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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60(锋尚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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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60 锋尚文化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5 19:00 │锋尚文化(300860):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10-15 19:00 │锋尚文化(300860):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10-15 19:00 │锋尚文化(3008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5 19:00 │锋尚文化(300860):锋尚文化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30 00:00 │锋尚文化(300860):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锋尚文化(30086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30 00:00 │锋尚文化(30086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锋尚文化(30086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锋尚文化(30086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30 00:00 │锋尚文化(300860):公司章程 │ └─────────┴──────────────────────────────────────────────┘ ─────────┬──────────────────────────────────────────────── 2025-10-15 19:00│锋尚文化(300860):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25 年 9月 30日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0,931,343 股变更为 188,450,723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9 0,931,343 元变更为188,450,723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 10月 16日至2025年 12月 1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 座 16层 联系人:李勇 电话:010-56316566 传真:010-56316556 电邮:fssj@fssjar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9b841366-85d6-4147-aa79-ec29bc1d0428.PDF ─────────┬──────────────────────────────────────────────── 2025-10-15 19:00│锋尚文化(300860):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郑俊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 本公告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ad231892-f208-471b-b72f-a1b28813e375.PDF ─────────┬──────────────────────────────────────────────── 2025-10-15 19:00│锋尚文化(3008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锋尚文化(3008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e31e2f44-14ce-47c1-b1c8-6b11a62d2606.PDF ─────────┬──────────────────────────────────────────────── 2025-10-15 19:00│锋尚文化(300860):锋尚文化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锋尚文化(300860):锋尚文化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7b130aa7-ec81-4277-be15-c57ffccf96a4.PDF ─────────┬──────────────────────────────────────────────── 2025-09-30 00:00│锋尚文化(300860):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或“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1、第一次回购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 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2-074)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34,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12%,最高成交价为 57.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4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102,294.85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 司第一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23 年11 月 16 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9)等相关公告。 2、第二次回购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 2月 29 日召开的 20 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54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98%,最高成交价为37.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101,871.7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 司第二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25 年 3 月 4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等相关公告。 通过上述两次股份回购,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为 2,480,620 股。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上述两次股份回购的《回购报告书》,回购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 3 年内转让已回购股份,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间内 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亦将相应减少。 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战略,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 3 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 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0,931,343 股变更为 188,450,723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90,931,343 元变更为 188,450,72 3 元,公司章程将同步修订。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基数,本次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033,814 41.39% 0 79,033,814 41.94% 高管锁定股 79,033,814 41.39% 0 79,033,814 41.9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897,529 58.61% -2,480,620 109,416,909 58.06% 三、总股本 190,931,343 100.00% -2,480,620 188,450,723 100.00% 注: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 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 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的规定以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 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56064737-21fe-4bf0-abc4-93e973b9402c.PDF ─────────┬──────────────────────────────────────────────── 2025-09-30 00:00│锋尚文化(30086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锋尚文化(30086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97038c61-98de-4f8b-ba3f-d7347ffb2282.PDF ─────────┬──────────────────────────────────────────────── 2025-09-30 00:00│锋尚文化(30086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尚文化”或“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65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核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80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8.02 元,应募 集资金合计 248,712.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7,233.14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月 10 日到位,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20BJA703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创意制作及综合应用中心建设项目 64,283.97 64,283.97 创意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5,416.25 5,416.25 企业管理与决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496.62 1,496.6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31,196.84 131,196.8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 96,036.30 万元。对于该超募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公司始终严格遵循《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1 年 12 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8,810.00万元 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 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支付募投项目人员的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员工 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此外,按照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 国家税务总局等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的缴纳均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若采用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综上所述,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需使用自有资金直接支付募投项目人员的薪酬费用,并同步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由相关部门启动付款申请流程,并严格按照公司既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进行审批。财务部依 据经审批的付款申请单,使用自有资金完成款项支付。同时,遵循募集资金支付的相关审批规定,在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获得批准 后,将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等额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财务部设立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详细逐笔记录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交易内容,并对已支 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相关资料进行妥善保存和归档。 (三)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 形式的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是基于人员薪酬费用发放的 相关政策制度要求,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更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直接支付募投项目人员的薪酬费用,并同步以募集资金进行等 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 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87c95196-8518-41a4-a701-d0b472b1a6f8.PDF ─────────┬──────────────────────────────────────────────── 2025-09-30 00:00│锋尚文化(30086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锋尚文化(30086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50ee9bc8-7b82-4844-a347-f88e799ce50a.PDF ─────────┬──────────────────────────────────────────────── 2025-09-30 00:00│锋尚文化(30086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10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 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一号歌华大厦 A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14)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1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1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 2.12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13 《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 2.14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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