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6 科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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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6 │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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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6 │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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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8 │科思股份(3008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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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8 │科思股份(30085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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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8 │科思股份(3008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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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8 │科思股份(300856):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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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4 │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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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 │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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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 │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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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 │科思股份(3008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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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6│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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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026 年 5 月 14 日 上 午 9:15-9:25 ,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6 年 5月 14 日 9:15-15:00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 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 C1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旭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3 人,代表股份数 286,913,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3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数 280,11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8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数 6,800,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6 人,代表股份数 7,151,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50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数 35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数 6,800,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6,315,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14%;反对 459,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603%;弃权 138,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83%。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53,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6313%;反对 459,8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299%;弃权 138,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938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306,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84%;反对 462,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612%;弃权 144,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50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44,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5110%;反对 462,4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4663%;弃权 144,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7%。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093,7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141%;反对 75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2648%;弃权 6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31,7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5322%;反对 759,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6238%;弃权60,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44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390,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174%;反对 462,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1612%;弃权 6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28,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2.6758%;反对 462,4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663%;弃权 6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58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09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138%;反对 760,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2650%;弃权 6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2%。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30,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5174%;反对 760,3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6316%;弃权60,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51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5,973,8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24%;反对 799,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2785%;弃权 14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1%。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1,8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8563%;反对 799,1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1742%;弃权 14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969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159,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86.1264%;反对882,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3417%;弃权 109,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5319%。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9,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1264%;反对 882,66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3417%;弃权 109,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5319%。
本议案涉及薪酬方案,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军、陶龙明、曹
晓如、何驰、孟海斌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冯曼律师和王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b178df2-5793-4cf3-afbd-57d23eb11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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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6│科思股份(30085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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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下称“本所”)受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5年度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等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下称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有效表决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
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任何
其他目的而依赖、使用或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
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如下意见:
正 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会议时间、地点、登记方式、投票方式等予以通知、公告。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 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 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 C1 栋 9楼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司公告一致。
3、本次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与公司公告中告知的时间一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2、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6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享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权利。
3、根据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的情况以及网络投票相关信息,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的股东或其
授权代表共 1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6,913,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157%。
4、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未提出新提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计
票和监票。网络投票结果依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信息确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并表决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共 1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6,913,863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0.3157%。
3、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315,3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914%;反对 459,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03%;弃权 138,6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553,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6313%;反对 459,86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299%;弃权 138,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9388%
。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306,7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884%;反对 462,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12%;弃权 144,6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544,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5110%;反对 462,46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663%;弃权 144,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27%
。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93,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141%;反对 7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48%;弃权 60,3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331,7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5322%;反对 759,8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238%;弃权 60,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440%
。
(4)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390,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174%;反对 462,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612%;弃权 61,3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628,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2.6758%;反对 462,46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663%;弃权 6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580%
。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092,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138%;反对 760,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50%;弃权 60,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1
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330,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5174%;反对 760,36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316%;弃权 60,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8510%
。
(6)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973,8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724%;反对 799,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85%;弃权 140,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9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211,8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8563%;反对 799,16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1742%;弃权 140,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9696
%。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 6,159,6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1264%;反对 882,6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
.3417%;弃权 10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159,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1264%;反对 882,66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3417%;弃权 109,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5319
%。
4、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前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9426ed0-1256-472f-9727-de776e606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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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8│科思股份(3008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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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 19.4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68a13a3-7260-4716-8caf-1a9657446b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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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8│科思股份(30085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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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 》 及 其 摘 要 已 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
2 日(星期二)15:00-17:00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杨军先生、独立董事宋兵先生、财务总监孟海斌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陈家伟先生以及保
荐代表人王风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业绩说明
会召开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1643a50-21e1-4d59-af4f-7ed211ca7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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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7:08│科思股份(3008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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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 月 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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