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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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9:14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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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9:14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6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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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24 │卡倍亿(30086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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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02 │卡倍亿(300863):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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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8 │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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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8 │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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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7 │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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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7 │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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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5 │卡倍亿(300863):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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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4 │卡倍亿(3008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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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9:1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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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卡倍亿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兵 联系电话:021-8050 88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仁宝 联系电话:021-8050 88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保荐机构每月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和大额资金支出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与信息
文件一致 披露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3)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2021和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不适用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4f554074-6675-47d8-8472-39da9dcde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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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9:1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6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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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6年半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28e88716-a83f-46b2-a905-a704c510d4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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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24│卡倍亿(30086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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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035527c9-3c4f-4270-8704-b3167666d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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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9:02│卡倍亿(300863):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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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王凤女
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秦慈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王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及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职后,王凤女
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凤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产生新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王凤女士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王凤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王凤女士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秦慈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秦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秦慈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4,9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秦慈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秦慈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秦慈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6 年 8 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耿新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田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田青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电子邮箱:stock@nbkb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王凤女士的辞职报告;
5、秦慈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9573321-84bf-41e7-97a0-4e59c56e1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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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8│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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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fcb5cec-4817-45a0-b509-1667fa778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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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8│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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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郭耿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田青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af5a475-8009-4b1c-83c9-dada10968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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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7│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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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56ba8d7-6001-4552-bb3d-2d36f7995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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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7│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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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98ab6ce-3df4-46eb-b9b8-c85dc8252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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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5│卡倍亿(300863):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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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亿”)本次新增2026年度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
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总额度预计。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预
计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2026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20
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本次拟增加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
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为0.5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序 分类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2026年新 预计担保 是否
号 方持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实 增预计担 额度占上 关联
股比 负债率 际在保的存 保额度 市公司最 担保
例 量担保金 近一期净
额) 资产比例
1 为资产负债率 卡倍亿 成都卡倍亿汽车电子 100% 64.25% 0 0.5 3.45% 否
小于70%的公司 技
提供担保 术有限公司
2 为资产负债率 卡倍亿 美国卡倍亿电气有限 100% 103.82% 0 2 13.79% 否
大于等于70%的 公
公司提供担保 司
合计 2.5 17.24%
注:上述表格所列担保预计额度2.5亿元,系在公司2026年度已审议通过的20亿元担保预计总额度基础上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担
保期限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22.5亿元,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美国卡倍亿电气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KBY Electrical Limited(美国卡倍亿电气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24 年 2月 16 日
4、注册地址:17800CASTLETONSTSTE665CITYOFINDUSTRY,CA91748
5、注册资本:5万美元
6、独任董事:徐晓巧
7、经营范围:贸易
8、股权结构:公司通过香港卡倍亿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906,537.53 243,633,433.22
负债总额 162,356,475.48 252,935,821.0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62,356,475.48 252,935,821.05
净资产 -10,449,937.95 -9,302,387.83
营业收入 117,840,231.78 68,342,040.33
利润总额 -15,232,492.77 1,053,640.90
净利润 -12,033,669.30 832,376.34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成都卡倍亿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卡倍亿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0 年 11 月 11 日
4、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四路 299 号
5、注册资本:3,5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林光耀
7、经营范围:从事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汽车车载电子、汽车电子传感器、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汽车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
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 100%股权
9、与本公司的关系:成都卡倍亿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1,159,147.29 223,508,878.62
负债总额 171,446,794.88 143,593,789.0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71,446,794.88 143,593,789.05
净资产 79,712,352.41 79,915,089.57
营业收入 396,710,356.49 168,480,659.62
利润总额 9,664,919.88 -31,779.80
净利润 7,051,065.03 202,737.16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资金需求,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
开展;公司能够对被担保主体实施有效管控,本次担保对应的财务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
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总余额为6.6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不包括
此次担保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35%。
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
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d4b5c9f-cbe0-41b6-aa1e-d515c1e25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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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4│卡倍亿(3008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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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9c64169-7dae-4814-9314-d481df554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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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33│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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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035d98f-6ceb-49f7-a623-549d584ec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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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38│卡倍亿(3008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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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54dc93f2-d35a-40fa-9f97-674892feb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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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8:36│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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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
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9日(星期三)下午 15:00在浙
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13,714,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
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9,037,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4
