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7 协创数据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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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5:48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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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56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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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32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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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6:42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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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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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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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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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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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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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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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5:48│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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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月 8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
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
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
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
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新增授
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
授信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
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拟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
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
理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
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
授信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
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二、资产抵押的进展情况
此前,公司与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为代表的银团签署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
同》(编号:福田协创 2025A 银),公司向银团申请授信 25.6 亿元。
近日,公司与担保代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陆续签订了五份《抵押合同》,公司以自有设备对其自身向银团申请的授信进行抵押
,抵押物评估价值共计 24.58 亿元。
三、签署合同主要内容
(一) 担保代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代表银团)
(二) 抵押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 抵押物:服务器等自有资产
(四) 抵押物评估价值:24.58 亿元
(五) 抵押担保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
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担保代理行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51.20 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申请相应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a1106f24-bbb7-4add-934a-e2d930d1a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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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56│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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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智慧”)的通
知,获悉协创智慧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 质押用途
名称 控股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人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是,注明限 押
一大股 (%) (%) 售类型)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协创 是 1,200,000 1.22 0.25 否 否 2026年 2028年 9 中国 支持上市
智慧 9 月 2 月 1日 银河 公司生产
日 证券 经营
合计 / 1,200,000 1.22 0.25 / / / / / /
注: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创智慧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量(股) 量(股) 股份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比例 (%)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冻结、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记数量 (%) 结数量 (%)
(股) (股)
协创 98,388,961 20.11 35,572,000 36,772,000 37.37 7.51 0 0.00 0 0.00
智慧
合计 98,388,961 20.11 35,572,000 36,772,000 37.37 7.51 0 0.00 0 0.00
注: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3、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均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数量填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489,363,040 股为计算基数。
二、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协创智慧具备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亦不会对公司实际控
制权、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2bf77273-fa7f-4a89-8f6a-e32776e26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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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8:3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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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8日召开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保障公司
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
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
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接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本
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
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3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概述
近日,公司与兴智玖号(天津)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智玖号”)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64,718.00万元。融资期限为63个月,起租日为兴智玖号向公司指定
账户实际支付每一批租赁物对应的《委托购买协议》项下的委托购买价款之日。同时公司与兴智玖号签订了《质押合同》,为保障兴
智玖号在主合同项下兴智玖号对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的实现,公司同意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为兴智玖号在主合同项
下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融资租赁合同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兴智玖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 企业名称:兴智玖号(天津)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KFD5A804
(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 法定代表人:丁崴
(五)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六)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 号 202 室(东疆商秘自贸托管 13898 号)
(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兴智玖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出租人:兴智玖号(天津)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 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 租赁物:服务器等
(四) 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564,718.00 万元
(五) 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六) 租赁期限为 63 个月,起租日为兴智玖号向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支付每一批租赁物对应的《委托购买协议》项下的委托购买
价款之日
(七) 租赁期限届满的选择: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兴智玖号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
公司向兴智玖号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留购价款金额以相应《租赁附表》的约定为准,
由公司在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留购价款为 0.00 元。
五、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质权人:兴智玖号(天津)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 出质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 质押物:出质人自愿提供自己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质押物清单》所列的全部
应收账款;质押存续期间,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质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出质人就质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
及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四) 质押担保范围:
1. 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保
证金、留购价款、违约金、迟延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
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2.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
3. 质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保全费、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鉴定、处置等
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等)。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
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有利于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与兴智玖号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二) 公司与兴智玖号签署的《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47dab308-e3f8-405d-ab57-60ba83698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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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6:4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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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
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 4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
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
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
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
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
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
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
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与该行在约定的期间及最高额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
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 1.00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二) 债务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三)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合计人民币 1.00 亿元整。
2.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825,467.01 万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5.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
