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61 美畅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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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52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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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5:42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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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2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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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00:00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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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7:26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完成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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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5:44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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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6:00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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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5:56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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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42 │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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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42 │美畅股份(30086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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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52│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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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84)。
因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规则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如下:
自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
调整为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数)
调整为人民币 26.35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250%,最高成交价为 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40,139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e804c015-e144-4509-8914-8236bdc25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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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5:42│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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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a7bac431-58ed-4618-89d1-1bb7d5a82a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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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2│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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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84)。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250%,最高成交价为 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40,139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主体: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5、担保条件:信用免担保。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
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
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实施回购,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83df42a4-8f34-420a-b7cb-4d1df23672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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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00:00│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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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84)。
因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规则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如下:
自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
调整为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数)
调整为人民币 26.35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250%,最高成交价为 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40,139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36d28c83-af56-4df6-a49e-4f17a69e3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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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17:26│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完成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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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完成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e3de64d3-e035-453e-979e-90c3885ed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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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5:44│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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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e4c69917-7a32-4b98-ba05-53664b7bd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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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6:00│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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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
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84)。
因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规则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如下:
自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50 元/股(含本数)
调整为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40 元/股(含本数)
调整为人民币 26.35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250%,最高成交价为 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1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340,139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f5a8a112-1640-4e4d-b732-87c032236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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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5:56│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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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6525c930-3e9b-418c-abfa-ecfaa2384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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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42│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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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d6ae95ba-4606-4034-9481-bdbbbdf0f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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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42│美畅股份(300861):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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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盈利:14,300万元–16,800 万元 盈利:158,861.37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1.00%至 89.42%
扣除非经常 盈利:9,100万元–11,600 万元 盈利:153,279.72 万元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4.06%至 92.4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期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光伏行业周期性调整、市场竞争加剧和产业链价格承压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金刚线售价多次下调,使得毛利率下
滑,盈利空间受到挤压,净利润较上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fe763496-6e04-40dd-9f2f-a18b5105a7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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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08│美畅股份(3008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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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主持人:董事长柳海鹰先生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 月 6 日 9:
15-15:00 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242,020,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2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242,020,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4218%。
(二)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3,948,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3,948,56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
(三)上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股份总数479,
992,000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505,8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4%;反对 493,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041%;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3,9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69%;反对 493,9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89%;弃权 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24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鱼武华律师、李居镁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ece5f5c2-bc81-4a8c-9ddf-5f16c5a5e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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