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7 协创数据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9 11:44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2 19:40 │协创数据(30085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06-12 19:39 │协创数据(300857):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
└─────────┴──────────────────────────────────────────────┘
─────────┬────────────────────────────────────────────────
2025-06-19 11:44│协创数据(300857):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进展概述
(一)融资租赁事项的基本情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
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
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签订了两份《融资租赁合同》,拟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与苏银金租的融资金额为14,940.00万元和34,860.00万元,合计金额为49,800.00万元,融资期限等具体信息详见下文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部分。
苏银金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
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39022591N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姜洪飞
5、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6、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1、22、28楼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
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苏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一)
1、租赁标的:算力服务器
2、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5、融资金额:人民币 14,940.00万元。
6、租赁期限:起租日至 2030 年 6 月 10 日(实际起租日以苏银金租支付首期转让价款日为准,当实际起租日与计划起租日不
一致时,合同所载租金付款日以实际起租日为准相应提前或顺延,租金支付以苏银金租最终书面通知的租金计算表为准)。
7、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以《融资租赁合同》附件的约定为准。
8、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包括(或在本合同生效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
、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苏银金租。公司有权使用租赁物,但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转租、分租
、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出借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融资租赁合同(二)
1、租赁标的:算力服务器
2、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承租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租赁方式:直接租赁
5、融资金额:人民币 34,860.00万元。
6、租赁期限:起租日至 2030 年 6 月 18 日(实际起租日以苏银金租支付首期转让价款日为准,当实际起租日与计划起租日不
一致时,合同所载租金付款日以实际起租日为准相应提前或顺延,租金支付以苏银金租最终书面通知的租金计算表为准)。
7、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以《融资租赁合同》附件的约定为准。
8、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包括(或在本合同生效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
、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苏银金租。公司有权使用租赁物,但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转租、分租
、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出借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
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苏银金租签署的两份《融资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abfb5dbe-d432-488b-b276-4cd189cb2c6f.PDF
─────────┬────────────────────────────────────────────────
2025-06-12 19:40│协创数据(300857):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243,264 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9.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
8,794,9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9,544,047.1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9,250,948.10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
字[2023]22012360050号)。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调整后项目 调整后拟投 本次调整前 已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号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预计达到预 资金金额 (%)
金额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安徽协创 30,238.38 28,144.35 已结项 28,610.21 101.66
物联网智
能终端及
存储设备
生产线扩
建项目
2 东莞市塘 5,725.41 4,153.55 已结项 4,400.95 105.96
厦镇物联
网智能终
端生产建
设项目
3 协创数据 32,227.68 24,730.00 2026 年 3月 15,061.43 60.90
智慧工厂
建设项目
4 协创数据 14,949.60 6,051.60 2026 年 3月 963.55 15.92
深圳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
5 补充流动 8,800.00 7,845.60 不适用 7,991.79 101.86
资金项目
合计 91,941.06 70,925.09 / 57,027.93 80.41
注 1: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7,845.60 万元;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投资金存放在银行的利息收益。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
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3月延期至2027年6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和变化情况,因项目的建设用地及房
产系与其他建设主体单位联合招投标及委托施工方建设,在项目用地审批、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建设方案确定过程中,涉及
政府审批及多方协调。受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遴选、报建及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岩土工程进度滞后影响,本项目前期建设进度受到一定
影响;此外,施工效率也因施工场地界面狭小及其他限制施工等因素而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引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
度存在一定差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公司依据现有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和谨慎性考虑,决定将募
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6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
中的动态控制,做好项目建设各参与单位的工作协同及统筹调度,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公司还
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
26年3月调整至2027年6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b99bcc2-75fc-4a24-89b5-e53d5aaf62d1.PDF
─────────┬────────────────────────────────────────────────
2025-06-12 19:39│协创数据(3008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3号耀华创建大厦1座12层1209号房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林坤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1,892,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1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9,368,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
.67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3,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6,18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2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523,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5
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834,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反对 5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6%;弃权 1,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68,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04%;反对 56,18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39%;弃权 1,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公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0,173,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04%;反对 1,419,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45%;弃权 2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358%;反对 1,419,92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083%;弃权2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58%。
关联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林勇、赖凌云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c73c15a9-0c19-4a6b-a2c7-4c939f246e6b.PDF
─────────┬────────────────────────────────────────────────
2025-06-12 19:39│协创数据(30085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林勇律师
、赖凌云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
、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
记办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6月 12日(星期四)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6023号耀华创建大厦 1座 12 层 1209 号房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地点一致,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副董事长林坤煌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信达律师验证,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61 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