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877 金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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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2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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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1 │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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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0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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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9 │金春股份(30087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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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 │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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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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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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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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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 │金春股份(3008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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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 │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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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2│金春股份(300877):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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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规范履职任职安排,仰宗勇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
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仰宗勇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不分管经营业务)、董事会秘书职务。仰宗勇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仰宗勇先生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持有公司股份1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通过安徽金瑞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5,260股,间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仰
宗勇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务方面的交接工作,其离任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仰宗勇先生在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仰宗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充分
肯定和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宏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王宏林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2d693a6-17b1-49dc-b3c2-5783b91bb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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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1│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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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并于 2026 年 6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如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宏林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发布的【第 8号公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保障和推动董事会秘书
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
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年,贷款年利率为 4.9%,按月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5826e2f-c628-4c8b-b72f-851974e61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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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10│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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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贷款事项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
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提供人民币 5,0
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年,贷款年利率为 4.9%,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不涉
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委托贷款将用于国控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2MA8NJHDJON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康南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土地使用权租
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
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琅琊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琅琊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控集团总资产529,263.20万元,负债 314,644.04 万元,净资产 214,619.1
5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3,229.05万元,净利润 1,436.11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国控集团总资产 529,391.26 万元,负债 314,666.46万元,净资产 214,724.81 万元。实现营业收
入 620.59 万元,净利润 105.6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国控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信情况:国控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为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方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756804973X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环滁西路 699 号
法定代表人:陶天伟
注册资本:14,9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03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产权转让及企业购并;安置房、保障房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及区域开发;城
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建设开发服务;
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公用设施项目开发经营;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非许可
类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璜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印刷机械、办公设备、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管
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销售;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非金属矿采选、加工、销售;矿产(非煤矿
山)开采、洗选加工、深加工、销售;苗木采购、种植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持股 67.11%,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2.89%。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总资产723,574.08万元,负债 259,495.20 万元,净资产 464,078.8
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80,687.55万元,净利润 27,028.8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国资公司总资产 735,335.51 万元,负债 244,227.77万元,净资产 491,107.74 万元。实现营业收
入 38,925.55 万元,净利润 3,213.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资信情况:国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年,贷款年利率为4.9%,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董事长将在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与国控集团、国资公司、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五、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贷款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六、委托贷款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分析
借款人国控集团为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琅琊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琅琊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独资企业具备相应
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担保方国资公司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资产状况良好,具有担保履约能力。本次委托贷款的
风险相对可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委托贷款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或技术风
险及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贷款和收益产生影响。本次委托贷款存在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二)、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委托贷款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的具体实施并控制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国控集团的经营状况,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3)国资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够降低委托贷款的风险;(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委托贷款,目前,上述委托贷款已归还公司。
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其他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8%。
八、审议程序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在控制总体经
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次委托贷款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c837e3f-edc4-40b7-9bd2-35ae9d5fc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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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9│金春股份(30087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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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7a60373-cba4-4b3b-9203-260b6c799f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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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2│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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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50,00
0股后的119,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30
,408,75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0,408,750元÷120,000,000股*10股=2.534062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2534062元。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750,000 股后的股份 119,25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408,75
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50,000 股后的 119,2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5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95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1
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8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595 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30,408,750 元÷120,000,000 股*10 股=2.534062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2534062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京北路 218 号
咨询联系人:仰宗勇、单璐
咨询电话:0550-2201972;0550-2201971
传真电话:0550-220197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0170131-75c8-46aa-9077-defb4806b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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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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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686a033-09b1-43cf-89c1-64386a78f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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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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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承义法字第 00089号致: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的委托,指派陈家伟、杨军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就金春股份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金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次股东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金春股份股东和授权代表共 3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5,936,060股,均为截至 2026年 5月 8日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春股份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分别由金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提出,并提前二十日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
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
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5,9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二)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5,9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三)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5,93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934,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五)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5,93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93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5,93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93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93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93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金春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32a2574-5deb-4864-91cb-2953b2174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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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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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15:00-16:00 在全景网举行金春股份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