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本次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 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22a42f74-4649-473f-8640-d47e32a2ad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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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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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a0e79b1-1dbc-448e-bc5c-1aede1566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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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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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77dbdad-a823-42df-a11e-2bcb88191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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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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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计提2026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7819cdb-a946-4f16-a369-f97f44a8f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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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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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e1f26ee-edc6-4395-9b6a-d8088396a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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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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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9f9f754-e4d1-4baf-b86b-3c07f6feae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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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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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979addc-0af5-4a2f-a14b-400e6dbbb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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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1│协创数据(30085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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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8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
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
池、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
授信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已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
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担保授权有效期间至 2026 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除上述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外,本次新增授信事项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
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7ddf22a-1e71-4f8e-9701-b0b3d4c9b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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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0│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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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0ec1f63-2f92-452f-a7bf-a6af1f801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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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10│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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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万威世律师、赖凌云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
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
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下称“《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
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
记办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
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3栋 1701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8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8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地点一致,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副董事长林坤煌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信达律师验证,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91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2,638,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3218%。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164,655,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3.6469%;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7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983,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749%。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信达律师审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表决。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根据贵公司指定的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次进
行了表决,并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
2、网络表决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
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均获得表决和统计。
3、监票人、计票人和信达律师共同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
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三)表决结果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179,898,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96%;反对票2,725,535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23%;弃权14,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15,326,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4.8326%;反对 2,725,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856%;弃权14,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18%。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合法性
经信达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通知》所列
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原议案的修改和临时提案的提出
经信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未对《股东会通知》议案进行修改,亦未增加临时提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
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f17ea824-731b-4381-8485-d006cc2af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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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08│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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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4639ce2e-8499-4b66-9222-7fb446427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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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7:1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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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8日召开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保障公司
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
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
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接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本
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
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3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概述
近日,公司与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及《抵押合同》,以直租的形
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9,840.00万元。融资期限为60个月,起租日为冀银金租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
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冀银金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 企业名称: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MA07M6F05K
(三)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四) 法定代表人:罗士斌
(五)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六)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 21 号 A 座30、31、33、35、36 层
(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冀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及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出租人: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 租赁物:高性能服务器等
(四) 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49,840.00 万元整
(五) 租赁方式:直租
(六) 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具体期限自起租日起算至租赁期限届满日止(实际具体租赁期限以合同执行为准)。起租日为冀银
金租支付首笔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
(七) 合同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租赁期届满,在公司已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公司
有权以人民币壹佰元整(小写:¥100.00)的价格留购租赁物,冀银金租在收到公司支付的上述留购价款后,将租赁物按照现时现状
转移给公司。冀银金租向公司转移租赁物所有权与向公司交付租赁物同时完成,由于公司一直占有、使用租赁物,因此不再进行租赁
物的实际交付,且冀银金租对届时租赁物的性能和状况不作任何声明和保证。
(八) 抵押:为确保冀银金租与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冀银金租债权的实现,防范公司处分主合同项下标的物,冀银
金租在此授权公司将主合同项下标的物抵押给冀银金租。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
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冀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二)公司与冀银金租签署的《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080eb6be-9246-493b-b228-26b45efb21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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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1:4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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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7c68d0d8-7d1e-4076-83a6-d0e629e1d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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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6:5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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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报告业绩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85e2fabb-d719-4556-b4fa-06ff4c4de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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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17:20│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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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f84fa37d-b53c-40a0-9fbc-6d8f784e6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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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48│协创数据(30085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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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
