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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65(大宏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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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65 大宏立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1:40 │大宏立(300865):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7 11:38 │大宏立(300865):关于供应链融资客户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25 19:15 │大宏立(30086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6-03 19:08 │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21 16:44 │大宏立(300865):关于供应链融资客户还款逾期履行担保义务的公告 │ ├─────────┼──────────────────────────────────────────────┤ │2026-05-15 18:10 │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8:10 │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2 17:27 │大宏立(30086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4-22 17:27 │大宏立(300865):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法│ │ │律意见书 │ ├─────────┼──────────────────────────────────────────────┤ │2026-04-22 17:26 │大宏立(30086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7 11:40│大宏立(300865):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3日以书面及口头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其中甘德宏先生、李西臣女士 、徐正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供应链融资客户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公司为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芝林”)贷款展期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全额 保证金质押担保,有利于支持客户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目前,公司前次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债务逾期、拖欠利 息等情况,汇芝林及其法定代表人兼控股股东周晖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汇芝林监事杨璞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且公 司追加汇芝林对四川渝再建材有限公司的租金应收账款债权质押。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为上述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邑支行申请贷款展期事项继续提供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供应链融资客户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3)。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00d7d28-4cf4-4055-8fca-8aad8adba0bb.PDF ─────────┬──────────────────────────────────────────────── 2026-07-17 11:38│大宏立(300865):关于供应链融资客户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客户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芝林”)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上述银行按揭贷款即将到期,汇芝林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为 18个月,金额为 3,784. 2万元。现为保障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支持客户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公司为该贷款展期事宜在原有连带责任担 保上增加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公司本次为汇芝林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 10月 1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晖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正街 68号 4号楼 24-17号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 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轴承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阀门和旋塞销售; 消防器材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 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 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汇芝林由自然人周晖出资设立,后续周忠增资入股,公司目前股权结构为周晖持股 96.77%,周忠持股 3.23%。自然 人周晖为汇芝林法定代表人。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6年 6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389,391.69 144,481,393.61 负债总额 100,428,370.01 100,508,458.06 银行贷款总额 47,234,124.08 46,470,141.61 流动负债总额 100,428,370.01 100,508,458.06 净资产 43,961,021.68 43,972,935.55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6月 营业收入 41,071,973.29 8,124,822.42 利润总额 339,363.49 11,913.87 净利润 339,363.49 11,913.87 诉讼总额 5,883,240.00 5,883,240.00 汇芝林资产负债率为 69.57%(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计算),未超过 70%,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4、资信情况 经核查,汇芝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 3,784.2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 5、担保期限:18个月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汇芝林及其法定代表人兼控股股东周晖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汇芝林监事杨璞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且公司追加 汇芝林对四川渝再建材有限公司的租金应收账款债权质押。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公司为汇芝林贷款展期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有利于支持客户项目建设 、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目前,公司前次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债务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汇芝林及其法定代表人兼控股股 东周晖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汇芝林监事杨璞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且公司追加汇芝林对四川渝再建材有限公司的租 金应收账款债权质押。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为上述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贷款展期事项继续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4,817.2 万元(不含本次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9 %,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两项逾期担保,一项是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公司已履行担保义务支付回购保证金 931,587.57 元,同时由永赢租赁起诉被担保人;一项是供应链融资担保,客户未按时足额履行 还款义务,公司代客户履行还款义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支付2,699,998.86元。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c0b8ed6-7241-4feb-a89a-8ac5796d615e.PDF ─────────┬──────────────────────────────────────────────── 2026-06-25 19:15│大宏立(30086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持本公司股份 819,840股的副总经理甘 德君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9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2142%。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收到甘德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甘德君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6日 30.83 13,000 0.0136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7日 31.16 12,000 0.012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8日 31.29 12,000 0.012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11日 33.13 12,000 0.012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12日 32.16 10,000 0.01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13日 32.41 10,000 0.01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14日 31.44 10,000 0.01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15日 31.17 10,000 0.01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18日 31.22 10,000 0.01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19日 31.40 10,000 0.01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20日 30.96 10,000 0.01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21日 30.99 9,000 0.0094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22日 30.54 9,000 0.0094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 5月 25日 30.83 8,000 0.0084 合计 —— —— 145,000 0.1515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甘德君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甘德君 合计持有股 819,840 0.8569 674,840 0.7053 份 其中:无限 819,840 0.8569 674,840 0.7053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 计划时间已届满,且本次减持计划不违背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或公告作出的承诺事项。 