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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75(捷强装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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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875 捷强装备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7:42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 │2026-06-05 19:32 │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6-05 19:32 │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7:12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20 19:08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20 19:08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03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0 19:02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5-20 19:01 │捷强装备(3008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9:45 │捷强装备(30087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535号 │ └─────────┴──────────────────────────────────────────────┘ ─────────┬──────────────────────────────────────────────── 2026-07-20 17:42│捷强装备(300875):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月 6日、2026 年 2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2024年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1.82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2025年2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累计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7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1%,最高成交价为29.90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7.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873,951.4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股份数量为704,7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71%,该部分股票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载明用途保持一致。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天津捷强动力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704,700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71%,受让价格为20.88元/股,拟筹集的 资金总额上限为14,714,136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4,714,136份,参与对象为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18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 款情况确定。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 15 人,认购份额为 14,714,136 份, 认购资金总额为14,714,136 元,员工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一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 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全部股票 704,700 股已于 2026 年 7月 16 日以 20.88 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 工持股计划”专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解锁时点分别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 核结果,参与对象所获授的权益份额分两个批次解锁,各批次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完 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3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 系,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公司股东会表决权以外的 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 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除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外,公司目前无其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公司未来若持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保 持独立管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c7fe3bb4-34b7-41d4-b7f7-f4e02134bb4b.PDF ─────────┬──────────────────────────────────────────────── 2026-06-05 19:32│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14:30在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天津捷强动力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捷强动力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 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 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5月 2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 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5日(星期五)14:30在天津市北辰区 滨湖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潘淇靖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5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1,925,41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933%,其中: 1、本次股东会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1,925,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9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15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49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由于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本次股东会无现场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771,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4%;反对139,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7%;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44,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697%;反对139,48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16%;弃权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8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ac23e8e-7d95-4919-a9cb-baa3cb4c1594.PDF ─────────┬──────────────────────────────────────────────── 2026-06-05 19:32│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刊登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淇靖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7人,代表股份41,925,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2.2933%。(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依据公司总股本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总数计算,下同)。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5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57人,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41,925,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3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5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028%。其中现场出席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153人,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9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8%。 5.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7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4%;反对13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327%;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697%;反对13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16%;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 4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韩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425db65-f2b7-47a5-a6b1-897de9637cb6.PDF ─────────┬──────────────────────────────────────────────── 2026-05-21 17:12│捷强装备(30087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4 日、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2026-013)。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本期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297,914,945.44 元,盈余公积为 30,528,557.53 元,资本公积为 981,797,935.15 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天津捷 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30,528 ,557.53 元和资本公积 267,386,387.91 元,两项合计 297,914,945.44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 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 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21日起 45日内,8:3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 邮政编码:300400 电话:022-86877809 电子信箱:jqzb@tjjqzb.com 联系人:刘群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b373555-d8a7-40cb-881f-1c699fd97520.PDF ─────────┬──────────────────────────────────────────────── 2026-05-20 19:08│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b7a51c6-46a6-4de6-850f-4823d2251148.PDF ─────────┬──────────────────────────────────────────────── 2026-05-20 19:08│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bbce905-e29e-453c-8819-68e32690d219.PDF ─────────┬──────────────────────────────────────────────── 2026-05-20 19:0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5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特别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4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 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公司会议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群 电 话:022-86877809 传 真:022-86878698 邮 箱:jqzb@tjjqzb.