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8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确认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
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林坤煌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最
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含)70.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60.0
0 亿元用于协定存款。上述额度有效期自经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内,相关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实现公司对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集团内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境外
业务的发展,公司作为主办企业,拟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将资金池配套额度提升为不超
过47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业务实际开展期限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制定以下制度:
序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需要提交
号 股东会
1 《董事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制定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星期四)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3 栋 17
01 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a42f6eed-e82b-4521-8ccf-1cf7445b05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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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4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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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17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 2026 年 8 月 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18日和2026年8月19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
信函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邮编:518049。
传真号码:0755-33098508。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信函、传真须在2026年8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办理登记时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杏
电话:0755-33098535
传真:0755-33098508
电子邮箱:ir@sharetronic.com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7f8b7fc5-0185-4dbc-af63-9d8900677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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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43│协创数据(30085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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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结构进
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f71c3db8-f477-49fa-82a9-596f00bca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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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43│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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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制定了部分制度。本次新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 制度名称 修订/ 是否需
号 制定 要提交
股东会
1 《董事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制定 否
本次新制定的相关制度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490625a5-d2e3-41d3-afbc-21b2390e6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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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43│协创数据(300857):关于继续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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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会公计司政及策董变事更会的全公体告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开展跨境双向
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 18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跨境双向人民
币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杭州银行继续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将资金池配套额度提升为不超过 470
,000 万元人民币,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为更好实现公司对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集团内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境外
业务的发展,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杭州银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通过开展跨境双向资金池业务,公司(包括直接或间
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境内外主体之间人民币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集中开展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
管理,将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流程的优化。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匹配当前公司对境内外资金的管理规模,提升境内外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跨境人民币资金池配
套额度由 180,000 万元提升至 470,000 万元。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效益最大化。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是指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的业务,支持跨境资金集中管理,属
于成员企业之间的经营性资金管理活动。
因经营需要,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在杭州银行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指定公
司为主办企业,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 470,000 万元人民币。
(二)主办企业: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结算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资金池成员: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
(五)业务期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实际开展期限以公
司与杭州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六)资金池安全性
1、公司确保入池的成员单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确保公司对资金池的有效管
控。在 47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具体业务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合作银行申请调整
子公司名单、申请调整资金池额度以及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此外,资金池业务实施主体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金池额度的情况;
2、公司资金池专用账户仅用于满足集团内成员间的经营性融资需求、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财务管理需求、集团内及供应链上集
中收付需求等,不用于办理非资金池业务或其他结算业务,账户内资金不用于非自用房地产和股票市场投资;
3、公司搭建资金池后的入池资金为资金池成员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无外部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池
,资金池使用合法合规;
4、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将予以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背景
资料;
5、公司将遵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责任与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公司资金池业务存在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
关注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及国际形势,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a976b4df-0cde-4924-827e-c0bc57f900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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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35│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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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计划主要投资于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较稳定的金融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机构发行的协定存款、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资产
管理计划等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含)
70.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60.00 亿元用于协定存款
,即公司与银行通过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协商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
为协定存款,基本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协定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
3、投资目的:公司作为深耕全栈算力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商,持续推进云算力服务业务是公司核心发展战略。随着公司云算力
服务业务的持续发展,在算力集群投入持续增加的同时,来自下游客户在短期内的集中回款以及预付款也显著增加。为充分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主
要通过协定存款,并合理结合其他委托理财方式,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4、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任
一时点使用额度不超过(含)70.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资于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
收益较稳定的金融产品,其中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60.00 亿元用于协定存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及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投资概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作为深耕全栈算力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商,持续推进云算力服务业务是公司核心发展战略。随着公司云算力服务业务的持续
发展,在算力集群投入持续增加的同时,来自下游客户在短期内的集中回款以及预付款也显著增加。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及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主要通过协定存款,并合理结合其他委托理财方式,争
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含)70.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拟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含)60.00 亿元用于协定存款。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 投资品种
公司计划主要投资于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较稳定的金融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
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
(四) 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 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额度和期限内选择适合标的进行
投资,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
构和投资标的、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 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亿元(含本数)的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投资收益,增加公司及子公
司收益和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及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汇率、资本市场行情等宏观环境持续波动,可能导致委托理财标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出现本金小幅波动的情况
。
(2)信用风险
受托金融机构受经营状况、风控水平、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履约能力波动、无法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潜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部分委托理财产品存在固定存续期,产品存续期间公司无法随时赎回资金,若公司短期内出现紧急资金需求,可能面临资金周转
