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58 科拓生物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2 00:32 │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
│2026-04-21 20:47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4-21 20:47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1 20:46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1 20:46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
│2026-04-21 20:45 │科拓生物(30085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1 20:45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1 20:45 │科拓生物(300858):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
├─────────┼──────────────────────────────────────────────┤
│2026-04-21 20:20 │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1 20:20 │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6-04-22 00:32│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
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fe7cf82-c039-4c5a-a000-4f8136fad5a1.PDF
─────────┬────────────────────────────────────────────────
2026-04-21 20:47│科拓生物(30085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2024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 2月 4日至 2024年 2月 13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 4月 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4 年 5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13.0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 年 8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3.00元/股调整为 12.85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7、2025 年 4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预留的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 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8、2025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9、2025 年 8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85元/股调整为 12.70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10、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具体如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第二个归属期业
绩考核目标 A为 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830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100%,业绩考核目标 B 为 2025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647
亿元,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80%。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9,451.94万元,剔除股权激励摊销成本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04.48万元。因此,公司未达到第二
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2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作
废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52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履行相关公告等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e5b204e-4b9d-45c5-b2bc-b2524ea1df2a.PDF
─────────┬────────────────────────────────────────────────
2026-04-21 20:47│科拓生物(30085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0a687af-0d42-440e-835f-502bcdd0e0a7.PDF
─────────┬────────────────────────────────────────────────
2026-04-21 20:46│科拓生物(30085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d6b75fc-05c0-479e-baec-72fed7879eec.PDF
─────────┬────────────────────────────────────────────────
2026-04-21 20:46│科拓生物(30085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科拓生物(30085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f88e95d-ba5a-46a8-8351-693a6d4f0be0.PDF
─────────┬────────────────────────────────────────────────
2026-04-21 20:45│科拓生物(30085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科拓生物(30085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42f905f-465d-451b-8cb9-a0ad17d7e31b.PDF
─────────┬────────────────────────────────────────────────
2026-04-21 20:45│科拓生物(30085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资产管理公司、
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雪球结构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的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购买中高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签署合同文件等,公司财务管理部
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委托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业务
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保障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决策程序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f371ffa-7f26-4ec0-9cb9-8102dd73ee2d.PDF
─────────┬────────────────────────────────────────────────
2026-04-21 20:45│科拓生物(300858):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
科拓生物(300858):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1c87c96-9581-42b1-96ea-4d45efc3aa2b.PDF
─────────┬────────────────────────────────────────────────
2026-04-21 20:20│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2968b25-bd6c-41c1-a447-3f91307c7274.PDF
─────────┬────────────────────────────────────────────────
2026-04-21 20:20│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科拓生物(3008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8a0eaad-2509-40c1-834c-9623a59a0b00.PDF
─────────┬────────────────────────────────────────────────
2026-04-21 20:20│科拓生物(30085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拓生物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科拓生物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科拓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正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玲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0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0f3b994-4ebc-4775-85ce-5bff71b2a576.PDF
─────────┬────────────────────────────────────────────────
2026-04-21 20:19│科拓生物(3008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现行
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
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的津贴发放标准;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根据其在公
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具体职务领薪,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
法规另行拟定。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确定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
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实施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并且该机制不受相关人员任期、离职、退休的影响。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启动追索扣回程序: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需追索扣回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第十九条 公司每年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变动等因素
变化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度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办理;本规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956ac3f-24df-4fac-a209-35ad5376fd62.PDF
─────────┬────────────────────────────────────────────────
2026-04-21 20:19│科拓生物(30085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拓恒
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