66%。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9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52,751,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5974%。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6年 7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9,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
887%。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517,0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462%;反对 224,88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1472%;弃权 10,0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4,919 股,反对 224,881 股,弃权10,045 股。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8a65bb68-0372-4d58-b0da-997c7f041e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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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18:36│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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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星期三)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2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152,751,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9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3,714,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139,037,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4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739,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1 人,代表股份 739,8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517,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2%;反对 224,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弃权 10,0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4,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66%;反对 224,88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57%;弃权 10,0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金晶、颜砾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f9e7d5ba-bb57-4e65-bdea-44db2fa2a9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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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37│卡倍亿(30086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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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5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现有总股本188,1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
3,075,89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615,178.40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73,230,357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上述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显示,公司
总股本由本次权益分派前188,175,836股增加至261,406,192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8,817.5836万元。 26,140.6192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8,817.583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26,140.619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普通股18,817.5836 万股。 通股26,140.6192万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
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3fae45a-fc34-4e25-b16e-1214daa7d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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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36│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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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
续,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6977541-f45e-4b48-bc04-975ece3375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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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34│卡倍亿(30086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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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7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7 月 24 日 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填写附件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
信函于 2026 年 07 月 24 日下午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050950c-064c-42f9-8fb0-99ba74bc6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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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34│卡倍亿(300863):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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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42fc4b1-26ed-4022-b4b3-362144635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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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12│卡倍亿(3008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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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同意 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拟为全资
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5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银
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湖北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卡倍亿”)在广发银行不超过 1.00亿元授信无偿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湖北卡倍亿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本公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 是
持股比 一期 告披露日 保前对 保后对 保后剩 否
例 (2026 年 3 经审议尚 被担保 被担保 余可用 为
月 31 日)资 在有效期 方的实 方的实 担保额 关
产负债率 内的预计 际担保 际担保 度 联
担保额度 金额 金额 担
保
宁波卡 湖北卡倍亿电 100% 33.40% 4 1 2 2 否
倍亿电 气技术有限公
气技术 司
股份有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15 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麻城经济开发区金通大道 188 号(自主申报)
5、注册资本:14,000 万元
6、独任经理:林光耀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湖北卡倍亿 100%股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0,190,876.73 460,146,124.76
负债总额 241,483,940.67 306,457,601.0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21,737,879.61 285,318,051.28
净资产 148,706,936.06 153,688,523.73
营业收入 585,837,472.71 165,049,315.29
利润总额 16,358,705.30 6,648,182.59
净利润 12,002,813.93 4,981,587.67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人(乙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1.00 亿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
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湖北卡倍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形,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
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此次担保事
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湖北卡倍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48%。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5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81%。
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
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d3153b1a-4193-4490-8dc1-a7a6fcae4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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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42│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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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
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调整和产品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fcd6c617-9374-45bb-9385-dc38a37d2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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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42│卡倍亿(300863):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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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2日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12
个月。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已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将授权期限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在股东会延长授权有效
期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3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
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
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长上述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授权期限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延长12个月。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可转债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的调整和产品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
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将其提交董事会
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b810d89-465b-4f9c-93f4-3fddb29db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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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16│卡倍亿(30086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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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同意 2026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同意公司在 2026 年度拟为全资
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5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银
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和《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墨西哥卡倍亿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卡倍亿”)在兴业银行不超过 1.00亿元授信无偿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墨西哥卡倍亿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截至本公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 是
持股比 一期 告披露日 保前对 保后对 保后剩 否
例 (2026 年 3 经审议尚 被担保 被担保 余可用 为
月 31 日)资 在有效期 方的实 方的实 担保额 关
产负债率 内的担保 际担保 际担保 度 联
额度 金额 金额 担
保
宁波卡 墨西哥卡倍亿 100% 37.44% 3.00 0 1.00 2.00 否
倍亿电 工业有限公司
气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KBY Industrial S.de R.L.de C.V.(墨西哥卡倍亿工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24 年 3月 19 日
4、注册地址:San Luis Potosi,S.L.P.,Mexico
5、注册资本:5万比索
6、独任经理:徐晓巧
7、经营范围:汽车电气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采购和销售;研发、生产、购买和销售各类传感器、电子部件、汽车部件、
电线、电缆、原材料、零部件、机械设备等产品。
8、股权结构:公司通过香港卡倍亿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99%的股权,香港卡倍亿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1%的股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
10、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5,832,394.32 936,186,018.59
负债总额 350,625,868.67 350,493,855.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350,625,868.67 350,493,855.89
净资产 285,206,525.65 585,692,162.70
营业收入 74,932,605.88 60,411,412.59
利润总额 -17,705,171.91 -1,696,920.08
净利润 -12,393,620.34 -1,192,480.41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保证人(乙方):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1.00 亿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
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
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
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6.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墨西哥卡倍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形,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认为对
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此次担保
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墨西哥卡倍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未要求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48%。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50 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63%。
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
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1cf8d659-4754-418e-afd1-cf68386ad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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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42│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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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99,94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