灵活性不足的风险。
(4)操作与合规风险
理财业务开展、存续、兑付全流程中,若出现流程管控疏漏、信息更新不及时、内控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可能引发操作风险;同
时,若宏观金融政策、监管规则发生调整,可能导致现有理财业务面临合规性适配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机构与理财标的,优先选择资质齐全、资本实力雄厚、风控体系完善、市场信誉良好的大型正规金融
机构合作,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收益结构、存续期限,仅选择低风险、稳健型、合规性明确的理财品种。
(2)公司将健全分级审批与决策机制,所有委托理财业务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管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履行股东会、
董事会、管理层分级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决策流程,确保业务开展合规有序。
(3)公司将强化全流程动态风控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日常跟踪、监控与台账管理,持续追踪宏观市场行情、金
融机构经营状况、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定期对理财业务风险进行复盘评估,及时识别潜在风险隐患。
(4)公司将严控资金规模与期限结构,结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合理控制委托理财资金总额及单户投资规模
,分散投资标的,避免资金集中风险;同时匹配产品存续期限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保障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灵活
性。
(5)公司将完善内控与合规管理,严格执行理财业务隔离制度、操作规范,规范资金划转、合同签署、收益核算、到期兑付等
全流程操作,杜绝违规操作;持续跟进金融监管政策更新,及时调整理财业务策略,确保业务开展全程合规。
(6)公司将建立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针对各类潜在风险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若发现风险预警信号,第一时间采取终止合作、
提前赎回、资产保全等处置措施,最大限度防范及降低风险损失,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及整体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现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委托理财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328d6452-9391-47df-9189-94f7558b54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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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35│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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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5ff1c35b-980f-4844-b9a0-a8c1e2365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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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5:5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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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013号),核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37,243,264.00 股(以下简称“前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并已于 2023 年 3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
券”)担任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止。截至法定持续督导期末,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天风证券需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了相关的
保荐协议,聘请银河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
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本次保荐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银河证券承接天
风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天风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银河证券已委派张悦女士、吕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
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天风证券及其项目团队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7efb2766-c099-4f8b-bfa8-fc7e4e4ff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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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6:4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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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ab92f58a-d54a-4602-bf85-020ed5a49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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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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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
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 4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
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
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
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
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
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
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
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
议(法人)》,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与该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
提供最高限额为 2.00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天津
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词元”)与该行签署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 15.00 亿元人
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津词元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
入《出质应收账款权利清单》的应收账款权利为上述债权设立质押。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渤海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债务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 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2.00 亿元整。
(2)保证范围:包括因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
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
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债务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 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15.00 亿元整。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质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 出质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三) 质押财产:天津词元签署的《算力服务合同》项下全部应收账款
(四) 担保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为实现债权、
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15.00 亿元人民币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735,588.60 万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5.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
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身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有
利于相关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 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法人)》;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天津词元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8eb8f3cd-df56-446e-a8b8-1e86ec51d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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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6:42│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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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
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 4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
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
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
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
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
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
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
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
定公司为子公司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词元”)与该行签署的《额度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 2.4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潘文俊
4、成立日期:2026 年 4月 15 日
5、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号 202 室(东疆商秘自贸托管 13560 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云
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7、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天津词元 100%股权
8、信用情况:天津词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天津词元系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暂无相关财务
数据。
四、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债权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债务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三)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 2.40 亿元整。
2.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上
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565,582.90 万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
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词元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本次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 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关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a67f11b-4402-4149-b9a3-0696ab195c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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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0:00│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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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 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150,000 万元-190,000 万元 盈利:43,205.50
司股东的净利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47.18%-339.76%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149,000 万元-189,000 万元 盈利:41,963.83
司股东的扣除 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55.07%-350.3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持续推进由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应用向 AI算力基础设施及应用领域
转型,并将既有智能制造能力逐步升级为覆盖算力基础设施、核心部件、平台能力及行业应用的全栈 AI能力。
公司以统一算力底座为基础,强化算力集群建设、资源管理与调度、核心部件协同及行业应用拓展,逐步构建可复制、可运营、
可持续扩展的业务能力闭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智能算力产品及服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交付能力加快释放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算力产品及服务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报告期内,随着大模型持续迭代以及推理应用加快落地,智能算力市场需求保持旺盛。公司围绕客户项目需求,集中资源提升 A
I 算力集群的建设、交付及运维能力,持续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强化供应链协同和质量管理,有效提升项目交付效率,缩短交付及验
收周期。
(二)服务器及周边再制造:产业需求与部件价值提升带动业务收益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器及周边再制造业务收入和利润实现较快增长,为公司整体业绩增长贡献了重要增量。
受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及上游供应链供需变化影响,公司服务器及相关核心部件市场需求增加,部分产品和部件市场价格有所