3、甘德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甘德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e33698a-f89e-40b7-9965-6c460861c050.PDF ─────────┬──────────────────────────────────────────────── 2026-06-03 19:08│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9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2,870,400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 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 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 .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 (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399号 咨询联系人:LI ZEQUAN(李泽全) 咨询电话:028-88266821 传真电话:028-88266821 七、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924c227-e348-43af-9ce0-859743fa111d.PDF ─────────┬──────────────────────────────────────────────── 2026-05-21 16:44│大宏立(300865):关于供应链融资客户还款逾期履行担保义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户仁寿川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寿川森”)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大邑支行”)申请网络供应链“e销通”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 1,750万元。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收到建行大邑支行发出的《承担担保责任通知书》,仁寿川森因未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建行大邑支行要求公司 依据《保证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与建行大邑支行开展合作,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采用按揭贷款结算模式(买方信贷)销售产品。公司客户仁 寿川森向建行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50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公司使用在合作 银行建行大邑支行申请的“e销通”融资额度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仁寿川森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10月 12日 法定代表人:阿恩布尔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大化镇中学街 45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器辅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 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方还款逾期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收到建行大邑支行发出的《承担担保责任通知书》,截至 2026年 5月 19日,仁寿川森尚未清偿的逾期 款项为 2,699,998.86元。 四、公司应对措施及风险 经与建行大邑支行沟通协商,由公司代仁寿川森履行还款义务,向建行大邑支行支付 2,699,998.86 元。后续公司将加紧对接催 促其落实还款,全力推动逾期款项回笼,并要求仁寿川森关联公司雷波县林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名下一处位于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 的玄武岩采矿权抵押给公司。若后续仁寿川森仍不能履行偿付义务,公司将代偿剩余本金及利息,可能出现担保代偿风险。公司将持 续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义务支付回购保证金 931,587.57元,同时由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起诉被担保人。 五、备查文件 1、《承担担保责任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aa670a7-b05a-4000-b969-fe61f260bc95.PDF ─────────┬──────────────────────────────────────────────── 2026-05-15 18:10│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甘德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 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60名,代表股份60,886,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359%。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股份60,558,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922%。 3、网络投票情况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2名,代表股份32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6%。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6名,代表股份1,037,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1%。 5、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0,781,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0,781,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781,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781,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781,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与与会股东甘德宏、张文秀存在利害关系,与与会股东西藏大宏立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在议案 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703,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74%;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7131%;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781,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4%;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78%;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0296a3e-8b80-4f27-b242-48bddaf87b94.PDF ─────────┬──────────────────────────────────────────────── 2026-05-15 18:10│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5b18a11-c33e-4eab-ae06-7b9e6dae1ca6.PDF ─────────┬──────────────────────────────────────────────── 2026-04-22 17:27│大宏立(300865):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9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律师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24年 10月 1日至 2024年 10月 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 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并于 2024年 10月 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若 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 3000万元,则当年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 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于等于 2400万且不高于 3000万,则当年公司层面的归属 比例为当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3000 万的百分比;若 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 2400万元,则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26]第 14-00144号)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 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3.5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大宏立已就本次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期)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f18f00c-dbff-4e0d-b435-b8c43fd9456c.PDF ─────────┬──────────────────────────────────────────────── 2026-04-22 17:27│大宏立(300865):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法律意 │见书 ─────────┴────────────────────────────────────────────────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本所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大宏立 指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指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经大宏立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大宏 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属条件后分批次获得并登记的上市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本次作废 指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期)事项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 《监管指南第1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2026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大宏立现行有效的并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备案的章程 元 指 人民币元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0422第0239号致: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大宏立的委托,担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大宏立实施 本次授予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核查、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核查,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以及有关证言已经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书;对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 件或口头陈述作出判断; 3.公司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所提 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隐瞒; 4.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作废事项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5.