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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72(天阳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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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72 天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3 15:54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10-13 07:56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 ├─────────┼──────────────────────────────────────────────┤ │2026-09-29 18:12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29 18:12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 │2026-09-29 18:12 │天阳科技(30087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29 18:12 │天阳科技(30087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 │2026-09-29 18:12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9-28 17:44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28 17:44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28 17:12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 ─────────┬──────────────────────────────────────────────── 2026-10-13 15:54│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 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除日 大股东及其 (%) (%) 一致行动人 欧阳 是 14,690,000 19.95 3.01 2025年 5 2026年 云南国际 建平 月 15日 10 月 12 信托有限 日 公司 合计 - 14,690,000 19.95 3.01 - - - 注:1、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6年10月12日公司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宏智业”)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 (%)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股) (股) 欧阳 73,618,194 15.08 35,740,0 48.55 7.32 0 0.00 0 0.00 建平 00 皓宏 39,750,117 8.14 7,000,00 17.61 1.43 0 0.00 0 0.00 智业 0 合计 113,368,311 23.23 42,740,0 37.70 8.76 0 0.00 0 0.00 00 注:1、上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结果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6年10月12日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3、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 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 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9c57c97b-5fa4-4d3f-89d0-cc6c821c4788.PDF ─────────┬──────────────────────────────────────────────── 2026-10-13 07:56│天阳科技(300872):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采购 GPU受芯片供应链、行业供需、海外技术管制等因素制约,存在设备分批交付延期、产品性能不达标、运维配套不 到位、交付产品数量不及预期且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延期。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影响。 2、本次合同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金额暂无法测算,将依据合同履行情况、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与 X公司于近日签署了《销售合同》,公司向其采购 20,000 张具体型号为 NVIDIA RTXPRO 5500 Blackwell的英伟达 GPU产品,该产品区别于大模型训练用 GPU产品,主要用于 AI应用推理、专 业图形渲染、工程仿真与科学计算、音视频处理等专业工作负载,主要面向媒体与娱乐、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行业客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 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因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故不予披露交易 对手方等具体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签订的合同外,公司最近三年未与其发生类似交易。经查 询,该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卖方:X公司 买方: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销售内容 20,000张型号为 NVIDIA RTX PRO 5500 Blackwell的英伟达 GPU产品。 (二)付款方式 分批发货、分批付款:本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同时,买方应于每批货物于验货后且发货前向卖方 支付当批货物总金额;预付款冲抵最后一批应付款项,如预付款不足最后一批货款,买方应当于最后一批货物发货前补足。在买方按 约向卖方支付货款前,卖方有权拒绝发货且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卖方应在买方支付当批货物总金额且收到买方发出的委托发 货。 (三)违约条款 1.卖方逾期交货的,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卖方在下列情形下不承担违约责任: (1)交货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等虽然不符合合同约定,但买方同意接受或者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 (2)如卖方有证据证明因产品原厂商原因致使产品迟延交付的; (3)在卖方送货或卖方代办托运的交货方式中,如因买方错误告知收货信息或者擅自变更收货信息后未及时通知卖方,致使卖 方无法按时送达的; (4)如因原厂商原因,致使卖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产品的,视为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本合同解除后,卖方退还买 方已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方逾期付款的,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天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发货、要求买方 完好退回已交付的货物,且买方已支付预付款的,卖方不予退还;如付款条款约定预付款的,买方未支付预付款前,卖方有权拒绝发 货且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买方在本条款下所支付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金额。 4.由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是卖方专为买方准备的,买方如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买方拒绝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产品,买方构成单 方违约,买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违约金及赔偿: (1)买方中途退货; (2)交/提货期已至,经卖方催告后合理期间届满之日起满 5个工作日仍未能安排接货等情况。 5.买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买方承诺除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承担相关责任之外,还应承担卖方因此而遭受的损 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等其他实现债权的 费用。 6.若本合同约定产品的原厂商发生审计或其他情形,买方须在最终用户同意的前提下,配合将最终用户合同副本或其他需求资 料、文件提供给卖方和/或原厂商。 (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金融租赁等组合方式筹措。鉴于本次合同交付周期较长,为公司预留充足时间开 展资金筹措工作,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方式采取分批交付方式,资金可滚动使用,整体资金投入强度属于可控范畴。 (二)本合同的签订影响公司财务指标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测算,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若合同能够 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开展的相关业务提供一定基础资源。本次履行合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 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采购 GPU受芯片供应链、行业供需、海外技术管制等因素制约,存在设备分批交付延期、产品性能不达标、运维配套不 到位、交付产品数量不及预期且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业务投产进度延期。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影响。 2、本次合同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金额暂无法测算,将依据合同履行情况、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销售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9eba1c79-7a9a-47e2-911a-26fe7dc1c789.PDF ─────────┬──────────────────────────────────────────────── 2026-09-29 18:12│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公司本次授予有关的文件资料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 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2.