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3,075,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
(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615,178.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73,230,356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和每10股转增股
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6,615,178.40元/188,175,836*10股=1.945795元
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73,230,356股/188,175,836股*10股=3.891591股。
(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945
795)÷(1+0.3891591)。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3,075,89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615,17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73,230,3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8,175,836股变更为261,406,193股(实
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按照上述方案测算,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5.69%,占合并报表中净利润的比例为30.67%。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99,944.00股后的183,075,8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8,175,83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1,406,19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 7,347,059 3.90 2,938,823 10,285,882 3.93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347,059 3.90 2,938,823 10,285,882 3.93
二、无限售条件 180,828,777 96.10 70,291,533 251,120,310 96.0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88,175,836 100.00 73,230,356 261,406,192 1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本次转增股数及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61,406,192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6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和每10股转增股
数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6,615,178.40元/188,175,836*10股=1.945795元
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总股数/公司总股本*10股=73,230,356股/188,175,836股*10股=3.891591股。
(折算结果均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1945
795)÷(1+0.3891591)。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肖舒月
咨询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电话:0574-65192666
十一、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52fb7f3-2ea8-4895-97df-f6f49d337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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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5│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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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26fbca4-c196-40f3-ae1d-1512c932e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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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5│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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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
,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浙江省宁
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9,796,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02,387,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63%。
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12,183,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1.2771%。以上股东均为截止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03,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
8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2、审议《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3、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4、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5、审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7、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907,7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860%;反对 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896%;弃权 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178,0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97,932股,反对 4,400股,弃权 1,200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a5c13f6-a74b-4833-951a-64fee862b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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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5│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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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112,183,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9,796,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102,387,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603,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603,5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3%。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07,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6%;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8,784,000 股)、林光耀(持有 6,197,520 股)、林光成(持有 1,29
9,480 股)、徐晓巧(持有871,710 股)、王凤(持有 117,600 股)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 107,270,31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78,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反对 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金晶、颜砾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4abffbb-a1eb-439f-8487-f99dd3894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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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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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4267564-c0c4-4028-9348-82fe461b71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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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卡倍亿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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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卡倍亿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92dee93-9410-4c48-b7a3-22f9ee43e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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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
│荐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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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2...。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8c64068-37bf-47c1-84e3-dd81e86b95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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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
│荐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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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2...。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9a53a48-254d-4e82-b906-4113aa976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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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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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于2025年7月10日获受理。202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
3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逐
项落实和作出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026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会同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及审核问
询函回复文件进行2025年度财务数据补充及内容更新。经更新的主要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254929c-6ecf-44b7-85be-ab45aad47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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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5年财务数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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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5年财务数据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385b029-73e3-44f4-8063-ce6b1ce20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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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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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
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浙
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92,580,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69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3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据此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3,016,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
8074%。以上股东均为截止 2026年 4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982,2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18,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3%;弃权 14,9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2,157股,反对 18,885股,弃权 14,988股。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980,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18,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3%;弃权 16,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687股,反对 18,885股,弃权 16,458股。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c4efdd1-b806-4ab8-92e2-0b7b26971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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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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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93,016,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0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92,580,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8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1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 14,9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15%;反对 18,88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1%;弃权 14,9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74%。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8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1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 16,4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944%;反对 18,88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1%;弃权 16,4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成珂、颜砾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2c98cfc-80ea-477a-a75a-d4205c1d6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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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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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前六个
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共计9,000万元,该部分财务性投资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
进行了调整,发行规模调减金额为9,000.00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本次
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人民币51,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 12,308.84 12,000.00
2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 47,245.46 31,000.00
3 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 17,318.90 17,000.00
合计 76,873.20 60,000.00
调整后:
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9,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
1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 12,308.84 12,000.00
2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 47,245.46 22,000.00
3 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 17,318.90 17,000.00
合计 76,873.20 51,000.00
注: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9,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由原方案中的60,000.00万元调整至51,000.