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胡俊,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仰宗勇,独立董事叶慧慧。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 年 05 月 07 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8495df0-ff0e-4e92-82be-f42dc6c97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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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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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750,000 股后的股份 119,25
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408,75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
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693,715.09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89,370,230.69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68,543,392.4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571,717,415.93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8,543,392.42 元。
4、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750,000 股后的股份 119,
25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408,750 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0,408,750.00 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总额为 30,408,75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08%。
6、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408,750.0 11,633,779.10 10,530,377.1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6,693,715.09 30,938,800.13 30,273,126.5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7,296,449.94 32,938,154.21 29,290,885.25
营业收入(元) 1,087,148,360.37 1,032,407,610.55 900,470,336.6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68,543,392.4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71,717,415.9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572,906.29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9,301,880.5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572,906.2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9,525,489.40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52,572,906.29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
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5,836.16 万元、66,065.92 万元,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30.67%、33.62%,均低于 50
%。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76f692b-8ce2-40a0-8357-bdd689e41e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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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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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48ab42-34f3-428f-a096-721519f43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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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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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3 年
营业收入(元) 1,087,148,360.37 1,032,407,610.55 5.30% 900,470,33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6,693,715.09 30,938,800.13 180.21% 30,273,126.52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350,471.59 12,334,276.21 146.07% 3,403,066.27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5,086,422.04 35,606,278.81 138.96% 11,819,509.38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5 0.26 188.46%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5 0.26 188.46%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32% 1.95% 3.37% 1.90%
率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3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965,023,910.95 1,820,524,884.62 7.94% 1,844,580,02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80,096,715.97 1,579,482,422.53 6.37% 1,604,046,100.88
的净资产(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
(一)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5 年末 2025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例
货币资金 331,462,922.28 16.87% 275,142,722.88 15.11% 1.76%
应收账款 100,783,603.51 5.13% 72,040,813.90 3.96% 1.17%
存货 88,443,585.33 4.50% 82,103,310.88 4.51% -0.01%
投资性房地产 13,302,692.13 0.68% 14,082,954.81 0.77% -0.09%
固定资产 547,608,886.08 27.87% 532,057,369.34 29.23% -1.36%
在建工程 2,605,975.56 0.13% 11,294,023.47 0.62% -0.49%
短期借款 165,103,402.37 8.40% 84,592,756.66 4.65% 3.75%
合同负债 3,409,775.05 0.17% 3,651,407.91 0.20% -0.03%
长期借款 17,970,000.00 0.91% 0.91%
(二)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 11,215,023.56 9,498,906.16 18.07%
管理费用 31,111,466.74 22,071,662.00 40.96%
财务费用 3,667,972.96 3,607,306.71 1.68%
研发费用 37,296,449.94 32,938,154.21 13.23%
(三)现金流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9,125,842.15 1,072,759,719.29 1.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4,039,420.11 1,037,153,440.48 -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5,086,422.04 35,606,278.81 138.96%
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3,187,613.76 1,728,042,627.45 -32.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8,080,505.39 1,581,610,270.05 -23.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4,892,891.63 146,432,357.40 -130.66%
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3,284,962.74 110,777,337.69 65.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81,549.03 174,061,447.37 -4.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6,403,413.71 -63,284,109.68 125.92%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6,820,199.40 119,673,816.68 -52.5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d01bea4-d2dc-49f8-9b4d-be4b52ead5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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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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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安徽金春无纺
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在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
层按照公司 2025年度具体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年 4月 1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
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a12803-66d7-456a-8ae4-d073edfa0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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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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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一)关于证券投资事项
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 11月 10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即授
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一)证券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称 最初投 期初账 本期公允价 本期购买 本期出售 报告期 期末账
种 码 资成本 面价值 值变动损益 金额 金额 损益 面价值
可转债 127047 33.31 30.55 -0.53 0.00 30.02 2.61 0.00
帝欧转债 33.31 30.55 -0.53 0.00 30.02 2.61 0.00
合计
注:上表内本期购买金额和本期出售金额均为报告期累计金额。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 初始投 期初金额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售 期末金额
资类型 资金额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入金额 出金额
损益 值变动
涤纶短纤 0 1,780.70 -166.33 0 13,321.14 15,101.84 0
期货合约
合计 0 1,780.70 -166.33 0 13,321.14 15,101.84 0
注:上表内本期购买金额和本期出售金额均为报告期累计金额。
三、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商品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
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能有效防范风险。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和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四、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自由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cb9eec-d98f-4d7e-91eb-2da2c59ed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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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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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
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
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仇笑康,2017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5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天华新能、华盛锂电、隆扬电子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建研设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雯,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蒙,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地熊、国力股份、华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仇笑康、张亚及江雯、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蒙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财务审计收费和内控审计收费合计 75万元。2026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
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a2fd3dc-2d6b-450b-a273-25dcdf97c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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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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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5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万
元)
杨如新 董事长 现任 84.10
杨乐 董事 现任 0
胡俊 董事、总经理 现任 70.60
仰宗勇 董事、董事会秘书、 现任 65.18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杨晓顺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58.72
周阳 董事 现任 17.94
钱晓明 独立董事 现任 6.78
袁帅 独立董事 离任 5.59
叶慧慧 独立董事 现任 6.78
胡刘芬 独立董事 现任 1.19
詹勇 副总经理 现任 41.90
合计 -- -- 358.78
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
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 6万元(税后)。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
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3ef6f4-d619-4a4e-a15f-1e29a0f17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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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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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21b923-c76e-4422-aefb-9d4c0c3e4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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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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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4e96037-a9de-4e28-ab30-ab6e15012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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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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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安徽金春无纺
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
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科技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
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
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仇笑康,2017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5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禾实业、天华新能、华盛锂电、隆扬电子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
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亚,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建研设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雯,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蒙,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地熊、国力股份、华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所和前述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
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
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
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