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和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规定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3.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 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4.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授予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 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 公司的说明予以引述。 6.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授予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本法律意见书不构成对公司 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本所及本所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所同 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授予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 基于以上前提及限定,本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1. 2026年 9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 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2026年 9月 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 2026年 9月 10日至 2026年 9月 2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6年 9月 2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确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 根据股东会授权,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年 9月 28日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 术(业务)骨干;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26 人,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 万股,授予价格为9.34元/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年 9月 28日,并同意以 9.34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前述情形。据此,本所认为,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及本所盖章后,本法律意见书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a2581610-db4e-4270-9aaa-93df4610f6cc.PDF ─────────┬──────────────────────────────────────────────── 2026-09-29 18:1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486a916f-1353-4d54-8e85-0bea0dac019c.PDF ─────────┬──────────────────────────────────────────────── 2026-09-29 18:12│天阳科技(30087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 5日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9 月 24日以通讯或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 7人,全部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9 月 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9. 3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高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123f7dba-78df-4ac7-9f2d-ed6b0f4d1936.PDF ─────────┬──────────────────────────────────────────────── 2026-09-29 18:12│天阳科技(30087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设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以 202 6年 9月 28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fd1b9a59-2f5c-4743-bedf-a16ee5802190.PDF ─────────┬──────────────────────────────────────────────── 2026-09-29 18:1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dfe87d7e-7214-4fbf-a46d-d36ccebcea1c.PDF ─────────┬──────────────────────────────────────────────── 2026-09-28 17:44│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塔二 B座 22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人,代表股份 98,206,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96,387,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1,818,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1人,代表股份 17,588,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5,769,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1,818,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0%。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果 (股) (股) (股) 1.00 《关于公司 总表决 97,411,373 99.1900% 686,100 0.6986% 109,400 0.1114% 0 通过 <2026年限制 情况 性股票激励 其中, 16,793,062 95.4772% 686,100 3.9008% 109,400 0.6220% 0 计划(草案)> 中小股 及其摘要的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 总表决 97,411,373 99.1900% 686,100 0.6986% 109,400 0.1114% 0 通过 <2026年限制 情况 性股票激励 其中, 16,793,062 95.4772% 686,100 3.9008% 109,400 0.6220% 0 计划实施考 中小股 核管理办法> 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 3.00 《关于提请 总表决 97,411,373 99.1900% 660,600 0.6727% 134,900 0.1374% 0 通过 股东会授权 情况 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6年 限制性股票 其中, 16,793,062 95.4772% 660,600 3.7558% 134,900 0.7670% 0 激励计划有 中小股 关事项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高森传、赵伟。 3、结论意见:天阳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6167ff9e-ce8d-474d-b12f-1f408baf815d.PDF ─────────┬──────────────────────────────────────────────── 2026-09-28 17:44│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的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9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2026年 9月 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63号),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召开的方式,说 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办法,告知了会议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姓名。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28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塔二 B 座 22层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与前述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6,387,96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41%。 基于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1,818,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0%。 (二)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其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7,411,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0%;反对股数 6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86%;弃权股数 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7,411,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0%;反对股数 6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0.6986%;弃权股数10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7,411,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0%;反对股数 6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727%;弃权股数 1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4%。