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7 金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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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51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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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3 │金春股份(300877):金春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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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06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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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31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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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5:52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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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5:52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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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6 │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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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4 │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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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4 │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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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2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变更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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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51│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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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2d53e6d1-277d-422f-9596-8771f08ba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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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3│金春股份(300877):金春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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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200 ~ 8,800 3,093.8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65.04% ~ 184.43%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00 ~ 3,200 1,233.43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18.90% ~ 159.44%
增长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 年公司依据年度经营目标,通过深度拓展细分市场、技术改造、革新工艺、优化成本管理、全面降本增效等措施应对不
利因素,致使公司业绩好转。
2、2025 年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毛利率和利润逐步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回升。
3、公司间接持有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且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5 年完成 IPO 上市,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
幅较大,致使公司业绩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b7115f9-3fd7-4907-92f6-28566297a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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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06│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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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0 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7.90 元/股(含)调整为 35 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最高成交价为 32.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2 元/股,成交金额为 17,037,65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b892efbd-c4b8-4b1b-9af9-e045039acf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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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31│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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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5fc0b56b-af79-4f48-982e-66311f645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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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5:52│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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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的回复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1bb6a398-0f4e-4260-8ea8-df64e0f5e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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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5:52│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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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陈磊
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后续工作。中信建投委派王建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
中信建投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2020 年 8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将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中信建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邵路伟先生和王建伟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陈磊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1e066d26-babc-4a7f-ab4f-40a9b7193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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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6│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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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76649c82-58de-4a65-bb9e-a815184a0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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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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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e46e1910-de60-4285-bbcb-5f1166167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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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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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91ac5343-d997-47a8-be3b-fcdc99e12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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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9:02│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变更董事、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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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1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胡刘芬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刘芬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
原独立董事袁帅先生的辞职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正式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袁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袁帅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感谢。
二、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詹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为符合《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人员组成的相关规定,詹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其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詹勇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詹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间接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詹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公
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
审议,会议选举周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阳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周阳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
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公司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胡刘芬(主任委员)、叶慧慧、周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叶慧慧(主任委员)、胡刘芬、杨晓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除上述调整以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人员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81951333-ce68-402e-9fdd-fa676ecc3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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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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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0 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7.90 元/股(含)调整为 35 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最高成交价为 32.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2 元/股,成交金额为 14,250,73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7c25dc0c-18a7-4e9e-bbcd-b073e20f4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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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40│金春股份(300877):关于收购安徽金圣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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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收购安徽金圣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50e805c-b87d-49e0-bc04-0e2d45ef5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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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9:39│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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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4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21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案》 对象的子议
案数(10)
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8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制度>的议案》
4.09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1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3.00、议案 4.01、议案 4.02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日—2025 年 11 月 8日 8:30-17:00。2、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
发区南京北路 218 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
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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