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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66(安克创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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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66 安克创新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07:44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发行价格上限及H股香港公开发售等事宜的公告 │ ├─────────┼──────────────────────────────────────────────┤ │2026-06-22 18:16 │安克创新(3008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8:16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 ├─────────┼──────────────────────────────────────────────┤ │2026-06-22 18:16 │安克创新(300866):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2026-06-15 20:32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6-15 20:32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 │公告 │ ├─────────┼──────────────────────────────────────────────┤ │2026-06-15 20:32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6-15 20:32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作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 │公告 │ ├─────────┼──────────────────────────────────────────────┤ │2026-06-15 20:32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 │ ├─────────┼──────────────────────────────────────────────┤ │2026-06-15 20:32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 2026-06-23 07:44│安克创新(300866):关于刊发H股招股说明书、H股发行价格上限及H股香港公开发售等事宜的公告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2025年 12月 2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 资料。按照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时间安排并根据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 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更新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2 月 3日、2026 年 6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 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119)、《关于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6年6月 1日出具的《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 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6〕128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2026年 6月 11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 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026年 6月 16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刊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发行聆讯后资料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发行并上市 H股招股说明书,该 H股招股说明书为根据适用的 香港法律法规和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规范及要求而刊发,其包含的部分内容可能与公司先前根据中国 法律法规准备或者刊发的相关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异,包括但不限于该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师报告。刊发 上述 H股招股说明书的目的仅为提供资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境内投资者应当参阅公司在境内的报纸及监管机构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信息和公告。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H 股招股说明书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 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 H股招股说明书,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 H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发行并 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 H股招股说明书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6/0623/2026062300038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6/0623/2026062300037.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 所网站的 H股招股说明书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公司本次全球发 售 H 股基础发行股数为 46,632,800 股(视乎发售量调整权及超额配售权行使与否而定),其中,初步安排香港公开发售 4,663,30 0股(可予重新分配),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10%;国际发售 41,969,500股(可予重新分配以及行使发售量调整权及超额配股权), 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 90%。 公司经与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事先书面协议可于定价协议签订时或之前行使发售量调整权,即可按照发行价格 发行不超过 6,994,900股 H股,以满足额外需求。自上市日至香港公开发售截止日后起 30 日内,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还 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按发售价配发及发行最多不超过 6,994,900股H股(假设发售量调整权未获行使)或不超过 8,04 4,100股 H股(假设发售量调整权悉数行使)。在发售量调整权及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全球发售 H股的最大发行 股数为 61,671,800股。 公司本次 H 股发行的价格最高不超过每股 99.32 港元,公司 H 股香港公开发售于 2026 年 6月 23日开始,预计于 2026 年 6 月 26日结束,并预计于 2026年 6 月 29 日前(含当日)公布发行价格,相关情况将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 公司网站(www.anker-in.com)。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预计于 2026年 7月 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efd21c4-2541-4c52-8fb4-791ec8447508.PDF ─────────┬──────────────────────────────────────────────── 2026-06-22 18:16│安克创新(3008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通讯 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6月 21 日(星期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为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 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监管机构的修改意见及目前 A 股适用《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修订本 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上述议案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6846010-589e-40da-a076-3807e8c705fa.PDF ─────────┬──────────────────────────────────────────────── 2026-06-22 18:16│安克创新(300866):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 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公 司根据香港监管机构的修改意见及目前 A股适用《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修订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草案)》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 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 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 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 开发;家用电器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机器 开发;家用电器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 人的研发;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销售; 计;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 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家用 售;电池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池零 视听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移动终端 配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 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音响设备销 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 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 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 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 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家用电器销 人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 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 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 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 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 (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 (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移动 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移动 终端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专用设 终端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专用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电组件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 制造装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 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自 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自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进 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贸易经纪;进 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 第六十七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 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 该委托书委托表决的有关会议召开前或者在 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 指定表决时间前,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 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 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代理投票授 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 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 其他地方。 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 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 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 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第八十二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第八十二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在投票表决时,有两票或者两票以上的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不必把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 数。 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 数。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如根据适用的法律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 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股东须就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 某议决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 能够投票支持(或反对)某议决事项,若有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如根据适用的法律 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限制的情况,由该等股 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任何股东须就 东或其代表投下的票数不计入。 某议决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 能够投票支持(或反对)某议决事项,若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 任何违反有关规定或限制的情况,由该等股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 东或其代表投下的票数不计入。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者国务院证券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 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者国务院证券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决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予以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定条件外,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股比例限制。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 定条件外,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股比例限制。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648e3da-0327-45fb-8813-45dd6a535911.PDF ─────────┬──────────────────────────────────────────────── 2026-06-22 18:16│安克创新(300866):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安克创新(300866):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7d7ef29-7717-418b-9b7e-000c8c9c4bda.PDF ─────────┬──────────────────────────────────────────────── 2026-06-15 20:32│安克创新(30086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71a789b-5966-48e2-99cc-6fd092f2a71d.PDF ─────────┬──────────────────────────────────────────────── 2026-06-15 20:32│安克创新(300866):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安克创新(300866):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f5b9fa8-cb00-45f6-8c49-d633498b0628.PDF ─────────┬──────────────────────────────────────────────── 2026-06-15 20:32│安克创新(300866):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年 8月 18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年 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 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年 8月 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2025年 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人, 注册会计师 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人。 毕马威华振 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6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1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3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3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94 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 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 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 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张楠,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 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翘楚,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翘楚 201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翘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方海杰,200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方海杰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海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 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3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300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40万元。 在本公司 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具体年报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对毕马威华振 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提供客观公正的 专业审计报告,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毕马 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毕马威华振为公 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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