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天阳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b126a29c-779f-4171-af0c-a09ad83a96b4.PDF ─────────┬──────────────────────────────────────────────── 2026-09-28 17:1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年 9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10日至 2026年 9月 10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6年 3月 1 0日至 2026年 9月 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查询结果显示,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系基于已对外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交易行为,不 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1月 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于2026年 5月 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 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另有 8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核查,前述 8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 为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进行的股票交易 ;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 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公司自查,在《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 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 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bd0f2597-deaf-4b89-89af-2bdb9a950882.PDF ─────────┬──────────────────────────────────────────────── 2026-09-23 19:46│天阳科技(30087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9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0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 2026年 9月 20日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51609bf0-078b-4b04-b80c-ed71d89a89be.PDF ─────────┬──────────────────────────────────────────────── 2026-09-10 18:32│天阳科技(300872):天阳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天阳科技(300872):天阳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9a91c227-a736-4a1d-a82b-4730b2bac648.PDF ─────────┬──────────────────────────────────────────────── 2026-09-10 18:32│天阳科技(30087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天阳科技(30087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1c60f3b-a041-4db6-9228-c39349b30292.PDF ─────────┬──────────────────────────────────────────────── 2026-09-10 18:32│天阳科技(300872):天阳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天阳科技(300872):天阳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6bcdea8-57bc-4a32-a299-c74a1c2a7c64.PDF ─────────┬──────────────────────────────────────────────── 2026-09-10 18:31│天阳科技(30087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 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745bbcd9-a2ec-4a09-be4e-be97c585a663.PDF ─────────┬──────────────────────────────────────────────── 2026-09-10 18:31│天阳科技(30087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 5日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以通讯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全部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高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了《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高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获授权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 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 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高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于 2026年 9月 28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ec17c438-27ea-4b76-ab0c-0d04ad11e690.PDF ─────────┬──────────────────────────────────────────────── 2026-09-10 18:30│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ea318979-2d23-44aa-a21d-f19ec74477c1.PDF ─────────┬──────────────────────────────────────────────── 2026-09-10 18:29│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8ae2353-0336-4504-957c-b1aacc3b4e24.PDF ─────────┬──────────────────────────────────────────────── 2026-09-10 18:29│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 2026年 9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二B座2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 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 须于2026年9月24日(含)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6)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二B座22层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010-57076008 传真:010-50955905 邮箱:ir@tansun.com.cn 邮编:100102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7af04999-54f5-49e9-985a-87608c78d556.PDF ─────────┬──────────────────────────────────────────────── 2026-08-27 15:56│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公告 ─────────┴────────────────────────────────────────────────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f583b88-e33e-460f-98c8-df199a3fdb52.PDF ─────────┬──────────────────────────────────────────────── 2026-08-20 16:48│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1c35b03-c936-4911-8b07-527658b1fe8d.PDF ─────────┬──────────────────────────────────────────────── 2026-08-20 16:48│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7df3185-7ec6-42fe-a6f2-ceac0a45761b.PDF ─────────┬──────────────────────────────────────────────── 2026-08-20 16:47│天阳科技(300872):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 3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17.3240 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9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 日至 2025年 9月 28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3月 18 日至 2025年 9月 1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0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 10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3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17.3240 万股 进行作废。