上涨。同时,公司充分发挥服务器回收、检测、维修、再制造及部件复用等方面的体系化能力,通过对服务器整机及核心部件进行专
业化回收和再利用,进一步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释放存量设备及部件价值。
(三)数据存储设备:市场需求与战略客户合作共同支撑业务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受存储产品市场供需变化及客户需求增长影响,公司数据存储设备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公司持续深化与战略客户的长期合作,通过长协及相对稳定的定价机制,在保障业务规模和客户订单稳定性的同时,有效降低短
期市场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此外,随着服务器存储产品及相关部件的应用加快落地,公司数据存储业务与智能算力业务之间
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持续为公司经营业绩提供稳定支撑。
(四)物联网智能终端:主动优化业务结构,加快高附加值产品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推进物联网智能终端业务板块的战略调整和客户结构优化,该业务整体规模未实现明显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降低低附加值、低盈利能力业务的比重,将资源进一步聚焦于高附加值、场景化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及市场
拓展。同时,公司积极推动物联网智能硬件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依托摄像头、音视频设备及各类传感器形成的数据资源,探索 AI
在家庭、商业及行业场景中的应用落地,推动传统智能终端由单一硬件产品向“智能硬件+AI 应用+数据服务”方向升级,培育新的
业务增长点,拓宽利润空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 年半年度业绩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以最终披露的报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03fb42a7-deee-4393-81fe-56645cddb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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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0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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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7bbcf8a-c03b-467d-976d-8e56299a4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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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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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4b13a3eb-2c7e-4437-8da1-edd45d60e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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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6│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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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d2cd9360-ad82-4904-af59-4228b0b6fa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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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2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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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事项的基本情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月 8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授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接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担保。本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
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二、融资租赁交易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
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125 年,以 2026 年 1 月 1 日(概算)为起租日
,实际的起租日以《实际租金支付表》为准。同时公司与工银金租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以其自身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
为《融资租赁合同》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近日,公司为顺利推进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决定将公司与工银金租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与工银金租、物聚
十六号(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聚十六号”)签署了《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公司与工银金租上述交易的变更
情况如下:
1. 公司与工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由工银金租变更为物聚十六号;
2. 公司与工银金租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质权人由工银金租变更为物聚十六号。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 企业名称:物聚十六号(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K9HU7G1G
(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 法定代表人:李凯
(五) 注册资本:10 万元
(六)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保联二街2号院2号楼2230室(天竺综合保税区)
(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物聚十六号为工银金租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转让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 受让人:物聚十六号(北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三) 承租人/出质人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出质人二:麦塔倍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五) 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根据转让合同,转让人将交易文件项下的租赁物所有权、剩余租赁债权、担保权利、其他相关权利及相关义务全部转让给受
让人;
2. 转让人根据转让合同约定在转让日(含)将租赁物所有权、租赁债权、担保权利、其他相关权利以及相关义务转让给受让人
后,交易文件持续有效,承租人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发生变更或调整。受让人替代转让人成为交易文件项下的租赁物
的新所有权人和新出租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将租金等与租赁债权相关的款项,按照本通知书的约定,于每
一个租金支付日(或该日前),将当期应付款项自前述账户划付至受让人银行账户;
3. 转让人将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人后,质押合同持续有效,出质人在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和义务不发生任何变更或调
整,受让人成为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权人,出质人应当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直接履行和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4.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受让人付清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税费、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受让人须在五个工作日
内向承租人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书,以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回给承租人。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
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变更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方,未实质改变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进展,也不影响公司设备的
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工银金租及物聚十六号签署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a945b94-9061-49ef-b73e-61d54c87d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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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7│协创数据(300857):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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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
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原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部分制度。本次修订及新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
序 制度名称 修订/ 是否需
号 制定 要提交
股东会
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印章管理制度》 修订 否
上述部分新制定以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次新制定及修订的相关制度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1e3027b-ca21-4361-89db-7a8e16e72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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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7│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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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
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5年修正)》(证监会公告〔2025〕5号)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
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本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
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
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
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
发展的需求,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如公司出现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在满足前述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进行现金分红时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
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
(一)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余情况、资金情况等提出、拟订,并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
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
期分红方案。
(二)股东回报规划监督机制
公司如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等;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
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
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等特殊原因,
确需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向股东
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并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2/3以上通过后生效。公司股东会审议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事项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
外,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表决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743e75f-b7b7-4f0c-a742-995993740e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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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7│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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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08aaecf-3f1f-4aaa-8d70-95082902c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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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7│协创数据(30085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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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61a7b82-4a65-4314-b062-c82fb3c39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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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7│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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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
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fd80c1e-c2ca-4017-a7c6-7a8236dab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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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6│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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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预案的披露事项并不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