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作废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如涉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 出具的报告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已核查或作出任何保证;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作废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正 文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实施本次作废,大宏立已履行如下批准和授权: (一)2024年10月16日,大宏立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大宏立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大宏立已就本次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若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则当年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介于2,400万元-3,000万元之间,则当年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当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3,000万元的比值;若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2,400万元,则激励对象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14-00144号)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 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123.5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公司作废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23.5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的信息披露 根据大宏立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大宏立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作废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与本次作废相关的文件。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大宏立已就本次作废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73bf801-ab16-4a34-acdd-ed4730b655fd.PDF ─────────┬──────────────────────────────────────────────── 2026-04-22 17:26│大宏立(30086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4月 18 日以书面及口 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其中甘德宏先生、 李西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若 2025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 3000万元,则当年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 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于等于 2400万且不高于 3000万,则当年公司层面的归属 比例为当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3000 万的百分比;若 2025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 2400万元,则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 [2026]第 14-00144号)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 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3.5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董事 LI ZEQUAN(李泽全)先生、姜燕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dbca5b5-3f7f-4741-94b3-a59dbd15e78a.PDF ─────────┬──────────────────────────────────────────────── 2026-04-22 17:26│大宏立(3008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大宏立(3008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33f9550-413e-41fe-be05-2009c329ec89.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14-00144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54,126.2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648,381.68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223,161,174.46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6,615,161.7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6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870,40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 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70,400 0 5,262,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54,126.28 -1,137,348.65 -33,201,443.1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8,990,581.03 10,178,227.50 17,380,743.47 营业收入(元) 329,445,696.81 371,825,905.45 544,036,567.9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3,161,174.4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46,615,161.7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132,8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561,555.15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132,8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549,552.00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为8,132,8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下做出的,能够促进公司的健康发 展,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61f6c1b-c4f3-4aed-9e43-fad66637ed26.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 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4、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进行事中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3、2026 年 4月 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40cfebc-0c0a-490a-b773-fb1fe8a529c1.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 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 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 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ba81c6e-cf4e-44cf-81bd-dd7bd35d532f.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大宏立(300865):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138e947-e722-4434-ad3f-94b113cb91d6.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96c3a29-b615-4147-95c9-68fb57f01f56.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 资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32万元/年,半年度发放一次。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在职非独立董事的固定工资按月发放。季度绩效薪酬于每季度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不含递延部 分)于次年春节前发放;部分绩效薪酬作为递延支付部分发放,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后 发放。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在公司担任多项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单项管理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0dd7211-30bf-48fc-ae7f-f55cc9ba97fb.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2026年 4月 16日,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职业操守良好,风险意识较强,能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司聘请大信 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 续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 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 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 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次。67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较丰富的大型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经验,在尽职调查、IPO、上市公司报表审计、央企(国企)年报审 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近三年签署的 IPO审计报告有国策环保、柯美特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茂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 20年度在大信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中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罚类型 1 周刚 2024年 1月 行政监 四川证监局 事由:在执行柯美特建材集 24日 管措施 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存 在执行不到位;处罚情况: 监管谈话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具体收费情况依据市场行情、签订合同以及工作情况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 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6665f3b-f153-4aef-8095-39eaedaab4d6.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5:00-16:30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 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互动易 ”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 .