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67 圣元环保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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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5 │圣元环保(30086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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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5 │圣元环保(3008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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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 │圣元环保(3008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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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 │圣元环保(30086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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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 │圣元环保(3008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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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 │圣元环保(3008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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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3 │圣元环保(300867):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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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3 │圣元环保(300867):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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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3 │圣元环保(300867):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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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3 │圣元环保(300867):圣元环保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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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5│圣元环保(30086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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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30086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4eccce-64eb-4dfd-9c44-85acd437e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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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5│圣元环保(3008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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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3008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de3a03-124f-43d6-861b-b09b1ef81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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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圣元环保(3008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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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3:00。(2)网络投票: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9:15至
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票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数字集控中心。
9.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议案》
4.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 √
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 √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
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3.提案 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除此之外,
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3、5、6、7、8、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
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公司 2026 年任职的独立董事陈亮先生、王宪先生和罗进辉先生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年
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7:30之前送达或发
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单位证
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通江路 8号圣元环保办公楼三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联系
邮箱:syzq2016@163.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5.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所需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2-5616385;
传真:0592-5616365;
邮箱:chinasyep@126.com;
邮编:361000。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ae57c7-47b3-4058-807f-1bf57fdf4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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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圣元环保(30086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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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圣元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
程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调整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按月平均折算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但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职务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薪酬结构与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部分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
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
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九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或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一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应当以年度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薪酬以月度
预发和递延支付相结合方式发放,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多退少补。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不包含由公司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
有关规定,从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
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职位变动的,则自职务变动生
效之日起,根据新的任职情况,按新岗位领取薪酬,对应年度总薪酬分段核计并汇总。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已包含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后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d115b8c-e63d-4f8e-964f-4ec4d23c94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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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圣元环保(3008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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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3008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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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圣元环保(3008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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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30086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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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3│圣元环保(300867):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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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10)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e40a86-58ad-4e44-9bfe-e30162e3b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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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3│圣元环保(300867):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指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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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对公司 2025年
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容诚所出具了《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报告指出公司在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项重大缺陷。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涉及事项
根据《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圣元环保公司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圣元环保公司投资“深博宏图成长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虽然按照其内部控制制度履行了决策和审批程
序,但未实施充分的尽职调查,投资后的跟踪管理不到位,相关的投资管理措施部分未能有效实施。截止本报告日,圣元环保公司已
追回本金损失960.00万元,收到实际控制人先行垫付剩余本金损失 3,932.22万元,圣元环保公司已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严格执行
投前风险管理和投后跟踪管理。
二、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已就容诚所对公司 2025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涉及事项进行专项审议。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认为,该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消除上述事项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已积极采取及将持续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以消除其影响并完善内部控制:
为彻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公司管理层经深刻反思,在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业务
具体实施制定了《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于 2026年 1月 4日正式实施,并严格落实执行。
1.全面强化理财投前风险管理,严守准入标准
公司就委托理财事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升级尽职调查规程,对拟投资非银理财类理财产品及管理机构实行“清单式”尽职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管理人开展全面详细尽职调查,对于拟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的产品强制执行现场尽调程序,同时
对产品合同核心重要条款征询多方意见并对投资策略进行审慎核查。
2.进一步加强理财产品的投后全过程管理
公司对理财业务明确组织保障与责任分工。资金部作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下设资金运营岗与风险管理岗,实行岗位
职责分离。由资金部专职负责跟踪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公开市场信息及管理人动态。此外,根据产品风险等级(R1-R5),设定差
异化的净值预警线。一旦产品净值触及预警线,风险管理岗必须在 1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发出问询,了解原因,并立即向投资理财决
策小组提交书面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3.优化应急处理与事后问责流程,确保响应及时。
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类似“深博基金”事件(如净值异常波动涉嫌违法违规等)时的应急处理流程,包括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的
成员构成、内部报告路径、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机制、法律途径维权步骤等,确保反应迅速、决策高效。
强化内部问责与考核:将委托理财业务的投资绩效和风险控制情况,纳入相关决策人员及经办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因违
反公司制度、尽职调查不到位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规定严肃问责。
4.加强合规与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管理层及委托理财业务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并反思前述事项,已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内部重大信息的报告机制,
确保类似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启动内部应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0a3a0e-4141-4795-919d-007139d45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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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3│圣元环保(300867):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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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本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政府部门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等特殊风险组合进行审慎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按特殊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5421c95-8268-44a7-bf9d-86778347d3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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