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0 8063号),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1,776,871,711.48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1,766,211,579.54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度增长 0.60%,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作 废 3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17.3240万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 25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72f42d49-1964-47ca-9d2d-1cac217428e3.PDF ─────────┬──────────────────────────────────────────────── 2026-08-20 16:47│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acb65556-108f-4283-93d4-517196da3799.PDF ─────────┬──────────────────────────────────────────────── 2026-08-20 16:47│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aa52294d-8eb4-4869-8719-99e5eac2d8db.PDF ─────────┬──────────────────────────────────────────────── 2026-08-20 16:47│天阳科技(300872):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天阳科技(300872):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f3dbbd0e-8f6f-4f90-9858-21b70e998dce.PDF ─────────┬──────────────────────────────────────────────── 2026-08-20 16:47│天阳科技(30087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阳科技(30087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6c3d9b2c-7756-4b22-b917-728baddd8066.PDF ─────────┬──────────────────────────────────────────────── 2026-08-20 16:45│天阳科技(30087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天阳科技、公司 指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激励计划(草 指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案)》、2025年激励计 票激励计划(草案)》 划 激励对象 指 按 2025 年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核 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考核管理办 指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法》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 见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 废 之法律意见书 致: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指派律师为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 绳开展核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本所律师根据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 及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出具。 2.公司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 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进而保证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 本资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 3.本所律师已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本所律师法 律尽职调查工作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作出判断。 4.本所律师业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原则,对公司实施2025年激励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公司实施2025年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财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 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文件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 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6.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实施2025年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公告,并愿意依法对发表的法律 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2025年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正 文 一、本次作废 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以及监事会意见等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 2025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如下: 1. 2025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2025年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5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8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5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2025年9月2 8日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 反 映 , 无 反 馈 记 录 。 2025 年 9 月 29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 25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4. 2025年10月10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 2025年10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10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名激励对象授予434.648 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 6.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17.3240万股进行作废。上述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5 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 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作废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及数量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776,871,711.48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766,211,579.54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增长0.60%,未达到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37名激励对象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 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17.3240万股。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 2025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2 5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 计划(草案)》《2025 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3378eda7-468d-4597-804d-2b97e70a99c4.PDF ─────────┬──────────────────────────────────────────────── 2026-08-17 18:42│天阳科技(300872):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天阳科技(300872):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ace1589b-cf55-47c5-9aaf-a2bf4d4b5761.PDF ─────────┬──────────────────────────────────────────────── 2026-08-17 18:4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关于变更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海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薛羽先生、任伟鹏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于 2023 年 12月 31日届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期于 2025年 12月 31日届满。鉴于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超募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海证券继续履行对募集资金情况的持续督导义务。 目前,任伟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海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 周琢先生(简历附后)接替任伟鹏先生,对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薛羽先生 和周琢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任伟鹏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0dacd00a-0f27-4365-8b2e-cd3eac9551f8.PDF ─────────┬──────────────────────────────────────────────── 2026-08-17 18:4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阳科技”)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489.48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年 8月 11日,含利息及理 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3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3.