00万元,其中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原方案中的31,000.00万元调整至22,000.00万元。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
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调减及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得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的预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21520b0-8a02-4579-b8d1-374d626de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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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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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04f65d0-def0-475f-89d2-9fa8b91d6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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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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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cfcd87e-b5d6-439d-8f6f-f7d2532f6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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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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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前六个
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共计9,000万元,该部分财务性投资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
进行了调整,发行规模调减金额为9,000.00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本次
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人民币51,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 12,308.84 12,000.00
2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 47,245.46 31,000.00
3 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 17,318.90 17,000.00
合计 76,873.20 60,000.00
调整后:
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9,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 12,308.84 12,000.00
2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 47,245.46 22,000.00
3 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 17,318.90 17,000.00
合计 76,873.20 51,000.00
注: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9,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由原方案中的60,000.00万元调整至51,000.
00万元,其中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原方案中的31,000.00万元调整至22,000.00万元。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dee091d-1c95-4ad3-aeb7-cdc63fb15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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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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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9160b80-6ceb-4f70-97fb-6ac28df13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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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6│卡倍亿(30086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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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824a3bd-9be8-49c4-8548-e9b91e184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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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54│卡倍亿(30086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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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以网络
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参会方式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网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光耀先生、董事会秘书秦慈先生、财务总监王凤女士、独立董事郑月圆女士、
保荐代表人金仁宝先生。
三、会议问题征集
为更好地对接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7:00
前,将需要了解的相关问题通过以下形式预先发送,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1)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预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stock@nbkbe.com);
(2)登录https://company.cnstock.com/wtzj/300863/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进行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3df1e4-a4fe-47ea-a094-406434dc66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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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5│卡倍亿(30086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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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年度。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已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
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388,704.84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418,682.74 元 。 按 母 公 司 2025 年 净 利 润 计 提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3,041,868.27
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1,037,879.8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3,397,448.7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397,448.76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75,836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099,944股后的183,075,892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615,17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73,230,3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8,175,836股变更为261,406,193
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按照上述方案测算,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5.69%,占合并报表中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7%。
4.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99,944股,成交总金额为200,003,511.44元(不含交易费用),占
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85.69%,占合并报表中净利润的比例为167.52%。
5.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6,615,178.40 40,139,022.00 44,440,324.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9,388,704.84 161,654,491.60 165,944,626.58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3,499,416.28 112,508,473.17 90,284,911.14
营业收入(元) 4,044,663,584.75 3,648,016,298.66 3,451,930,657.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731,037,879.83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3,397,448.76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21,194,524.9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48,995,941.01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21,194,524.9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06,292,800.59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2.75%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21,194,524.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元、75,000,000.00元,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0 %、1.67%,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50%。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2323fca-dd06-46fb-ac9b-85634bfc4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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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4│卡倍亿(30086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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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本方案的议案》
5.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的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3、议案 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议案 7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本次股东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上午 9:00—下午 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填写附件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
信函于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 5: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c19ce7e-b078-4fd7-a329-21e651f79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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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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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c2d2fd-0628-4719-bf39-8c5de592f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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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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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3885363-215e-4e89-a35d-02e86e58f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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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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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与发展
目标,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月圆女士、何文丽女士、刘桂华先生以及报告期
内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郑日春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
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责,在以往合作年度均能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其
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
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
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
,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之“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
境和社会”之“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内容。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委员徐晓巧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林光耀先生、徐晓巧先生、王凤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
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选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准则,展现了高度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在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在全年中有效履行了其监督职责,确保了财务报告
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持续改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及《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
报告》。
此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对本次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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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卡倍亿(3008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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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09fb80-11cd-4682-bee4-f64ba64d7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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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0│卡倍亿(30086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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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卡倍亿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卡倍亿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林浩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f145007-7b2b-43f0-b64c-2ce715b70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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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0│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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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003e1d-c353-4830-86b2-72d8e03ea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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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0│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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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71a0703-bc32-407e-a79b-33f337dd8dd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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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卡倍亿: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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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6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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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卡倍亿: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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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2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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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卡倍亿: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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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2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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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卡倍亿: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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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5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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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卡倍亿: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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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9-19/1224671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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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卡倍亿: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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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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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卡倍亿: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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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4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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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卡倍亿: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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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4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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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卡倍亿: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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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卡倍亿: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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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8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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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卡倍亿: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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