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15:00-16:3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甘德宏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LI ZEQUAN先生,独立董事徐正松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LI ZEQUAN 电话:028-88266821 邮箱:dhljq@dhljq.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6563bcd-a7a9-4879-9ca8-6f3369499514.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大宏立(300865):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9313a7e-afd9-43c1-9b7a-ef74fc367e56.PDF ─────────┬──────────────────────────────────────────────── 2026-04-17 19:22│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eb57f6d-c415-4076-9a80-350318b81d22.PDF ─────────┬──────────────────────────────────────────────── 2026-04-17 19:21│大宏立(300865):关于向银行申请额度授信的公告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额度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额度授信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需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额度授信,授信期限一 年。额度项下可办理的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池 融资(票据池项下融资可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等短期融资品种)、国内反向保理、商票贴现等品种。其 中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担保方式以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按照合同约定,我公司提 供全额保证金或部分保证金质押担保。其余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方式。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额度授信,本次申请额度授信为信用免担保方 式,授信期限一年,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分离式保函除外)、国内信用证开立 及福费廷项下融资、票据池、商票融资等业务品种。 上述授信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本次申请银行额 度授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878b921-47f6-439a-8594-baf8cccebde6.PDF ─────────┬──────────────────────────────────────────────── 2026-04-17 19:21│大宏立(300865):董事会决议公告 ─────────┴──────────────────────────────────────────────── 大宏立(300865):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549696f-569f-4037-8a10-7657bff438cd.PDF ─────────┬──────────────────────────────────────────────── 2026-04-17 19:21│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f1c4e25-194e-47bc-97fb-868ba0d1ed15.PDF ─────────┬──────────────────────────────────────────────── 2026-04-17 19:21│大宏立(300865):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公告 ─────────┴──────────────────────────────────────────────── 大宏立(300865):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3095bb3-b68e-48f2-bb23-350ba155b7a9.PDF ─────────┬──────────────────────────────────────────────── 2026-04-17 19:20│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a894996-d37f-4e9e-b160-9990777dfbbd.PDF ─────────┬──────────────────────────────────────────────── 2026-04-17 19:20│大宏立(30086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大宏立(30086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4dc11f9-2c00-4cd7-9bef-5848722d5ba4.PDF ─────────┬──────────────────────────────────────────────── 2026-04-17 19:20│大宏立(300865):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大宏立(300865):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23d645e-1919-4a90-ba1f-27fdf4a720dc.PDF ─────────┬──────────────────────────────────────────────── 2026-04-17 19:20│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大宏立(3008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f724765-0e98-4677-bad9-2558b7f5b8ba.PDF ─────────┬──────────────────────────────────────────────── 2026-04-17 19:20│大宏立(3008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4-0010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4-0010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e1e1a1a-1e62-429c-afd3-7ef4e1585e87.PDF ─────────┬──────────────────────────────────────────────── 2026-04-17 19:19│大宏立(30086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成 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西臣、徐正松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西臣、徐正松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4a03561-088d-43df-a221-9abd849bcc24.PDF ─────────┬──────────────────────────────────────────────── 2026-04-17 19:19│大宏立(3008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第一条 为推进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本制度与监管机构发布的 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变动趋势,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 (三)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共担、奖励与处罚并举的原则,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同时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 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 职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条 公司在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固定工资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根据公司所承担的战略责任、经营规模、经营难度、岗位职责、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及其他参考 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指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半年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 公司在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公司在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实行递延支付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季度绩效薪酬于每季度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不含递延部分)于次年春节前发放; (二)部分绩效薪酬作为递延支付部分,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后发放; (三)递延支付部分的发放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如审计调整导致绩效评价结果变化的,相应调整递延部分金额; (四)若高级管理人员在递延部分发放前离职,除因法定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外,未支付的递延部分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如因违反法 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说明原 因。公司亏损时,应当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涉及提前解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 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c5316a8-444d-49e0-8daf-d12a492e0b6a.PDF ─────────┬──────────────────────────────────────────────── 2026-04-17 19:19│大宏立(30086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3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公司独立董事李西臣女士、徐正松先生、王振伟先生(已离任)、何熙琼先生(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 份证及委托人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5月 14日前送达至公司。 (6)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399号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LI ZEQUAN 联系电话:028-88266821 传真:028-88266821 邮箱:dhljq@dhljq.com 邮编:611330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5bbd26d-db51-4757-b665-ae1649389e25.PDF ─────────┬──────────────────────────────────────────────── 2026-04-17 19:19│大宏立(300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西臣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西臣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1980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西华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法学会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四川省法学会 保险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十一届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立法协商专家组成员。 