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7 协创数据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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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5 │协创数据(300857):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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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5 │协创数据(300857):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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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4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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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1 │协创数据(30085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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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0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为子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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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0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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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0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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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0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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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0 │协创数据(30085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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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7:42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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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5│协创数据(300857):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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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及子公司
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智慧”)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150,000万元(可滚动使用),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
率标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协创智慧持有公司20.4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协创智慧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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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耿康铭先生已
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条的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7150220
法定代表人:耿康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28,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169号航天现代城24号楼三楼HTCT-YQHC-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耿康铭持有协创智慧10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耿康铭。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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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2024 年
总资产 28,454.00
净资产 27,604.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0,511.0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协创智慧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0,198,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7%,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协创智慧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协创智慧主要业务为创业投资及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协创智慧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
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协创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协创智慧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金额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可滚动使用)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及子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利
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无需向协创智慧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趋势,协创智慧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活动所需为其提供借款,借款利
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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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以上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
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扩大业
务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协创智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耿康铭先生拟为公司子公司协创智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关联担保事项尚未实际执行。
自2025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及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协创智慧(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
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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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协创智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稳定发展。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遵循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
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
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耿康铭先生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
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执行,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目的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定价公允、合理。
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
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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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系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提
供资金支持,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协创智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8/579972e6-f1b8-48da-8e90-996dba7f2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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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5│协创数据(300857):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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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协创智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智算”)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
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
、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协创智算与最终授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届时各方签署的协议
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协创智算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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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
、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协创智算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协创智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
等值外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及存单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
内,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
经理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耿康铭先生将为协创智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具体办理
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协创智算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协创
智算提供反担保。
耿康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协创智算接受其无偿担
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康铭先生对上述
事项回避表决。根据协创数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耿康铭先生,关联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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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耿康铭先生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创智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
保形式、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等以协创智算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耿康铭先生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协创智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支持了公司的业
务发展,并且此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
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可滚
动使用)的借款,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借款事项尚未实际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关联方借款事项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
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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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耿康铭先生已回避该议案的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协创智算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及协创智算接受关联方耿康铭先生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的开展,关联人不收取担保费用且不需要公司及协创智算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协创智算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的担保以及协创智算接受关联方耿康铭先生的担保,有利于协创智算融资事项的开展和业务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
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创数据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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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子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
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协创数据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8/fa68f802-3fcc-44d5-8ef2-17ff7bda2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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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9:1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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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2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时间:2025年3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3月 1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3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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