│图南股份(300855):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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