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6 蒙泰高新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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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1:33│蒙泰高新(300876):国金证券关于蒙泰高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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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国金证券关于蒙泰高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39d55dc0-704c-4f0c-bd5f-0b6e0b330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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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1:33│蒙泰高新(30087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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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7ccce83c-78b8-491e-9200-013a759d1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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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1:33│蒙泰高新(30087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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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已于 2024年 11 月 1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晓兵先生提议召开和主
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的实现公
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用于投资保本型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
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3e4bd912-1946-40e4-a7ab-aa198cf51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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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1:33│蒙泰高新(300876):关于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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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关于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19928226-fc27-4096-a4be-030f1e0bbf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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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1:33│蒙泰高新(30087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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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b7318c99-0a5f-4b63-8e06-99463450a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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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1:33│蒙泰高新(30087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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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4,778,4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7.470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80名,代表股份678,4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0.71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4,10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
.758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78名,代表股份678,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11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80名,代表股份678,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117
%。其中现场出席2名,代表股份200股;通过网络投票78名,代表股份678,200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4%;反对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弃权1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69%;反对55,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92%;弃权1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40%。
持有“蒙泰转债”的股东刘海鑫、郑伟材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7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9%;反对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4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82%;反对 28,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05%;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3%。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86,000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斐玥、梁晨;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
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b4e6bec6-b936-4e25-a9a8-8cfef6514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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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21:33│蒙泰高新(300876):蒙泰高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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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蒙泰高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1ec8be44-9c2e-4ccc-95ae-c049da064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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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51│蒙泰高新(3008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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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f5e59a65-f6cf-4950-8642-937fbe6da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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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蒙泰高新(300876):关于蒙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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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蒙泰转债”将于2024年11月4日(原付息日2024年11月2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
“蒙泰转债”(面值1,000.00元)利息为6.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3、除息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4、付息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票面利率为0.60%。
6、“蒙泰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日,凡在2024年11月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24年11月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4年11月2日
8、下一年度票面利率:1.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906号),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
,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166”
,债券简称“蒙泰转债”。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在“蒙泰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蒙泰转债”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
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蒙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Modern High-Tech-CB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66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0,000.00万元(3,000,000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0,000.00万元(3,000,000张)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11月25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11月2日至2028年11月1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年5月8日至2028年11月1日
(十)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
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
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2024年6月19日出具的《2022年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13】号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
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蒙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规定,本期为“蒙泰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1日
,当期票面利率为:0.60%,每10张“蒙泰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含税)。
(一)对于持有“蒙泰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
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80元;
(二)对于持有“蒙泰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元;
(三)对于持有“蒙泰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
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一)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二)除息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
(三)付息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原付息日2024年11月2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4年11月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蒙泰转债”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663-390419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ae5bb0fb-06d7-415f-a3c5-8ec6eac6c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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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蒙泰高新(30087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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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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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蒙泰高新(30087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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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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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蒙泰高新(30087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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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9/6760e61f-07cf-4d9e-b4b1-5489a5893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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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蒙泰高新(300876):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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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300876):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9/284ca994-2f9e-406f-98c3-851512814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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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蒙泰高新(300876):关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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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风险提示
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基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推进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纳塔”或“发包人”)碳纤维项目建设。广东纳塔拟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安装”或“承包人”)
、上海纺织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纺院”或“承包人 2”)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预计本次合同签约
金额为:34,505.58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广东纳塔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
同的议案》,同意广东纳塔与中建安装、上纺院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建安装
名称: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 6号
法定代表人:周可璋
注册资本:135,250.7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910996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35.17%)、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2.3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
公司(持股 6.90%)、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6.67%)、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 6.67%)、中国建筑一局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67%)
经营范围: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凭许可证经营);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容器制造;工业
设备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工程、成品
油储运工程、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咨询;建筑机械租赁;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装、维修(凭资质证书经营);压力
管道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医药化工、石化行业、食品工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晒图;包装材料设计;工程(化工、医药、建
筑、石化)咨询;装卸、搬运(起重、吊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建安装与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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