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694f58-d355-47f6-a3f8-29ad8b71aa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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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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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3c110b6-ff9a-46e1-8d2c-5e8de005b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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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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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7,152,010.5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年计提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51,711.5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52,109.3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448,316.49
存货跌价损失 1,699,873.17
合计 7,152,010.53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
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3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152,010.53 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7,152,010.53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于审慎的判断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
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86d33a-41d1-42f7-bb32-f1d8096429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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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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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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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7│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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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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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金春股份(3008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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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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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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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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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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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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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6│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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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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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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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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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金春股份(300877):中信建投关于金春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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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中信建投关于金春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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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金春股份(30087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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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1631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1631 号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春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春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金春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7f45de7-3169-4ffb-b079-7d0fdf6b8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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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金春股份(30087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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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2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230Z0724 号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春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春股份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金春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金春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金春股份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春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216756b-d5ea-4855-bfd6-73f8aa854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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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金春股份(30087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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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723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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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723 号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163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金春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金春无纺布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金春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金春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金春股份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金春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金春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b785d8-c52c-48f7-939a-46f0707d8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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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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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2026 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
授信额度(包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
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
行申请融资。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
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29130e7-00f5-4b98-b127-67f1546deb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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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5│金春股份(300877):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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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4d8f60d-1455-4c23-8780-f24bbc185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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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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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21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10.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将作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月 9日—10 日 8:3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 218 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
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4595460-d0cd-4da9-a3a2-73b296d92e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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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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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刘芬: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系主任, 2025 年 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独立董事补选,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
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
阅会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在 2025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 2025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于 2025 年度报告事项相关财务问题、审计方法、审计时间节点
、审计工作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对外部审计提出了意见、建议,确保审计结果
客观及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了解掌握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
等内部信息,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3个工作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自觉学习与参加培训相结合,掌握了解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
与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特别在涉及法律法规的合规性方面给予专业建议,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
关文件,参加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
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刘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1f52caa-9443-4450-b747-5f497733b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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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金春股份(30087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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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钱晓明、叶
慧慧、胡刘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钱晓明、叶慧慧、胡刘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cfd44f1-322f-4e1c-b13a-bfec425386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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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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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慧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2a8b031-60ee-4b42-b1b0-4db559ded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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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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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钱晓明,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纺织专业。曾任天津工业大学(原天津纺织工学院)讲
师、副教授、副院长、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青松股份(300132)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报告期内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报告期内会 实际出席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次数 次数
钱晓明 9 9 0 0 3 3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报告期内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1 1
(1)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
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在 2025 年对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聘任进行审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事专门会议次数
2 2 0 无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工作,且现场工作天数达
20个工作日,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
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
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
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状况、规范化运作水平等。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审议的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通过平时的学习积累结合具体工作内容,不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
认识和理解,逐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
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预计 2025 年接受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住宿、餐饮、会议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2)预计 2025 年向金辰置业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3)预计 2025 年为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及设备租赁、水电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
(4)预计 2025 年接受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货物运输、装卸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600 万元。
(5)预计 2025 年接受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货物运输、装卸服务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