本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7 2 5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规定召集 、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情 况,对报告期内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年度报告报审计划安排、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发表意见。同时,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进场前,就年审工作的安排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积极了解 内部审计部各季度的工作重点;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讨论和交流,充分沟通并了解了公司年审工作安排 等相关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 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事项,本人都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和与会董事进行了讨论。 本人在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开展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个工作日,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汇 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要事项,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 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根据相应管理职务、实 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四)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六)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目前的市场环境、经 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该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初,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破碎筛分(成 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结项、 “营销服务中心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下半年,公司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1,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凭借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 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 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西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a7debb5-2438-4bb6-aeb3-a93430ed0d76.PDF ─────────┬──────────────────────────────────────────────── 2026-04-17 19:19│大宏立(300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正松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正松自 2025年 6月 23日经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 2025年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 1963 年 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成都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成都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 述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自本人任职之日起,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3 3 0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 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 项进行了核查和审议,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及内部审计部工作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主要就调整公司 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 讨论、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 各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股东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天。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系,在本人履职期间,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 相关会议前及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及时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 2025年度调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 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根据相应管理职务、实 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四)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 1,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 责,并加强自我学习,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正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55e169b-ae84-44d2-998b-1e31d6c7ae38.PDF ─────────┬──────────────────────────────────────────────── 2026-04-17 19:19│大宏立(300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熙琼(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熙琼作为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5年 6月 23日起不再 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23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1988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 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副院长,“一带一路”小币种货币交易模拟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四川省人社 厅项目评审专家,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决策审查专家,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国家新闻出 版署出版智库(新华文轩出版研究院)专家,西藏明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业投资顾问。 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 述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4 0 4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 会历次会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 行了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 核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有出席,主要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讨论、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 括年度工作计划、各季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及其他工作机会,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 就有关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联系,在本人履职期间,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 相关会议前及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并及时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可,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根据相应管理职务、 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五)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 2024年度业绩亏损,在充分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决定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监管政策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发现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年初,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破碎筛分( 成套)设备智能化技改项目”结项、 “营销服务中心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按时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熙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3d95cb9-9589-4583-88bd-84a9854bd04c.PDF ─────────┬──────────────────────────────────────────────── 2026-04-17 19:19│大宏立(300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振伟(已离任) ─────────┴──────────────────────────────────────────────── 大宏立(3008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振伟(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6b182d5-78c1-4a85-98ea-571b0da2da11.PDF ─────────┬──────────────────────────────────────────────── 2026-04-17 19:17│大宏立(30086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大宏立(30086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02130a7-2af5-457e-a524-a6d27bd7f508.PDF ─────────┬──────────────────────────────────────────────── 2026-04-17 19:17│大宏立(300865):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 大宏立(300865):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3ae7373-ffd5-4c28-85c9-02024ad1cd6a.PDF ─────────┬──────────────────────────────────────────────── 2026-04-17 19:17│大宏立(3008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大宏立(30086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648c5bb-cc13-42c2-b291-23bb91eee279.PDF ─────────┬──────────────────────────────────────────────── 2026-04-17 19:17│大宏立(30086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大宏立(30086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26d4214-599f-4e5a-a09b-0915edb39aef.PDF ─────────┬──────────────────────────────────────────────── 2026-04-17 19:16│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报告 ─────────┴──────────────────────────────────────────────── 大宏立(3008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9c71520-a272-4c9c-8959-7d0437939a2d.PDF ─────────┬──────────────────────────────────────────────── 2026-04-17 17:20│大宏立(30086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额度期限内任一时 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项可能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42,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额度期限 内任一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0万元。 