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300400)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2581848-d4a2-4324-9dd3-2de37d51b56e.PDF ─────────┬──────────────────────────────────────────────── 2026-05-20 19:02│捷强装备(300875):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补选 1 名董事,经董事长潘淇靖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 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纪滋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此次补选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纪滋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2985862-129e-43d8-9564-8493bd7b5406.PDF ─────────┬──────────────────────────────────────────────── 2026-05-20 19:01│捷强装备(3008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5月 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其中 董事长潘淇靖先生,董事钟王军女士、郭俊鹏先生,独立董事何锦成先生、方吉祥先生、易宏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潘淇靖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补选 1名董事,董事长潘淇靖先生提名纪滋强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纪滋强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于 2026 年 6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 4:30 在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dfbf24f-f7e5-4efe-94b0-9849676bbe71.PDF ─────────┬──────────────────────────────────────────────── 2026-04-27 19:45│捷强装备(30087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100Z4535号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00Z4535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 100Z4535 号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捷强装备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捷强装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捷强装备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3ad555-d670-4350-a4a1-6c153bd23fab.PDF ─────────┬──────────────────────────────────────────────── 2026-04-27 19:45│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d2b06bf-162d-4882-b466-5bd15c224e92.PDF ─────────┬──────────────────────────────────────────────── 2026-04-27 19:45│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100Z1643号)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6]100Z1643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d51204b-c9e4-4586-94ae-415ba1f19625.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 案》 7.00 逐项表决《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个) 7.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特别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时,董事会将向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汇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 薪酬方案,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上述议案 7 需逐项表决,第 7.02 项议案、第 7.03 项议案、第 8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 6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日至 5月 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 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公司会议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群 电 话:022-86877809 传 真:022-86878698 邮 箱:jqzb@tjjqzb.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300400)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e25bc5e-d98f-411e-af69-d3e1a4ca9dca.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 捷强装备(30087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9b276f-9496-4181-86d6-bd317edfba1a.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追责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天津 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追责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 内部追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 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三条 追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被追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权责对等。 第二章 追责范围和方式 第五条 追责范围 1、违反证券期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具体包括: (1) 因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 (2) 因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以及限制股东权利或责令转让股权等行政监管措施的; (3) 因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被证监局采取下发监管关注函或监管建议函等日常监管措施的; (4) 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自律规则,被深交所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相应职务等纪律处分措施的;(5) 因违反深交所的自律规则,被深交所采取下发监管关注函或监管函等日常监管措施的; (6) 违反证券期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7) 违反证券期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其他情形,或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为应当追责的其他情形。 2、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1) 董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故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不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职责,不执行董事会决议的;(2) 未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总体工 作的; (3) 重大决策事项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给公司及子公司造成较大或重大经济 损失,或由于错误决策导致公司形象和声誉严重受损; (4)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等规定使用资金、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 (5) 未认真履行职责或重大疏漏,导致公司资金被违法违规挪用、占用、侵占; (6) 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透露、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的公司股票,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 证券交易价格的; (7) 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相关制度,违反窗口期规定或短线交易等; (8) 泄露公司经营、技术、客户信息、工艺配方等相关商业秘密,且造成公司较大或重大损失的; (9) 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为应当追责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述“较大”是指给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包括本数 )或违规使用资金、违法违规挪用、占用及侵占公司资金、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涉及资金超过人 民币100万元(不包括本数);“重大”是指给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人民币500万 元(包括本数)或违规使用资金、违法违规挪用、占用及侵占公司资金、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涉 及资金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包括本数);无法直接计算经济损失的,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评估影响后果,确定“较大”或“重大”的 定性标准。 第六条 追责方式 公司向被追责人追究责任时,可以采用行政追责、经济追责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追责的方式具体包括: (1) 责令改正并检讨; (2) 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3) 降低工资、扣罚薪酬; (4) 罚款; (5) 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6) 履行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罢免程序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行政处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深交所公开谴责的,致使公司遭受重大负面影响的,应对 负有主要责任的被追责人至少采取本条第(3)至第(6)项规定的方式追责。 公司的追责结果应与公司的绩效考核、职务晋升等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挂钩,处罚金额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视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如 属于本制度第五条所规定的“较大”情形,被追责人的罚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涉事金额的5%;如属于本制度第五条所规定的“重大” 情形,被追责人的罚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涉事金额的10%。 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 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除第五条规定的追责方式外,公司审计委员会可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限制或不予股权激励措施,具体措施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视违规情节程度决定。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1)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因素所致的; (2) 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 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公司的社会信誉或经济损失扩大的; (4)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他应当从严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 究: (1) 情形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 非主观因素或存在不可避免的因素的; (3)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 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的其他情形的。第三章 追责程序 第十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作为专门追责机构,负责追责事务。 第十一条 公司自查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问题或收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 当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追责程序。第十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举报追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的情况。追责举报应当确有依据、事实,不得捏造、诬陷。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追责事项启动调查程序的,被追责人应当 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部门或个人。 第十四条 在追责过程中,被追责人有充分的申辩权,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辩意见。被追责人对追责方式有异议的,可以申 请复核。 第十五条 被追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公司按规定将相关事项上报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 机关。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罢免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的应提交股东会批准;罢免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应提交 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ed2027-9034-405f-a320-dbb1bb1fc4e9.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宏)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必要时发表独立意见,及 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易宏,男,汉族,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船舶设计与制造专业,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博 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海洋装备与系统研究所所长;上海交通大学日照海洋智能装备研究院院长;海洋智能装备与海底信 息技术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日照梦方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自查,本 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或其控制下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8 项议案,本人应出席 6 次,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6 次,对提 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客观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出席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 了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2 次,本人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按规定程序上做了述职。 (二)2025 年度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参加了 2025 年度应出席的上述委员会会议,本 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同意向董事会提案 。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事项如下: (1)提名委员会召开 1次,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提名委员会通过了解高管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诚信情况, 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查被提名人员均符合任职资格,并签署了相关报备文件。 (2)战略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 于拟收购山东碳寻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和公司关联方清单,我们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1,480.00 万元,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报告期末,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情况具有合理性,本人认为 2 025 年度该类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度,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通过远程电话沟通、邮件和微信沟通, 多次到公司总部及主要子公司现场调研和走访、听取管理层汇报,与董秘和财务部、内审部门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沟通 等多种方式履职,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 、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资金占用和担保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日,均保留工作记录。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新施行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修订信息 披露制度、完善信披体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实,深入了解,对披露的财务信息、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部分交叉核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 (六)2025 年度履职的其他情况说明 经核查: 1、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深交所、天津证监局的业务培训,不断加深 对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独董履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予以积极配合,比如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了足够的重视,为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及环境基础。在此,对公司为我履职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6 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尽职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 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尽职监督管理层的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769b89-306a-49d4-a96f-d4168d540394.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 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公司应当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 追偿等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 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 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相关交接文件。 第九条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 第十条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等),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 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三年 内仍然有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仍应当履行。 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及离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所依据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生修改时,本制度的相应规定同时废止,以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985e5d-7701-461a-aaf7-b38e01235795.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吉祥)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必要时发表独立意见 ,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方吉祥,男,满族,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西 安交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自查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或其控制下的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8 项议案,本人应出席 6 次,实际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6 次,对提 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客观地分析、研究,通过与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和交流,本着审慎、客观的态度,对出席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提案投 了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2 次,本人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2025 年度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 2025 年度应出席的上述委员会会议, 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切实履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参加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同意向董事会提 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事项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 4次会议,应出席并实际出席 4次,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加强对公司内审部门的监督,审议通过内审计划并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内审工作执行情况。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公司的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 缺陷。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实,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25 年 8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同时,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成员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 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 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应出席并实际出席 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人回避了以上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情况 具有合理性,本人认为 2025 年度该类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度,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通过远程电话沟通、邮件和微信沟通、 到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现场调研和走访、听取管理层汇报,与董秘和财务部、内审部门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沟通等多种方 式履职,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 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资金占用和担保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年度 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日,均保留工作记录。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新施行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修订信息 披露制度、完善信披体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信息,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投资决策、规避风险提供依据;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核实,深入了解,对披露的财务信息、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部分交叉核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 (六)2025 年度履职的其他情况说明 经核查: 1、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深交所、天津证监局的业务培训,不断加深 对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独董履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予以积极配合,比如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了足够的重视,为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及环境基础。在此,对公司为我履职提供的方便与配合表示感谢。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6 年本人将本着谨慎勤勉、尽职尽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 董事及高管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尽职监督管理层的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d5a8a9-2767-42dc-b918-205687250bae.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捷强装备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捷强装备(300875):《捷强装备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2cdc48-a952-43e3-932f-cd127cb634b8.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明确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 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经理。 第五条 经理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应当 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经理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 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经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建议。 第六条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 经理做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 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条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设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其中设副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负责人各一人;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二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 的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 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应职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副经理协助经理进行工作,根据经理的决定,具体分管某一方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 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对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另行专门制定的制度确定。 第十七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 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 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当完成各项工作移交手续。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 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仍应当履行。上市公司应当对离职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 第四章 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高级管理层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问题而不定期举行的会议。经理认为必要时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提议时,应当召开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 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召集,也可以由经理委托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通知、组织、记 录、整理和保管会议记录和纪要。需要上会讨论的文件由人事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发放给出席会议人 员。会议一般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二十条 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可委托一名副经理或其他办公会议成员主持会议。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经理办公会议的正式会议成员。根据办公会议内容的需要,公司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充分发表意见。 第二十一条 会议所讨论的事项涉及公司机密的,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有保密义务,在公司正式公布前不得泄露。 第二十二条 会议对所讨论的议题经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应形成决议。决议一般应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但经理可行使否 决权或决定权。会议决议应明确记录在会议纪要中。未形成决议的,也应在会议纪要中予以记录。第二十三条 会议记录和纪要应由 会议主持人、出席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名;办公会会议成员有权查阅会议记录和纪要。 