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63 卡倍亿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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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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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卡倍亿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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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
│ │市保荐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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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
│ │行保荐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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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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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 │卡倍亿(300863):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5年财务数据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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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 │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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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 │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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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 │卡倍亿(300863):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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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 │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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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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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4267564-c0c4-4028-9348-82fe461b71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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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卡倍亿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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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卡倍亿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92dee93-9410-4c48-b7a3-22f9ee43e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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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
│荐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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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2...。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8c64068-37bf-47c1-84e3-dd81e86b95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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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
│荐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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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2...。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9a53a48-254d-4e82-b906-4113aa976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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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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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于2025年7月10日获受理。202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
3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逐
项落实和作出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2026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会同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及审核问
询函回复文件进行2025年度财务数据补充及内容更新。经更新的主要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254929c-6ecf-44b7-85be-ab45aad47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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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32│卡倍亿(300863):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5年财务数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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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卡倍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5年财务数据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385b029-73e3-44f4-8063-ce6b1ce20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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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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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
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
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浙
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 92,580,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69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3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据此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3,016,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
8074%。以上股东均为截止 2026年 4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3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982,2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36%;反对 18,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3%;弃权 14,98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2,157股,反对 18,885股,弃权 14,988股。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980,7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 18,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03%;弃权 16,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0,687股,反对 18,885股,弃权 16,458股。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c4efdd1-b806-4ab8-92e2-0b7b26971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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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08│卡倍亿(30086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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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光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卡
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93,016,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0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92,580,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6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436,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82,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1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 14,9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15%;反对 18,88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1%;弃权 14,9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74%。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98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0%;反对18,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弃权 16,4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944%;反对 18,88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11%;弃权 16,4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徐成珂、颜砾瑶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2c98cfc-80ea-477a-a75a-d4205c1d6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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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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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前六个
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共计9,000万元,该部分财务性投资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
进行了调整,发行规模调减金额为9,000.00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本次
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人民币51,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 12,308.84 12,000.00
2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 47,245.46 31,000.00
3 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 17,318.90 17,000.00
合计 76,873.20 60,000.00
调整后:
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9,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
1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 12,308.84 12,000.00
2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 47,245.46 22,000.00
3 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 17,318.90 17,000.00
合计 76,873.20 51,000.00
注: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9,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由原方案中的60,000.00万元调整至51,000.
00万元,其中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原方案中的31,000.00万元调整至22,000.00万元。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
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调减及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得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的预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21520b0-8a02-4579-b8d1-374d626de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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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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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04f65d0-def0-475f-89d2-9fa8b91d6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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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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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cfcd87e-b5d6-439d-8f6f-f7d2532f6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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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08│卡倍亿(30086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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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前六个
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共计9,000万元,该部分财务性投资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
进行了调整,发行规模调减金额为9,000.00万元,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1,000.00万元(含51,000.00万元)。本次
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00万元(含人民币51,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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