3、投资方式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前述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循 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可能出现因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 的理财产品。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充分评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3、委托理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安排指定人员实时跟踪并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委 托理财投资进行处理。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af9412c-1de2-4343-9c04-0406ef39aca7.PDF ─────────┬──────────────────────────────────────────────── 2026-04-01 16:42│大宏立(300865):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 重要提示: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客户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芝林”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保障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支持 客户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故公司将再次为汇芝林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恒信”)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为汇芝林与海通恒信签订的《融资回租合同》就汇芝林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 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 10月 1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晖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正街 68号 4号楼 24-17号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水泥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 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轴承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阀门和旋塞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用钢筋产 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农副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国内贸易代理;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 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汇芝林由自然人周晖出资设立,周晖持股 100%。 自然人周晖为汇芝林法定代表人。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389,391.69 130,052,035.67 负债总额 100,428,370.01 86,430,377.48 银行贷款总额 47,234,124.08 50,615,216.55 流动负债总额 100,428,370.01 86,430,377.48 净资产 43,961,021.68 43,621,658.19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41,071,973.29 61,628,655.89 利润总额 339,363.49 2,366,631.83 净利润 339,363.49 2,366,631.83 诉讼总额 5,883,240.00 0 汇芝林资产负债率为 69.55%(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计算),未超过 70%,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4、资信情况 经核查,汇芝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叁仟柒佰捌拾捌万元 4、担保方式:回购担保 5、担保期限:24个月 6、担保范围:租赁合同项下到期未付租金+租赁合同项下的逾期利息+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本金+租赁合同项下的留购价格。 汇芝林法定代表人兼全资股东周晖为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汇芝林监事杨璞也为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且我 司追加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就汇芝林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有利于保 障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支持客户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目前,公司前次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债务逾期、拖欠 利息等情况,汇芝林法定代表人兼全资股东周晖为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汇芝林监事杨璞也为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并且我司追加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的连带责任反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为上述客户向海通恒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88万元且期限不超过 24个 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216.63 万元(不含本次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 7%,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义务支付回 购保证金 931,587.57 元,同时由永赢租赁起诉被担保人。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4a70de8-9b51-482b-8184-8c271c40f028.PDF ─────────┬──────────────────────────────────────────────── 2026-04-01 16:42│大宏立(3008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日在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29日以书面及口头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其中李西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向海通恒信申请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保障双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支持客户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资 金周转需求。目前,公司前次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债务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汇芝林法定代表人兼全资股东周晖为我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反担保,同时汇芝林监事杨璞也为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且我司追加重庆汇芝林实业有限公司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为上述 客户向海通恒信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88万元且期限不超过 24个月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张文秀女士投弃权票,弃权原因是张文秀女士认为客户反担保措施较薄弱,未提供足额担保物,为审慎起见对本议案予以弃 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f728745-2b7d-4866-89c8-9333b03b62d8.PDF ─────────┬──────────────────────────────────────────────── 2026-03-04 19:06│大宏立(30086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819,8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69%)的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计划在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9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14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甘德君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计划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股份 (股) 股本比例 数 量 不 超 过 数量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甘德君 副总经理 819,840 0.8569% 204,960 0.21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 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4,9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214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甘德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甘德君先生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成都宏振、宏源同盛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所 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 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甘德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甘德君先生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 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副总经理甘德君先生不 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甘德君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甘德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26687072-c30d-40f8-ae42-b77327fee8c9.PDF ─────────┬──────────────────────────────────────────────── 2026-02-10 20:28│大宏立(300865):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将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签订《回购担保合同》,拟为公司客户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 3,996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合作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公司 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合作并签订《回购担保合同》。 