第二十四条 会议需要公布的决定、决议,由办公室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以公司发文形式予以公布、实施。 会议决定事项,由有关责任部门承办,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向经理或经理办公会议报告。 第五章 重大事项权限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五条 经理运用资金、资产和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等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另行专门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执行。经理因 其超过授权范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七条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及进展变化情况,保障董事 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713a25-0d4d-4a2b-bab7-9a6eab5f7ed3.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参照同地区、同行业或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三)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步奖 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评价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发展对薪酬制度、薪酬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和修订; (六)负责向股东解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的问题;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并予以充分披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检查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六)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定的中介机构保持日常工作联系; (七)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要求提供公司各项薪酬制度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每年公司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一周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以经审计报告认定的公司经营成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报告为基础,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在委员会内部研究并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 以董事会提案的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召集人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 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 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e7f0443-d6f8-40d3-b26f-36912ec40ec8.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 捷强装备(30087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0e1451-c1f7-4bb1-9b90-ecb920e60513.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捷强装备(3008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876716-d2e0-4692-8567-f821038873b1.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锦成)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锦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2ace7f-51d1-412f-a58e-8f164e584997.PDF ─────────┬──────────────────────────────────────────────── 2026-04-27 19:44│捷强装备(30087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修订) ─────────┴──────────────────────────────────────────────── 捷强装备(30087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166d07-bb9e-4de4-b0f1-0b3d64173c96.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5 月 19 日(周二)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 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线上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 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潘淇靖先生、独立董事何锦成先生、董事兼副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刘群女士、财务总 监纪滋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19 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 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 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7e97a4-717d-443c-a9f3-1a16e629c3cc.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18e3c3-d4c8-48f1-8a72-ae0311dfe224.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25af0d-d689-4fc9-a816-1adb1979f00b.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长 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64,380,351.57 元,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665,398.55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30,900.2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439,584.0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856,714.72 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3,714,953.02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3,413,106.2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74,847.73 商誉减值损失 -26,266,861.8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875.14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3,701,817.51 其他 -600,140.02 合计 -64,380,351.57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 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具体如下: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法定使用权 软件 5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专利 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备注: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 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 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5、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 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64,380,351.57 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64,380,351.57 元, 并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末的资产净值。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9cc1fa2-9a04-4b31-b64c-4e7695b0fc45.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一、审议程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49.04 万元,其 中母公司净利润-10,150.91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万元。公司 2025 年末 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71.64 万元,股本总额为 99,834,751.00 股,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791.49 万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 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2,490,436.03 -278,257,146.88 -67,904,243.2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0,239,494.47 27,775,196.77 45,641,453.13 营业收入(元) 317,751,837.02 138,383,225.40 293,242,986.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9,716,398.4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7,914,945.4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2,883,942.06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3,656,144.3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50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71.64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791.49 万元,因此,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为 :“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经营性现金流充裕,发放现金股利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3a3d21-da9d-4793-9ca8-939d9d4cc833.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会计政策内容,并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属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2f84bc-3d9d-45e3-a6be-ba885352d423.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a7ce25-4fe4-4d88-8eb0-fdf2fd8a958a.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制定管理制度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制定管理制度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d53628-1982-454c-b065-7d7ba261dcdd.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山东碳寻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2025 年度,山东碳寻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碳寻”)的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收购山东碳寻新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与武汉市碳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碳翁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4,690.00 万元收购武汉碳翁持有的山东碳寻 51.0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 额人民币 51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0.00 万元)。2025 年 9 月 30 日,山东碳寻已完成董事会改选和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并取得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山东碳寻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25 年 9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山东碳寻新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2)、2025 年 10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东碳寻新材料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暨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二、业绩承诺情况 甲方(转让方):武汉市碳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确保标的公司在三个年度(即 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目标应累计达到 5,500.00 万 元,且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内标的公司净利润不为负。 标的公司的年度净利润以担任乙方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准。如果标的公司已按照约定达成业绩目标的 ,则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如果标的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达成业绩目标的,则甲方负责向乙方补偿。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 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作价。 若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内标的公司净利润为负,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将 亏损金额补偿给标的公司。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25 年度山东碳寻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年度 承诺情况 实现情况 净利润 名称 承诺净利润金额 实际净利润金额 完成率 山东碳寻 2025 年度 净利润不为负 1,481.07 100% 注:“实际净利润金额”指山东碳寻 2025 年度于被购买日至期末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 四、风险提示 业绩承诺方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绩承诺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展,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6d90d7-61b0-4c78-8c1d-43a4185ae9be.