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2 天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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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20 │天阳科技(300872):国海证券关于天阳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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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40 │天阳科技(30087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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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40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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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40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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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6 │天阳科技(30087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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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6 │天阳科技(30087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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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6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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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16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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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00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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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9:00 │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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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20│天阳科技(300872):国海证券关于天阳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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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300872):国海证券关于天阳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bcc174da-47e3-4686-95e3-7a4e15d4f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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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40│天阳科技(30087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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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346,48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自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5 年 5月 16 日)期间: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股份 3,000,200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了 3,000,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65%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8 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462,895,832 股变更为 459
,895,64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9,895,
64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346,480 股后的 455,549,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实际派发
现金分红总额=455,549,160 股×0.50 元÷10 股=22,777,458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一年度。
3、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 股=22,777,458 元÷459,895,640 股×10 股=0.4
9527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495274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5年 5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规划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含税)现金红利,现
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
2、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从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即自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5年 5月 16
日)期间: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股份 3,000,200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了 3,000,200 股
,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65%;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阳转债,债券代码:123184)处于转股
期,期间共有 1张“天阳转债”(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100元)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8股“天阳科技”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 8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462,895,832股变更为 459,895,640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 2025 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天阳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天阳
转债”自 2025年 5月 16日至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即 2025 年 5 月 26 日)暂停转股,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5月 27日)起恢复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
50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经上述调整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459,895,6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346,480 股后的 455,549,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
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346,48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 股=22,777,458 元÷459,895,640 股×10 股=0.49527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
收盘价-0.0495274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
票发行价。如天阳科技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
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由 11.76 元/股调整为 11.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 20
25 年 5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6)。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塔二 B座 22层
咨询联系人:李莹
咨询电话:010-57076008
传真电话:010-50955905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d41f5d72-b0d8-4039-a205-d66ff1f86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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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40│天阳科技(300872):关于“天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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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11.76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11.71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5月27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7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5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余额已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29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52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97,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阳转
债”,债券代码“1231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发行的“天阳转债”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
民币 14.92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
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
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
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
.92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第一次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2月8日,因公司股票出现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同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2月26日,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天阳
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20
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天阳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1.8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2月27日起生效。
(二)第二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4,430,06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46,480股后的400,083,58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8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于2024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第三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6名激励对象办理336.96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已办理完成
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 月 25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四)第四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61.78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公司已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将对“天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
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由11.80元/股调整为11.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3月18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
(五)第五次调整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股份3,000,2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3,000,200股,占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上述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规定,“天阳转
债”转股价格由11.79元/股调整为1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6日起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9,895,640 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 4,346,480 股后的 455,549,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777,458 元÷4
59,895,640 股=0.0495274 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495274 元/股。
根据上述原则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天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11.76 元/股-0.0495274 元/股≈11.71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天阳转债”转股价格由 11.76 元/股调整为 11.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
“天阳转债”转股期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22 日,敬请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703e4168-b025-478d-a947-601bebedca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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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6:40│天阳科技(30087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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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进行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如 充质
一致行动人 (%) (%) 是,注 押
明限售
类型)
欧阳 是 32,910,000 37.35 7.16 否 否 2025年 自出质 云南国 资金需
建平 5 月 15 登记之 际信托 求
日 日起至 有限公
债务履 司
行完毕
之日止
合计 - 32,910,000 37.35 7.16 - - - - - -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5年5月9日股本总额459,895,640股计算。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皓宏智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 数量 数量 (%) (%)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股) (%) (股) (%)
欧阳 88,105,854 19.16 26,400,0 59,310,0 67.32 12.90 0 0.00 0 0.00
建平 00 00
皓宏 39,750,117 8.64 7,000,00 7,000,00 17.61 1.52 0 0.00 0 0.00
智业 0 0
合计 127,855,97 27.80 33,400,0 66,310,0 51.86 14.42 0 0.00 0 0.00
1 00 00
注:1、上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结果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3、上表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5年5月9日股本总额459,895,640股计算。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 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段 到期的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对应融资余额
累计数量(股) (%) (%) (万元)
未来半年内 0 - - -
未来一年内 7,000,000 5.47 1.52 3,000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
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平仓风险。
3.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皓宏智业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
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
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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