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5 图南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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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图南股份(30085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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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图南股份(3008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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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图南股份(3008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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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图南股份(3008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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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图南股份(300855):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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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图南股份(3008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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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图南股份(30085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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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图南股份(300855):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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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图南股份(30085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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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 │图南股份(300855):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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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图南股份(30085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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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8
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提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1)提案 1.00 中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李伟群先生、周珺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审议提案 4.00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
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6年 4月 29日 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
(6)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路璐
联系电话:0511-86165566
传真:0511-86165938
邮箱:toland@toland-alloy.com
邮编:212352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凤林大道 9号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3210526-9c0d-49cc-b1be-458894ace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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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图南股份(3008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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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南股份(3008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5096339-8b96-4fd6-a7ce-9f1bf2791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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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图南股份(3008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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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度总额预算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以上年度薪酬总额为基数,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岗位及履职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又能促进内部和谐
与长期稳健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人才激励、风险管控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
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实施考核,并可以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持续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
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第七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公司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
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按任职类型差异化设定: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数额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依法履行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本制度第十条执行;兼任公司其
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按所属岗位、具体职务以及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三)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也不适用本制度关于薪酬止
付追索的相关规定。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组成,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履职情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由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发放金额;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
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基本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年度于绩效评价后确定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发放津贴、薪酬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风险事件或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违反忠实、勤勉义务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
追索程序,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止付追索的决定,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开展分析识别、责任认定及止付追索执行等工作。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作相应调整,调整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业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董事薪酬方案的调整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调整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
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应对本制度进行
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适用至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4ae77ab-7ad0-409a-87ed-79f14d2bb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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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图南股份(3008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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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南股份(30085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建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e51a1db-e7e4-4cfb-bed3-99742d143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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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7│图南股份(300855):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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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5,286,133.01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5,047,038.8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504,703.89元后,
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50,581,276.08元。
2、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5,53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50元(含税),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9,329,72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5年 9月 12日实施完成,已实施现金分红 39,553,15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98,882,875.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3.68%。2025年公司未制定、实
施股份回购方案。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为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882,875.00 98,882,875.00 118,592,17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55,286,133.01 267,004,363.18 330,325,450.64
润(元)
研发投入(元) 54,158,612.46 62,520,173.26 55,953,378.19
营业收入(元) 1,125,727,215.05 1,257,747,305.56 1,384,573,243.3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950,581,276.08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018,896,491.07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16,357,925.0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0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50,871,982.2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16,357,925.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172,632,163.91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4.58%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是?否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
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5年、2024年期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89,508,750.23 元、87,728,025.27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期末总资产的 2.97%、3.76%,占比均
未高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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