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917.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0年 8月 19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4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万元) 拟投资额 (万元) 1 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 20,976.53 20,976.53 设项目 2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 6,161.02 6,161.02 级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930.87 1,930.87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33,000.00 33,000.00 款项目 合计 62,068.42 62,068.42 注:“新一代银行业 IT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于 2022年 12 月 31日结项,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3年 4月 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三个募投 项目形成部分资金结余,共计 1,181.54万元。公司已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917.57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 资金为 50,849.15万元。 三、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募资金净额为50,849.15万元。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1.3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0.2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 2月 6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5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2,944.31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万元。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在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有效期间内,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因此,不存在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五、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余额 7,489.48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年 8月 11日 ,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加快公司发展速度。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最多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224.68 万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 期 3%计算),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截至目前尚未实际使用,不存在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 4、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超募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将闲置超募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7,489.48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6年 8月 11日,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闲置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b0fe2ede-4bf2-4782-8ce6-a3c989a1a68b.PDF ─────────┬──────────────────────────────────────────────── 2026-08-17 18:42│天阳科技(30087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 5日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全部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加快公司发展速度,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7,489.48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6年 8月 11日,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最多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 224.68万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年期 3%计算),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aa45d492-fe27-4f18-9c3f-839c2c7dc59c.PDF ─────────┬──────────────────────────────────────────────── 2026-08-14 17:3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 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除日 大股东及其 (%) (%) 一致行动人 欧阳 是 2,940,000 3.99 0.60 2025年 4 2026年 8 云南国际 建平 月 1日 月 13日 信托有限 公司 欧阳 是 1,830,000 2.49 0.37 2025年 5 2026年 8 云南国际 建平 月 15日 月 13日 信托有限 公司 合计 - 4,770,000 6.48 0.98 - - - 注:1、上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结果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宏智业”)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 (%)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股) (股) 欧阳 73,618,194 15.08 50,430,0 68.50 10.33 0 0.00 0 0.00 建平 00 皓宏 39,750,117 8.14 7,000,00 17.61 1.43 0 0.00 0 0.00 智业 0 合计 113,368,311 23.23 57,430,0 50.66 11.77 0 0.00 0 0.00 00 注:1、上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结果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6年8月14日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3、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 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 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643f15e4-fba6-445f-a144-6ffaa574077d.PDF ─────────┬──────────────────────────────────────────────── 2026-07-20 16:36│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满足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在北京中关村银行 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基于公司当前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展,后续对有关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不存在使用需求,为规范账户管理,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 期将相关账户注销,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银行 1005890001500025450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319af69a-61e7-40ea-a131-02f77b6ad82e.PDF ─────────┬──────────────────────────────────────────────── 2026-07-14 16:48│天阳科技(300872):关于签订算力云服务协议的进展公告 ─────────┴────────────────────────────────────────────────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与云粒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粒智慧”)于 2026 年 6月 16日签署了《算力云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或“原协议”),约定公司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和每份采购订单中 指定的形式、方式和要求向云粒智慧提供算力云服务及对应的交付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签订算力云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二、协议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与云粒智慧的合作,经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6年 7月 10日签订了《<算力云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变更。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粒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任一单方称为“一方”,共同合并被称为“双方”) 1、对原协议中约定的月度服务费进行上调,协议总金额(含税)由 3.03亿元人民币变更为 4.02亿元人民币。 