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1 回盛生物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0 17:46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
├─────────┼──────────────────────────────────────────────┤
│2026-04-17 18:08 │回盛生物(3008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7 18:08 │回盛生物(3008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6 16:00 │回盛生物(30087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16 16:00 │回盛生物(3008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6 16:00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的公告 │
├─────────┼──────────────────────────────────────────────┤
│2026-04-16 15:59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6 15:59 │回盛生物(3008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汪明) │
├─────────┼──────────────────────────────────────────────┤
│2026-04-16 15:59 │回盛生物(30087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
│2026-04-16 15:59 │回盛生物(30087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冉明东) │
└─────────┴──────────────────────────────────────────────┘
─────────┬────────────────────────────────────────────────
2026-04-20 17:46│回盛生物(300871):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并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自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即至 2025年 4 月 18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及 2024 年 4 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3月 19日召开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6年 4月 1
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及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否决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失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
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再融资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5381295f-47b0-4614-a54d-aca8f0fe5bf7.PDF
─────────┬────────────────────────────────────────────────
2026-04-17 18:08│回盛生物(3008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彭瑶律
师、季俊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
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向公司股东发布《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张卫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5,152,76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201,78
4,357股的52.111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共6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876,69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885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3,277,96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6.2
26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64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874,79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5.
8849%。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
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在表
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指定了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657,8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016%;反对7,476,3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4469%;弃权1,218,5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181,8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
05%;反对7,476,3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9494%;弃权1,218,567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2601%。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780,6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509%;反对7,354,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9016%;弃权1,217,66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4,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7.82
44%;反对7,354,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1.9230%;弃权1,217,667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2526%。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746a705-0d5c-449c-8608-3f553bf98772.PDF
─────────┬────────────────────────────────────────────────
2026-04-17 18:08│回盛生物(30087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被否决议案为:《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1号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卫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7人,代表股份105,152,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11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93,277,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22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4人,代表股份11,874,79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5.88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5人,代表股份11,876,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4人,代表股份11,874,7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84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未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3,65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1016%;反对7,47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469%;弃权1,218,567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195,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8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05%;反对7,476,30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494%;弃权1,218,5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5,26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01%。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二)审议未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武汉统盛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3,780,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6509%;反对7,354,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6%;弃权1,217,667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18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0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244%;反对7,354,40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230%;弃权1,217,66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9,76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26%。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瑶、季俊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e550f66-9aa9-4f93-8f01-8faa84fbd130.PDF
─────────┬────────────────────────────────────────────────
2026-04-16 16:00│回盛生物(30087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回盛生物”)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回盛生物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回盛生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阮金龙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16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5215591-154a-4438-aec9-cdf9387777e6.PDF
─────────┬────────────────────────────────────────────────
2026-04-16 16:00│回盛生物(3008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回盛生物(30087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9e74a4c-4c0a-45bd-a82c-7e356b4f3244.PDF
─────────┬────────────────────────────────────────────────
2026-04-16 16:00│回盛生物(3008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的公告
─────────┴────────────────────────────────────────────────
回盛生物(30087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32d2a72-9d06-40d8-b191-afbcd7fbefe8.PDF
─────────┬────────────────────────────────────────────────
2026-04-16 15:59│回盛生物(30087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定于 2026年 5月 8日 14:00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红规划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提案 4.00、提案 5.00、提案 6.00,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冉明东先生、汪明先生及已离任独立董事才学鹏先生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7日 9:00至 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 1号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