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捷强装备(30087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202ec7-d80e-481f-b380-9dce8c172973.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478dee-7a95-4481-9f3b-2195f3e01046.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982632-94c5-4f28-8a59-1c22814bb646.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强装备”)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本期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297,914,945.44 元,盈余公积为 30,528,557.53 元,资本公积为 981,797,935.15 元。捷强装备拟使用盈余公积 30,528,5 57.53 元和资本公积 267,386,387.91 元,两项合计297,914,945.44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本 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系以前年度亏损所致。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使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未来进行利润分配奠定基 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母公司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0.0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714,411,547.24 元,未分配 利润补亏至 0.00 元。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 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10ca97-63e6-4198-b9dd-3715535cf5c6.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6]100Z1642号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164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 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 100Z1642 号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强装备公司)2025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453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捷强装备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天津捷强动力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 真实、准确、完整是捷强装备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捷强装备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捷强装备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捷强装备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捷强装备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d8c118-9544-4a44-8927-831ef663e4b8.PDF ─────────┬──────────────────────────────────────────────── 2026-04-27 19:43│捷强装备(30087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 报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拟定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未分配利润情况,在 2026 年进行中期分红(含半年度、前三季度) 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 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 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 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且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dfb21b8-8c1a-445d-a2f8-30802d7ac131.PDF ─────────┬──────────────────────────────────────────────── 2026-04-27 19:41│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39ec3e-eb93-46fb-9f6d-14d2088ff34c.PDF ─────────┬──────────────────────────────────────────────── 2026-04-27 19:41│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报告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8eee2b-96a0-4c17-a4f1-6d585dece9e3.PDF ─────────┬──────────────────────────────────────────────── 2026-04-27 19:41│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捷强装备(3008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d9c36c-6baa-4d12-ac72-479e69f61881.PDF ─────────┬──────────────────────────────────────────────── 2026-04-27 19:41│捷强装备(3008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捷强装备(3008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74a254-a98b-493f-91c6-77d1347ef1ee.PDF ─────────┬──────────────────────────────────────────────── 2026-04-27 19:40│捷强装备(30087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30070f-b828-400a-bafa-591ca9d47501.PDF ─────────┬──────────────────────────────────────────────── 2026-02-26 19:36│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6年 2月 26 日(星期四)14:30在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天津捷强动力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 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6年 2月 6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2月 7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 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14:30在天津市北辰区 滨湖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潘淇靖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4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417,31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14%,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9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417,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1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59,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365,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0%;反对38,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8,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28%;反对38,78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60%;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1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365,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0%;反对38,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8,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228%;反对38,78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60%;弃权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12%。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365,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0%;反对38,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7,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838%;反对38,78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60%;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02%。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45871301-090f-49c1-bcf4-dca9291a5c4c.PDF ─────────┬──────────────────────────────────────────────── 2026-02-26 19:36│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a25c797d-5295-4554-b696-9b40f7d94194.PDF ─────────┬──────────────────────────────────────────────── 2026-02-26 19:36│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 捷强装备(300875):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9723893c-f0ba-4574-b478-509027566808.PDF ─────────┬──────────────────────────────────────────────── 2026-02-10 00:00│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强装备”)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6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峰先生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调查和实施留置 ;2025 年 6月 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被立案调查;2025 年 6月 25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潘峰先生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公司涉嫌单位 行贿犯罪一案,检察机关已经收到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知悉法院已对公司及潘峰先生的判决结果,主要内容为: 1、被告单位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已由控股 股东承担并缴纳。 2、被告人潘峰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已缴纳。 公司确认不再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二、其它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5.1 条规定的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如影响公司的品牌声誉,影响公司拓展业 务,公司管理层将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情况和风险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及 规范的业务流程,董事会依法正常履职,公司管理层正常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 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78622e86-3fee-4401-beb8-863060d9d7ea.PDF ─────────┬──────────────────────────────────────────────── 2026-02-06 18:34│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捷强装备(3008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de8a2318-36e7-44a0-842d-d93c18f253b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捷强装备: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779.PDF ─────────┬──────────────────────────────────────────────── 2026-04-28│捷强装备: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788.PDF ─────────┬──────────────────────────────────────────────── 2025-10-27│捷强装备: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841.PDF ─────────┬──────────────────────────────────────────────── 2025-08-27│捷强装备: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342.PDF ─────────┬──────────────────────────────────────────────── 2025-04-29│捷强装备: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024.PDF ─────────┬──────────────────────────────────────────────── 2025-04-29│捷强装备: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101.PDF ─────────┬──────────────────────────────────────────────── 2024-10-28│捷强装备: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2769.PDF ─────────┬──────────────────────────────────────────────── 2024-08-30│捷强装备: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711.PDF ─────────┬──────────────────────────────────────────────── 2024-04-26│捷强装备: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01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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