2、对原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算力云服务前期基础设备准备交付时间相应进行延迟。 3、对原协议约定的乙方(1)未能在订单约定的起始日交付服务的,或(2)未能在本协议或相关订单中约定的提交验收日当日 或之前提交验收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收取相当于该订单服务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进行了调整,违约金比例由20%变更为 40%。 4、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以提交甲方 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其他 (1)本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基于实际情况和需求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双方合作利益,除本次变更的部分条款外,其余条款 仍按照原签订的服务协议正常履行,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相关协议已正式签署并生效,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将在合同期内为公司带来相对持续且稳定的收入。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 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 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影响。根据本次补充协议相关约定,若公司未能在协议约定的设备筹备期限内,完成本次新交付算力云 服务对应的设备筹备及落地准备工作,将可能面临承担本次协议及对应订单服务总价款 40%的违约金的风险,对项目推进及公司经营 效益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本次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算力云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e9f2ea5-0f6b-43f9-a6d9-27fed1387762.PDF ─────────┬──────────────────────────────────────────────── 2026-06-26 18:0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收到政府补贴5,850.3871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42.35%,上述政府补助跟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为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收到的上述 5,850.3871万元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 2026年税前利润总额 5,850.3871 万元。(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5aff9fe-cb42-487e-8a07-a93b5af1e962.PDF ─────────┬──────────────────────────────────────────────── 2026-06-18 15:58│天阳科技(300872):关于签订算力云服务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2、如合同能够按约定履行,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相对持续且稳定的收入,但对年度利润水平和整体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3、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影响。根据本次协议相关约定,若公司未能在协议约定的设备筹备期限内 ,完成本次新交付算力云服务对应的设备筹备及落地准备工作,将可能面临承担本次协议及对应订单服务总价款 20%的违约金的风险 ,对项目推进及公司经营效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与云粒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粒智慧”)于 2026 年 6月 16日签署了《算力云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服务协议”),协议总金额(含税)为3.03亿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服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 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云粒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961.551993万元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28号西楼13层06室 法定代表人:汤子楠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云粒智慧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类似交易情况:除本协议外,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云 粒智慧发生类似交易。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云粒智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 三、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粒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任一单方称为“一方”,共同合并被称为“双方”)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和每份采购订单中指定的形式、方式和要求提供算力云服务及对应的交付物。如采购订单对服务的起 算时间(即起始日)有特殊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如无特殊约定,则服务自前期基础设备全部提交完毕,甲方就基础设备验收合格之 日起算。 2、甲方将按照自身需要向乙方不定期的按照协议约定发出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甲方发出即生效,双方无需另行签署盖章。 3、采购订单一旦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本协议另有约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已生效订 单。甲方提前解约需提前 7日书面通知,并按照协议约定赔偿乙方。 4、乙方同意,乙方提供的服务将由甲方、甲方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客户使用。 (二)服务价格 1、就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算力云服务,在服务期限内,以月为结算周期,收取月度服务费。服务期限的起始日以订单约定为 准。乙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报价收取月度服务费。 2、每个订单下的服务总价款(“服务总价款”)等于该订单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的所有月度服务费之和。如乙方提供服务期间, 出现算力云服务中断的,甲方针对中断时间无需支付服务费用,中断时间不满 1天的,按照 1天计算。结算周期不满一个整月的,该 结算周期内的月度服务费按实际服务天数折算。 3、每个采购订单服务期限为不间断 48个月。如甲方决定在订单的服务期限结束后,对该订单进行续期的(“续期订单”),续 期订单有效期不受上述首次订单期限 48个月的限制,以甲方实际需求和下单中载明的订单服务期限等信息为准。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所有订单服务期限到期日(如涉及采购订单续期的,则本协议有效期至订单续期 期限到期日)。本协议项下依其性质应当继续有效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四)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条款,若未按约定执行则将视作违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致守约方为处理违约 事件所实际发生的包括调查、仲裁、诉讼、律师、公证等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条件、陈述、保证和承诺,或者引致甲方和/或其关联方遭受任何 索偿、诉讼、指控、处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合理抗辩以使甲方免受该等不利影响。除此以外,甲方有权就该等涉及违约情形的采购 订单采取协议约定的一种或几种救济方式。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云粒智慧签署服务协议,为其提供算力云服务,是公司继前期布局算力赛道后落地的又一算力业务订单,是公司持续 加码算力租赁领域、深耕数字基础设施业务的重要落地项目,契合公司大力布局算力租赁业务、打造第二增长曲线的长期发展规划, 贴合国家算力基础设施及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导向。本次协议总金额(含税)为 3.03 亿元人民币,在合同执行期间,公司将依据 执行进度及付款周期逐步确认收入。如合同能够按约定履行,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相对持续且稳定的收入,但对年度利润水平和整体盈 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履行合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协议已正式签署并生效,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将在合同期内为公司带来相对持续且稳定的收入。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法 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及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影响。根据本次协议相关约定,若公司未能在协议约定的设备筹备期限内,完成本次新交付算力云服务对应 的设备筹备及落地准备工作,将可能面临承担本次协议及对应订单服务总价款 20%的违约金的风险,对项目推进及公司经营效益造成 不利影响。