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5-06-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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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4 │卡倍亿(3008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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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4 │卡倍亿(300863):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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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 │卡倍亿(300863):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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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 │卡倍亿(30086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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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 │卡倍亿(30086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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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 │卡倍亿(300863):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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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 │卡倍亿(300863):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尚未归属额度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 │未归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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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 │卡倍亿(30086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第三个归属期归│
│ │属条件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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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1 │卡倍亿(300863)::2025-06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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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1 │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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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4│卡倍亿(3008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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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7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本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
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6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1-2提案时,作
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会上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填写附件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
信函于2025年6月18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2)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8f39b981-a7d3-4427-94e5-663b7e890e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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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4│卡倍亿(300863):公司章程(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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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92b20a77-b0ac-48b8-97e3-c6fed6561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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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卡倍亿(300863):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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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5、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
师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4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
2、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期安排 目标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
等级
第二个归属期 A 以 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100%
不低于 60%;
B 以 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80%
低于 60%,但不低于 55%;
C 以 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60%
低于 55%,但不低于 50%;
D 以 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0%
低于 50%;
注: 1、 “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2、以上净利润的考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且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244号),公司2024年
度净利润未达到《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激
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60.17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67.62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7.62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2023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
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1bc223e-7120-4660-ad99-1598108244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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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卡倍亿(30086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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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卡倍转 02”,于 2024 年 7月 17日进入转股期,截止到 2024年 12月 31日,累
计转股 11,478,617 股。
2024 年,公司实施了两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均用于“卡倍转 02”转股,两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657,630 股
。公司当时现有总股本124,432,908股,因“卡倍转 02”转股增加的股份,同时扣除用于“卡倍转 02”转股的回购股份数,总股本
由 124,432,908 股变更为 128,253,895 股。
截止到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128,253,895 股。
2、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归属股份数为 231,000股,公司总
股本增加 231,000 股;
2025 年 1 月 1 日至“卡倍转 02”赎回停止转股日 2025 年 1 月 15日,累计转股数 6,466,245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6,466,
245 股;
截止到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送股前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134,951,140股。
3、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951,1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54,400 股后的 133,796,7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40,139,02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53,518,696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53,518,696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为 188,469,836 股,因此,截止到 2025 年 6 月6日,公司目前最新股本为 188,469,836股。
4、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完成上述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8,469,836 股变更为188,175,836 股;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变更为 188,175,
836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43.2908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17.5836 万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443.2908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817.5836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443.2908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8817.5836万股。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卡倍转 02”转股明细表及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464096ac-d5f9-47c4-9df6-29cec0848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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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02│卡倍亿(30086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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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951,14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54,400 股后的 133,796,7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40,139,02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53,518,696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2、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归 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8、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
师出具相应报告。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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