(6)预计 2025 年向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塑料膜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
(7)预计 2025 年向安徽金圣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
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
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项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
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钱晓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65ce363-0c26-41bf-8653-1657a9f25e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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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金春股份(3008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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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a1bf713-cdb0-4864-b811-4c3ab28f6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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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帅--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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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帅--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f260d6f-f106-431d-a326-7158e8279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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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00│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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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概述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盈利能力,更好的借助
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青
岛云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规模为人民币 5,810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
缴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5,810 万元,公司在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金额不变。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承担责任的方
(万元) 式
1. 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 75.00 1.29% 货币 无限责任
理有限公司
2.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 1,500.00 25.82% 货币 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
3. 浙江智元工程科技管 1,000.00 17.21% 货币 有限责任
理有限公司
4. 江苏星好月圆家纺有 600.00 10.33% 货币 有限责任
限公司
5. 袁贡娇 600.00 10.33% 货币 有限责任
6. 杨宇伟 500.00 8.61% 货币 有限责任
7. 封逸民 500.00 8.61% 货币 有限责任
8. 崔莹 300.00 5.16% 货币 有限责任
9. 王华明 300.00 5.16% 货币 有限责任
10. 徐修远 300.00 5.16% 货币 有限责任
11. 罗根达 100.00 1.72% 货币 有限责任
12. 章芸怡 35.00 0.60% 货币 有限责任
(二)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名称:青岛云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K8GP2P35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5,810 万人民币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孟国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26 年 03 月 16 日
8、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北京东路 118 号紫城商务楼 17层 423 室
(三)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青岛云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编码:SBVJ12
5、备案日期:2026 年 4月 17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云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青岛云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216fbf0-0f80-45dd-92a1-bf81ef312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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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5│金春股份(300877):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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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099b61d1-2ab2-4073-aca7-c15b3ccec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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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2│金春股份(30087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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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47e6a8d-f310-4628-bb90-4db619165e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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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1│金春股份(30087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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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并于 2026 年 3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如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
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情况,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产
12,000吨湿法可降解水刺非织造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f83fd0b5-c0b4-40fb-976e-91d74cead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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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25│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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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48c5052f-806a-4206-b95c-035e2c82d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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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17│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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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0 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7.90 元/股(含)调整为 35 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6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为 15.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28,2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截至
2026 年 03 月 0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最
高成交价为 32.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2 元/股,成交金额为 19,994,15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6 年03 月 03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等相关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
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50,000 股,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0 0.0009% 1,050 0.000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998,950 99.9991% 119,998,950 99.9991%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750,000 0.63%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
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
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者
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未来发生公司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
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6c08fc95-28d2-479b-9158-08cdaf623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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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6:01│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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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0 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7.90 元/股(含)调整为 35 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0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最高成交价为 32.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2 元/股,成交金额为 18,429,15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3ac6695b-37ef-415c-8a0a-aa5cfcded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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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51│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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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2d53e6d1-277d-422f-9596-8771f08ba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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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3│金春股份(300877):金春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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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200 ~ 8,800 3,093.8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65.04% ~ 184.43%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00 ~ 3,200 1,233.43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18.90% ~ 159.44%
增长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 年公司依据年度经营目标,通过深度拓展细分市场、技术改造、革新工艺、优化成本管理、全面降本增效等措施应对不
利因素,致使公司业绩好转。
2、2025 年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毛利率和利润逐步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回升。
3、公司间接持有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且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5 年完成 IPO 上市,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
幅较大,致使公司业绩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b7115f9-3fd7-4907-92f6-28566297a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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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20:06│金春股份(300877):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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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7.90 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7.90 元/股(含)调整为 35 元/股(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最高成交价为 32.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2 元/股,成交金额为 17,037,65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b892efbd-c4b8-4b1b-9af9-e045039acf4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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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金春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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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金春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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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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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金春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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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6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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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金春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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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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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金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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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金春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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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6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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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金春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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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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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金春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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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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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金春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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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721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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