本次项目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 规定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算力云服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2e28ae2-9713-4a9c-9670-b92f027f4221.PDF ─────────┬──────────────────────────────────────────────── 2026-06-15 15:46│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 年 5 月 16 日、2026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2161931Y; 3、注册资本:肆亿捌仟捌佰壹拾贰万壹仟零捌拾叁圆整;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成立日期:2003年 07月 09日; 6、法定代表人:欧阳建平; 7、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 7号西藏西欣商贸有限公司 A座 608房;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afada3dc-99ed-437b-a4d3-0045e948a7d1.PDF ─────────┬──────────────────────────────────────────────── 2026-06-10 15:50│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 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除日 大股东及其 (%) (%) 一致行动人 欧阳 是 8,110,000 11.02 1.66 2025年 5 2026年 6 云南国际 建平 月 15日 月 9日 信托有限 公司 合计 - 8,110,000 11.02 1.66 - - -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6年6月9日公司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宏智业”)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 (%)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股) (股) 欧阳 73,618,194 15.08 55,200,0 74.98 11.31 0 0.00 0 0.00 建平 00 皓宏 39,750,117 8.14 7,000,00 17.61 1.43 0 0.00 0 0.00 智业 0 合计 113,368,311 23.23 62,200,0 54.87 12.74 0 0.00 0 0.00 00 注:1、上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结果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6年6月9日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3、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 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 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5135cff-f6f2-46d5-a80a-ca90e2697b39.PDF ─────────┬──────────────────────────────────────────────── 2026-06-05 16:40│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办公 需要,对投资者传真号码进行了变更,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传真号码 010-50955905;0891-6139569 010-50955905 上述变更事项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官方网站、投资者电子邮 箱、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联系。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8818a89-910f-477f-a60c-0014eb7162e7.PDF ─────────┬──────────────────────────────────────────────── 2026-06-05 16:40│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2026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2161931Y; 3、注册资本:肆亿捌仟捌佰壹拾贰万壹仟零捌拾叁圆整;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成立日期:2003年 07月 09日; 6、法定代表人:欧阳建平; 7、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 7号西藏西欣商贸有限公司 A座 608房;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备查文件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4a44611-39f3-4533-8cb2-74497cb5d7dd.PDF ─────────┬──────────────────────────────────────────────── 2026-06-04 20:11│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94c65a8a-8083-4b9b-a478-a2efb9fcbbe3.PDF ─────────┬──────────────────────────────────────────────── 2026-06-03 18:36│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投资入伙青岛红马多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投资入伙青岛红马多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537adfb-7949-4455-819c-0bf0274b595d.PDF ─────────┬──────────────────────────────────────────────── 2026-06-01 18:06│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二B座22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阳建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6人,代表股份 108,833,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5,799,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3,033,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4人,代表股份 18,803,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5,769,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3,033,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0%。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374,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7%;反对 43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61%;弃权 27,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44,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15%;反对 43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4%;弃权 27,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74,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9%;反对 71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588%;弃权 41,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44,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52%;反对 71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34%;弃权 41,6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385,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87%;反对 3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18%;弃权 97,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55,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92%;反对 3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4%;弃权 97,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1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459,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62%;反对26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448%;弃权107,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03%;反对26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0%;弃权107,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7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高森传、赵伟。 3、结论意见:天阳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6ed2ab67-63bd-44f2-afee-df0546419722.PDF ─────────┬──────────────────────────────────────────────── 2026-06-01 18:06│天阳科技(30087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的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2026年 5月 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35号),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召开的方式,说 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办法,告知了会议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姓名。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塔二 B座 22层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前述 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5,799,96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97%。 基于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7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3,033,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0%。 (二)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其他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74,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7%;反对股数 43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61%;弃权股数 2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074,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9%;反对股数 71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588%;弃权股数 41,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385,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7%;反对股数 350,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18%;弃权股数 9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8,459,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2%;反对股数 26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48%;弃权股数 107,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天阳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361e05d-6497-4793-8aed-d1960719b77b.PDF ─────────┬──────────────────────────────────────────────── 2026-06-01 18:06│天阳科技(300872):天阳科技章程(2026年6月) ─────────┴──────────────────────────────────────────────── 天阳科技(300872):天阳科技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43a4796-79d6-4b26-8b89-bffb73871bab.PDF ─────────┬──────────────────────────────────────────────── 2026-06-01 18:06│天阳科技(300872):国海证券关于天阳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天阳科技(300872):国海证券关于天阳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3259f76-059f-4021-8ad4-a2706dda914d.PDF ─────────┬──────────────────────────────────────────────── 2026-05-28 18:3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的公告 ─────────┴────────────────────────────────────────────────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a07173b-81ab-4f9e-82a4-9ae6d0bcfaec.PDF ─────────┬──────────────────────────────────────────────── 2026-05-26 18:12│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 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日 日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如是, 充质 东及其一 (%)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售类型) 欧阳 是 12,280,000 14.92 2.52 否 否 2026年 5 自出质登 民生 资金 建平 月 22 日 记之日起 理财 需求 至债务履 有限 行完毕之 责任 日止 公司 合计 - 12,280,000 14.92 2.52 - - - - - - 注:上表中欧阳建平先生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2026年5月22日的持股数量82,280,194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 026年5月22日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宏智业”)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 (%)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股) (股) 欧阳 82,280,194 16.86 51,030,0 63,310,0 76.94 12.97 0 0.00 0 0.00 建平 00 00 皓宏 39,750,117 8.14 7,000,00 7,000,00 17.61 1.43 0 0.00 0 0.00 智业 0 0 合计 122,030,311 25.00 58,030,0 70,310,0 57.62 14.40 0 0.00 0 0.00 00 00 注:1、上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结果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中欧阳建平先生所持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截至2026年5月22日的持股数量82,280,194股及股本总 额488,121,083股计算。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 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段 到期的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对应融资余额 累计数量(股) (万元) 未来半年内 0 0% 0% 0 未来一年内 58,030,000 47.55% 11.89% 36,800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欧阳建平先生及皓宏智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风险可控, 不存在被平仓风险。 3.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 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 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2789b9c-49b7-4fc7-8d03-98af15f5d63a.PDF ─────────┬──────────────────────────────────────────────── 2026-05-25 15:40│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 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除日 大股东及其 (%) (%) 一致行动人 欧阳 是 8,280,000 10.06 1.70 2025年 5 2026年 5 云南国际 建平 月 15日 月 21日 信托有限 公司 合计 - 8,280,000 10.06 1.70 - - - 注:上表中欧阳建平先生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按其于2026年5月22日的持股数量82,280,194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 026年5月22日股本总额488,121,083股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宏智业”)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 (%)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股) (股) 欧阳 82,280,194 16.86 51,030,0 62.02 10.45 0 0.00 0 0.00 建平 00 皓宏 39,750,117 8.14 7,000,00 17.61 1.43 0 0.00 0 0.00 智业 0 合计 122,030,311 25.00 58,030,0 47.55 11.89 0 0.00 0 0.00 00 注:1、上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结果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中欧阳建平先生所持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截至2026年5月22日的持股数量82,280,194股及股本总 额488,121,083股计算。 3、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 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 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d40cb385-cbdd-4178-8f3d-fba9c1f1862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1│天阳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1/1225484708.PDF ─────────┬──────────────────────────────────────────────── 2026-04-29│天阳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041.PDF ─────────┬──────────────────────────────────────────────── 2026-04-24│天阳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7096.PDF ─────────┬──────────────────────────────────────────────── 2025-10-30│天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928.PDF ─────────┬──────────────────────────────────────────────── 2025-08-26│天阳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346.PDF ─────────┬──────────────────────────────────────────────── 2025-04-29│天阳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559.PDF ─────────┬──────────────────────────────────────────────── 2025-04-25│天阳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395.PDF ─────────┬──────────────────────────────────────────────── 2024-10-29│天阳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303.PDF ─────────┬──────────────────────────────────────────────── 2024-08-28│天阳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247.PDF ─────────┬──────────────────────────────────────────────── 2024-04-25│天阳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54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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