批准或注册,本次预案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d6c4302-8883-48c7-9d09-9006cb52aa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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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6│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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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c958d2f-d2f5-4819-b60c-b5016f751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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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6│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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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2a7cd2f-bac0-498e-adb4-4e990b3fb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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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6│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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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协创数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d2a2cde-1952-4898-9329-cd5ed6e34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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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6│协创数据(30085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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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575cf77-e0ac-4caa-ac54-cbeda468b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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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5│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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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前
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 4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
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
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
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
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 4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
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
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
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4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与该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
提供最高限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综合考虑安徽协创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决定将安徽协创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的银行授信业务进行必要的调整,
并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对安徽协创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变更
情况如下: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由自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2027年 1月 28 日变更为自 2026 年 6月 12 日至 2027 年 6月 12
日。
2.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 亿元为限提高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亿元为限。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二) 借款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三)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被担保的最高余额:2亿元人民币整。
2. 保证担保的范围: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为实现债权而
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
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527,445.10 万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7.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
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c335472-a01b-431c-a07d-55978022e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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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5│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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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38.00 万元,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厂房及办公室、采购
商品及服务、销售商品及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与关联方麦塔倍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人民币 8.50 亿元,关联交易内容为提供算力服务等;同意新增与关联方协创数据智算(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人民币 30.50 亿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存储芯片等相关产品;同意新增与关联方启朔(深
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人民币 3.00 亿元(其中 0.14亿元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
,预计后续新增不超过 2.86 亿元的采购金额),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服务器等相关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潘文俊回避表决。同意新增与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
思华”)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人民币 3.00 亿元,关联交易内容为提供算力服务等。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 2
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新增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后,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
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累计已超过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方 关联 关联 原2026 新增预计 新增后 截至 上年
交易 名称 交易 交易 年度预 金额 2026 年度 2026年 6 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 计金额 预计金额 月 26 日 金额
原则 已发生
算力服
务金额
向关 西安思 提供 参照 0.00 30,000.00 30,000.00 0 0
联人 华及其 算力 市场
提供 子公司 服务 公允
服务 等 价格
双方
协商
确定
注:截至 2026 年 6月 26 日已发生金额为初步估计数,尚未经审计。
公司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向上述关联人西安思华及其子公司租赁办公室及水、电、物业费等预计金额 100.00 万元
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租赁;并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向上述关联人西安思华及其子公司采购软硬件
产品预计金额 3,5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本次预计新增与上述关联人西安思华及其子公司
提供算力服务等预计金额 30,00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别为向关联人提供服务。除上述交易类别以外,未发生其他
新增关联交易类别。截至披露日,公司与西安思华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541.32 万元。(截至披露日已
发生金额为初步估计数,尚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YPUE3W
3.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10 号金谷融城 1 幢1单元 17 层 11704 号
4.法定代表人:钱明
5.注册资本:3,335.1062 万元人民币
6.登记机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7.营业期限:2016-09-08 至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
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4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927.98
净资产 2,205.96
项目 2026 年 1-4 月(未经审计)
主营业务收入 954.87
净利润 -950.72
10.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思华为公司持股 25.85%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文俊先生担任西安思华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西安思华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11.履约能力分析:西安思华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向西安思华及其子公司提供算力服务等。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西安思华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合理的定价政策为基础,遵循
公允、合理的定价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新增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
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能会因市场情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目的
此次新增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销售算力服务的合理商业需求,能更好地支持公司在前述领域的业务增长和技术发展,且关联方具
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6 年 6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双方基于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合理的定价政策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
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a1983f5-6e39-4ecf-8dab-5447753b5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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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5│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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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进展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8日召开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保障公司
及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开展,并拓宽其他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
信机构、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和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
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并同意接受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本
次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
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3
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宏泰新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新航”)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2.91亿元。融资期限为60个月,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同时公司与宏泰新航签订了《应
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为宏泰新航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92亿元。融资期限为60个月,概算起租日为2026年6月26日(实际起租日以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为准
)。同时公司与皖江金租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为皖江金租在《融资租赁合同》项
下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融资租赁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宏泰新航、皖江金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宏泰新航开展的融资租赁交易
1. 企业名称:宏泰新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KTG0Q7G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 法定代表人:胡建军
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 8 号金银湖大厦(金银湖 199+)26、27 层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与皖江金租开展的融资租赁交易
1. 企业名称: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88871359H
3.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 法定代表人:左敦礼
5. 注册资本:390,000万元人民币
6. 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楼 601 室
7.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
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宏泰新航、皖江金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宏泰新航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1. 出租人:宏泰新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租赁物:服务器
