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7 协创数据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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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1:32│协创数据(30085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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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
了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其中董事林坤煌先生,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胡琦先生以视频方
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耿四化)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4年 4 月 15 日,以 19.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2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名,赞成 5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以及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9.35元/股调整为 19.29元/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名,赞成 5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41 万股,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名,赞成 5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尚未
归属的 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公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名,赞成 5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
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da2b7d10-88e8-413f-be91-5f8332597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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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1:32│协创数据(30085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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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a9bf72ad-aa76-4bbb-97c1-8c1b80f6f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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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1:32│协创数据(300857):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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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包括:
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三、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23.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29 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c831a1e5-05b1-490a-a1f2-275a7042f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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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1:30│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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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bb8a4556-a0f7-4009-b6c5-30ccc58b2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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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1:30│协创数据(30085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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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会公计司政及策监变事更会的全公体告成 员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
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4年4月15日,以19.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23.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除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10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10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45.41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cf173048-ac25-4d3f-ae61-26bfaa803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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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21:30│协创数据(300857):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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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100 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745dec18-2623-4b6b-a885-cee7814214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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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协创数据(30085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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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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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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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f1673564-e680-40c9-ba0f-6b157591a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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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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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322b647a-8654-4957-8981-8526de50b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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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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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300857):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96eb5fed-8559-432b-ba24-aba4c6dc6c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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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协创数据(300857):关于以保证金、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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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情况概述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保证金、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供应商支
付体系,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以保证金、存单质押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50,000万元银行授信,授信业务种类包
括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等,授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授信具体金额及质押情况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以保证金、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财务成本的降低,促使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本次以保证金、
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bd27c2be-936d-4a92-8226-350338499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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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协创数据(300857):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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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会公计司政及策董变事更会的全公体告成 员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聘请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
(5)首席合伙人:林宝明
(6)截至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66名;注册会计师人数:337名
(7)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3人
(8)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2,044.78万元
(9)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
(10)2022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
(11)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2家
(12)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13)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395.46万元(含税)
(14)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的职业保
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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