具体情况:由公司向海通恒信推荐公司客户,并经海通恒信审核、评估后作为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的承租人。 在《回购担保合同》期限内,海通恒信、公司及客户将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业务合作。由海通恒信与客户(承租人)签订《融资 租赁合同》后,海通恒信向公司购买客户(承租人)指定的租赁设备,并由海通恒信与客户(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租 赁物出租给客户(承租人)使用,客户(承租人)按约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或者客户(承租人)购买设备后将设备出售 给海通恒信,客户(承租人)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租回已出售的资产,约定租赁期限,按约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及其他 费用。在触发约定的回购情形时,公司根据海通恒信《回购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将向海通恒信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向海通恒信支付 相应价款,回购租赁物。 二、被担保人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产品销售事项涉及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尚未确定,故对被担保人基本条件和情况做出基本要求。 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的信誉良好并满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客户条件、经海通恒信审核符合融资条件并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的客户,且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租赁合同项下到期未付租金+租赁合同项下的逾期利息+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租金+租赁合同项下的留购价格+回 购手续费 1000元 2、担保方式:回购担保 3、担保期限:单笔业务担保期限不超过 24个月 4、担保额度:以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 3,996万元 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具体业务发生时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公司后续将与被担保人协商,在实际签署合同过程中要 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海通恒信开展合作并为公司推荐的租赁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996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董事会认为 ,公司为销售产品向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服务,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信 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董事会同意上述为销售公司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222.63万元(不含本次事项),占最近一期末(2024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 6.08%,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 行担保义务支付回购保证金 931,587.57元,同时由永赢租赁起诉被担保人。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回购担保合同》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6d1e55b6-87b5-4347-926e-85cfccfd950e.PDF ─────────┬──────────────────────────────────────────────── 2026-02-10 20:28│大宏立(30086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10日在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2月 7日以书面及口头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其中李西臣女士、徐正松先 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为公司推荐的租赁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996万元的融资 租赁回购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销售产品向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服务,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 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董事会同意上述为销售公司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 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5)。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张文秀女士投弃权票,弃权原因是张文秀女士认为需要对相关事项进一步了解和判断,为审慎起见暂对本议案予以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c94566ad-d98e-4a93-a470-da43d5c74e63.PDF ─────────┬──────────────────────────────────────────────── 2026-02-06 17:38│大宏立(300865):关于融资租赁客户还款逾期履行担保义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户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世建筑”)与永赢金融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 220.96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耀世建筑因单次逾 期超过六十日仍未全额清偿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金,触发回购程序,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收到永赢租赁发出的《回购通知书》, 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公司选择向永赢租赁支付回购保证金,由永赢租赁起诉耀世建筑。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 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公司与永赢租赁、耀世建筑开展合作,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为耀世建筑与永赢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 合同》就耀世建筑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租赁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担保总金额 220.9 6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9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07月 29日 法定代表人:肖连龙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马延乡马延村 注册资本: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 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机械设备租赁。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方还款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耀世建筑因单次逾期超过六十日仍未全额清偿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金,触发回购程序,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收到永赢租赁发出的《回购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及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客户逾期还款事项需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四、公司应对措施及风险 经与永赢租赁沟通协商,由公司支付回购保证金 931,587.57 元给永赢租赁,由永赢租赁起诉耀世建筑。若耀世建筑不能履行偿 付义务,公司将代偿剩余本金及利息,可能出现担保代偿风险。公司将持续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回购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2c62d3f-6f88-4171-b5c4-198e1ae07519.PDF ─────────┬──────────────────────────────────────────────── 2026-02-06 17:38│大宏立(300865):关于融资租赁客户还款逾期履行担保义务的进展公告 ─────────┴──────────────────────────────────────────────── 大宏立(300865):关于融资租赁客户还款逾期履行担保义务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2527fca-c5fa-4c66-a300-c2de0578e3b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大宏立: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731.PDF ─────────┬──────────────────────────────────────────────── 2026-04-18│大宏立: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9455.PDF ─────────┬──────────────────────────────────────────────── 2025-10-25│大宏立: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284.PDF ─────────┬──────────────────────────────────────────────── 2025-08-23│大宏立: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6172.PDF ─────────┬──────────────────────────────────────────────── 2025-04-25│大宏立: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419.PDF ─────────┬──────────────────────────────────────────────── 2025-04-17│大宏立: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08569.PDF ─────────┬──────────────────────────────────────────────── 2024-10-25│大宏立: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084.PDF ─────────┬──────────────────────────────────────────────── 2024-08-23│大宏立: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0608.PDF ─────────┬──────────────────────────────────────────────── 2024-04-25│大宏立: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877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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