4. 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29,110.06 万元整
5. 租赁方式:直租
6. 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自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出租人分次支付的,为支付第一笔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起算。
7. 租赁期限届满的选择: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由承租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留购。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人清偿完毕本
合同项下应付出租人的全部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后且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无任何违约情形或虽存在违约但已全部得以救济
的情况下,承租人按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届时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权转
移证书》。鉴于租赁物一直在承租人的占有、使用之下,双方同意不进行租赁物的实际交付,出租人对届时租赁物的性能和状况不作
任何声明和保证。留购价款为 100.00 元整。
(二)公司与皖江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1. 出租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租赁物:服务器
4. 融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49,200.00 万元整
5. 租赁方式:直租
6. 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概算起租日为 2026 年 6 月 26日;
7. 租赁期满后的处理:除非本合同特别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在承租人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后,租赁物由
承租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留购价款按“届时现状”进行留购。承租人支付全部款项后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由于承租人一
直占有、使用租赁物,出租人对届时租赁物的性能和状况不作任何声明和保证。留购价款为 1.00 元整。
四、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与宏泰新航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 质权人:宏泰新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出质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质押物:出质人与麦塔倍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收账款债务人”)签署的《算力技术服务协议》及《算力服务订
单》(包括合同正文、全部附件以及对合同进行的任何修订、补充和/或重新签署/续签的合同,统称“基础合同”)项下出质人依法
享有的收取全部应收账款及其他款项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权益。
4. 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
(1)全部租金、租前息(如有)、租赁保证金、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逾期利息、留购价款、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其
他款项;
(2)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及质权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
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租赁物处置等费用);
(3)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5. 质押担保的期限: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质权人负有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若依主合
同约定质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则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 公司与皖江金租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 质权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出质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质押标的:根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作为出质人,以基于《算力服务合同》项下算力服务对下游客户享有的全
部应收账款,向作为质权人的皖江金租提供质押担保。
4. 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按照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
迟延履行违约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留购价款、其他应付款项;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
、被撤销、被解除或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时,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质权人支付的损失金、违约金;以及质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
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5. 质押期限:质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足额清偿后,质押权才消灭。如因质押登记办
理部门的要求,需明确具体质押期限的,则根据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期限予以登记质押期
限。如前述质押期限届满,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全额清偿的,则:(1)质权人依据本合同享有的质权不变;(2)出质人应
在登记期满前 90日内按照质权人的要求办妥质押登记展期手续。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
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与宏泰新航、皖江金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自身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有利于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顺
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宏泰新航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二)公司与宏泰新航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三)公司与皖江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四)公司与皖江金租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af85a99-9134-4b3a-a3de-b66a275c3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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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5│协创数据(300857)::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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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
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7b71d53-566c-44b1-be94-f5cd563d6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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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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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时间:2026年7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 √作为投票对
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1)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2.11 本次发行预案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 √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 √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 √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 √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 √
划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10.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上述提案于2026年 6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第 1.00 至 9.00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00项提案需逐项审议。
上述提案 10.00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9日和2026年7月10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
信函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邮编:518049。
传真号码:0755-33098508。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信函、传真须在2026年7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办理登记时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杏
电话:0755-33098535
传真:0755-33098508
电子邮箱:ir@sharetronic.com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a68ab76-7f17-4d23-960e-3b1a29966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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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20:34│协创数据(30085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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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261b100-262f-4b83-95d9-2cce73d7ea4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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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协创数据: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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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22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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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协创数据: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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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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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协创数据: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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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7/1225012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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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协创数据: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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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8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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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协创数据: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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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2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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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协创数据: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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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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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协创数据: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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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1/1222975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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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协创数据: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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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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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协创数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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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8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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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协创数据: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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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9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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